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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滨湖传感信息大厦装修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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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4 第二章、监理总目标 5 一、质量控制目标 5 二、进度控制目标 5 三、造价控制目标 5 第三章、监理依据 5 一、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5 二、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5 三、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5 四、其它工程建设合同 6 第三章、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 6 一、监理工作范围 6 二、监理工作内容 6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6 2、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 7 三、质量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11 第五章、监理组织 12 一、项目组织结构图 12 二、监理机构图 13 三、项目监理人员的基本职责 13 第六章、质量控制 16 一、质量目标控制 16 二、质量控制流程 18 三、质量控制具体措施:一条原则、二个重点、三个阶段、四个手段 21 四、工程创优及防治工程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 28 第七章、进度控制 32 一、进度控制程序 32 二、进度控制措施 33 三、进度控制具体对策及监理建议 33 第八章、造价控制 36 一、造价控制的措施 36 二、造价控制对策及监理建议 36 三、施工签证的监理控制措施 38 第九章、信息管理 42 一、主要信息目录表 42 二、信息管理制度 42 第十章、合同管理 44 一、合同结构图 44 二、合同执行措施 44 三、合同管理制度 44 四、施工索赔管理 45 第十一章、风险管理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46 一、监理对策 46 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具体措施方案 48 三、施工监理的安全控制措施 50 四、安全监理方法 51 第十二章、现场组织协调措施与方法 52 一、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则 52 二、协调工作的范围及内容 53 三、组织协调工作的方法 56 四、分阶段确定组织协调工作重点 56 第十三章、主要监理工作制度 57 一、会议制度 57 二、监理日记 57 三、建设监理月报 57 四、设计技术交底制度 57 五、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58 六、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58 七、变更设计制度 58 八、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58 九、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58 十、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59 十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59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59 第十四章、工程技术难点的监理对策 60 一、钢结构加工和安装的质量控制 60 二、楼宇智能化及弱电部分的监理 66 三、设备材料采购监理 70 四、暖通设备选型和预防凝结水、漏水的监理 70 五、卫生器具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71 六、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第十五章、计算机在建设监理工作中的具体管理措施 74 第一章、工程概况 工 程 名 称:无锡滨湖传感信息大厦装修工程 建 设 地 点:运河西路高浪路旁 建 筑 面 积: 2.5万m2 工 程 投 资:4800万元(暂估) 施 工 单 位: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理总目标 一、质量控制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太湖杯、力争紫金杯 质 量 等 级:与业主、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保持一致。 二、进度控制目标 进度控制目标:2010年5月1日开工,竣工时间2010年8月30日。 三、造价控制目标 造价控制目标:工程投资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工程投资控制在工程有关部门批准的概算内。 四、 安全控制目标 杜绝重大伤害事故发生,争创省文明工地。 第三章、监理依据 一、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1、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等。 2、工程建设的各种规范、标准。 3、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 4、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业主与本公司签定的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5、其它工程建设合同 1、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设计要求 2、工程招标投标文件。 3、重大工程变更。 第三章、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 一、监理工作范围 1、遵照监理合同规定。 2、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二、监理工作内容 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组成: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2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1.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1.4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要求时予以确认。 1.5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确认。 1.6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确认。 1.7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8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 2.1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2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2.3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4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2.5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2.6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2.7专业监理工程师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2.7.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7.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2.7.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2.7.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2.7.5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8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查。 2.9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10项目监理机构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2.11监理人员每天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2.1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1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1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2.15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事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 2.16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17 项目监理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2.17.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17.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2.17.3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2.18项目监理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2.18.1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18.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2.18.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2.19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2.20总监理工程师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2.2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2.2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2.2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2.24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2.25项目监理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2.25.1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25.2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 2.25.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2.25.4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2.2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2.2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及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2.28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2.29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30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三、质量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报建设单位。 第五章、监理组织 一、项目组织结构图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业 主 监 管 合 合 合同委托 监 同 管 监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同 配 合 配 监 管 合 理 总承包商 管 理 分包商 分包商 安全管理 质量 进度 造价 信息管理 合同管理 总监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二、监理机构图 三、项目监理人员的基本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2.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3.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3.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2.3.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2.3.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2.3.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监理人员,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3.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3.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3.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3.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3.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3.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3.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4.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4.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六章、质量控制 一、质量目标控制 1、分部工程的划分: 划分依据:按规范规定划分,待设计图纸提供后再予以分项工程目标细化。 序 号 分部工程的划分 1 建筑装饰装修 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3 建筑电气 4 智能建筑 5 通风与空调 6 电 梯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2.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做到“三有”---有标准、有体系、有制度。 2.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2.1.2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2.1.3应有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2.2施工质量控制应做到“三个基本要求”,即: 2.2.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核,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2.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2.2.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3质量验收应掌握“十项基本要求”(强制性规定)。 2.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的验收规范的规定。 2.3.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3.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2.3.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2.3.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2.3.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2.3.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3.8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2.3.9承担见证取样的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2.3.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定 .二、质量控制流程 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参加设计交底会 第一次工地会议 参加设计交底会 签认“施工组织设计申报表” 参加设计交底会 签认“专业分包队伍资信申报单” 审定结构用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进行质量预控 签认“建筑材料报验单” 签认装饰工程样板间 签认“监理通知书” 签认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签认“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签认不合格工程通知书” 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签认“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签认不合格工程通知书” 监理单位签认必要文件后,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 参加竣工验收 监督施工单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协助竣工备案 2、隐蔽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 施工单位 (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可以进行下道工序)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完成 自评合格 隐检、分部、分项验收记录签认完成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合格 施工单位填“工程报验单”报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检查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完成 合格签认:“工程检验认可书” 不合格:签认“不合格工程通知 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 原材料、构配件 原材料、构配件 施工单位填报“建筑材料报验单” 施工单位填报“进场设备报验单” 及设备不能进入 可以进入现场 现场 监 理 工 程 师 对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质量预控 签认原材料、构配件及 设备的质量 同意 签认同左 不同意“ 签认“建筑材料报验单” 签认“进场设备报验单” 监理单位现场检验质量 施工单位在指定部位使用 4、工程停、复工程序 监理单位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 执行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填写“复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审查事故处理情况 总监认可: 签认“复工指令” 总监不认可“ 签发“工地指令“ 三、质量控制具体措施:一条原则、二个重点、三个阶段、四个手段 1、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计划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2、二个重点 2.1重要的分部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 2.2重要的分项工程是: 成套配套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智能化,弱电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电梯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等分项工程。 2.3关键部位: 隔音墙体的砌筑,隔音效果。 3、三个阶段 3.1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 3.2施工阶段: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以及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实施工程,直接涉及到工程产品质量能否达到要求或标准。因此,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的监督与检查,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对象始终全面地处于监理人员的监控之下,确保工程质量,避免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我方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会重点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质量监督与检查。 3.2.1施工过程中的旁站监督和现场巡视检查 在施工阶段,许多工程的质量问题是由于现场施工或操作不当或不符合规程、标准所致,虽然有些施工操作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在表面上似乎影响不大,或外表上看不出来,但却隐蔽着潜在的质量隐患与危险。不符合规程或标准要求的违章施工或违章操作,只有通过监理人员的现场旁站监督与检查,才能发现问题与得到控制。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我方监理人员会加强对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3.2.2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技术复核性检验 技术复核性检验是施工阶段技术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它要求在分项工程施工中,在承包商自检基础上,对各项技术工作进行复核性检查,严格把关,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我方监理工程师将把技术复核工作看作一项经常性工作任务,贯穿于整个的施工过程中。 3.2.2.1复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三方面内容: 3.2.2.1.1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必须在被遮蔽或覆盖前,经过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加以覆盖。坚持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是防止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 3.2.2.1.2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前道工序完工后,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其质量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移交给下道工序继续施工。这样逐道工序交接检查,一环扣一环,环环不放松,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 交接检查制度还适用于:施工班组之间的交接检查;有关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交接检查;有关的专业工程处之间的交接检查;以及不同承包商之间的交接检查。 若各项检查与核查均已通过,则现场监理工程师即可签字确认。若发现其施工质量与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或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不符,则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指令其进行处理、改正或返工。 3.2.2.1.3工程施工预检:预检的目标和对象主要是针对在该工程施工之前已进行的一些与之有密切关系的工作的质量及正确性进行复核。因为这些工作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或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将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难以补救的或全局性的危害。因此,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可能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通常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位置、轴线、标高、预留孔洞的位置和尺寸、管线的坡度等都要进行预检及复核,未经预检或预检不合格,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我方监理人员重点对下列项目要在施工之前对某些方面进行复核预检: 砌体工程:检查、复核墙身轴线,预留孔洞位置尺寸,砂浆配比等。 电气工程:检查变电、配合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桥架位置、标高、送电方向等。 预检、复核合格无误后监理人员给予书面确认,未经预检、复核或预检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3.2.2.2复核的程序 3.2.2.2.1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质量资料,当某一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有关质量文件及必要的说明,以及隐蔽工程记录等一同递交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 3.2.2.2.2监理工程师检查、复核,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有关监理人员,对照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文件进行检查、测量或试验等复核工作。 3.2.2.2.3若经检查、复核后证明其质量符合要求,则监理工程师予以书面确认:若发现与施工图纸或技术规程、标准等不符,则以书面形式指令施工单位改正或返工。 3.2.3严格执行对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 成品保护的要求 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施工单位进行成品保护的基本要求是:在施工单位向业主或建设单位一方提出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或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验收时,其提请验收工程的所有组成部分均应符合与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或施工图纸等技术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3.2.3.1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 根据需要保护的建筑产品的特点不同,可以分别对成品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以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具体如下所述。 3.2.3.1.1防护。就是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防护的措施。例如,对于进出口台阶可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供人通过的方法来保护台阶;对于门口易碰部位,可以钉上防护条或槽型盖铁保护;门扇安装后可加楔固定等。 3.2.3.1.2包裹。就是将被保护物包裹起来,以防损伤或污染。例如,对镶面大理石柱可用立板包裹捆扎保护等。 3.2.3.1.3覆盖。就是表面覆盖的办法防止堵塞或损伤。例如,对地漏、落水口排水管等安装后加以覆盖,以防止异物落入而被堵塞;预制水磨石或大理石楼梯可用木板覆盖加以保护;地面可用锯末、苫布等覆盖以防止喷浆等污染;其它需要防晒、防冻、保温养护等项目也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3.2.3.1.4封闭。就是采取局部封闭的办法进行保护。例如房间地面砖完成后,可将该房间局部封闭,防止人们随意进入而损害地面;房内装修完成后,应加锁封闭,防止人们随意进入而受到损伤等。 3.2.3.1.5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不同工作间的施工顺序先后以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例如,采取房间内先喷涂或喷涂而后安装灯具的施工顺序可防止喷涂污染、损害灯具;先做顶棚、后装修做地坪,也可避免顶棚及装修施工污染、损害地坪。 3.2.4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在工程监理中,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的控制着重于以下工作: 3.2.4.1掌握材料信息,协助业主优选供货厂家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好供货厂家,就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就可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为此,对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有订货前,承包单位必须申报,经监理工程师论证同意后,方可定货。 3.2.4.2合理地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协助承包单位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 3.2.4.3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加强材料限额管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 3.2.4.4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 3.2.4.4.1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如对检验证明有怀疑时,做见证取样检测。 3.2.4.4.2工程中所有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 3.2.4.4.3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应进行一定比例的材料进行见证复试,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等。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健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 3.2.4.4.4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决定酌情增加采样的数量。 3.2.4.4.5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缘材料,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 3.2.4.4.6对进口材料、设备应会同商检局检验,如核对凭证中发现问题,应取得供方和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按期提出索赔。 3.2.4.4.7高压电缆、电压绝缘材料、要进行耐压试验。 3.2.4.4.8要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3.2.4.4.9对主要装饰材料及建筑配件,在订货前要求厂家提供样品或看样订货;主要设备订货时,审核设备清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2.4.4.10对材料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充分了解,以便慎重选择和使用材料。 3.2.4.4.11凡是用于重要结构、部位的材料,使用时仔细地核对、认证,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有无错误,是否适合工程特点和满足设计要求。 3.2.4.4.12新材料应用,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代用材料必须通过计算和充分的论证,并要符合结构构造的要求。 3.2.4.4.13材料认证不合格时,不许用于工程中 3.3竣工验收准备阶段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检查工程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3.3.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3.3.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3.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 3.3.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3.3.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施工项目部进行项目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四个手段 4.1旁站: 对前述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旁站监理。 4.2巡视: 总监理工程师每天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巡视现场,由值班专业监理工程师记录。 4.3平行检验: 总监理工程师每天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对前述重要分项工程进行平行检验,其余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平行检试验项目在监理规划中明确,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 4.4见证: 对按规定抽样复试的检验项目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对关键细部的施工由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具体在监理细则中明确。以下内容必须见证试验:、卫生间地面蓄水试验、卫生器具满水试验、给水压力试验、排水灌水试验、排水干管通球试验、照明全负荷试验、避雷接地电阻测试、系统试运行。 四、工程创优及防治工程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 1、设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见证点与停止点,加强事前、事中控制。 W点——见证点:凡是列为见证点的质量控制对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见证和监督。 H点——停止点:凡是列为停止点的质量控制对象,重要性高于见证点,要求必须在规定的停止点到来之前通知监理人员到现场实施监控。 注:下列表中列出的“质量控制要点”仅为示例,最终要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另行编制 示例一:工程测量控制要点 测量控制要点 见证点 停止点 控制手段 1、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测量控制方案和技术措施 H 检查、审核 2、选择坐标控制等级,应不低于设计要求,建议使用等外测量控制,即可满足设计要求。 W 审核 3、使用测量仪器的控制:要求使用2秒级以上经纬仪和自动安平水准仪。 W 测量、观察 4、审核测量人员的资质:均应持证上岗,并要求有专业的工程测量工程师总体负责 H 审核 5、要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坐标控制系统,并绘制控制网详图,坐标点、水准点的测量、设置要严格按测量规范标准执行。 H 审核 6、主要标点、水准点要定期检查记录,主要轴线、各层变换标高时,要重点复查并记录 W 审核、检查 示例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见证点与停止点(二) 序号 工程项目 见证点停止点 质量控制要点 控制手段 9 电信、楼宇自控、消防报警系统 H W H 1、 设备及附件安装:位置、标高、线路连接 2、 综合布线 3、 系统调试 旁站、测量 观察、检查 旁站、测试 10 电梯安装工程 W W W H 1、 导轨:位置、垂直度、内表面间距 2、 轿箱、层门:垂直度、平层精度 3、 门窗开关 4、 电气系统安装、线路连接、控制系统调试 测量 观察、测量 观察、测量 旁站、测试 11 高级装饰工程 W W W W W 1、 饰面板材表面、接缝、几何尺寸、骨架位置、安装 2、 壁纸、墙布粘结 3、 美术喷浆:花点分布、质感、色泽、接头 4、 清漆工程:木纹、光亮 5、 喷砂、喷涂、粘结 观察、测量 观察、测量 观察 观察 观察 12 玻璃安装工程 H H W W H 1、 材料、构件的检查验收 2、 构件与预埋件的制作、连接、安装 3、 分格轴线复测 4、 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的安装 5、 伸缩缝、沉降缝及墙面转角节点的安装、防雷接地点的安装 取样送检 旁站、量测 测量 旁站、量测 旁站、测量 2、协助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专列工程创优及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组织措施。下列内容必须在施工方案中专列:墙面开裂,卫生间渗漏,地面面层不规则裂缝,抹灰空鼓裂缝,卫生器具漏水,基础轴线偏差,梁、柱、板墙和洞口直角边处缺棱掉角,表面不平整,门窗框翘曲、不方正、不垂直,抹灰面不平、阴阳角不方正、不垂直,瓷砖墙面空鼓、接缝不平直,给水管道结露,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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