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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体主体责任履行势在必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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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体主体责任履行势在必行.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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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完整版)网络媒体主体责任履行势在必行 网络媒体主体责任履行势在必行   我国现有近7亿网民、423万家网站,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惠及亿万百姓。但伴随信息技术革命浪潮,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网络攻击、网络恐怖等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侵犯个人隐私、窃取个人信息、诈骗网民钱财等违法犯罪行为依然猖獗,网上黄赌毒、网络谣言等屡见不鲜,已成为影响国家公共安全、经济企稳发展、历史正确认知、个人切身利益等方面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社会反应强烈,网民意见突出.   过不了网络关,就过不了时代关,当然也过不了社会和人民要求这一关.整治网络乱象、清朗网络空间,要求网络媒体树立并增强“过关”意识,切实将主体责任挺在前面。   网络媒体担责现状   目前,我国境内网站迈出扛起主体责任的坚实步伐。全国228家影响力较大、网民访问量较高的网站已签署《积极开展网络举报工作承诺书》,规范开展网络举报工作,方便公众举报网络有害信息。这些网站涵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各行业、各类型网站,既包括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国内重点搜索引擎和社交媒体网站,也包括国内主要电商、视频网站,以及各类垂直行业性网站,特别是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形势,将安智市场、豌豆荚等16家知名度较高的移动应用商店纳入举报电话公布范围,更有效地维护网民合法权益.   尽管如此,与我国境内网站总量相比,承诺履行主体责任的网络媒体仍是极少数;与履行主体责任的内涵要求相比,承诺内容在广度、深度上仍需大力拓展;与公众期许相比,愿望与现实间还有很大鸿沟;与我国依法治网要求相比,理想与实际仍有很大差距;与国外同行相比,落后的距离尚需快步追赶。同时,在媒体格局深刻变革、舆论生态复杂多变、受众群体分化明显、传播技术日新月异,特别是网络媒体议程设置功能日趋凸显、舆论影响力和话语权大幅增强的背景下,舆论宣传工作受到全方位、深层次影响,迫切要求我国加强网络媒体主体责任研究、体系建设,从而更好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网络媒体主体责任内涵   在我国,新闻媒体被赋予公众利益属性,需要有担负“为公民提供高质量的新闻服务”责任的主动精神。网络媒体作为新闻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决不能自由放任,同样需要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在指尖阅读、指尖表达时代,网络蕴含着巨大能量,网络媒体担负着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舆论、弘扬正气、凝聚人心的重要使命,其主体责任落实直接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民权益维系等。深刻认识、廓清网络媒体主体责任,对于政府依法管理、网络媒体依法运营、公众依法维权等大有裨益。   具体来说,网络媒体主体责任是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舆论宣传、媒体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服务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持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这一大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语境下,主体责任是网络媒体安身立命之所、发展繁荣之基,是其压舱石、定盘星.   任何一项责任,都不外乎责任主体、责任相对方、责任内容以及责任的性质四个方面。同样,网络媒体主体责任不是一个虚化、宽泛的概念,也有上述四个方面的明确界定.从责任主体上看,网络媒体是主体;从责任对象来看,网络媒体以公众、社会、党和政府为义务相对方;从责任内容上看,网络媒体主体责任是建立在媒介属性、公众期待、政府要求、法规约束、社会风序良俗基础上的责任;从责任性质上看,网络媒体主体责任更多是在严守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底线的同时应尽的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通过厘清概念、分析特点,我们既能追本溯源,又能更加清晰地辨识网络媒体主体责任内涵,为其划出一个科学、合理的边界。同时,我们看到,网络媒体主体责任是有限、明确的责任,而非无限、含糊的责任.只有责任有限、明确,这个责任才是有效、可落地的。   网络媒体主体责任的“四个自觉”   《论语》中说,“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网络媒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关键是严于修己,切实做到“四个自觉".   自觉遵法守法用法.网络空间有虚拟性、开放性,但虚拟不是虚假、虚无,开放更不是无法、无序。作为现实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网络社会也应是法治社会,运行在法治轨道上,不能也不应成为法外之地.网络媒体要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作为红线和高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做到令行禁止、不踩红线;要依法运营,做守法的模范企业公民,做良心媒体;让法律法规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抵制和惩治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   自觉强化内容管控。网络媒体要建章立制,强化部门设置,安排专人管控,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开通有害信息举报端口,做到严格管网,经营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当好内容管理第一责任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坚决恪守各项互联网法律法规以及“九不准”“七条底线”,把为网民提供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内容作为准绳,不越雷池,坚持原则,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加强自查自纠、自省自律,建立健全问责和追惩机制,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   自觉清除有害信息。网络媒体要认真兑现《积极开展网络举报工作承诺书》的“六项承诺",对于有害信息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要主动出击,根据公众举报和自身发现,归纳、总结、提炼规律,提高对有害信息的治理能力。切实增强底线意识,忠实履行把关责任,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坚决清除有害信息,确保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占主流、理性文明的表达占强势.建立健全内容巡查机制,做到治病于未发、防患于未然。   自觉接受监管监督。网络媒体要认识到“严是爱,宽是害,严整治家家兴旺”,充分看清接受政府监管是对自身的关爱保护,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管、乐于接受监管的观念,学会和适应在监管之下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要自觉开门纳谏、接受网民“把脉问诊",容得下批评之声、听得进逆耳之言,做到闻过则喜、察纳雅言、择善而从,努力把受众的殷殷期望和意见建议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   目前,关于媒体社会责任的研究已经较为深入和全面,但关于媒体主体责任的探讨尚未起步。特别是,在传统媒体消亡论甚嚣尘上、网络媒体势场愈加强大的当下,加强对网络媒体主体责任研究,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这对于今后政府依法管网、网站依法办网、公众依法上网将起到有效的推动和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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