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绵阳市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如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如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措施》等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有关事项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座落于本市 区 路(街)
号( )房屋,以其现实状况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户型为:( 间或 室 厅 卫)
2、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权证编号: ),其设计用途为: 。
3、该房屋既有装修、设施、设备状况,及移交乙方后有关装修等事项可在本协议第十二条中约定,并作为甲方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届满交还该房屋时验收根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乙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私自变化该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计 个月。(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甲方收回该房屋。若乙方需要继续承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第 年开始,租金每 年递增 %。
3、房屋租金按(年、六个月、季、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年、六个月、季、月)前 日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其下(年、六个月、季、月)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则需按月租金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房屋租金。
第五条 租赁押金
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租金和其他费用及违约赔偿金外,剩余部分由甲方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产生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与承租房屋有关费用等,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准时向有关部门缴纳。乙方应保留有关缴费凭据,必要时可向甲方出示。
2、房屋出租应向国家交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房屋修缮责任
1、甲方按协议约定向乙方交付安全可靠出租房屋。出租房屋自然损坏或协议约定由甲方修缮,甲方应尽修缮责任;乙方应爱惜并合理使用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过错导致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应及时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租赁用途和使用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私自改动房屋承重构造和拆改室内设施,如需装修或变更所租房屋原有设施,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实行。租赁期满,若约定规定恢复原状,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设施时,不得损坏房屋构造,并须恢复原状,经甲方验收承认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第八条 房屋转让与转租
1、在租赁期限内,若甲方转让该房屋,甲方应提前 日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置权。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后,新所有权人必须履行本协议甲方权力和义务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若乙方转租该房屋,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所承租房屋部分或所有转租给第三人。否则,甲方可解除协议。
3、转租协议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终止日期。甲方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除外。
4、转租协议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协议所规定出租人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承租人义务。
5、乙方在房屋转租过程中,其租赁转让费不得超过乙方对该房屋租赁时投入装修、设备设施折旧后价值,并不得收取该房屋租赁增值收益。转租人不得运用租赁房屋牟取不妥利益,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6、转租期间,本协议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协议也随之变更、解除或终止。甲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7、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转租协议,并向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立案手续。
第九条 协议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都市建设需要被政府依法征收或列入拆迁范围;
(2)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该房屋损毁、灭失或导致其他损失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危及乙方安全、健康。
3、甲方有如下行为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未按约定期间交付房屋达 日;
(2)交付房屋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3)不承担约定房屋修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
(4)交付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本协议约定,逾期支付租金达 日;
(2)私自变化所承租房屋用途;
(3)私自拆变化动或损坏房屋主体构造;
(4)私自将所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5)运用承租房屋寄存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除应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导致损失;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维修、养护义务,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导致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应提前 日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应将已收取租金余额所有退还给乙方,并按月租金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导致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产交易部门办理登记立案,领取《房屋租赁证》,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收回该房屋。由此给甲方导致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变动房屋构造或损坏房屋,经甲方书面告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
③私自变化协议规定租赁用途或运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④拖欠租金合计 日以上。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需提前退租,应提前 日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月租金 %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私自退租,预付押金不予退还;若预付押金局限性以抵付由此给甲方导致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气及其他有关费用达 日,甲方有权采用停止供应或收回房屋出租使用,由此导致一切损失和后果,应所有由乙方负责承担。
(4)租赁期满,乙方应向房屋所在地有关部门结清有关费用后,及时向甲方退交房屋。如乙方逾期不交还所租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根据国家有关房屋租赁管理法规,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到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立案手续。
2、本协议经登记立案获得《房屋租赁证》是乙方租赁房屋从事经营活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暂住户口登记时合法凭证。本协议生效后,凡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变更、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解除或终止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房屋租赁管理有关法规。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第 种进行处理:
①提交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连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绵阳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立案一份。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协议登记立案编号:
房屋租赁登记立案机关(签章):
登记立案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交割清单》
附件二:《其他有关费用》
房屋交割清单
房屋附属家俱、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损赔额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损赔额
其他有关费用
项目
单位
单价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项目
单位
单价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水费
上网费
电费
车位费
电话费
物业费
收视费
卫生费
燃气费
交房
确认
对上述状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受。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签章:
乙方(承租人)签章:
退房
确认
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状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返还□无纠纷/□附如下阐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签章:
乙方(承租人)签章:
绵阳市房屋租赁协议
( )房租赁字 号
绵阳市房产交易所印制
1、本示范协议文本合用于房地产租赁签约使用。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3、本协议格式解释权归绵阳市房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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