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夏门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颁 布 令
公司属各单位、机关部室: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我们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修订,经评审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06)、《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晋中公司煤业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评审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确保广大职工熟练掌握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批准人:
2011年 月 日
《夏门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编 写 组
组 长: 景渤 王建三
副组长:霍新春 梁秉忠 亢鹏翔 曹平 沙俊才 霍银堂
成 员:刘钦 蔡耀海 安小军 吴小刚 聂俊庭
晋中公司煤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批表
矿井名称:
职 务
审 签 意 见
日 期
调度指挥中心
安全监察部
一通三防部
生产技术部
机电部
基建部
综合部
安全副总工程师
机电副总工程师
基建副总工程师
安全副经理
生产副经理
经营副经理
总工程师
审批意见: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审核表(本企业)
审核人员
审核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
预案编制人
安监处
生产处
机电处
通风科
地测队
调度室
安全副总工程师
机电副总工程师
生产副总工程师
矿长助理
兼通风科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基建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贯彻学习会议纪要
时 间: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地 点:夏门煤业公司办公室
主持人:王建三
记录人:杨宏伟
参加人员:梁秉忠、亢鹏翔、曹 平、霍新春、霍银堂、吴川康、马春光、杨建宏
沙俊才、刘钦、蔡耀海、聂俊庭、安小军、吴小刚、杨 勇、张志强、严晋中、裴小杰、杨光宇、王凯庭、李生瑞、杨建宏、赵月萍、李贵杰、张喜平、张能贤、杨 军、刘金平、吕德强、李如春、刘传富、郑修善、景正荣
会议内容: 一、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矿井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矿井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矿井火工品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4、矿井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5、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6、矿井提升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7、顶板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8、井下辅助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9、井下水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0、地质灾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1、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急救援预案
13、破坏性地震专项应急预案
14、灾害性天气矿井停产撤人应急预案
15、主要通风机停风及恢复通风应急处置方案
16、危险情况下区域性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
17、主运输胶带输送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三、应急管理是全方位、制度化、常态化的管理,所谓全方位就是要全面开展,广泛实施。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评
审
报
告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报告
山西煤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按照灵安监字【2010】35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晋中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晋中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组织安全、生产、地测、调度、机电,通风等部门,召开了会议,成立了矿长为主的领导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经过多天编制汇总,该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己编制完毕,山西煤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于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地测、调度、机电,通风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审查会审。
一、矿井概况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位于灵石县段纯镇的逯家庄村,行政区划隶属灵石县段纯镇管辖。矿井直距灵石县城12.5km, 距大运公路8km,地理坐标:东经111°33′39″至111°37′29″,北纬36°51′42″至36°53′55″。原108国道在夏门镇通过,灵石县城经夏门至段纯镇有一般公路相通,每日有班车至段纯镇,东部交口乡到夏门镇有柏油路与大运高速公路相连,西部由段纯镇到三湾口与大运高速公路相通,井田内乡与乡,村与村都可通汽车。交通比较便利,位置相对优越。
开拓方式为三斜井,一立井开拓。
一、地形地势
井田位于霍西煤田西北部,地处吕梁山与太岳山之间黄土基岩切割的山区。井田内沟谷纵横交错,地形复杂,但地势普遍较高,其中最高点位于井田中部山梁顶部海拔1111.7米;最低点为井田西南部的里沟,海拔为793.80米,相对高差317.9米。
二、水系
本井田地表水系属黄河流域,汾河水系,井田东部的交口河为季节性河流,一般干枯无水,仅在雨季有洪水流过。井田西南部的十里沟走势由北向南。田家洼水库10年前已无水。
三、四周矿井情况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井田周边分布有4个煤矿,西部与山西保利长虹新建煤业有限公司相接壤;东部与山西灵石红杏鑫东煤业有限公司相邻,;南邻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北部为山西保利金庄煤业有限公司相邻。
二、会审意见
l、应急预案基本按照晋中市安全生产预案编制提纲,文字章节
基本齐全,内容较全面,合乎质量要求,可以满足应急的需要。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
3、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4、事故风险与应急能力基本适应。
5、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清晰具体,操作性强。
6、事故程序基本明确。
三、存在的问题
l、现场处置方案需进一步完善,要切实把安全放首位,视安全为天。
2、应急队伍必须具备良好文化素质和专业救护知识,发生事故能快速的进行救护。
3、加强应急人员培训应急知识。
4、认真贯彻和学习应急知识和应急预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6日
目 录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1 总则....................................................1
1.1 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3
1.4应急预案体系........................................3
1.5应急工作原则........................................5
2 危险性分析.............................................5
2.1矿井概况............................................5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8
3 应急组织与职责........................................14
3.1应急组织体系.......................................15
3.2指挥机构和职责.....................................16
4监控预防与预警........................................22
4.1危险源监控..........................................22
4.2预警行动............................................30
4.3信息报告与处置......................................35
5 应急响应..............................................36
5.1响应分级..........................................36
5.2响应程序.........................................37
5.3现场紧急处置.....................................39
5.4应急结束.........................................39
6 信息发布.............................................40
7 后期处置.............................................40
7.1善后处置.........................................40
7.2工作总结与评估...................................40
8 保障措施.............................................40
8.1通信与信息保障...................................40
8.2应急队伍保障.....................................41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41
8.4经费保障.........................................41
8.5其他保障.........................................42
9 培训与演练...........................................44
9.1培训.............................................44
9.2演练.............................................45
10 奖惩................................................46
10.1奖励.............................................46
10.2处罚.............................................46
11 附则................................................46
11.1术语与定义......................................46
11.2应急预案备案....................................47
11.3维护与更新......................................47
11.4制定与解释......................................48
11.5应急预案实施....................................48
附件:
1 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6
2 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93
3 火工品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08
4 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22
5 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39
6 矿井提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51
7 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62
8 井下辅助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80
9 井下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97
10 地质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13
11 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22
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231
13 破坏性地震专项应急预案..........................240
14 灾害性天气矿井停产撤人应急预案...............….255
15 主要通风机停风及恢复通风应急处置方案............263
16 危险情况下区域性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269
17 主运输胶带输送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283
夏门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增强应对和防范夏门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保证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稳定。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4)《煤矿安全规程》;
(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8)《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9)《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
(10)《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
(11)《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1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8号令);
(1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5)《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6)《国家电网公司城区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17)《国家处置大面积电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1)《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1.2.2 山西省有关文件和规定
(1)《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晋政发〔2007〕27号);
(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05]57号);
(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晋政发[2006]17号);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应急值班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7]119号);
(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09]179号);
(6)《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08]89号);
(7)《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调度应急值守管理办法》;
1.2.3 晋中市有关文件和规定
(1)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市安办发[2010]23号);
(2)关于印发晋中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安监应急发[2010]11号)。
1.2.4 国家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06)。
1.2.5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应急预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本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门煤业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和一级以下的非人身事故的应急救援。
1.4 应急预案体系
夏门煤业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夏门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火工品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提升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井下辅助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地质灾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专项应急预案》《主运输胶带输送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危险情况区域性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现场处置方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及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构成(见图)。
夏门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图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井下辅助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
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矿
井
矿
井
提
升
事
故
处
理
方
案
矿
井
矿
井
提
升
事
故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主运输胶带输送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危险情况区域性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
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现场处置方案
火工品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瓦斯爆炸事故处置方案
煤尘爆炸事故处置方案
火工品爆炸事故处置方案
井下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矿井停电事故处置方案
顶板事故专项处置方案
井下辅助运输事故处置方案
矿井水害事故处置方案
地面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案
地质灾害事故处置方案
破坏性地震现场处置方案
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预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夏门煤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5.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矿长全面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5.3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5.4 预防为主,居安思危的原则。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5.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建立与专业救助队伍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全体员工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矿井概况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位于灵石县段纯镇的逯家庄村,行政区划隶属灵石县段纯镇管辖。矿井直距灵石县城12.5km, 距大运公路8km,原108国道在夏门镇通过,灵石县城经夏门至段纯镇有一般公路相通,每日有班车至段纯镇,东部交口乡到夏门镇有柏油路与大运高速公路相连,西部由段纯镇到三湾口与大运高速公路相通,井田内乡与乡,村与村都可通汽车。交通比较便利,位置相对优越。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64号文件《关于晋中市灵石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的精神,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由晋中市夏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马家庄井和晋中市夏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家庄井)进行兼并重组整合,重组后核准名称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夏门煤业有限公司。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11月为该矿核发的《采矿许可证》,井田面积14.4536km2,批采煤层2-10号煤层,整合后矿井生产能力提升至900kt/a。
矿井目前兼并重组整合地质报告和初步设计已分别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规发[2010]925号文和晋煤办基发[2010]1710号文予以批复。
根据批复的兼并重组整合初步设计,设计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联合开发全井田9、10上、10下煤层。开采水平标高为+783.4m。矿井前期布置四个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进风行人斜井和回风立井,其中主斜井、副斜井、进风行人斜井利用原有,回风立井为新建。主斜井、副斜井、进风行人斜井进风,新建回风立井回风。
主斜井,倾角17°,斜长283m,半圆拱断面,挂网锚喷,净宽3.0m,净断面8.03m2,井筒内装备带宽800mm带式输送机完成矿井煤炭提升任务,井筒内设行人台阶,兼作进风井和矿井的安全出口;副斜井,倾角12°,斜长222.8m,半圆拱断面,荒料石砌碹,净宽3.2m,净断面9.46m2,井筒内铺设单轨担负矿井材料设备、矸石提升等辅助提升任务,井筒内设置行人台阶,是矿井的主要进风、行人井筒,并兼作矿井的安全出口。进风行人斜井(原回风斜井改造),净宽3.2m,净断面9.14m2,倾角16°,斜长157 m,半园拱断面,荒料石砌碹,井筒内装备(设计)架空乘人装置,设置行人台阶和扶手,作为矿井行人、进风井,兼作矿井安全出口。回风立井:直径5.0m,净断面19.635m2,垂深109.0m,落底于10下号煤层,井筒内装备梯子间,是矿井专用回风井筒兼作为安全出口。
矿井井下在井田中部附近东西方向布置一组大巷联合开拓井田9、10上、10下煤层。回风大巷沿9号煤层顶板布置,轨道运输大巷沿10上煤层顶板布置,胶带运输大巷沿10下煤层布置。10上号煤层在井田西部分布有大面积小窑破坏区,布置在9号煤层中的回风大巷和布置在10上号煤层中的轨道运输大巷,在井田西部遇到小窑破坏区附近通过斜段布置在10下号煤层中。
矿井主要运输巷道为集中胶带运输巷、胶带运输大巷;集中轨道运输巷、轨道运输大巷。井下原煤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采用XK5-6/90-KBT型蓄电池电机车及调度绞车。
矿井投产时主采煤层为10上煤层,在9号煤层实行配采。10上号煤层采用长壁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9号煤层采用高档普采采煤法,顶板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
井下共布置一个生产采区,两个回采工作面,两个炮掘工作面,两个综掘工作面。
全矿共有从业总人数906人,其中,生产一线人员162人,安全监察人员23人,井下辅助单位171人(其中:机电维修值班66人,辅助运输49人,通风队39人,皮带运输工17人)。
夏门煤业公司人员定位系统采用KJ212系统。系统能完成对井下无线数据收发、信息采集、处理和存储各种实时数据及历史数据;实时显示井下人员的具体位置,准确定位井下作业人员的当前位置和活动轨迹;系统具备双向通讯功能,地面人员可根据需要向作业人员发出报警信号,作业人员遇到危险情况时也可以向地面人员发出求助信号。
夏门煤业公司边界保护煤柱符合规定要求,公司周边无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瓦斯爆炸危害性分析
夏门煤业公司批采2-10#煤层,兼并重组整合前,井田内相应矿井均开采9、10#煤层。根据近年来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及矿井瓦斯预测报告来看,夏门煤业公司为低瓦斯矿井。根据晋中市煤炭工业局文件市煤安【2009】8号《关于晋中市2008年度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本矿瓦斯相对涌出量1.17m3/t,CO2相对涌出量3.55m3/t,为低瓦斯矿井。矿井建矿以来未发生瓦斯异常现象。
矿井瓦斯涌出量较低,在使用大功率主要通风机,加大矿井各地点风量,对瓦斯严格进行管理等措施,可有效地治理瓦斯;但在井下因配风不合理、存在的盲巷、顶板冒落的空洞等地出现的瓦斯积聚,遇到地质构造带、采空区以及周边煤矿破坏贯通点出现的瓦斯异常情况,均有可能造成瓦斯事故。因此,瓦斯治理是我矿安全生产的重点。
2.2.2煤尘爆炸危害性分析
根据2010年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4号、7号、9号、10上、10下号测试结果:
4号煤层煤尘火焰长度>160㎜,岩粉用量65%,结论为有爆炸性。
7号煤层煤尘火焰长度>160㎜,岩粉用量65%,结论为有爆炸性。
9号煤层煤尘火焰长度>270㎜,岩粉用量80%,结论为有爆炸性。
10上号煤层煤尘火焰长度>400㎜,岩粉用量85%,结论为有爆炸性。
10下号煤层煤尘火焰长度>260㎜,岩粉用量75%,结论为有爆炸性。
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1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煤监办字[2004]174号文及晋煤执发[2009]272号《关于在全省井工煤矿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公司煤尘具有爆炸性,属于重大危险源。
2.2.3火工品爆炸事故危害性分析
夏门煤业公司使用的火工品为乳化炸药和毫秒延期雷管。在火工品装卸、运输、贮存保管、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均可能发生爆炸事故。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有:地面井口附近,副井运输巷道,集中轨道运输巷,轨道运输大巷,采掘工作面。如果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还可能引发煤尘爆炸、瓦斯爆炸、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等事故。
2.2.4井下火灾危害性分析
根据2010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矿井4号、7号、9号、10上号、10下号测试结果:
4号煤层吸氧量0.53cm3/g,自燃等级为Ⅱ级,倾向性质为自燃。
7号煤层吸氧量0.59cm3/g,自燃等级为Ⅱ级,倾向性质为自燃。
9号煤层吸氧量0.70cm3/g,自燃等级为Ⅱ级,倾向性质为自燃。
10上号煤吸氧量0.67cm3/g,自燃等级为Ⅱ级,倾向性质为自燃。
10下号煤吸氧量0.62cm3/g,自燃等级为Ⅱ级,倾向性质为自燃。
井下引发火灾,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高温,可能造成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危害。容易引发瓦斯煤尘爆炸,还可以造成大量煤炭损失等。矿井可采煤层均属自燃煤层,矿井在开采实践中未发生过煤层自燃现象。矿井自燃煤层为矿井危险、有害因素之一。
2.2.5矿井停电事故危害性分析
夏门煤业公司采用10kV双回路供电,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主运行方式:弓夏线带全夏门煤业公司负荷运行,交夏线带电备用;在供用电过程中,若遇到暴风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时,可能会造成10kV变电所其中一路或两路电源进线接地、倒杆、短路,造成全公司失电事故,进而提升机、通风机突然失电导致跑车、井下无风等次生事故。
2.2.6矿井提升事故危害性分析
主井采用一部DTL型带式输送机担负矿井原煤提升任务,胶带输送机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胶带打滑、倒转、堆煤、断带、撕带、胶带火灾和电气事故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输送带着火后还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雾,造成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副井采用JTP-1.6/20单滚筒绞车提升,提升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提升过卷、过速、过缓、断绳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设施设备损坏。上述事故根据危害程度的不同,分别属于一般非人身机电事故、重大非人身机电事故。但由于井下两路电源均由副井敷设,断绳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井下供电线路的损坏的次生事故。以及由于采区停电而造成的其他衍生事故。
进风行人斜井(设计)采用一部RJY30-0/650架空乘人装置运输人员,运送人员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制动装置失效,造成人员无法正常停靠;钢丝绳断裂、脱离压绳轮,正常运行中人员伤亡急停装置失效,运行速度超过规定,造成运行中人员伤害。
2.2.7顶板事故危害性分析
夏门煤业公司在开采过程中,受地质条件变化、地应力变化、支护方式等因素影响,在顶板支护质量差、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时,可能造成冒顶、片帮事故,造成工作面顶板或巷道围岩出现局部冒顶和大面积冒顶,轻者断面变形缩小,重者造成顶板冒落事故,影响行人、通风、运输等,并导致人员伤亡。
2.2.8井下辅助运输事故危害性分析
夏门煤业公司井下辅助运输系统采用有轨运输的方式。有轨运输使用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JD系列各种型号绞车提升配合MG1.1-6型1t箱式矿车、30kg/m、600mm轨距的轨道运输。顺槽采用调度绞车车运输。井下辅助运输系统主要有平巷运输、斜巷运输两种类型。
2.2.8.1.平巷运输危险性分析
矿井平巷运输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MG1.1-6型1t箱式矿车运输。在平巷机车运行过程中,存在碰头、追尾、掉道、翻车、侧撞等事故隐患,有发生平巷运输事故的可能性。
2.2.8.2斜巷运输危险性分析
开拓巷道和采区斜巷采用JD系列各种型号绞车提升运输,工作面顺槽采用JD系列各种型号绞车运输。斜巷运输过程中,由于安全设施使用不正常,执行制度不严等,存在断绳、脱销导致跑车事故的危险。
2.2.8.3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伤人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伤人事故是指在乘坐架空乘人装置过程中,因乘人器脱落、脱绳、违章过驱动轮(回头轮)或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不规范等导致事故的危险。
2.2.9井下水害事故危害性分析
矿井井田内2号煤层已枯竭,4号、7号、9号、10上号煤层均存在采空区和小窑破坏区,根据矿井批复的兼并重组整合地质报告及矿井积气、积水调查报告:井田内2号煤层全部采空或被老小窑破坏,估算采空区积水量约87874m3。4号煤层采空区积水量约102518m3, 其余破坏区积水量约120777.6m3。7号煤层原夏门煤矿服务公司开采形成采空区,积水量约28713m3。其余破坏区积水量约106777.77m3。9号煤层采空区积水量约19284 m3,东部古空区积水约19083 m3。其余破坏区积水量约79820 m3。10上号煤层原晋中市夏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井田东部形成多处采空区,积水量约 32283 m3。10上号煤层东部、西部已被小窑破坏,破坏区积水量约375303 m3。同时,井田东部的山西灵石红杏鑫东煤业有限公司开采10上号煤层1996-2004年和2007年采空区有积水约20986m3,且位于煤层仰起端,对本矿的开采造成很大的威胁。南部的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井田范围内的原姚家坡煤矿开采10上号煤层采空区有积水约12351m3, 且位于煤层仰起端,对本矿的开采有影响。
矿井设计主要开采井田9、10上、10下煤层,开采煤层导水裂隙带直接与上覆煤层采空区导通,致使9号、10上号、10上号煤层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
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1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煤监办字[2004]174号文及晋煤执发[2009]272号《关于在全省井工煤矿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公司井田存在采空区积水、古空区积水,开采9号、10上号、10下号煤层水文地质类型复杂,也存在采空区积水、古空区积水,属于重大危险源之一。
2.2.10地质灾害事故危害性分析
2.2.10.1地形地貌
井田位于霍西煤田西北部,地处吕梁山与太岳山之间黄土基岩切割的山区。井田内沟谷纵横交错,地形复杂,但地势普遍较高,其中最高点位于井田中部山梁顶部,海拔1111.7m;最低点为井田西南部的里沟,海拔为793.80m,相对高差317.9m。
2.2.10.2水系
井田地表水系属黄河流域汾河水系,井田东部的交口河为季节性河流,一般干枯无水,仅在雨季有洪水流过。井田西南部的十里沟走势由北向南。
2.2.10.3气象
本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自1974年以来,灵石县年最大降雨量为648.80mm(1975年),最小降雨量273.50mm (1986年),平均最高气温18.20 (1987年),平均最低气温为3.10℃(1990年);年均气温10.36℃,年平均降水量515mm,无霜期平均162天。历年最大冻土深度为93cm(1977年),最小冻土深度为42cm(1989年);历年无霜期最长为205天(1975年),最短为128天(1980年)。春、秋、冬为西北偏西风,夏季多东风,一般风力3-4级。最大积雪厚度35mm。
2.2.11地面火灾事故危害性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职工公寓住宿人员因抽烟、明火或使用导致线路超载的电器,可能造成火灾事故,因公寓楼房间多,住宿人员多,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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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变电所配置2台S10-1600/10 10/0.4kV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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