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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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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小学校综合教学楼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X)招标人:XX小学校(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编制人:XX 资格(章)XX审核人:XX资格(章)XX2011年11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24招标文件的获取2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6发布公告的媒介27联系方式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总则91.1 项目概况9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9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91.4 投标人资格要求91.5 费用承担91.6 保密101.7 语言文字101.8 计量单位1

2、01.9 踏勘现场101.10 投标预备会101.11 分包101.12 偏离102. 招标文件10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0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03. 投标文件1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3.2 投标报价113.3 投标有效期123.4 投标保证金123.5 资格审查资料123.6 备选投标方案13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34. 投标13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3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5. 开标14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45.2 开标程序146. 评标146.1 评标委员会146.2 评标原则146.3 评标147. 合同授予147.1

3、 定标方式147.2 中标通知147.3 履约担保157.4 签订合同158. 重新招标159. 纪律和监督15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5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5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5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59.5 投诉1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6评标办法前附表161. 评标方法192. 评审标准192.1 初步评审标准19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93.1 初步评审193.2 详细评审19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03.4 评标结果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22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4、231. 一般约定231.1 词语定义231.5 合同生效的条件23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231.7 联络232. 发包人义务232.3 提供施工场地232.8 其他义务233. 监理人23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234. 承包人24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244.2 履约担保244.3 分包244.11 不利物质条件245. 材料和工程设备24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4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4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4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如有,以业主指令为准。247. 交通运输24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257.2 场内施

5、工道路258. 测量放线258.1 施工控制网25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25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25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259.3 治安保卫259.4 环境保护2510. 进度计划2510.1 合同进度计划2511. 开工和竣工25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25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2511.6 工期提前26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2613.1 工程质量要求26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26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2615.3 变更程序26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2616. 价格调整27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2717. 计量与支付2717.1

6、 计量2717.2 预付款2717.6 竣工结算2717.7 最终结清2818. 竣工验收28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818.3 验收2818.5 施工期运行2818.6 试运行28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2820. 保险2820.1 工程保险2820.4 第三者责任险28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821.违约2924. 争议的解决29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29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30附件一:合同协议书3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1第六章图 纸3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8一、投标函部分3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2三、授权委托书43四、投标保证金44二、商务部分

7、4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6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46三、资格后审申请材料47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9二、财务状况50三、类似工程业绩50四、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表51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2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XX小学校综合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XX小学校综合教学楼工程已由黔江区发改委以XX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XX小学校,建设资金为老区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XX小学校综合教学楼工程位于XX小学校内,建筑

8、面积约为1384.76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四层,建筑高度约为14.5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工程总投资约为170万元。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3.1.1同时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外地企业在渝必须有备案登记证及分支机构。4招标文件的获取4.1.1本工程网上招标,递交招标文件时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4.1.2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

9、截止之日前,投标人登录 “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4.1.3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工程和事宜。4.1.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4.1.5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500元份,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递交时间为2011年11月23日13:3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重庆市XX综合交易中心接标处。开标时间为2011年11月23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10、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开标的地点:重庆市XX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6发布公告的媒介5.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和黔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XX小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联系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1年11月3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XX小学校地址:联系人:电话:1.1.3招标代理机

11、构名称:重庆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1.1.4项目名称XX小学校综合教学楼工程1.1.5建设地点及规模XX小学校综合教学楼工程位于XX小学校内,建筑面积约为805.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384.76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四层,建筑高度约为14.5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老区建设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重庆市XX建筑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XX小学校综合教学楼工程,设计编号为华弘工程设【2011JZ-21】。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1

12、.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同时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具备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的三类人员须进入项目管理机构。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无否定性意见,资产负债率低于70%,财务状况满足施工需要;4.业绩要求2008、2

13、009、2010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同本项目性质及规模相当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书(或竣工验收意见书)。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承诺中标后不予更换);(2)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等相当的近3年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其他要求(1) 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等相当的近3年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

14、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资料档案员1人且配备合理。(3)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年11月7日17:00时前将问题提到“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质疑区。发2.2.1.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1年11月8日17:30前招标人将需要答疑和澄清的事项发布到“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或“重庆建设

15、工程信息网”; 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2.3招标文件修改招标人针对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所发布的答疑的电子文档均于2011年11月8日17:30时前公布于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答疑或补遗的电子文档公布上述网站后,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答疑或补充通知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

16、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4.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

17、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三天公布于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文规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暂定金额(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与最高限价一同公布),投标函中各投标人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5. 报价原则:不能低于工程建设成本。不可竞争费用严格执行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费用标准规定,不得降低标准进行报价。可

18、竞争费用根据市场和企业情况自主报价,但是,不得低于本工程建设成本。6. 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及风险费。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7.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8. 工程计价9. 计价原则: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1)材料采购及价格: 全部由中标人采购。采购单价按照招标时材料单价及按实计算表(附表1)执行。需要按质论价

19、的材料由业主方确定质量标准招标人、投标人、相关监督部门结合市场行情确定。(2)人工费调整: 按40元/工日执行。(3)结合材料、人工及机械使用费等市场价格和企业自身实际,确定一般项目总价和单价。(4)取费标准:按以上所规定的定额及计费基础按国家规定的四类标准执行取费;注: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提供完整的Microsoft Excel格式的光盘。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帐、电汇。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到帐单位:到帐银行:到帐帐号:联系人:联

20、系电话:3提交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上午9时-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所提交投标保证金需注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的为无效投标。备注: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转入至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帐户。开标完毕公示三日后各投标企业凭进账单原件到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财务部,开具缴费收据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注:(1)开据收据时业主单位派一名专业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并核查,已到帐的投标单位应退还的立即退还,未到帐的中了标作废、若有做假进账单的报请建设主

21、管部门纳入黑名单。(2)中标后,如招标人查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帐户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四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直至第十中标后候选人招标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5.1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审查材料,业主有权在开标后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做进一步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中标

22、候选人,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可另行确定中标候选人与其签订施工合同。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8、2009、2010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8、2009、2010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3部分组成。3.7.5 装订要求1、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

23、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资格审查部分”袋由投标人自制,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

24、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2011年11月23日14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5、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

25、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6、开标顺序:投标函部分资格后审部分商务部分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5人组成。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个数3个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

26、(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结果公示: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重庆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和黔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天,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未依据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

27、证金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因前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应当重新招标。10.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应重新评标;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3与资格审查相关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料原件单独密封(不统一提供密封袋,自编目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在评标结束后另行通知领取以上原件资料的时间

28、。10.4本工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进行招标,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废标。10.5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招标人将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10.6投标人如果中标,将按国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

29、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10.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到交易中心办理综合交易服务费。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

30、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32、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投标人应

3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

34、条款及格式;(5)图纸;(6)工程量清单(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2.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请于2011年11月7日17:00时前将问题提到“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质疑区;2.2.2 招标人将于2011年11月8日17:30时前需要答疑和澄清的事项发布到“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2.2.3 招标人针对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所发布的答疑的电子文档均于2011年1

35、1月8日17:30时前公布于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答疑或补遗的电子文档公布上述网站后,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答疑或补充通知内容。2.2.4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

36、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部分2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l)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2、商务部分2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Microsoft Excel格式的光盘;3、资格后审部分2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格后审申请材料。3.2 投标报价3.2.1报价范围报价原则:不能低于工程建设成本。不可竞争费用严格执行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费用标准规定,不得降低标准进行报价。可竞争费用根据市场和企业情况自主报价,但是,不得低于本工程建设成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及风险费。招标人除

37、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2.2 工程计价1、计价原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0927号)(1)材料采购及价格: 全部由中标人采购。采购单价按照招标时材料单价及按实计算表(附表1)执行。需要按质论价的材料由业主方确定质量标准招标人、投标人、相关监督部门结合市场行情确定。(2)人工费

38、调整: 按40元/工日执行。(3)结合材料、人工及机械使用费等市场价格和企业自身实际,确定一般项目总价和单价。(4)取费标准:按以上所规定的定额及计费基础按国家规定的四类标准执行取费;2、编制依据:以本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执行(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相关定额及其配套文件以及投标人企业定额、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3.2.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按合格标准计算,纳入暂定金额。结算时再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予以调整。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

39、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投标函部分无效。安全文明措施专项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范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3.2.4最高限价为控制工程造价,招标人对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单位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三天公布。3.2.5工程结算结算原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0927号)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具体要求执行。结算公式:结算总价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清

40、单结算价+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费暂定价项目调整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调整+规费+税金+合同约定其它费用。3.2.6 工程进度款拨付: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本工程按照基础、主体三层完工、主体完工、竣工验收这几个阶段分别支付工程进度款。其中基础至一层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其中已含项目安全文明专项施工费),主体三层完工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验收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合同总价的15%,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并经过决算审计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额留工程款的5%作质保金,自决算审计结束之日起,两年内付清;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一年后退还保修总金

41、额的70%(无息),满5年后退还保修金总额剩余的30%(无息),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施工队伍进场后一次性付清。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42、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在公示期结束后,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财务状况”须提供2008、2

43、009、2010年经有资质的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3.5.3 “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2008、2009、2010年同本项目造价或规模相当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书(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3.5.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应附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证明(2011年7-9月),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书(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 3.5.5 “其他要求”应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证明(2011年7-9月),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书(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证书、身份证以及以上所有人员社保证明(2011年7-9月)的复印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参与工程的所有项目班子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人员相符,否则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3.5.6 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必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如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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