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市**镇卫生院病房综合大楼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市**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6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9
2、资金来源 …………………………………………………………………9
3、投标人的资格及投标费用 ………………………………………………9
4、勘察现场 …………………………………………………………………9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10
6、招标文件澄清和解答………………………………………………………10
7、招标文件的修改……………………………………………………………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11
9、投标文件的组成……………………………………………………………11
10、投标文件有效期 …………………………………………………………12
11、投标保证金 ………………………………………………………………12
12、投标文件报价 ……………………………………………………………13
13、投标文件编制及签署 ……………………………………………………1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
15、投标截止期 ………………………………………………………………16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
17、投标文件的拒绝 …………………………………………………………17
五、开标
18、开标 ………………………………………………………………………17
六、评标
19、评标 ………………………………………………………………………18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19
21、资格评审 …………………………………………………………………19
22、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评审…………………………………………………20
23、评标办法和评标程序……………………………………………………21
24、确定中标人………………………………………………………………22
七、授予合同
25、中标通知书………………………………………………………………22
26、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2
27、履约担保…………………………………………………………………23
28、取消中标资格条件………………………………………………………23
八、其他
29、其他事项…………………………………………………………………23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24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24
第五章 合同格式
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合同格式………………………………………………36
第六章 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经济技术要求 ……………………………3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另册)
第九章 图纸(另册)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镇卫生院病房综合大楼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镇卫生院,招标人为**市**镇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范围:征地面积约1944.097m2,具体范围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性 质:公开招标;
数量规模:约380万元;
结构类型:框架;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基本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
工程控制价为元,发包价为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市**镇沾泽村九号;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12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9 年 8 月 21日,工期24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本工程招标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选择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1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3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其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
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1.5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包括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应未处于建筑市场主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3.1.6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榕建招[2008]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市行政区域外的总承包投标人必须在榕登记备案,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的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柒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8 年 11月 27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等资料(含图纸、控制价、清单、光盘)每套售价为肆佰伍拾元(¥4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每个投标人只能索购一套招标文件,开标时投标申请人必须出具购买资料的交纳凭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2 月 4 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org)、**招标与采购网(www.** )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市**镇卫生院
办公地址: **市**镇
联系电话: ** **
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市**中路150号**大厦5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系人:**
日 期:2008年11月17日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规 定
1
1.1
工程说明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市**镇卫生院病房综合大楼
建设地点:**市**镇沾泽村九号
招标范围:征地面积约1944.097m2,具体范围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投资:约380万元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工 期:240日历天
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2
2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
4
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8 年 11月 21日至 2008 年 11月27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投标质疑和招标人澄清发布形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现场情况质疑提交的时间为:
2008 年 11 月 28 日上午11:00之前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现场情况质疑提交的形式为:
(1)网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org)
《**采购与招标网》(w.**
(2)招标代理机构:**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招标代理)于 2008 年 11月 28日下午17:00前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答复或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发布的形式为:
网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org)
《**采购与招标网》(.**
6
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7
1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柒万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分理处
开户名称:**市**镇卫生院
账 号:118304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附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的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及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否则视为其资格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8
12.1
投标报价 方式
工程报价方式: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仅需填报总价。
9
13.1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1份。
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中标人须再向招标人提交与正本内容一致的贰份投标文件副本。
10
14.3
投标文件
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08 年 12月 4 日上午8:00—9:00
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路建设局大楼内)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持建造师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发票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11
15.1
投标截止期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2月4日上午9:00
12
18.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2008年12月4日上午9:00
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供核对;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未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13
19
评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闽建筑[2007]35号文),即招标人依据工程预算造价在合理造价区间内确定发包价,并在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被限制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14
21.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15
24.3
中标公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采购与招标网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10个日历天。
16
27.1
履约担保
中标人应提交合同价款的10%作为本工程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投标人可任选一种)。在投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提供与履约担保相同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17
预算价、K值及发包价
本工程预算价为:元,K=9%,发包价为:元
本招标工程K值为:9%
18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市**镇卫生院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单位:**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市**中路150号**大厦5层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19
监管部门
部门名称:**市建设局、**市监察局
地点:**市**路建设局大楼一层
电话:**、**
说明: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列表(以下称“前列表”)第1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具备规定资质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企业。
2、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列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3、投标人的资格及投标费用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只能是: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
3.2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符合本须知第21.2条所规定的资格要求;非本国注册的施工企业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施工资质。
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为此,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本须知第9项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3.4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有权对其资格做进一步调查,若发现其资格审查资料中弄虚作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踏勘现场
4.1踏勘现场
4.1.1本工程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自负其责地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4.1.2踏勘现场时,投标人应仔细勘察工程的地形、水文地质、自然气象、水源、电源、通讯、交通条件及临时设施用地,以帮助了解设计意图和现场施工条件。无论投
标人是否踏勘现场,均将被认为已了解上述情况,并充分了解了自己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4.1.3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若发生意外情况,不论何原因造成,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二、招 标 文 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澄清及解答及按本须知第7条所发出的补充通知书面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经济技术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另册)
第九章 图纸(另册)
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招标工程施工合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图纸等资料。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
5.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阅读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若未及时提出补齐后果自负。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质疑,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和查阅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列表第5项所述的期限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必要的澄清及解答,并将澄清及解答的内容在投标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之前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org)及《**采购与招标网》(.**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org)及《**采购与招标网》(.**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
7.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达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有关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资格审查资料:
· 资格审查申请书
· 投标保证金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一般情况(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
· 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委任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简历表
· 在榕建筑施工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盖公章)(企业注册地在**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不需要提供)
· 其他资料
承诺文件:
· 投标承诺函
· 投标承诺函附录
· 管理部主要人员配备表
· 项目管理承诺书
10、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投标担保的规定仍然适用。
11、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保证金柒万元人民币应从投标人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汇出,并保证于本须知前列表第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须知前列表第7项指定的银行帐户。
11.2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在解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和事由。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收讫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递交给招标人。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上账号须与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11.3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
的投标人(除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外);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11.4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人将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送至(或传真)招标人。
11.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1.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1.5.2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的;
11.5.3违反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1.5.4招标过程中或投标文件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11.5.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的。
12、投标报价
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列表第8项所规定的方式。
1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所列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
12.4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且不得修改的报价,即发包价为元。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列表第1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2.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2.7 合同价格风险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投标人应自行测算施工期间的所有风险费用,中
标后综合总价不予调整。
12.8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共同基础,工程结算根据实际发生增减的工程量按实调整。
12.8.1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增减部分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计算:
12.8.1.1工程量清单内项目:按预算价中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91%(1-本工程K值)计算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可竞争项目不可下浮。
12.8.1.2工程量清单外项目:由中标人或招标人提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定计取:①主材单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本工程预算价编审依据中所采用的信息价,其他组成部分按本工程预算造价的取费标准计取后得出的综合单价乘以91%(1-本工程K值)计取,不可竞争项目不可下浮。②主材单价若无信息价则按经中标人、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三方确认的当时市场价计取,其他组成部分按本工程预算造价的取费标准计取综合单价,经中标人、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2.8.2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进行核对,工程偏差由投标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并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重新审核。由此产生的新工程量清单作为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基础。若投标人在期限内未提出工程量核对申请,则视为无异议。
12.9 投标报价要求
12.9.1投标报价仅需填报总价。不要求投标人填报各细项单价和合价。
12.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预算书、修改和补充通知等),按照本工程全部工程内容和招标文件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以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填报投标总价。
12.9.3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发包价的价格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安装、保修、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12.9.4 发包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政策性调整和市场
波动)以及不可预见费、包干费、企业管理费、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金等。
12.9.5 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投标文件编制及签署
13.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壹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13.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3.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公章应使用法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
13.4投标文件的编制
13.4.1投标文件内容应至少包括本须知第9条中规定的内容。
13.4.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署及内容应符合要求,否则该授权委托书无效。
13.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字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13.4.4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的内容和格式应一致,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3.4.5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封面,由投标人自行编印,且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与递交
14.1 投标文件部分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壹份“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包封内,并在内包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内、外层包封的封
口处应贴上密封条、盖上投标人法人公章或密封章。内、外层包封上都应写明“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注明“开标前( 年 月 日 时)不得开封”;在内、外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在外包封上还应标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出现投标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4.2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4.3投标文件按前列表第10项所述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15、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按前列表第11项所述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发票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5.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6.3 根据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投标文件的拒绝
17.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7.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7.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五、开 标
18、开标
18.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前列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18.2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供核对;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未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18.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18.4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18.5开标会议主要程序
18.6 开标程序:
18.6.1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18.6.2 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名单;
18.6.3检查参加开标会的代表的身份等;
18.6.4 投标人代表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进行确认;
18.6.5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开启投标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6.6投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经招标人核验无误后,公开从密封箱中随机摸取号码球、登记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众公布;抽完号码后,投标人代表不愿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可以离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投标人号码抽取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18.6.7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当众公布经评定的进入公开随机抽取
中标人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有效投标人)名单并报交易中心备案后,招标人根据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投标人名单按顺序逐个取出投标人的对应号码球当众公布并投入吹球机;
18.6.8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8.6.9抽取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场的投标人代表等人员签字确认;
18.6.11开标会议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 标
19、评标
19.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闽建筑[2007]35号文),即招标人依据工程预算造价在合理造价区间内确定发包价,并在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被限制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19.2公开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9.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9.4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委会将要求投标人在30分钟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视为无效。
19.5评标程序
19.5.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
19.5.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
19.5.3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19.5.4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个别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由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通知后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投标文件不予进行下步评审,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21、资格评审
21.1资格评审将面向已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本须知第21.2条规定的合格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审结果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审结果。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承诺文件不予评审。
21.2资格评审合格条件如下:
21.2.1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21.2.2资格评审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加盖公章;
21.2.3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4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1.2.5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其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21.2.7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包括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应未处于建筑市场主
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21.2.8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榕建招[2008]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市行政区域外的总承包投标人必须在榕登记备案,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的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21.2.9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柒万元,应从投标人的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以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到帐证明为准)。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投标保证金汇款单,若因汇入帐户有误造成该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汇到指定帐户,则视为未按时提交。
21.3只有全部满足上述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22、承诺文件有效性评审
22.1承诺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作废标处理: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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