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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建筑企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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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建筑企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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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 员工招聘制度 第二节 员工晋升制度 第三节 员工培训制度 一、总则 二、不定期培训 三、定期培训 四、新员工培训 五、脱产培训或进修 六、培训纪律 第四节 薪资福利制度 一、总则 二、员工工资 三、股权激励办法 四、员工福利 第五节 员工考勤制度 一、总则 二、作息时间 三、出差 四、事假 五、休假 六、婚假 七、产假 八、病假 九、丧假 第六节 员工考核制度 一、总则 二、业绩考核 三、能力考核 第七节 辞退、辞职与退休管理制度 一、人员辞职 二、人员辞退 三、退休制度 第八节 员工调动与降职管理制度 一、调动 二、降职 第九节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制度 第一条为统一管理和规范公司员工录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员招聘工作原则上每年两次,于每年十二月份(或一月份)、七月份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进行招聘。 第三条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经理、分公司经理以上的员工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任免,分公司生产经理、经营科长以及其他职能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由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任免,其余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决定,分公司经理决定分公司五大员以下的人员,所有人员的任免都必须按照规定由有关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办好相关手续和批文。 第四条人员招聘形式可以实行内部选拔或社会公开招聘,对从事非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可以招聘应届毕业生。招聘项目经理、技术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预算、质量、安全、工长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项目经理、技术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第五条人员招聘作业程序如下: l、各使用单位根据需要拟订用人计划在每年的六月份、十一月份分别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该计划是否适当,并将结果反馈到用人单位,同时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2、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的用人计划拟订招聘方案、制定招聘计划,内容应包括招聘职位、资格条件、预算薪金、任用日期、招聘广告发布、考试办法及日程安排等; 3、拟定广告稿,按照计划发布招聘信息; 4、收集应聘信息,并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人员通知进行笔试,对不合格材料应在归档一月后销毁; 5、笔试内容应包括专业测验、智力测验和领导能力测验(适用于领导岗位),高级管理岗位还应测试其社会知识、政治经济知识和实践经验,其中专业测验题目由主管部门命题; 6、面试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申请单位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分别或共同进行; 7、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根据情况对人员履历、以前工作成果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8、结果评定:经上面操作评定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用人单位主管商定报到时间,由人力资源部签订试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及有关准备工作; 9、签订的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准备两份副本,分别交财务管理部和用人单位,办理有关工资手续,同时建立人事档案。 第六条新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最少不得少于三个月,在试用期工资按照合同规定,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第七条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表现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主管可以报请人力资源部停止试用,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手续,由财务管理部付清应得工资。 第八条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其及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交财务管理部和用人单位备案。 第九条为适应公司不断壮大的需要,各地子、分公司人员主要在当地招聘,逐步实现人员本地化,人员招聘必须进当地人才市场进行招聘-,如有中介单位,必须与中介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节员工晋升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较高职务根据如下条件: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具有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表现出色,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敬业精神; 4、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潜力; 5、高级领导岗位还必须具有奉献精神、以公司利益为重的品德并且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和承受一定的委屈。 第三条职位空缺时,优先考虑公司内部人员,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员工晋升工作程序 l、内部人员晋升,由各级主管逐级提名,人力资源部根据提名和考核结果拟订晋升名单,报主管领导审批,擅自提拔或变动职务的,公司不予认可,并对所属部门或个人罚款200元。 2、核定的晋升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发布任职文件宣布,同时办理薪酬变更,其薪酬从任职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五条晋升核定权限 1、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由集团董事会任命; 2、副董事长、总经理、特别助理由董事长核定; 3、各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项目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报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批准; 4、土建和房地产分公司人员由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84 核定(制度总则中规定的规模较小的分公司除外),其它子公司项目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其上级主管提名,经子公司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六条各级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工作,就任新职。 第七条需要从内部提拔非生产人员的,必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项目部擅自提拔使用的非生产人员,一律不予承认,工资待遇以6分工计算,并给予使用者罚款500元。推荐劣质人员进入公司的,罚推荐人1000元,并将被推荐人开除。 第八条项目少数工种、勤杂人员超编,罚项目经理200~500元;如为分公司安排的罚分管生产经理或副经理300—500元。 第九条班组长的录用要填写申报单,由工长推荐,项目三人领导小组评审后分公司主管经理签字认可,免职的由项目部决定,报检查组备案,如对“皮球”组长不免职,踢来踢去的,罚所牵涉项目的项目经理各1000元;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年终一律不给组长待遇。以上三条由生产管理部和检查组负责处罚。 第三节 员工培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培训实施的宗旨和目的 l、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培养丰富的知识和技能,更新知识,同时提高员工的道德修养; 2、使员工认识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激发其求知欲和创造力,充实自己,从而奠定企业发展的基础。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定期培训、不定期培训、新进员工培训和脱产培训。 85 第三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办法所定的教育,不得故意规避,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二、不定期培训 第四条公司总部各部室主管负责对下属系统的员工的培训应经常实施,各主管要在年初(3月1日前)拟定教育计划和学习资料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计划进行检查、监督,对没有计划或不按照计划实施的每人次罚责任人500元。 第六条教育内容主要是增进员工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与业务相关的知识,提高与工作相关的技能,主要形式是个人自学。 第七条各主管要经常利用集会、专题讨论或个别教育的形式实施培训。 第八条各主管要根据国家及行业、地区要求,及时安排相应人员参加外部培训,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 第九条分公司应根据项目情况,经常安排对工人进行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条本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可以申请参加各种类型的资格考试,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并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书的可报销学费。 第十一条公司重视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对获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人员(必须在现工作岗位上)给予职称津贴:初级职称每年300元,中级职称每年600元,高级职称每年1000元。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 l、工长:管理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验收标准、操作规范)、安全知识占70%; 2、预算、技术员、质量员、资料员、技术质检科、安全设备人员40%学管理,60%专业知识; 3、材料、仓库:统计报表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 4、钢筋翻样、试验员:专业知识和验收规范占80%,经营知识20%; 5、项目经理:管理知识占70%,各种专业知识和验收规范占30%; 6、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经营科正副科长、信息员、子公司正、副经理:管理学占50%,市场营销学占30%,建筑专业知识(主要包括预算、财务、统计知识)占20%; 7、工程审计部、成本核算科、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占50%,管理知识占30%,统计知识占20%; 8、办公室、企划部、人力资源部、副总、总经理:现代企业管理学占80%,法律知识及企业形象管理知识占20%。 第十三条对于此项培训,公司在每年四月份、九月份进行考试,管理人员每次考试低于60分,每分按100折50元标准罚款;小学文化以下及50岁以上者,低于60分每分按100折25元罚款。 三、定期培训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定期培训在每年年初进行,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拟订教育计划、安排培训日程并邀请各单位人员或聘请专家进行。 第十五条分公司经营科正副科长、项目经理每月两天定期进行工商管理培训,增强其经营管理知识。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应包括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工作流程、业务相关知识和技能等,同时包括各种法律、法规和文件。 第十七条培训完成必须进行考核,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主管部室命题,考核分数作为平时个人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八条凡受训人员接到通知后,除因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可申请免训外,必须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向主管单位报到,否则此项考核视为零分。 四、新员工培训 第十九条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临时职员、试用人员、新进入公司的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十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使新进人员了解企业机构和组织系统、熟悉工作相关的业务和工作程序、理解公司规章制度,激发其为公司做出贡献。 第二十一条培训内容除公司组织各种规章制度、自身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公司经营方针等,还要包括公司创业史、企业精神等理念教育,对工人的培训要使他们准确了解有关安全、收入、工作、生活等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新进管理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可以邀请相关单位讲授相关培训课程。 第二十三条新进工人的培训由各分公司书记组织并做好记录,在每年的三月份对工人每周一次培训,时间2到3小时,由项目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本培训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全部参加,无故不参加的扣除培训前工作所有工资,同时必须补训。对于因其主管领导的原因造成不能参加,对主管领导每人次罚款1000元。 五、脱产培训或进修 第二十五条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以增进技能、更新观念。 第二十六条经批准外出进修或攻读更高学位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管理人员,学习期间,函授的工资照发,脱产的计发基本工资50元/天,发生的学杂费由公司承担,但必须与公司签订合同以保证在公司工作一定年限。 第二十七条对由公司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考试成绩与脱产培训期间的个人工资挂钩。根据考试结果,80分以上者工资不扣,60~80分者工资打80折,60分以下者工资打50折(本条工资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六、培训纪律 第二十八条珍惜培训机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0元,缺勤者每次罚款200元。 第二十九条遵守课堂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得看报纸及其它书籍;不得随意走动,做小动作;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十条听课时不得抽烟,手机、BP机必须关机。 第三十一条认真听讲,做好记录。 第三十二条课程结束后必须参加考试,学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 第四节薪资福利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计发工资、奖金,合理分配劳动报酬,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人员收入一般由工资、奖金、股份分红组成。 第三条管理人员工资与工资基数、折率、考核分及出勤挂钩。 管理人员工资=100折工资基数×折率×考核分×出勤天数/(315×loo) 其中考核分=(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分)/2 二、员工工资 ㈠折率 第四条由于能力、分工及业绩的不同,对管理人员的工资一律用折率来确定工资报酬。 第五条折率评定办法:(1)项目管理人员折率由项目三人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经三人签字认可后,交分公司五人领导小组评审,由集团公司职能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最后把关;(2)分公司管理人员折率由分公司五人领导小组负责议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审阅,董事长把关;(3)子公司各职能人员折率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拟定,由子公司经理层评审,报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4)对项目经理及以上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折率,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负责议定,董事长把关,集团公司董事会评审通过。 第六条个人工资折率定级: 1、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 220-350 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80-120 2、房地产正副总经理 150-250 房地产分公司正副经理 140-180 部门负责人80-110 3、土建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 130—180 分公司生产副经理 100-150 经营科正副科长80-130 技术质检科长85-100 安全设备科长 70-85 (分公司其他人员按项目标准评定) 4、项目经理 85-110 5、技术负责、技术员50-90 6、质量员 40-70 7、安全员 90 40—65 8、工长 40-70 9、2年预算员30-40 3-4年预算员40一60 5年以上预算员 60—80 lO、2年的财务30一40 3—4年的财务40-60 5年以上财务50—70 部门负责人 70一95 ll、放线员30—60 12、资料员30一60 13、翻样 45—60 14、材料员、医生30—40 15、指导员 60-70 16、办公室 30-45 (二)操作办法 第七条土建分公司规模在1500人以上的,分公司管理人员(不含项目人员)工资总额为分公司当年度所完成建安经济收入的1.7%;规模在1500人以下的,分公司管理人员工资总额为分公司当年度所完成建安经济收入的1.9%。工资按折率、考核分及出勤天数分配。 第八条其他人员工资基数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对于从学校招聘的实习生,在试用期内工资按如下标准发放: 研究生80—100元/H,本科生35—45元/N,大专、函授本科生25—30元/日,中专、电大生20—25元/日,职专、委培生15—20元/日。具体以聘用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十条在当地人才市场招聘的预算员、资料员、成本核算员工资为35。60元/日,文 印员、清洁工、食堂勤杂人员为400—600元/月。 第十一条对于兼职人员的工资做如下规定: 1、一人完全兼任两个职务或项目的,除按照较高职务标准确定折率外,增加工资50%; 2、一人部分兼任两个职务或项目的,除按照较高职务标准确定折率外,增加工资30%; 3、处理收尾工程或装修项目,同时承担新工作的,工资增加15%。 本条规定中土建项目规模不到80人、安装30人以下不作为兼职,装修项目按照上述标准的60%执行。 第十二条春节误W-I资: 1、对项目招工人员按照项目实行包干制,具体规定如下: (1)主体项目:4万m2以下的2000元,4~6万的2500元,6—8万的3000元,8~10万的3500元,lO万以上的4000元; (2)装修项目:50人以内的500元,50—1130人的1000元,100~20Q人的1500元,200。300人的2000元,300—400人的2500元,400人以上的3000元; (3)安装公司:8000元; (4)装潢公司:2000元; (5)机具管理服务中心:2000元; (6)新型建材公司:1500元; (7)J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完成招工计划人数后方可享受以上误 W_I资。 2、年终分配人员、总部人员、分公司人员实行考勤制度,按照以下误工工资标准进行: 折率在60以上的为 80元/N 折率在60以下的为 60元/日 春节误工工资按实际出勤计算。 第十三条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及大学生休假,每天均按50元基本工资计算。 ㈢部分特殊人员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工长工资的50%按照折率计算,另外50%按照所在项目或工种的工人平均定额工时与公司标准工时相比的完成率同比例增减(低于80%该部分记为零分)。即工资:loo折工资标准×(折率×50%+折率×50%×实际完成平均定额工时/公司标准平均定额工时)×考核分×出勤天数/(315×100)。 第十五条根据项目经理承担项目的不同进行调整: 项目建筑面积4.5万m2。6万Ⅱ12,不设生产经理的,工资增加15%; 项目建筑面积6万1n2。8万m2,不设生产经理的,工资增加30%; 项目建筑面积8万m2以上,只设一名生产经理的,工资增加20%; 上述三点规定中建筑高度平均在15层或以下的,在上述三点基础上另外增加10%。 第十六条项目预算员工资计算方法(按一年315天计算): 1)工程在3万n12以下,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上,预算总价为2500万元;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下,预算总价为2000万元,预算与定额由一人兼任的,给予一年工资。 z)m程在3。5万H12,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上,预算总价3500万;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下,预算总价3000万,给予一年工资。预算员兼任定额员的,增加30%I资。 3)工程在5.8万nd,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上,预算总价5000万;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下,预算总价4500万,给予一年工资。项目部应配一名定额员。 4)工程在8万m2以上,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上,预算总价7000万;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下,预算总价6000万,给予一年工资。项目部应配一名定额员。 以上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减工资;超过总造价,对超过部分按造价比幅的1.5倍给予增加工资。对帐、结帐未完毕的给予80%工资,其余工资待结帐后付清。 如果经甲方、监理审计后,发现预算员漏算的,按漏算部分的20%由预算员赔偿。 如在内部成本制造数上弄虚作假,超过部分累计达3%的,扣全都工资。 第十七条后方人员工资 (1)因公司需要去后方工作的,按照其原在工地的同等档次评比,在后方工作期间按90%的比例计发工资,出差期间仍执行原折率不予扣减,工资分别按照在后方和出差的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在公司连续工作10年以上,由于身体原因或家庭因素等,要求照顾在后方工作的,按原在外地同等档次的50%一60%计发工资; (3)如果是聘用的或因某种关系进入公司后方工作的,按外地同等档次的40%一50%计发工资。 第十八条特殊照顾在后方工作的,普通人员每月按350—550元计发工资。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法律服务部人员工资规定: 基本工资负责人5万元/年,其余人员2.5—4万元/年,奖金和各种费用采取包干制: l、起诉(包括应诉)按标的值的l%计算; 2、胜诉按标的值的1—3%计算; 3、经过协商以物抵债的按标的值3%计算; 4、胜诉且按法律程序要回资金的按标的值的5%计算; 5、非诉讼收回的陈欠款,按要回资金的3%计算; 6、本条规定的工资为主要规定,其他情况公司与法律服务部签订协议规定,法律服务部内部要制订费用标准和制度,分配由集团公司把关; 7、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勘察费和法院仲裁费、执行费由公司承担,其它费用由法律服务部承担。 ㈢工资发放规定 第二十条工资发放时间:普通管理人员每月预付工资800元.项目经理以上人员每月预付1500元,剩余工资一般定在第二年的6一lO月份陆续发清,同时计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大中专毕业生及社会招聘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执行公司制度。 第二十一条凡是新聘人员,试用期内根据合同规定发放工资,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一旦正式录用全部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经营科科长、副科长和预算员实行项目决算担保制,其工资按对帐、结帐工作形象进度发放,凡是没有通过甲方或监理审计完毕的,预算员、经营科正副科长工资分别扣留20%、3%.凡是需要政府部门审计而没有经过政府部门审计的,分别扣留15%、2%。 三、股权激励办法 第二十三条扩股方法与标准 1、扩股对象: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分公司经营科长、副科长、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满3年的可进行首次配股,标准是工资折率100折为3万元。 2、首次配股后每年以3%扩股;具有中专学历的以3.5%扩股,’大专学历的以4%扩股,本科学历(包括高级职称)以4.5%扩股,本科以上学历的以5%扩股。(以上学历必须国家教委认可) 3、根据配股额,5年后股本的25%归个人,其中个人现金购买和公司量化股各占50%;以后每5年按同比例进行认购和量化,20年后股本全部所有权归个人(从第一年起,每一年均按股份总额分红)。若在每一次量化时,个人不愿用现金购买的,一律取消公司新配股本,当年按上一年实际所持股份分红。 第二十四条聘用的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公司给予公司总股本的1~5%的虚拟股 权,享有分红权。5年后股本的25%归个人,其中个人现金购买和公司量化股各占50%;以后每5年按同比例进行认购和量化,20年后股本全部所有权归个人。 第二十五条股本来源:公司库存股或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主要是法人股和政府股) 第二十六条中途自行离职的、不胜任工作被免职或辞退的或因违法违纪被公司开除的,量化股由公司收回,现金股由公司购回,并取消当年分红。 第二十七条按规定年龄退休的,持原有股本,可享受分红,但不再扩股。 第二十八条满退休年龄而继续受聘在公司工作的,不再扩股,特殊人才例外。 第二十九条退休后利用本公司无形资产经营同行业的,量化股由公司收回,现金股由公司购回,不再享受分红。 第三十条股权转让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属本节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者只能向公司转让)。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的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公司回购的股权,作为公司库存股,在配股或量化股中使用。 第三十一条 自1998年已经实施的配股和量化股操作办法仍执行本规定。 四、员工福利 ㈠养老保险 第三十二条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办理,缴费金额为本人缴费工资的23%,其中企业承担20%,个人承担3%。 第三十三条缴费工资计算方法:每月缴费工资数额=个人上年度折率×1.2万元/12。 第三十四条补充性商业养老保险按照自愿原则,公司可以代办,但保险费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五条员工合同终止、辞职或被辞退的,公司终止缴纳保险金,社保帐户根据国家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第三十六条55周岁以上员工不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按上述标准中企业应交额的70%给予补贴,每年累积计算,于退休前一次性补贴。 第三十七条上述养老保险所指员工为集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员工(不含临时招聘的工人),所有事项均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㈡医疗保险 第三十八条员工社会医疗保险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办理,缴费金额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其中企业承担7%,个人承担1%。 第三十九条缴费工资计算方法:每月缴费工资数额=个人上年度折率×1.2万元/120 , 第四十条补充性商业医疗保险按照自愿原则,公司可以代办,但保险费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四十一条员工合同终止、辞职或被辞退的,公司终止缴纳保险金,社保帐户根据国家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第四十二条55周岁以上员工不再为其办理医疗保险,按上述标准中企业应交额的70%给予补贴,每年累积计算,于退休前一次性补贴。 第四十三条上述医疗保险所指员工为集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员工(不含临时招聘的工人),所有事项均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四十四条工人原则上以医药费包干为准,如有下列情况者,公司将酌情给予照顾:凡 是经工地医生同意住院,医药费在1000以内的给予报支50%,2000元以内的报40%,在5000元以内的报支30%。特殊府晴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具体由工会主席负责办理有关事项。 ㈢住房 第四十五条分房条件:一、80折以上可以享受分房;二、50折以上并且连续5年达到岗位最高折率标准的或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三、国家统招的大专以上学历、折率在80折以上、具备3年以上工龄的可以分房。四、社会招聘特殊复合型人才,不限工龄可以分房。 五、夫妻二人同在公司、累计折率达到分房标准、并且其中一人担任项目经理或科室负责人、另一人担任五大员或以上职务的可以享受分房。第一、二、rr~-r龄必须在8年以上。 第四十六条分房标准:折率达80~90的分80M2;折率91~100的分90M2;折率达101—130的分lOOM2;折率达131~150的分130Id2;折率151。200的分150M2;折率在200以上的不超过250M2。 第四十七条分房原则:在公司基地集中盖房,每平方米按800元计算,一层个人承担5%;二层个人承担20%;三层个人承担45%;四层个人承担45%;五层个人承担30%;六层个人承担15%;七层个人承担5%。分房一律以抽签方式进行,如果抽签后不要集体分房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房子除自己居住外,可以给父母和子女居住,但其他人一律不允许,否则将住房予以没收。随着职务的调整超过上述分房标准的或者享受分房待遇但不要集体分房的,公司按300元/M2进行补贴。享受分房待遇但因特殊原因需要异地自购的(主要指大学生在异地安家、折率在120折以上的或外地聘用的特殊人员),公司按800元/M2进行补贴;中途开除或自己离开公司的,原则上要退回房子,如果自己保留必须按市场价格的50%追缴房价,如果是住房补贴的,按补贴额的50%收回。 ㈣房屋装修或个人家乡盖房补助 第四十八条关于向内部人员建房提供优惠的规定: 1、折率在50折以上、连续3年在公司工作的管理人员方可享受优惠待遇; 2、优惠提供材料标准:50~60折,钢筋2吨,木材1方,水泥不予考虑;6l。80折,钢筋3吨,木材1.5方,水泥不予考虑;8l一110折,钢材5砘,木材3方,水泥20吨;111折以上,钢筋lO吨,木材3方,水泥30吨;材料优惠价格:钢筋1500元/吨,水泥250元/吨,木材1000元/方; 3、如需借用公司机具的,80折以上,租赁费优惠2000元;80折以下不得享受; 4、建房需要公司人工的,90一120折,给予补贴150个人q-;120折以上补贴200个人工。工龄必须在5年t,~l-方可享受; 5、如已享受公司分房待遇而仍需要在家乡建房的,一律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第四十九条住房装潢补贴 1、享受公司分房待遇者,在装潢时给予补贴人32:二室一厅70个人工;三室一厅90个人工;三室一厅以上的,150个人工。超支部分的人工费一律由自己承担,价格按照市场价。 2、外地购房的,50折以上、由装潢公司装潢的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其它任何费用,材料按照市场价,人工55元/15小时,工时计算按照公司定额工时。 第五十条以上待遇属于员工本人或其亲生子女,其他人一律不得享受。 第五十一条以上优惠待遇为一次性,不得重复享受。 ㈤生日慰问金 第五十二条生日慰问金统一于十月一日发放,标准为管理人员每人100元,工人每人50元。 ㈥特困及伤残员工资助办法 第五十三条特困工人资助办法: 1、无法解决父母的温饱问题、子女无法上学的,公司每年资助500元; 2、父母伤残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资助1000元,子女伤残成疾、无法上学的,每年资助2000元; 3、对以上两种情况,职工本人必须在公司工作,否则不予资助。 第五十四条对伤亡职工家庭,公司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慰问。 第五十五条如管理人员有上述情况者,按工人双倍标准进行补助。 ’ 第五十六条职工家庭如遭遇火灾、水灾,根据损失和伤亡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五十七条以上各类情况,由工会主席负责审查,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阅批准后办理相关事项。 第五节员工考勤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分公司。 第二条管理人员考勤一律由办公室负责,未设办公室的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人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第三条每月考勤榜由办公室收集后报人力资源部,由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组负责检查考核,发现弄虚作假的,每错一天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第四条实行管理人员签到制度,每天的早晨上班前进行签到,作为考勤工作的基本依据。签到必须亲自进行,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否则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每人罚款200元,出现三次以上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 第五条工人出勤一律由工长记载,出勤榜放在现场办公室,如果放在宿舍里或其它地方,则工长每天罚100元。加班工时多记、少记的,每次罚200元,屡教不改的,罚款2000元,并给予免职处分。 第六条工人考勤由分公司工时统计员汇总后报生产管理部统计科,生产管理部统计科进行审核、汇总并分发总经理、成本核算科、检查组和分公司。 第七条对管理人员的休假、产假、病假及丧假,考勤员必须在考勤榜上写明“休假、病假”等字样,不能打“√”,若出现差错,每处对考勤员罚款1130元。 二、作息时间 第八条每天工作时间为:3月1日一5月31日9.5小时(7:00。11:30.1:00。6:00),6月1日---9月30日10.5小时(6:30~ll:30, l:30。7:00)10月1日--2月28日为9小时(7:00_11:30,l:00“5:30)。工作采取包干制,上下班时间统一规定,除值班外其余工作一律包干,本职工作必须完成,如完不成必须加班,且无加班工资。 第九条后方工作时间春冬季必须达到9小时,夏秋季10小时,中午休息1小时,所有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必须在食堂就锓;在后方工作上下班必须签到,超过时间规定5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 lO分钟罚款100元,超过30分钟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三、出差 第十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报同级办公室备案,并由其主管领导批准。如没有得到批准出差的,不予报销出差费用,扣发出差期间的工资。 四、事假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遇事须亲自事先请假。一般请假7天之内,由其直接主管批准,超过7天的由分公司经理批准;子公司或分公司部门主管如需请假,由公司经理批准。 事假期间工资不计。未请假而擅自脱岗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出勤。人力资源部和检查组负责监督人员旷工及利用工作时间回家办私事等不良现象。 第十二条严肃外出请假制度,遇出差、开会等事宜,项目管理人员要向项目经理请假,项目经理向分公司经理请假,分公司经理以上负责人向集团公司总经理请假,开会、出差不请假每天罚100元。 五、休假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每两周可以休息1天,时间为年度的第二个星期天开始依次顺延,休假期间按照出勤计算工资,各部门、子、分公司、项目部可自行制定轮休制度,不得影响工作,同时不得随意安 1n2 排加班。员工确需加班必须经主管领导确认后公司方给予认可。本休假可以合并,也可折抵病假及事假,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也不得在年末集中休假。 第十四条五月一日、十月一日全体人员各休假一天,管理人员按照100元/人组织集体活动,工人按照10元/人作为节日伙食补贴,七月一日党员活动半天,经费100元/人;土建项目部如因抢工等特殊原因确需加班的,除按定额计取外每天加记12小时,以子公司生产管理部签字为准。 第十五条若因工作缘故不能休息,由部门负责人书面证明并报检查组审核,每天按100折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职工放假期间每天记工时12小时。 六、婚假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婚假15天,计基本工资,事后必须把结婚证复印件附在考勤榜上。春节期间结婚没有享受婚假的,另外发给七天工资,按照基本工资50元/天计发。 七、产假 第十七条产假为56天,假期计基本工资。男性员工给予护理假7天(仅限于晚婚晚育)。 八、病假 第十八条管理人员凭医院病休证明及公司医生证明,可获准休病假。重感冒体温在38℃以上且需打点滴者,可休息2天;患其它疾病凭医院证明可休息5天;经医院证明病情较重需住院或回家休养的可体假15天,病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50元/天);其他情况须经董事会讨论确定。 九、丧假 第十九条管理人员配偶、子女、父母去世,给丧假10天,兄妹、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亲叔父母、舅父母、侄外甥去世,给丧假7天。假期计基本工资。 第六节员工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了解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和工作成绩,确保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晋升、晋级、调动、薪金、奖励等方面做到公平合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考核分为业绩考核和能力考核。业绩考核是在考核期内,对成绩、态度和能力发挥做出评定;能力考核是在晋升高一级岗位时,根据过去的情况,对能力和适应性进行测评。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为使员工考核做到公正严格,考核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l、在考核期间,必须根据日常观察所得到的资料和确认的事实进行考核; 2、不被个人情感所左右,同时须排斥对上妥协、对下强硬的倾向,严格按公司规定考核; 3、考核期外的事实和业绩不予考虑。 第四条考核结果反馈 年度考核结果由本人上一级主管进行一对一反馈,共同总结被考核者本年度的工作,并对以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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