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道二期疏挖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NZJC2010-GC-348 合同编号:CSSN工程015招 标 人:*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年十月目 录第 一 卷4第一章 招标公告51招标条件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要求64招标文件的获取6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76发布公告的媒介77联系方式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13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13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51
2、. 总则172. 招标文件183. 投标文件194. 投标225. 开标226. 评标237. 合同授予2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49. 纪律和监督24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第三章 评标办法26评标办法前附表261. 评标方法312. 评审标准313. 评标程序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72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91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2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93附件三 廉政合同94附件四:安全生产合同9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981.1.工程量清单说明981.2.投标报价说明982.工程量清单100第 二 卷113第六章 图 纸114第 三
3、 卷11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16第 四 卷14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4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4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51二、授权委托书152三、投标保证金153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54五、单价分析表及附表154六、施工组织设计155七、资格审查资料159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68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河道二期疏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93048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10122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业主*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工
4、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合同名称:*河道二期疏挖工程施工合同编号:CSSN-工程-015招 标 人:*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镇工程概况:枢纽主要包括船闸、泄水闸、电站、坝顶公路桥、鱼道、护岸及发包人营地等,枢纽从左至右依次为左岸改移防洪大堤、左岸副坝及预留三线船闸、二线船闸、一线船闸、26孔净宽22m的低堰泄水闸、1孔净宽7m泄洪排污闸、电站厂房、副坝、20孔净宽14m的高堰泄水闸及右岸副坝。枢纽船闸、泄水闸及电站规模如下:船闸为双线船闸,船闸等级为2000吨级,闸室有效尺寸280m34m4.5m(长宽门槛水深),设计代表船型为1顶2艘2000吨级船队,设计年通过能力
5、9800万吨(双闸双向)。双线船闸共用引航道,引航道宽度为146m,上下游引航道长度分别为910m。泄洪闸共设46孔,左汊26孔,堰顶高程18.5m,单孔泄流净宽22m,泄流宽度572m;右汊20孔,堰顶高程25.0m,单孔泄流净宽14m,泄流宽度280m。电站为河床式厂房,总装机容量57MW,安装6台单机9.5MW的灯泡贯流式机组,年均发电量2.32亿kw.h。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包括横向蔡家洲左侧护坡至河道临时航道、纵向桩号L5-725L5+725区域内标高25.0m20.0m的河床土层的疏浚,疏挖工程量约125万m3,具体范围见招标图纸蔡家洲左侧河道二期疏挖平面图,工程区内还可能有部分干
6、地土方开挖,暂按工程量10万m3计列。本工程疏挖料输送至蔡家洲洲顶弃土区、右岸整治河滩地弃土区等两处。(注:坝轴线桩号为L5+000m,向上游为“-”,向下游为“+”)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10年11月20日开工,2011年3月1日完工。102天。承包方式:单价承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一个千吨级(三级)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和一个单项工程吹填工程量
7、20万立方以上的施工经验;3.3 拟任建造师应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且近五年至少有一个千吨级(三级)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一个单项工程吹填工程量20万立方以上的施工经验;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5 拟任建造师及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 投标人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0月 22日至 2010 年10月
8、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管理有限公司报名。4.2报名时所需资料如下: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7)拟任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及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社保证明(原件);9)拟任建造师、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0)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9、(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以上所有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11 月 11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0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枢纽
10、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肖女士 张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 刘先生 周先生电 话:*传 真:*E_mail:*2010年 10月22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刘先生 周先生电话:*1.1.4项目名称*河道二期疏挖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包括横向蔡家洲左侧
11、护坡至河道临时航道、纵向桩号L5-725L5+725区域内标高25.0m20.0m的河床土层的疏浚,疏挖工程量约125万m3,具体范围见招标图纸蔡家洲左侧河道二期疏挖平面图,工程区内还可能有部分干地土方开挖,暂按工程量10万m3计列。本工程疏挖料输送至蔡家洲洲顶弃土区、右岸整治河滩地弃土区等两处。(注:坝轴线桩号为L5+000m,向上游为“-”,向下游为“+”)1.3.2标段划分/1.3.3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10年11月20日开工,2011年3月1日完工1.3.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
12、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澄清函、答疑函及修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
13、0年11月11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供2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包括投标商务、技术和报价,word及excel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拾万元整(¥5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将全额投标保证金
14、转入以下指定账号:收款单位:*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帐 号:*3.4.5若投标人决定不继续参与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投标人须知3.4条款执行。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7年2009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6年2010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8年2010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
15、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不得使用专用印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如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如有)、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应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陆份副本(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再提供陆份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U盘,)2份。投标报价电子文件须为EXCEL格式。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不允许活页装
16、订;投标文件分正本与副本(正本封面采用硬壳装订,正副本封面侧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提交,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目录、页码齐全;电子文档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包装。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4.1.2封套上写明地 址: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名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邮编:投标人地址: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
17、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5.2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行政监督部门和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标顺序:“后到先开”逆序开标。(3)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其投标将被拒绝。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工程及经济类评标专家。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7.4.3
18、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签订相应的廉政协议和安全生产协议。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总价及综合单价上限值,招标控制总价及综合单价上限值在开标之前五天公布。10.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0.4投标单位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投标单位业务联系人和拟任现场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进行相关工作时应向招标人提供上述相应人员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10.7废标情形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的;(1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
20、说明或补正的。(15)投标人未按第3.7.3项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的。(16)投标人未按第3.7.4项要求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的。(17)投标人未按第3.7.5项要求装订投标文件的。(18)投标人未满足第1.4.1项要求。(19)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2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21)投标人不按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2)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的。(23)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2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
21、超过招标控制价的。(25)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全本)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1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银行存款或银行信贷)不应小于800
22、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在2007、2008、2009三年中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印件或原件,若财务报表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则需分别提供。2、财务报表所列数据必须与其对应的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营运资金证明以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标前15天开出的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证明为准,并附上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的承诺书。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一个千吨级(三级)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和一个单项工程吹填工程量20万立
23、方以上的施工经验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每张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施工。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的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重大质量事故,不存在重大合
24、同纠纷;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1具有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近五年至少有一个千吨级(三级)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一个单项工程吹填工程量20万立方以上的施工经验,且承诺在本合同期内仅在本项目上担任项目建造师;拟任建造师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备选人1项目总工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总工备选人1附录
25、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铰吸式挖泥船挖泥能力500m3/h1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发票复印件注:以上设备需提供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发票复印件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26、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
28、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投
29、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1.12 偏离本招标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另册);(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
30、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
3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 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2.2.5 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开标3个工作日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出。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32、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单价分析表及附表(6)施工组织设计;(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在合
33、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
34、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由招标人账户分别转入相应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拒绝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提出澄清要求的;3.4.5若投标人决定不继续参与投
35、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已交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7天内返还(无息)。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全本)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
36、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程师(以及备选人)不允许更换。3.5.8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
37、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 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38、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未按本条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
39、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未按本条要求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封面采用硬壳装订,正副本封面侧面注明项目名称,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未按本条要求装订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40、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41、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其投标将被拒绝。5.1.2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进行验证: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
42、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政府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6)拟任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及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政府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社保证明(原件);8)拟任建造师、拟任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9)企业、拟任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
43、;(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其投标将被拒绝。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