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南城校区弱电及智能化工程江津招标编号:JJGG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HDL招 标 人: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校(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二一六年七月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182. 招标文件203. 投标文件214. 投标235. 开标236. 评标247. 合同授予2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9. 纪律和监督2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5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6第三节
2、、合同附件格式6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84第二卷86第六章、图纸87第三卷8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9第四卷10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1一、投标函部分103二、商务部分1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4三、技术部分115四、资格审查资料124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南城校区弱电及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江津招标编号:JJG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南城校区新建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津发改投【2015】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配套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3、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2.2建设规模:整个校区一期、二期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0万元。2.3计划工期:一期20日历天,二期25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书面通知。2.4招标范围:智能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网络及服务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4、于2016年7月6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施工图等全部招标资料。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 年7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相府路140号联系人:陈
5、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信大楼4楼联系人:戴先生、苏先生电 话:传 真:邮 箱:sh- 2016年7月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校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相府路140号联系人:陈先生电 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信大楼4楼联系人:戴先生 苏先生电 话:传 真:邮 箱:sh-1.1.4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南城校区弱电及智能化工程1.1.5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
6、1.2.1资金来源区财政配套及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智能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网络及服务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3.2计划工期一期20日历天,二期25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书面通知。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
7、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财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至少一个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原件)。4.信誉要求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也无行贿犯罪记录。注: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受到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也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受到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还需提供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
8、限已满的证明材料。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招标人收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备案,纳入招投标存档资料。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申请人单位人员,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至少一个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9、(或业主证明原件)。(3)项目经理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投标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须自行承诺无在建工程项目(如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承诺格式及内容投标人自拟。项目经理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的有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6. 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类或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申请人单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的有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7.其他要求 (1)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
10、不少于 1 人,造价员(具有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具有注册证书)不少于 1 人(以上人员应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的有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特别提醒:1、子母公司的合同和业绩不能交叉使用,否则不予认可。2、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及扫描件的原件(身份证、资质证书除外)在开标时必须一次性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查验。在评标过程中,若原件不齐或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不相符的,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若发现投标人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
11、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视为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后,应仔细检查。如有残缺、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投标人应在2016年7月8日12:00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方式提出。传真: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2016年7月12日17:00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http:
12、/)发布所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网站。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7月27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
13、列入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不予以调整。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清单为准,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否则作废标处理。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暂定金额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工程报价6.1投标报价
14、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各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报价。6.2报价依据: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2008定额综合解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
15、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 201635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自主报价。6.3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6.3.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一概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
16、。6.3.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的,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按技术措施清单自行报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6.3.3以下内容产生的措施费、风险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内:(1)除工程量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
17、位列项的技术措施项目外的所有的施工措施变化均不调整(包括与施工工程毗邻的土方影响等保护措施)(2)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问题的处理;(3)本招标文件承包方式风险;(4)项目清单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场地周边因素、赶工期、高温天气因素进行报价,招标人不再因以上相关因素增加任何费用。6.4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6.4.1除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6.4.2本工程
18、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2008年重庆市相应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综合价格,按实施工程量编报综合单价和总价,综合单价系为完成该工程全部分部分项工程和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工程排污费、材料损耗费等除税金、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在整个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所有价格均不作调整,除非
19、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本项目按工程量计价的综合单价为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标后招标人无论任何种因素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6.4.3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以及恶意低报价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标人将按投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
20、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6.5、安全文明施工费:6.5.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6.5.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 201635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6.5.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21、,根据“渝建发【2014】25号”、 渝建 201635号文计取。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4】25号、渝建 201635号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6.6.1本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由各投标单位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江津地区价格进行报价。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后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6.6.2材料、机械价格由各投标单位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江津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市场价进行报价。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后计入各分部分
22、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材料价按不含进项税报价)。7、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商务部分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按废标处理。8、最高限价及暂定金额8.1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20元(大写; 壹佰贰拾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30,740.99元,进项税额暂定金额为7,485.7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暂定金额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8.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平均价的85%,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总报价的
23、评标基准价的85%,如低于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的85%,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一、凡参加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如因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投标或无法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请及时与江津区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二、投标保证金
24、缴纳形式:投标人必须以网上银行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无效。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上午10:00时前到账(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五、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详见招标公告下方指定的账户信息。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从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打印出来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七、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一)退还金额退还金额包括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投标保证金利息的计息时间为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日至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当日。计息利率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5、二)退还方式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三)退还时间江津区交易中心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到江津区交易中心财务科刷卡缴纳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如中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转给招标人作履约保证金的,请持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格式在区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再次明确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相关事项的通知”中下载)到江津区交易中心刷卡缴纳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后办理;招标人与中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及利息退还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3.5资格审查资料按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
26、格式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要求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和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指2013年-2015年3.5.3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指2013年1月1日起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指2013年1月1日起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函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光盘或U盘1个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7.5 装订要求1、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
27、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厚型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施工组织设计得零分。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
28、其施工组织设计得零分。(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资料
29、”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7.投标文件电子文件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8.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受。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封面应标明如下内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2016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注:未按以上要求进行书写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
30、止时间开标地点: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有效身份,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场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供招标人查验,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 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
31、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6.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7.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8.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
32、担保形式:采用现金转账2.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3.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将履约担保转账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4.退还时间:项目竣工后无息退还。5.投标人投标时按此金额书面承诺提交履约担保金。8.1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
33、目的中标服务费 1.2万元由中标人支付。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费用,但不单列。10.2交易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中标人按交易中心规章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工程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含招标人支付部分),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得单列。10.3监督部门江津区发改委 联系电话:江津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江津区教委 联系电话:注:投标人须知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不符合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34、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35、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项目技术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
36、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书面声明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
37、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
38、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了解到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在资格审查资料中,作出书面声明,说明已自行组织踏勘,对现场环境和地质条件已充分了解,否则作为不响应招标文件;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39、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
40、条款及格式;(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41、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2、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执行前附表内容。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43、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44、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4)投标人书面对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条件响应性承诺;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以下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