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县
**安置楼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县**新区拆迁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意见
我司受招标人(**县**新区拆迁建设指挥部)的委托,负责代理**县**安置楼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已完成招标文件商务标部分的编制工作,请审阅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 **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市**中路150号**大厦7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转**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期:2008年 月 日
我单位**县**安置楼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我们确认。
招标人:**县**新区拆迁建设指挥部(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县**大街106号
联 系 人:**主任
联系电话:**
日期:2008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4
前列表 5
一、总则……………………………………………………………………………………5
1、工程说明 5
2、资金来源 5
3、投标人的资格及投标费用 5
4、踏勘现场 5
二、招标文件………………………………………………………………………………5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5
7、招标文件的修改 5
三、招标工程控制价的编………………………………………………………………5
8、招标工程控制价的编审依据 5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5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5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5
11、投标有效期 5
12、投标保证金 5
13、投标报价 5
14、投标文件编制及签署 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
1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与递交 5
16、投标截止期 5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18、投标文件的拒绝 5
六、开标…………………………………………………………………………………..5
19、开标 5
七、评标…………………………………………………………………………………..5
20、评标 5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5
22、投标资格后审文件的合格性评审 5
23、投标承诺文件评审 5
24、确定中标人 5
八、授予合同……………………………………………………………………………..5
25、中标通知书 5
26、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5
27、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5
28、履约担保 5
九、其他…………………………………………………………………………………..5
29、其他事项 5
第二章 招标工程施工合同 5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5
二、合同通用条款.……………………………………………………………………….5
三、合同专用条款.……………………………………………………………………….5
第三章 技术要求 5
技术要求…….…………………………………………………………………………….5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5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5
编制说明…………………………………………………………………………………..5
一、资格后审文件部分…………………………………………………………………..5
A、 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5
B、投标保证金...…………………………………………………………………………5
C、投标人一般情况表...…………………………………………………………………5
D、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
E、授权委托书…………………………………………………………………………...5
F、项目经理委任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5
G、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表...………………………………………………...5
H、其他投标材料...……………………………………………………………………...5
二、投标承诺文件部分……..…………………………………………………………...5
A、投标承诺函……………...…………………………………………………………...5
B、投标承诺函附录………...……………………………………………………………5
C、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配备表……...…………………………………………………5
D、主要材料参考品牌承诺书………...…………………………………………………5
E、项目管理承诺书………………………………………………………………………5
F、承诺书…………………………………………………………………………………5
G、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表………………...…………………………………………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5
第六章 施工图纸(另册) 5
第七章 招标工程控制价(另册) 5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县**安置楼工程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2008]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县**新区拆迁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550万元;招标项目为**县**安置楼工程,招标范围为桩基、土建、装饰及安装等(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无;
2.2工程控制价¥5660603元,发包价¥5098380元;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施工现场已达到三通一平要求,具备施工条件;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工程建设地点:原**电瓷厂沿街地段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7月,工期8个月。
2.9工程质量:榕城杯。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应是入选2008年**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榕建筑[2008]52号)或注册地在**县境内的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且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地在**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5)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投标人(包括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应未处于建筑市场主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根据闽建法[2007]15号通知, 投标人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投标或没有处于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6)凡未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且承诺在工程中标后到位。
3.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8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县**大街106号**县建设局五层)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11月11日至2008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每套售价为人民币贰佰元整,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1日9:30止,地点为**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县**大街106号**县建设局五层)。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与采购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新区拆迁建设指挥部
地址:**县**大街106号
电 话: ** 联系人:**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市**中路150号**大厦7层 邮 编:**
电 话:**转** 传 真:**
联系人:
日期: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列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1
1.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县**安置楼工程
建设地点:原**电瓷厂沿街地段
招标范围:桩基、土建、装饰及安装等(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工程投资:约550万元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工程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要求工期:8个月
工程质量:榕城杯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1.1
合同名称:**县**安置楼工程
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3
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
11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5
22.2.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
4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
8
6
投标质疑和招标人澄清发布形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现场情况质疑提交的时间:
2008年11月18日上午11:00之前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现场情况质疑提交的形式:
(1)网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org)
《**采购与招标网》(http://**
(2)招标代理机构:**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答复或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发布的时间与形式:2008年11月18日下午17:00之前
网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org)
《**采购与招标网》(http://**
9
12.1
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200000.00)
开户名称:**县**新区拆迁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农行**县支行
账 号:131 851 010 400 078 02
10
14.1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1份(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行提供叁份副本,副本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11
15.3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地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
12
16.1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1日上午9:30止
13
19.1
开标时间:2008年11月21日上午9:30
地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14
2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详见资格评审条件)
15
8.8
本工程控制价¥5660603元,K值:10%;发包价¥5098380元
16
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详闽建筑[2007]35号文规定),即招标人依据工程预算造价在合理造价区间内确定发包价,并在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被限制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17
13.2.1
报价方式:投标人仅填报总价,无需编制投标报价文件。
18
25.1
中标公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采购与招标网及**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予以公示10个日历天。
19
41.3.(2)
履约担保:中标人应提交合同价款的10%作为本工程的履约担保,以转账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
20
招标人:**县**新区拆迁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谢先生
地址:**市北环中路150号**大厦7层
联系电话:**转**
传真:**
21
监管部门名称:**县建设局、**县监察局
地址:**县**大街106号
电话:**、**
22
**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县**大街106号**县建设局五层
备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本表为准;以上时间安排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列表(以下称“前列表”)第1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具备规定资质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企业。
2、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投标须知前列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3、投标人的资格及投标费用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只能是: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
3.2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应在**省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符合本须知第22.2条所规定的资格要求。
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格标进行审查,为此,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本须知第10.1项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3.4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有权对其资格做进一步调查,若发现其资格审查资料中弄虚作假,则招标人将上报招标主管部门,由招标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踏勘现场
4.1踏勘现场
4.1.1本工程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于投标答疑时限前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自负其责地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4.1.2踏勘现场时,投标人应仔细勘察工程的地形、水文地质、自然气象、水源、电源、通讯、交通条件及临时设施用地,以帮助了解设计意图和现场施工条件。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现场,均将被认为已了解上述情况,并充分了解了自己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4.1.3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所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1.4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若发生意外情况,不论何原因造成,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澄清及解答与按本须知第7条所发出的补充通知书面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章 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招标工程控制价
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招标工程施工合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拒绝。
5.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阅读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若未及时提出补齐后果自负。
5.4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断合同,追回所付款项,并由中标人赔偿一切损失。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6.1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质疑,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和查阅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列表第8项所述的期限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都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投标答疑时限前以书面形式予以必要的澄清及解答,并将澄清及解答的内容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采购与招标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org)公布。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对超出规定时间提出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视具体情况可以不予解答。
6.2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出的澄清、解答的信息,并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相应的文本文件,如未及时领取后果自负。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在**采购与招标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org)公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信息并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补充通知的书面文件,如未及时领取后果自负。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7.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达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同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三、招标工程控制价的编制
8、招标工程控制价的编审依据
8.1 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及解答书面文件、补充通知书面文件等资料,参考现行计价规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8.2控制价编制依据及说明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3)《**省建筑工程消耗量预算定额》(FJYD-101-2005);
(4)《**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预算定额》(FJYD-201-2005);
(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及其补充调整《闽建筑(2004)号文》、**省建设厅闽建筑[2007]11、15号文、《**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及《闽建筑(2005)12号文》;
(6)《闽建筑(2005)25号文》;材料信息价按**县2008年9月份信息价,机械台班费按2008年第三季度机械台班单价;
(7)人工费按《闽建筑[2007]15号文》、措施费用按《闽建筑[2007]4号文》计取;
(8)**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其他有关文件;
(9)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取,不计风险费,税金按3.381%计取;
(10) 工程类别按三类取费。
8.3 本工程的招标工程控制价(另册提供),招标工程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共同基础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8.4本工程发包价依据闽建筑[2007]35号文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8.5 不可竞争项目应当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
不可竞争项目包括:
(1)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
(2)规费;
(3)税金。
8.6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零星工作项目。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
8.7 发包价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如下表:
本招标工程控制价¥5660603元,K值=10%,发包价¥5098380元
序号
项目
控制价(元)
发包价(元)
发包价计算方法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
控制价*(1-K)
二
措施项目清单合计
797011
731671
2.1+2.2+…2.5
2.1
其中:文明施工
48999
48999
同控制价
2.2
其中:安全施工
40090
40090
同控制价
2.3
其中:临时设施
46006
46006
同控制价
2.4
其中:环境保护
8518
8518
同控制价
2.5
其中:其他
653398
588058
控制价*(1-K)
三
规费
269153
236003
3.1+3.2+3.3+3.4
3.1
工程排污费
3.2
劳保费用
253026
221862
(一+二)*4.86%
3.3
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892
8674
(一+二)*0.19%
3.4
定额测定费
6235
5467
(一+二+3.2+3.3)*0.114%
四
税金
185126
162324
(一+二+3.2+3.3+3.4)*3.381%
五
保留金
150000
135000
控制价*(1-K)
六
合计
一+二+三+四+五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有关文件均应使用中文。若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它语言时,必须附上中文译文,最终以中文为准。
9.2除工程规范另有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组成:
10.1.1资格后审文件部分:
A、资格审查申请书;
B、投标保证金;
C、申请单位一般情况表;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E、授权委托书(若有);
F、项目经理委任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G、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H、其它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有效相关记录);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有效相关记录);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建造师资质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等复印件;
5)在榕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的复印件(若有);
6)与审查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10.1.2投标承诺文件部分:
A、投标承诺函
B、投标承诺函附录
C、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配备表
D、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承诺书
E、项目管理承诺书
F、承诺书
G、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表。
10.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1条中规定的内容。
10.3投标文件中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投标书、投标承诺书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投标担保的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12.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的形式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招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及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的资格申请文件中递交。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上账号若与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账号不一致,则视为其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2.3在汇款凭据上应注明标识“**县**安置楼工程”,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做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12.4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除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外);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及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后退还)。
12.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2.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2.5.2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的;
12.5.3违反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2.5.4招标过程中或投标文件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12.5.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的;
12.5.6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规定。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说明
13.1.1本招标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3.1.2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及解答书面文件、补充通知书面文件等资料,参考现行计价规定,根据市场变化并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投标。
13.2投标报价要求
13.2.1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文件,仅需在投标书中填报总价(总价为本工程发包价)。
13.2.2投标人应先到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2.3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以及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变动。在承包工程范围以内的,水泥、钢筋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价差(即超过10%的部分)按闽建筑[2007]53号文的规定办理。
13.2.4规费中的劳动保险费按甲类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按核定的取费类别计取劳保费用,并提供劳保核定卡原件核对。
13.3 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
13.3.1 工程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投标人暂不需考虑;
13.3.2 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发包价中,不单独报价。
13.4 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
14、投标文件编制及签署
14.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壹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的内容和格式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行提供叁份副本,副本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14.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4.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公章应使用法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签章的均为签字或盖章。
14.4.全套资格标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字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印鉴证明。
14.5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封面格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与递交
15.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壹份“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包封内,并在内包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内、外层包封的封口处应贴上密封条、盖上投标人法人公章或密封章。内、外层包封上都应写明“**县**安置楼工程”、“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等内容,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在内、外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在外包封上还应标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出现投标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5.2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3投标文件按前列表第11项所述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16、投标截止期
16.1投标人应按第11项所述的日期和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将投标文件送达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凭证的原件核验登记;注册地在**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在榕登记备案手册》、《在榕企业证件留存清单》、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凭证的原件核验登记。
投标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应证件原件核验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6.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6.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不含3名)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 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8、投标文件的拒绝
18.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8.1.1未按本须知第16.1条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
18.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8.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六、开标
19、开标
19.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前列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19.2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供核对;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未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19.3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19.4 开标会议由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在会议过程中,与会者应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在会场中随意走动。
19.5开标会议主要程序:
19.5.1开标会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9.5.2宣布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及人员。
19.5.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情况进行确认,后由工作人员拆封。
19.5.4随机抽取号码之前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核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从密封箱中随机摸取号码球、登记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众公布;随机抽取号码结束后,投标人代表不愿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可以离场。
19.5.5评标委员会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投标人名单并报交易中心备案后,招标人根据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投标人名单按顺序逐个取出投标人的对应号码球当众公布并投入密封箱。
19.5.6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投标人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9.5.7抽取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场的投标人代表等人员签字确认。
19.5.8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七、评标
20、评标
20.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按规定的程序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家库随机抽签产生。
20.2评标委员会仅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0.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0.4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委会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视为无效。
20.5评标程序
20.5.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文件进行评审;
20.5.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承诺文件进行有效性评审;
20.5.2评标委员会根据公开随机抽取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个别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由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接到通知后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投标文件不予进行下步评审,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22、投标资格后审文件的合格性评审
22.1评标委员会按本须知22.2条规定的合格条件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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