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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工程标准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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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工程标准汇编.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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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程管理标准 --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 第二部分 工程管理手册 170 第一章 施工图审查手册 170 (一)结构图设计检查要点 170 (二)给排水图设计检查要点 173 (三)电气图设计检查要点 178 第二章 工程质量检查手册 188 (一)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88 (三)钢筋砼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207 (四)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215 (五)门窗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222 (六)楼地面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231 (七)屋面和防水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239 (八)幕墙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249 (九)给排水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252 (十)电气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255 (十一)通风与空调公司质量检查要点 260 (十二)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262 第三章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手册 267 第四章 住宅装修控制手册 282 第五章 住宅交付验收手册 284 第六章 施工技术操作手册(参考) 288 第七章 工程档案管理手册 317 第一部分 工程管理标准 --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规范以及本公司南通总承包的内部规范,在房地产工程部也做出相应的内部质量要求: (一)、地基与基础 1、地基工程 在地基工程中验收本操作手册只列入常用、常见的地基基础。 (一)、 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具备下述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2、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类型、分布及结构质量情况。 3、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需达到的标准,检验手段。 (二)、 灰土地基 1、 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当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时)等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灰土应搅拌均匀。 土料采用就地挖出的粘性土及塑性指数大于4的粉土,土内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5%。土料应过筛,其颗粒不应大于15mm。 石灰应用Ⅲ级以上新鲜的块灰,含氧化钙、氧化镁愈高愈好,使用前1~2d消解并过筛,其颗粒不得大于5mm,且不应夹有未熟化的生石灰块及其它杂质,也不得含有过多的水分。 2、灰土施工应分段分层夯筑,夯实机具可根据工程大小和现场机具条件用人力或机械夯打或碾压,遍数按设计要求的干密度由试夯(或碾压)确定,一般不少于4遍。分段施工时不得在墙角、柱基及承重窗间墙下接缝,上下两层的接缝距离不得小于500mm,接缝处应夯压密实,并作成直槎。当灰土地基高度不同时,应将地下水位以下结构包围,并处理好接缝,同时注意接缝质量,每层虚土从留缝处往前延伸500mm,夯实时应历程过接缝300mm以上;接缝时,用铁锹在留缝处垂直切齐,再铺下段夯实。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加水量、夯压遍数等。每层施工结束后检查灰土地基的压实系数。 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灰土地基的承载力。 4、 灰土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灰土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 控 项 目 1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2 配合比 设计要求 按拌和时的体积比 3 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现场实测 一 般 项 目 1 石灰粒径 mm ≤5 筛选法 2 土料有机质含量 % ≤5 试验室焙烧法 3 土颗粒粒径 mm ≤5 筛分法 4 含水量(与要求的最优含水量比较) m% ±2 烘干法 5 分层厚度偏差(与设计要求比较) mm ±40 水准仪 (三)砂和砂石地基 1、 砂、石等原材料质量、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应搅拌均匀。 2、垫层铺设时,严禁扰动垫层下卧层及侧壁的软弱土层,防止被践踏、受冻或受浸泡,降低其强度。 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砂石地基的承载力。 4、 砂和砂石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砂及砂石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 控 项 目 1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2 配合比 设计要求 检查拌和时的体积比或重量比 3 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现场实测 一 般 项 目 1 砂石料有机质含量 % ≤5 焙烧法 2 砂石料含泥量 % ≤5 水洗法 3 石料粒径 mm ≤100 筛分法 4 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比较) m% ±2 烘干法 5 分层厚度(与设计要求比较) mm ±40 水准仪 (四)、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1、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分为土工织物地基、加劲土地基。 2、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单位面积的质量、厚度、比重)、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 3、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清基、回填料铺设厚度及平整度、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方向、接缝搭接长度或缝接状况、土工合成材料与结构的连接状况等。 4、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5、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 控 项 目 1 土工合成材料强度 % ≤5 置于夹具上做拉伸试验 (结果与设计标准相比) 2 土工合成材料延伸率 % ≤3 置于夹具上做拉伸试验 (结果与设计标准相比) 3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一 般 项 目 1 土工合成材料搭接长度 mm ≥300 用钢尺量 2 土石料有机质含量 % ≤5 焙烧法 3 层面平整度 mm ≤80 用2m靠尺 4 每层铺设厚度 mm ±20 水准仪 二)、桩基工程 1、一般规定 1.1 桩的分类 ① 按承载性状分类: 磨擦型桩:纯磨擦桩、端承磨擦桩。 端承型桩:纯端承桩、磨擦端承桩。 复合受荷桩。 ② 按成桩方法与工艺分类: 非挤土桩:干作业法桩、泥浆护壁法桩、套管护壁法桩、人工挖孔桩。 部分挤土桩:部分挤土灌筑桩,预钻孔打入式预制桩、打入式开口钢管桩、H型钢桩、螺旋成孔桩等。 挤土桩:挤土灌筑桩、挤土预制混凝土桩(打入式桩、振入式桩、压入式桩)。 1.2 桩型与成桩工艺选择应根据建筑结构类型、荷载性质、桩的使用功能、穿越土层、桩端持力层土类、地下水位、施工设备、施工环境、施工经验、制桩材料供应条件等,根据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条件进行选择。 1.3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15mm; 单排桩8mm。 1.4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①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②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1.5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5 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1.5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项 项目 允许偏差 1 盖有基础梁的桩: (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80+0.01H 120+0.01H 2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80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1/3桩径或2/3边长 4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1)最外边的桩 (2)中间桩 1/4桩径或2/3边长 1/3桩径或2/3边长 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1.6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6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 必须有1 组试件,小于50m3 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 组试件。 表1.6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序号 成孔方法 桩径允许偏差(mm) 垂直度允许偏差(%) 桩位允许偏差(mm) 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 条形桩基沿中心 线方向和群桩基 础的中间桩 1 泥浆护壁 钻孔桩 D≤1000mm ±40 <0.8 D/6,且不大于80 D/4,且不大于120 D>1000mm ±40 80+0.01H 120+0.01H 2 套管成孔 灌注桩 D≤500mm -15 <0.8 55 120 D>500mm 80 120 3 干成孔灌注桩 -15 <0.8 55 120 4 人工挖孔桩 混凝土护壁 +40 <0.4 40 120 钢套管护壁 +40 <0.8 80 160 注: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3、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1.7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1.8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 1.9 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 静力压桩 2.1 静力压桩包括锚杆静压桩及其他各种非冲击力沉桩。 2.2 静力压桩的施工,一般都采取分段压入,逐段接长的方法。施工程序为:测量定位→压桩机就位→吊桩、插桩→桩身对中调直→静压沉桩→接桩→再静压沉桩→送桩终止压桩→切割桩头。 2.3 锚杆静压桩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静力压桩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 控 项 目 1 桩体质量检验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2 桩位偏差 见本规范表1.5 用钢尺量 3 承载力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一 般 项 目 1 成品桩质量: 外 观 外形尺寸 强度 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掉角深度<10mm,蜂窝面积小于总面积0.5% 见本规范表4.6 满足设计要求 直观 见本规范表4.6查产品合格证书或钻芯试压 2 硫磺胶泥质量(半成品) 设计要求 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3 接桩 电焊接桩焊缝质量 电焊结束后 停歇时间 见本规范表5.6 见本规范表5.6 min >1.0 秒表测定 硫磺胶泥接桩: 胶泥浇注时间 浇注后停歇时间 min min <2 >7 秒表测定 秒表测定 4 电焊条质量 设计要求 查产品合格证书 5 压桩压力(设计有要求时) % ±5 查压力表读数 6 接桩时上下节平面偏差接桩时节点弯曲矢高 mm <8 <1/800l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l为两节桩长 7 桩顶标高 mm ±40 水准仪 3、混凝土预制桩 3.1 制作程序:现场制作场压实、整平场地→地坪作三七灰土或浇筑混凝土→支模→绑扎钢筋骨架、安设吊环→浇筑混凝土养护至30%强度拆模→支隔模板、刷隔离剂、绑钢筋→浇筑间隔桩混凝土→同法间隔重叠制作第二层桩→养护至70%强度起吊→达100%强度后运输、堆放。 3.2 桩在现场预制时,应对原材料、钢筋骨架(见下表)、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查;采用工厂生产的成品桩时,桩进场后应进行外观及尺寸检查。 预制桩钢筋骨架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主控项目 1 主筋距桩顶距离 ±3 用钢尺量 2 多节桩锚固钢筋位置 3 用钢尺量 3 多节桩预埋铁件 ±2 用钢尺量 4 主筋保护层厚度 ±3 用钢尺量 一般项目 1 主筋间距 ±3 用钢尺量 2 桩尖中心线 8 用钢尺量 3 箍筋间距 ±15 用钢尺量 4 桩顶钢筋网片 ±8 用钢尺量 5 多节桩锚固钢筋长度 ±8 用钢尺量 3.3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3 的规定。 表3.3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1 桩体质量检验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2 桩体偏差 见本规范表1.5 用钢尺量 3 承载体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1 砂、石、水泥、钢材等原材料(现场预制时) 符合设计要求 查出厂质保文件或抽样送检 2 混凝土配合比及强度 (现场预制时) 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称量及查试块记录 3 成品桩外形 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掉角深度<8mm,蜂窝面积小于总面积0.3% 直观 4 成品桩裂缝(收缩裂缝或起吊、装运、堆放引起的裂缝) 深度<20mm,宽度<0.25mm,横向裂缝不超过边长的一半 裂缝测定仪,该项在地下水有侵蚀地区及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长桩不适用 5 成品桩尺寸:横截面边长 桩顶对角线差 桩尖中心线 桩身弯曲矢高 桩顶平整度 mm mm mm mm ±3 <8 <8 <1/800l <2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水平尺量 6 电焊接桩:焊缝质量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 上下节平面偏差 节点弯曲矢高 见本规范表5.4-2 见本规范表5.4-2 秒表测定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min mm >1.0 <8 <1/800l 7 硫磺胶泥接桩:胶泥浇注时间 浇注后停歇时间 min min <2 >7 秒表测定 秒表测定 8 桩顶标高 mm ±40 水准仪 9 停锤标准 设计要求 现场实测或查沉桩记录 4、 混凝土灌注桩 4.1 混凝土灌筑桩按施工工艺分为:冲击钻孔灌筑桩、回转钻成孔灌筑桩(正反循环成孔灌筑桩)、潜水电钻成孔灌筑桩、钻孔压浆灌筑桩、挤扩多分支承力盘与多支盘灌筑桩、振动沉管灌筑桩、锤击沉管灌筑桩、套管夯扩灌筑桩、人工挖孔和挖孔扩底灌筑桩。 4.2 混凝土灌注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2-1、表4.2-2 的规定。 表4.2-1 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主控项目 1 主筋间距 ±8 用钢尺量 2 长度 ±80 用钢尺量 一般项目 1 钢筋材质检验 设计要求 抽样送检 2 箍筋间距 ±15 用钢尺量 3 直径 ±8 用钢尺量 表4.2-2 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控项目 1 桩位 见本规范表7.1.4 基坑开挖前量护筒,开挖后量桩中心 2 孔深 mm +250 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钻杆、套管长度,嵌岩桩应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嵌岩深度 3 桩体质量检验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如钻芯取样,大直径嵌岩桩应钻至桩尖下50mm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4 混凝土强度 设计要求 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 5 承载力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一般项目 1 垂直度 见本规范表1.6 测大管或钻杆,或用超声波探测,干施工时吊垂球 2 桩径 见本规范表1.6 井径仪或超声波检测,干施工时吊垂球 3 泥浆比重(粘土或砂性土中) 1.15~1.20 用比重计测,清孔后在距孔底50cm处取样 4 泥浆面标高(高于地下水位) m 0.5~1.0 目测 5 沉渣厚度:端承桩 摩擦桩 mm mm ≤40 ≤120 用沉渣仪或重锤测量 6 混凝土坍落度: 水下灌注 干施工 mm mm 130~180 55~80 坍落度仪 7 钢筋笼安装深度 mm ±80 用钢尺量 8 混凝土充盈系数 >1 检查每根桩的实际灌注量 9 桩顶标高 mm +25 -40 水准仪,需扣除桩顶浮浆层及劣质桩体 三)、钢筋混凝土工程 1 基本规定 1. 1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三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1. 2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关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1. 3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1. 4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前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执行; 3) 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1. 5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1. 6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0—2001的规定 (一)、模板分项工程 1.1一般规定 1.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1.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1.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2 模 板 安 装 主控项目 2.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2.2.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一般项目 2.2.3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2.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2.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接线、钢尺检查。 2.2.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2.2.6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行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2.2.7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2.2.7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2.2.6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2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2 插筋 中心线位置 4 外露长度 +10,0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2 外露长度 +10,0 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 8 尺 寸 +10,0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表2.2.7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  基   础 ±8 钢尺检查 柱、墙、梁 +3, -5 钢尺检查 层高垂直度 不大于5m 5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大于5m 6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3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2.8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2.2.8的规定。 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 表2.2.8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长   度 板、梁 ±4 钢尺量两角边,取其中大值 薄腹梁、桁架 ±8 柱 0,-8 墙   板 0,-5 宽   度 板、墙板 0,-5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 梁、薄腹梁、桁架、柱 +2,-5 高(厚)度 板 +2,-3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 墙   板 0,-5 梁、薄腹梁、桁架、柱 +2,-5 侧向弯曲 梁、板、柱 l/1000且≤12 拉线、钢尺量最大弯曲处 墙板、薄腹梁、桁架 l/1500且≤12 板的表面平整度 2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1 钢尺检查 对角线差 板 5 钢尺量两个对角线 墙   板 3 翘   曲 板、墙板 l/1500 调平尺在两端量测 设计起拱 薄腹梁、桁架、梁 ±3 拉线、钢尺量跨中 2.3 模板拆除 2.3.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2.3.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表2.3.1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 ≥100 (二)、 钢筋分项工程 1、 一般规定   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2、原材料 主控项目 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2.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一般项目 2.4、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3 、 钢筋加工 主控项目 3.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35级钢筋未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3.2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3.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一般项目 3.3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的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3.4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3. 4的规定。 表3. 4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8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15 箍筋内净尺寸 ±4 3.5 钢筋连接 主控项目 3.5.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5.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一般项目 3.5.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3.5.4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3.5.5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在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3.5.6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3.5.7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3.6 钢筋安装 主控项目 3.6.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项目 3.6.2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3.6.2的规定。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3.6.2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宽 ±8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15 钢尺量连续三当,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长 ±8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  距 ±8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 排  距 ±5 取最大值 保护层厚度 基 础 ±8 钢尺检查 柱、梁 ±5 钢尺检查 板、墙、壳 ±3 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15 钢尺量连接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15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3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 +2,0 钢尺和塞尺检查 (三)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 一般规定 1.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1.1的规定。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表1.1 名称 现      象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露筋 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 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 蜂窝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 孔洞 混凝土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夹渣 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 疏松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裂缝 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内部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连接部位缺陷 构件连接处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 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外形缺陷 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民边凸肋等 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的外形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外表缺陷 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外表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1.2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作出记录,并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2 外观质量 主控项目 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一般项目 2.2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3 尺寸偏差 主控项目 3.1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一般项目 3.2现浇结构和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2-1、表3.2-2的规定。 现浇结构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3.2-1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基础 12 钢尺检查 独立基础 8 墙、柱、梁 6 剪力墙 4 垂直度 层高 ≤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m 10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全高(H)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标高 层高 ±8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全高 ±25 截面尺寸 +6,-5 钢尺检查 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20 钢尺检查 井筒全高(H)垂直度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6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8 钢尺检查 预埋螺栓 4 预埋管 4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2 钢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3.2-2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坐标位置 15 钢尺检查 不同平面的标高 0,-20 水准确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平面外形尺寸 ±15 钢尺检查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0,-20 钢尺检查 凹穴尺寸 +15,0 钢尺检查 平面水平度 每米 5 水平尺、塞尺检查 全长 8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垂直度 每米 5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全高 8 预埋地脚螺栓 标高(顶部) +15,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中心距 ±2 钢尺检查 预埋地脚螺栓孔 中心线位置 8 钢尺检查 深度 +20,0 钢尺检查 孔垂直度 8 吊线、钢尺检查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 标高 +15,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带槽锚板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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