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单位: 2002年 月 日 安管表5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龙门架、井架搭拆工程工种交底内容: 1、 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2、 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0.5m:用地脚螺栓将立栓底盘连接牢固。3、 高度为1015米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4、 立柱每2肢交替安装,操作人员要系安全带。5、 井架搭至11米高度必须设临 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度,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
2、埋深不少于1.5米。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上、电杆上。6、 高度在30米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 上的花兰螺丝,必须加以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7、 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坟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8、 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9、 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10、 井架吊篮必须装有防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2m,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
3、落。11、 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30米,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12、 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俐接地并装设防雨罩。13、 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14、 井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15、 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16、 井架进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17、 井架进行缆风绳等严禁随意拆除。18、 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遇高能现金层缆风绳的井架,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19、 搭拆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交底人签字:接受人(安全员)签字:注:本交底必须一式二份,生产班组,生产班组栋号工长各一份XXX城乡建设安全监察站监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