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7就业与保障 2023.2新时代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思考文/王文培摘要:把握国家治理能力、深度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应对全球合规监管等现实要求是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所面临的挑战。坚定的政治性、深刻的思想性、全面的国际性、深刻的问题性、厚重的实践性等要求准确理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此,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协同互补、加强开放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才是科学、有效地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建设工作的有力措施。关键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文中指出,要推进法学院
2、校改革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重点做好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工作,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讲话中指出,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出了行动安排。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步伐,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重要性与紧迫性。一、深刻把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时代挑战(一)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 年 10 月 23 日,中共十八届四中
3、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2017 年 5 月3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要求“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2019 年 11 月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由此可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求我们要在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中,全面提升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制度体系建设和法律法规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制度体系系统完备是基础,而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则是关
4、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远景目标。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的队伍来担当,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需要法治人才队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需要法治人才队伍作为实施主体。(二)深度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我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且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大幅度提高,在世界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没有变,但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家间综合国力竞争深化,大国博弈日益复杂和多样。一方面,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保持本国企业的技术优势和高市场份额,国家具有设定外国投资者的各种投资准入和市场壁垒
5、的需要,从而保障国家战略的实施;另一方面,作为投资者,必须对东道国有充分、完整和准确的认识,对东道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文化和风俗等都要充分地了解和把握,才能在投资中获得竞争力,在与东道国及其他外国投资者竞争时获得竞争优势。如果没有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人才的全程参与和深度介入,融入国际舞台的各项困难与压力则难以防范与化解。(三)应对全球合规监管严苛的需要近些年,随着反腐败和诚信合规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回应,出台了众多法规和指引,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主导了一系列规则的制定。由于这一系列规则的制定,我国受到了诸多国家监管机构的
6、严厉处罚,在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方面、反腐败方面、环保方面及劳工问题方面,我国都处于不利的地位,诸多受到处罚的案例也给我国和企业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当我国走向国际舞台中央、融入全球价值链、进行海外投资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需要精通国际和各国法律规则惯例、外语交流沟通没有障人事人才188就业与保障2023.2碍、牢牢掌握国际话语权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人才的主动出击与保驾护航。(四)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40 多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稳步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重要成就,且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适应新形势、面对新挑战、着眼
7、新要求,涉外法治人才的队伍数量、知识结构、实战实践、对外合作等方面仍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短板,尚不能完全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补齐涉外法治人才知识短板及强化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实战能力等方面,如何创造条件提升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并最大程度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既是现实的责任要求,更是应有的使命担当。二、准确理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一)坚定的政治性是前提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坚定的政治性是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涉外法治人才的政治性集中体现在既要有国际视
8、野,还要有中国立场。要在政治方面做好方向、大势和全局的把握,辨明是非、保持定力、防范风险,特别是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国际局势波诡云谲,要看清本质,抓住根本,从政治的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在政治上要坚定不移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国际舞台上、在涉外法治工作中不断提高战斗力、应变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主动性、主导性适应性。(二)深刻的思想性是基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深刻的思想性是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方面是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顺应时代潮流的理论创新成果,我们应将其要求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进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深入学习
9、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并进行贯彻落实,要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使其成为每位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的思想“准绳”,筑牢开展涉外法治工作的思想之基,不断在涉外法治工作中展现“中国智慧”及“中国方案”。(三)全面的国际性是关键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建设中,关键是要做到全面的国际性。我们对涉外法治人才的要求是要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能够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涉外法治人才的国际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具有国际视野,能熟练运用外语,能在国际事务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并进行有效的交流与谈判;另一方面,涉外法治人才更要熟练掌握国际规
10、则,擅长国际谈判,在能够参加国际法律事务的基础上,更要能自觉主动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和中国企业利益。只有充分完整体现外语和业务两方面专业能力,才具备高质量开展涉外法治工作的条件。(四)深刻的问题性是导向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深刻的问题性是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既要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过去五年、新时代十年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和历史性胜利,更要清醒地看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仍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因此,在今天我们所面临问题的复杂程度、解决问题的艰巨程度明显加大的背景下,尤其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问题意识,聚焦涉外法
11、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实践中的深层次问题、新问题及突出问题,从学科体系、培养体系、保障体系、应用体系等方面入手,在学科建设、政策保障、能力提升、国际运用、体制机制等方面发力,不断找到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加快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实现突破性进展。(五)厚重的实践性是保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厚重的实践性是保障。脱离实践性和实战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和空中楼阁。重视、突出并加强实践环节,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落脚点。既要着力强化专业知识教育,将国外法治实践的最新经验、生动案例、最新成果及时引入课堂、写进教材,转化为教学资源;又要着力强化实践教学
12、,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学分比例,支持参加法律援助、涉外商务等活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以丰富多样、贴近实际、融入实践打造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教育的独有特色。三、科学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重点方面(一)加强顶层设计,注重统筹协调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和全局性,需要统筹全局协调各方,共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循序渐进地逐步取得突破。一是坚持党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统筹协调涉及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建设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在方针政策、资源整合、招生计划、学科建设等全链
13、条全过程形成有序、高效的工作格局。二是由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作为牵头单位,起草出台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和教育的工作意见,增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1。三是按照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189就业与保障 2023.2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 的意见,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并严格构建落实三级实施体系。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协调解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地教育部门、政法部门应紧密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实施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组织落实保障机制。各
14、高校需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年度任务、推进重点和考核评价。(二)加强协同互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要形成立体化、多元化的工作模式,不断创新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路径和方法,推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能够大踏步跟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是加强高校内部院系协同合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需要在高校内部形成工作合力。法学院与外语学院可以实施联合教学的培养模式,在法律专业教学内容上由法学院负责,外语口语、听力、阅读与书写能力教学内容则可以由外语学院负责,各个院系发挥其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特别是鼓励和支持学习掌握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语种,并贯穿于涉外法
15、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二是加强高校之间协同合作。鼓励更多外语类高校和政法类高校加强横向合作,强强联合,加大高校专业复合建设交叉融合力度。例如:2021 年 5 月,北京市批准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英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该项目学生分别在两校完成主要的法学和英语课程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后,即可获得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这是培养“外语法律双精通”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创新本科生和研究生跨校贯通培养模式的新探索。三是加强与校外机构协同合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离不开实践基础,要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与良性互动,着眼于培养出来的涉外法治人才能够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创造条件,
16、积极主动与国际组织、涉外政府部门、涉外审判机构、涉外仲裁机构、国外大学、国内外著名法律事务所、涉外企业等单位开展合作,“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将优质的实践教学资源引入高校,让学生更多地参加涉外法律事务实践。2021 年 4 月,中国政法大学与多家大型企业、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发起成立了“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培养联盟”,是全面加强学术界和实务界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合作的有益尝试。(三)加强开放合作,优化课程强化师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需要一个良好的土壤,而课程体系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无疑是其中至关重要的内容。一是优化涉外法治课程体系。要探索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
17、法治人才。课程是人才培养的基础环节,不仅要增设国际法相关课程,而且要加强外国语言、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国际经贸、世界历史、跨文化交流等课程教学。优化涉外法治课程体系,要在统筹国内法、国际法的基础上展开,首先要加强国内法的设计与学习,然后积极在教材方面借鉴国外高校的先进经验,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种是善于利用国外编纂的教材,另一种是在进行我国教材编纂的过程中邀请国外学者参加。特别是要设置国际化的课程体系,让学生深入学习和掌握国际法律法规的内容,还要学习西方国家的政治、宗教、文化、法律等方面内容。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素质和专业化程度。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是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
18、设的重要支撑。从事相关教学工作的广大师资队伍要加强对外国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深入学习和研究,使国际视野和国际化程度得到充分保障。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过程中,可以积极引入国外学者进行授课,将引进国外学者纳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队伍之中。同时,要加强与国外高校及国际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互派教师和人员共同学习,实现师资队伍共享,有效利用国外先进的教学资源,促进国内的涉外法治人才师资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需要2。四、结语当前的国际局势复杂多变,金融、法律及科技成为中西方国家重点博弈的三大阵地,而现有的涉外法治人才储备距实现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应对加速重组的全球秩序的目标仍存在较
19、大差距。在认识到这一紧迫性问题的同时,必须强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上日程、走上快车道的发展过程,既要讲方法,更要讲原则、重根本。要时刻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涉外法治工作的思想基础,把服务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作为最高追求,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形成解决涉外法律事务、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并把最新的成果和经验不断转化,实现“产学研”链条的快速迭代与良性发展,筑牢涉外法律的大国之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参考文献杜焕芳.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及实现路径 J.中国大学教学,2020(6):22-30.马怀德.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法学教育的使命担当 J.北京教育(德育),2022(2):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