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县陶楼二级电灌站技改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县招投标中心
编制时间:二○○九年五月
**县招投标中心善意提醒
一、请各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包括补疑、控制价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封装投标文件。投标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好开标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相关资料等,防止投标文件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拒绝接收或被评为废标,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投标人报价应慎重,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意竞标。中标人不履约或履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据《**县投标企业资信考评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限制投标行为直至记入黑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应尽量提前汇入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以保证开标当日款能到达帐户,否则将影响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
四、请感兴趣的投标人前往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或从**县招投标中心网站直接下载,如投标人从网上下载的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下载招标文件后,请立即以电话形式到综合部报名,联系电话**;否则因此在投标上造成的损失自负;
2、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我中心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如出现纸质版本与网上下载版本不一致,则以纸质版本为准。
五、投标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发放时间、答疑时间及开标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并说明原因,如无异议应向中心作出承诺。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4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 设计要求 ……………………………………………………35
第六章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3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县陶楼二级电灌站技改工程设计经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陶楼乡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
2.3 建设内容:一个泵站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4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类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近三年内主持并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工作。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 5 月4 日至 2009 年 5月 8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县招投标中心四楼综合部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5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县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室(具体当天见过道及黑板公示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合肥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报及**县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2009年5月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代理机构
**县招投标中心
2
项目名称
**县陶楼二级电灌站技改工程设计
3
建设地点
**县陶楼乡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地方配套
5
建设内容
一个泵站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6
设计周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合同签订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间20天。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提交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施工及相关规范要求。
7
招标范围
**县陶楼二级电灌站技改工程设计
8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类资质。
9
投标人财务要求
近三年(2006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10
投标人业绩级要求
近三年(2006年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11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现象
12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近三年内主持并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工作。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协调能力;近三年内没有因设计责任事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从业以来没有因设计责任出现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
1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15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6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7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09年5月16日
18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09年5月17日
19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20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09年5月17日
2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09年5月17日
23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4
投标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 万元整(以 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或其他方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应在投标时,连同投标文件等材料一并提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须到**县招投标中心财务处凭汇单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以备开标时查验。
开户名称: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开户银行:水湖支行
银行帐号:210300000018
2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26
投标文件份数
壹 份正本, 肆 份副本。
27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密封粘贴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8
装订要求
须用订本式装订,否则后果自负
29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县陶楼二级电灌站技改工程设计投标文件
在2009年5月19日14时30分前不得开启
30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起止时间:2009年5月19日14:00起至
14:30止(北京时间)
地点:**县招投标中心
3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5月19日14:30
地 点:**县招投标中心
32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本文件第 三 章
3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3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35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 10 %,提交时限: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
36
招标代理费、交易费约定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的交纳参照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交易服务费的交纳参照皖价服【2007】22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此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
37
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投标人参加开标大会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接受投标文件。
任何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代理机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 总则
2.1 项目概况
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2.1.2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来源
2.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范围,计划设计周期要求
2.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本项目的计划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状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近三年的业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2.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 被责令停业的;
(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因设计责任事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2.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9 踏勘现场
2.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10 投标预备会
2.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 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 设计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10款,第3.2款和第3.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
4.1.1商务标:
1、投标函(见附件一);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报价表(见附件三);
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本项目不采用)。
4.1.2技术标
A标:
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包括:
⑴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评标备查)
⑵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评标备查)
⑶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⑷近三年所承建类似项目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评标备查);
⑸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有关资料。
2、设计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的职称、个人资格证书(个人资格证书评标备查);
(2)项目组主要成员的职称、个人资质证书(个人资质证书原件评标备查)。
B标(暗标)
施工图方案设计说明以文字叙述为主。
(1)人员组织结构图
(2)完成设计时间承诺
(3)设计成果质量承诺
(4)跟踪服务承诺
B标部分文件应装订后密封提交,除外密封袋以外,在文件封面、招标文件内容中一律不得反应、暗示有投标单位名称的字样,否则,按照零分处理。
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包括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类似业绩和投标人认为能够反应或证明其典型代表作品的各类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提交时,应列表注明种类和数量,以便现场接收时核对及评审后退还。原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4.2投标文件格式
4.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4.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2.2 施工图方案设计文字说明。
4.2.3 4.1.1条款中的1至3须采用招标文件所列格式和表格,附表中未列表格的请自列。
4.2.4方案设计费用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投标人应报出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对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的修改,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的综合报价,此费用即为商务标报价。
2、投标人应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相应标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对设计费用自行报价。
3、投标人进行上述报价时,应考虑包含《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全部内容。
4、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余款在项目批复后一次性付清。
5、如果投标报价大于批复设计费,以批复设计费为支付依据。
4.3投标货币
4.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4.4 投标有效期
4.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5 投标保证金
4.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
4.5.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4.5.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5.3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候选人除外)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并按本须知第8.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 3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4.6资格审查资料
4.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4.6.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6.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8投标文件的编制
4.8.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8.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8.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标函)袋封面、投标书、报价表及承诺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签。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8.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必须详细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标识技术标、商务标,还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 投标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技术标正副本应分别用三个牛皮纸袋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标正本”、“技术标”、“商务标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投标中心将不予受理:
5.2.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5.2.4.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4.8.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5.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5.1条、第5.3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如开标现场未单独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且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也未有授权书原件,其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
6.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6.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6.2.2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
6.2.3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6.2.4验证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
6.2.5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并经招标人确认;
6.2.6经确认无误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并记录在案,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6.2.7主持人宣读控制价;
6.2.8密封商务标报价;
6.2.9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6.2.10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
6.2.11资格后审材料退还:投标人资格后审原件材料(一般项目在开标后40分钟内,特除情况另行说明)退还。
6.2.12退场与询标:参会人员在领回资格后审原件材料后可退出会场,委托代理人应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联系,需要询标时,代理机构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在接电话30分钟内到达询标区,否则视同认可询标结果。
6.2.13中标结果通知:评标结果在**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县招投标中心公告栏进行公示,并通过移动秘书方式通知到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
7. 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8. 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县招投标网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投标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中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
8.3 履约保证金
8.3.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价的10 %向**县履约保证金专用帐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帐后领取中标通知书,由招投标中心通知业主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的方式缴至中心指定帐户,以实际到帐为准。
履约保证金帐户名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支行 帐号:2867
8.3.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条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应视作拒绝提交,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 重新招标、变更交易方式
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2变更交易方式
9.2.1小型项目或特殊项目流标后,经招管办批准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发包。
9.2.2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投标中心可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9.2.3本项目如转竞争性谈判,先进行技术和商务谈判,然后进行资格审查,在谈判会结束前未能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0. 纪律和监督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1.其他内容
11.1未中标人应及时到招投标中心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补偿。
1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下列帐号支付招投标代理服务费和按皖价服[2007]226号文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一、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
银行帐号:00040031
二、交易服务费
开户名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支行
银行帐号:2865
注:中标价格在伍拾万元及以下的,代理服务费在此标准基础上上浮20%收取。中标价格在壹佰万元及以上的,交易服务费在此标准基础上上浮20%收取。
11.3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投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1.4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及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合计:1+2.8+2.75+14=20.55万元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中标价
收费标准(元)
施工(含装修)工程交易服务收费
200万元以下
2400
20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
3600
1000万以上-1500万元以下
6000
15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
12000
5000万元以上
15000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项目
50万元以下
2500
50万元以上
3500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100万元以下
2000
100万元以上
3000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标项目
100万元以下
1500
100万元以上
250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2.资格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一
序 号
评审因素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规定,资质证书要年检有效(查验资质证书原件)
3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规定(查验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3.初步评审
评审办法前附表二
序号
评审因素
初步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的一致性要求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提供的营业执照应一致
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法人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投标文件格式
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不得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得出现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
4
设计周期和质量
投标文件中须明确设计周期和质量,设计周期和质量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
投标文件的唯一性和确定性
投标人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初步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4.技术标评审(总分70分)
技术标B标(暗标部分)(20分)
序号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标准
一
施工图设计文字说明
1
人员组织结构图
(2分)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交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人员组织机构图的,得2分,不符合或没有的,不得分。
2
完成设计时间承诺
(8分)
承诺20天内完成设计任务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
3
设计成果质量承诺
(5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质量承诺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4
跟踪服务承诺
(5分)
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或设计变更等有关工作时,明确专人负责后续工作,配合现场施工设计工作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编制要求
在本部分投标文件中,有反映、暗示投标单位名称或标志的,该部分按零分处理。
本部分(B标)得分计算方法:B标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累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为各投标人的B标得分。
评标办法前附表三
评标办法前附表四
技术标A标(明标部分)(50分)
序号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标准
1
类似业绩
(10分)
投标单位近三年承接过合同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水利水电类项目设计的,得10分,没有的,不得分(查验合同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
2
单位获奖方面
(20分)
投标单位获地市级的水利水电类项目设计成果奖的,得7分;获省级水利水电类项目设计成果奖的,得15分;获国家级水利水电类项目设计成果奖的,得20分。本项只给最高级别的奖项考核计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0分,没有的不得分。(查验获奖证书原件)。
3
项目设计组成人员配置(20分)
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其他人员组成中,具有水工建筑、造价、水利水电、测量、水文专业、机电专业相关注册证书,每一个注册证书得4分,总分20分,专业重合只计1项,没有注册证书的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本部分(A标)得分计算方法:A标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累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各投标人的A标得分。
14.商务标评审(总分30分)
评标办法前附表五(商务标公式)
商务标考核内容(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标准
1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控制价的,应作无效报价,即为废标。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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