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示范文本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
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示范文本由专用条款、通用条款、附件三个部分组成。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表示(采用WORD编辑时用鼠标选中“□”然后单击鼠标右键点击“■”或“●”即可替换),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
3.“[ ]”及“ ”为填写项,除了备案编号及备案日期之外,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及“ ”。
4.“X”为相应内容对应的附件编号或内容序号,招标人应当根据局具体情况填写的正确的附件编号或内容序号。
5.示范文本采用模块的方式编制,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选择相关模块进行组合从而形成一份完整的招标文件。如:专用条款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则附件当中应当组合《联合体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当中应当组合《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6. 示范文本的文本格式及内容不得修改。招标的其他重要事项或公路、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招标具有特殊专业要求需要加以说明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当中的其他说明或其他重要事项当中予以说明。
备案编号:[ ]
备案单位: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目录
一、专用条款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
3.承包合同
4.招标方式
5.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6.招标议程安排
7.投标有效期限
8.投标资格
9.投标费用
10.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报价
12.投标文件
13.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14.开标、评标、中标
15.签订合同
16.废除中标
17.附件列表
18.其他重要事项
二、通用条款
1.总则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
4.承包合同
5.招标方式
6.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7.招标议程安排
8投标有效期限
9.投标资格
10.投标费用
11.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报价
13.投标文件
14.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15.开标、评标、中标
16.授予合同
17.废除中标
三、附件
一、专用条款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
招标人
名称:[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1.3
项目名称
[ ]
1.4
项目地址
[ ]
1.5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电力/□化工石油/□市政/□通信/□机电安装/□其他[ ]。
1.6
招标内容
[(说明与投标资格相关的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
1.7
招标金额
[ ]元。
1.8
资金来源
□预算之内(财政)/□预算之外(财政)/□非财政。
1.9
资金到位情况
□所有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
1.10
勘察单位
[ ]
1.11
设计单位
[ ]
1.12
监理单位
[ ]
1.13
预算编制单位
[ ]
1.14
可以提供的
勘察设计文件
□地质资料[ ]份[ ]页,编号:[ ]。
□水文资料[ ]份[ ]页,编号:[ ]。
□勘察文件[ ]份[ ]页,编号:[ ]。
□设计文件[ ]份[ ]页,编号:[ ]。
□其它说明:[ ]。
1.15
可以提供的
施工现场条件
□施工用水:□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施工用电:□220V/□380V,□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施工道路:□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施工场地:□已平整/□未平整,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 ]平方米。
□剩余土方、建筑垃圾堆放地点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其它说明:[ ]。
2.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
2.1
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价格:[ ]元。
□编制依据:[ ]。
□其它说明:[ ]。
2.2
招标工程量
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其它说明:[ ]。
3.承包合同
3.1
合同文本
□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广东省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其它说明:[ ]。
3.2
承包方式
□设计、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
□施工专业承包。
□其它说明:[ ]。
3.3
分包规定
□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分包或违法转包。
□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
□分包条件:[ ]。
□其它说明:[ ]。
3.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条件:[ ]。
□其它说明:[ ]。
3,5
主要机械设备
要求
□[(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
□其它说明:[ ]。
3.6
工期要求
□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 ]天。
□措施: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天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每延后[ ]天按照[ ]标准予以赔偿。
□其它说明:[ ]。
3.7
质量要求及
目标
□要求:合格。
□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
□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
□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
□其它说明:[ ]。
3.8
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要求及
目标
□要求:合格。
□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
□目标:争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
□其它说明:[ ]。
3.9
材料设备性能
及使用要求
□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
□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
□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
□其它说明:[ ]。
3.10
设计以及
主要材料
及设备变更
□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
□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
□其它说明[ ]。
3.11
承包风险
□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
□由于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超过索赔限额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的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单项/□累计在合同总价+[ ]%(含本数)或-[ ]%(含本数)之内的部分,招标人将不予调整。
□其它说明:[ ]。
3.12
支付担保
□担保金额:[ ]元。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其它说明:[ ]。
3.13
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10%)/□中标价格与投标报价上限之间的差额,差额少于中标价格10%的按10%计算。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其它说明:[ ]。
3.14
工资支付担保
□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5%)。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
□其它说明:[ ]。
3.15
造价调整
条件及范围
□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承包合同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范围之内不予调整。
□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单项/□累计超过+[ ]%(不含本数)或-[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
□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
□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单项/□累计超过合同总价+[ ]%(不含本数)或-[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
□其它说明:[ ]。
3.16
造价调整方式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预算价格-中标价格)/预算价格X100%)计算。
□其它说明:[ ]。
3,17
合同价款支付
□预付款:[ ]。
□进度款:按照施工进度每月支付合同价款的[ ] %(含本数,≥80)。
□结算款:结算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含本数,≤90日)之内完成,结算的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价格的[ ] %(含本数,≥95)。
□保修金:[ ]。
□其它说明:[ ]。
4.招标方式
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5.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5.1
招标公告
□详见.**.cn网站(适用公开招标)。
□其它说明[ ]。
5.2
邀请投标人
参加投标
□邀请不超过投标报名投标人个数30%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适用公开招标)。
□邀请[ ]个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其它说明[ ]。
6.招标议程安排
6.1
招标议程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
□其它说明:[ ]。
7.投标有效期限
7.1
投标有效期限
□投标截止之后□30天/□60天/□90天/□[ ]天。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
□其它说明:[ ]。
8.投标资格
8.1
专业资格条件
(投标报名)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专业承包/□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专业[ ]级或以上□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联合体投标人须知》。
□其它说明:[ ]。
8.2
附加资格条件
(资格后审)
□近3年之内具有一项以上已竣工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近3年之内建设的项目曾获地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
□近3年之内建设的项目曾获地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
□近1年之内曾获银行授予A级或以上信用证明。
□其它说明:[ ]。
8.3
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名之后直接参加投标。
□资格预审,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名之后按照资格预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后审,开标之后按照附加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其它说明:[ ]。
9.投标费用
9.1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费用(不含勘查、设计文件)[ ]元,由投标人支付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说明:[ ]。
9.2
勘察设计
文件费用
□借阅勘查、设计文件押金[ ]元,由投标人支付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退还勘查、设计文件的同时无息返还。
□投标人自愿购买勘查、设计文件[ ]元,由投标人支付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投标人可于下列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查阅、购买勘查、设计文件: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
地址:[ ]。
□其它说明:[ ]。
9.3
招标代理
服务费用
□[ ]元。
□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说明:[ ]。
9.4
交易服务费用
□按照中标价格的[ ]%计算,低于[ ]元的按照[ ]元计算。由中标人支付给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说明:[ ]。
9.5
其他费用
□[ ]元。
□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说明:[ ]。
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
金额
[ ]元。
10.2
投标保证金
提供方式
□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银行保函。
□其它说明:[ ]。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降幅报价/□其它方式[ ]。
□其它说明:[ ]。
11.2
投标报价范围
□工程量清单报价:上限[ ]元,下限[ ]元。
□降幅报价:上限[ ]%,下限[ ]%。
□其它说明:[ ]。
11.3
工程量清单
项目费
□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逐项填写招标工程量清的单价及合价。
□其它说明:[ ]。
11.4
项目措施费
□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列清单报价。
□由于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产生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 ]结算。
□其它说明:[ ]。
11.5
规费、税金
□规费、税金不得竞争,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报价。
□其它说明:[ ]。
11.6
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措施费
□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竞争,投标人必须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报价。
□其它说明:[ ]。
11.7
施工配合费
□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项目范围之内承包合同范围之外的其他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协调、垂直运输机械使用、临时水电使用、临时设施使用、已完工程或设备保护等费用。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列清单报价。
□其它说明:[ ]。
11.8
预留资金
□按照[ ]元(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5%)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说明:[ ]。
11.9
计算误差风险
□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天或在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单项/□累计在+[ ]%(含本数,≤3)或-[ ]%(含本数,≤3)之内的不予调整。
□其它说明:[ ]。
11.10
投标报价风险
□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项目费、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配合费、预留资金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勘察、设计文件等材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除了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数量及格式不得修改。否则,一旦中标,中标人将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对造价进行调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清单逐项注明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质量等级以及投标报价。否则,一旦中标,中标人将必须无条件使用招标人指定的材料及设备,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对造价进行调整。
□其它说明:[ ]。
12.投标文件
12.1
投标文件组成
份数及包装
□投标函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资格后审申请,正本一份,副本[ ]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项目管理机构标书,正本一份,副本[ ]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机械设备标书,正本一份,副本[ ]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技术标书,正本一份,副本[ ]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业绩信誉标书,正本一份,副本[ ]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经济标书,正本一份,副本[ ]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项目管理机构标书、经济标书电子文件(使用光盘或U盘储存),一份,密封在经济标书包装内。
□其它说明:[ ]。
12.2
格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其它说明:[ ]。
12.3
基本内容及
编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内容及评审细则》。
□其它说明:[ ]。
13.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13.1
参加开标评标
会议的人员及
要求
□法定代表人。本地企业及经过备案的外来企业分支机构须持有投标IC卡;外来企业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办理临时投标IC卡。
□被授权委托人。本地企业及经过备案的外来企业分支机须持有投标IC卡;外来企业须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办理临时投标IC卡。
□其它说明:[ ]。
14.开标、评标、中标
14.1
开标人员
□开标人员由[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名。
□其它说明:[ ]。
14.2
评标委员会
□不成立评标委员会。
□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名评委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名评委。
□其它说明:[ ]。
14.3
评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办法。相应开标评标工作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开标评标工作细则》。
□合理低价评标办法。相应开标评标工作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开标评标工作细则》。
□两阶段评标办法,得分最高的[ ]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经济标书评审。相应开标评标工作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开标评标工作细则》。
□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中标价相等的,按照[ ]得分高的在前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若仍然相等,采用随机摇号按照□大号/□小号在前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
□其它说明:[ ]。
14.4
项目负责人
答辩
□不组织项目负责人答辩。
□组织项目负责人答辩。答辩内容及答辩安排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标书内容及评审细则》、《开标评标工作细则》。
□其它说明[ ]。
14.5
中标方式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排列顺序确定排列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采用[ ]方式选择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其它说明:[ ]。
15.签订合同
15.1
合同签订
时间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15天/□30天/□[ ]天。
□其它说明:[ ]。
16.废除中标
16.1
废除中标责任
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
□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其它说明:[ ]。
16.2
废除中标
处理办法
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排列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重新组织招标。
□其它说明:[ ]。
17.附件列表
17.1
投标资格
□《联合体投标人须知》,附件编号:[ ]。
□《资格预审文件》,附件编号:[ ]。
□其它说明:[ ]。
17.2
开标评标中标
□《开标评标工作细则》,附件编号:[ ]。
□其它说明:[ ]。
17.3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及评审细则》,附件编号:[ ]。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编号:[ ]。
□其它说明:[ ]。
17.4
招标工程量
清单
□[ ]页,附件编号:[ ]。
□其它说明:[ ]。
17.5
项目概况及
招标内容
□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
□勘察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
□设计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
□其它说明:[ ]。
18.其它重要事项(可附加页)
二、通用条款
1.总则
1.1 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
1.3 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4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5 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
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每次通讯双方都应当在收到或应当收到之日起24小时之内予以答复或确认。
1.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
1.7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8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
招标文件除招标公告之外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文字表现所载内容的方式,下同)发放给所有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
1.9 招标公告以及招标人发出的适合在网站公布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将在.**.cn网站公布(适用公开招标),
1.10 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0天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以书面方式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未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1.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及答疑会议,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
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投标报名(适用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少于6个的,招标人将适当延长投标报名时间或重新组织招标,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14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递交投标文件或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格预审完成之后,由于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或投标人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数量达到合格投标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
1.15 重新招标递交投标文件或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仍然少于3 个的,经发展改革部门批准之后将改变招标方式或不再进行招标,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16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7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3.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
3.1 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要求。
4.承包合同
4.1 承包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载明的内容。
5.招标方式
5.1 招标方式已经发改部门核准。
6.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6.1 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
6.2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进行投标报名或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关于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的申请或疑问。
7.招标议程安排
7.1 《招标议程安排表》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
7.2 《招标议程安排表》没有安排的事项为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
7.3 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议程安排表》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
8.投标有效期限
8.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8.2 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8.3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重新提交银行保函或补充保函银行发出的同意延长保函有效期限的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9.投标资格
9.1 投标人是响应当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
(2)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处罚的有效期限之内;
(3)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4)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附加资格条件。
9.2 招标人的任何附属机构,或向招标项目提供了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3 招标人将拒绝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效时间为招标之前的三年,有效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适用公开招标):
(1)存在发生重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受到处罚的记录;
(2)存在重大仲裁、诉讼的败诉记录。
(3)存在与招标人进行的仲裁、诉讼或其他不良合作记录。
9.4 招标人将拒绝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效时间为招标之前的五年,有效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适用公开招标):
(1)存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诚信企业的记录;
(2)存在因为行贿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等行为受到处罚的记录。
10.投标费用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
10.2除了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
10.3 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自理。
11.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允许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的有效期限至少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限30天。
11.2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1.3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必须来源于投标人账户。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期限之前汇入下列任一账户及账号:
(1)开户行:交通银行香洲支行,账户: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0041223;
(2)开户行:建设银行凤海支行,账户: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440153333;
(3)开户行:珠海市商业银行香洲支行,账户: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035201110。
投标人应当将转帐银行的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单带至开标会议现场,一旦投标保证金未能确认到帐,可以作为要求招标人复核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的依据,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复核,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 招标人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未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回之前将自动扣除交易服务费用。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退回投标人账户。
11.5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招标终止;
(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
(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11.6 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1)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
(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进行报价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2.2 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4舍5入处理。
13.投标文件
13.1 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彩色图表除外)墨水打印或书写。
13.2 投标文件每一份正本、副本应当分别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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