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东省临沂市某泄洪闸工程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 同
第四章 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章 投标文书格式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图 纸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省临沂市某泄洪闸工程,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总投资约2450万元,承包方式为总承包,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承包商。
一.招标内容:本期工程为临沂市某泄洪闸工程,由引水渠、上游铺盖、闸室段、消力池、海漫、防冲槽、上下游翼墙、桥头堡、公路桥、相应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围堰与排水、闸门及金属结构、设备的购置、制作、安装等内容。
二.投标资质要求: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以上施工资质(含一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同等工程施工经历的承包商,可申请资格预审。
三、工程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小葛庄村西。
四、计划开工日期:2006年6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06年12月26日,总工期180天。
五、质量要求:优良
六、招标文件获取: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请于2006年5月31——6月2日上午8: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或下午14:30至17:30,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资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同类型工程施工合同原件、验收证明等资料,复印件一式四份装订完好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交纳 1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招标日程安排: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5月31——6月2日上午8: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或下午14:30至17:30,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地 址:临沂市海关路161号(市建设局七楼)
2、现场勘察答疑时间:2006年6月4日9:00时。
单 位:临沂市涑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指挥部(四楼419房间引祊入涑工程组)
地 址:临沂市通达路水田桥南路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6月19日9:00时前,过时作废。
单位:临沂市涑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指挥部(四楼西会议室)
地 址:临沂市通达路水田桥南路西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4、开标时间:2006年6月19日9:00时
开标地址:临沂市涑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指挥部(四楼西会议室)
开标地点:临沂市通达路水田桥南路西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工程综合情况说明
1.1山东省临沂市祊河角沂橡胶坝工程,橡胶坝总长341米,坝高5.0米,主要有橡胶坝、泵房及供排水系统等组成。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办理完工程招标前的事项,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资金来源:
2.1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
3、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以上施工资质(含一级),并具有同等工程施工经历的承包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申请资格预审。
4、投标费用
4.1投标单位应承担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编制投标书与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除投标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应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代理服务费;按有关文件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
5、组成招标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5.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材料及第13条现场勘察答疑所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
第四章:技术规范
第五章:投标书文书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图纸
5.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视为废标。
5.3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不清的问题,需要澄清或解释,应于现场答疑会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报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研究后,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经备案后发给所有投标单位。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招标单位自己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单位的解释,招标单位都可能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将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招标文件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6.3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由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给各投标单位,其他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方式所作的解答均无效。
7、工程计价依据及投标报价方式:
7.1本工程的计价按照国家、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法规,依据现行《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企业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现行规定。
7.2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与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投标单位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7.3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的工地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4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另外约定,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合价均已包括了所有施工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7.5工程量变更价款的调整
7.5.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清单项目,应调增的价款。
调增价款=Σ(漏项、新增项目工程量×相应新编综合单价)
7.5.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多余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了原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调减的价款。
调减价款=Σ(多余项目原有价款+设计变更相减少的项目原有价款)
7.5.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增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增加,应调增的价款。
调增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15 %以内部分)×相应原综合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 15 %以外部分)×相应新编综合单价]
7.5.4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减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减少,应调减的价款。
调减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相应原综合单价)
7.5.5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因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减少,应调减价款。
调增价款=∑(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相应原综合单价)
7.5.6新编综合单价的确定以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各项系数、人、材、机单价均乘以让利比例。
7.6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时,必须由设计、承包、发包、监理、造价审计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否则变更部分不予调整。
7.7若投标单位出于总价让利考虑,导致投标报价与清单报价表中各分项单价与合价不一致,结算时按差额所占总价比例调整各主要清单单价与合价。但招标文件清单中给定的合价不允许调整 。
8、工期、质量要求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8.1 本工程施工工期日历天数为160天,其中钢筋砼工程工期为45天。其投标书中的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但不超过160天。按照投标书中的工期,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交付使用本工程,承包方按工程结算价的 万分之三 付给发包方违约金。
8.2 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 国家规定的合格 标准。
8.3 工程款支付及保修金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9、材料供应方式
9.1 本工程所需材料除橡胶坝袋外,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承包方在采购材料前 3 天内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进行采购,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在采购前虽经发包方进行了确认,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责任仍由承包方承担。
9.2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在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 2 日内由承包方持发票(无发票的由承包方自制收据),经发包方、监理方代表签字确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否则,结算时材料价格由发包方自行确认,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9.3本工程施工用钢材为莱钢、济钢或青钢优等品,其他材料见技术条款。
10、投标书使用的语言
10.1、投标书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的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文件等均采用中文。
11、投标书的组成
11.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分为技术标函和商务标函两大类。
技术标函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标投标书编制说明;工期;质量;工程所用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型号、产地、单价及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表;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动力情况;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临时设施及临时用地情况;现场用电、用水需求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主要技术措施等。
商务标函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单位简介;标价;投标单位经济及综合实力;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情况;投标单位主要机械设备及装备情况;近年来业绩情况;拟投入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情况;组织机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或预算报价表等。
11.2投标单位应按照投标书的组成内容及顺序编号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缺项,否则,责任自负。
1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购领招标文件时予以交纳,投标单位须以现金方式或现金支票方式支付,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①给本工程招投标工作带来一定损失的;
②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的;
③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定合同的;
④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招投标法规的;
⑤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的;
⑥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议,未参加现场勘察答疑会议的;
⑦签定合同过程中改变原投标条件不承诺原投标条件的;
⑧在投标后,评标时撤回其投标书的。
13、现场勘察答疑:
13.1招标单位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现场勘察答疑,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并签到,未按要求参加现场勘察答疑会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3.2现场勘察答疑会主要是澄清和解答各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和投标单位勘察本工程现场的情况,以便使投标单位获取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书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全部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13.3投标单位提出的招标文件中的任何问题,须在现场勘察答疑会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送达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3.4、现场勘察答疑会后,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予以补充说明,发给各投标单位。
14、投标书的要求
14.1投标书正本均应使用钢笔书写或打印,由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印签或签名。
14.2投标书必须密封,投标书在封签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印章。
14.3投标书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投标书标书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4.4投标书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的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等均采用中文。
14.5全套投标书应无行间插字,若有行间插字,须在行间插字处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加盖印鉴予以证明,否则,行间插字视为无效。投标书中凡涂改的,其涂改部分一律无效。
15、投标书的投送
15.1投标书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密封送达临沂市交运招待所二楼会议室,过时作废。
16、投标书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单位可在投送投标书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撤回投标书,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
17、开标
17.1招标单位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其他参加开标会议的助手,每一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人,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按规定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书作废,参加开标会议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以证明本人身份。
17.2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主持。
17.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作废。
(1)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或密封的;
(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署, 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印签或签名的;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逾期送达的;
(5)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6)在本工程投标活动中违反招投标法规的。
18、评标组织
18.1本工程的评标由招标单位和纪检部门从从事本专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专家组成评标组织,负责评标定标工作。
18.2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都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18.3在投标书的审查、澄清和比较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19、评标、定标
19.1评标定标工作严格执行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定标办法,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在 纪检部门 的监督下进行,公证处现场公证。
19.2评标定标工作由评标组织负责,对评标、定标过程、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20、有关要求
20.1随同投标书提供的施工组织计划要有详细的文字说明,详细叙述施工安排的重点以及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措施。
20.2开标后至签订合同期间,凡有关对投标书的澄清、评标、定标工作都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评标、定标情况一律不得向外泄露,否则,责任自负。
20.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必须签订廉政协议,以利于相互监督。
21、对投标书的检查
在开标时,检查标书密封情况之后,启封标书,由公证机构对投标书作符合性的检查。
22、投标书的澄清
22.1为了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组织可以个别的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书,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23、中标单位的确定
23.1评标组织将根据评标办法、招标文件、投标书、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标单位。
23.2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招标单位填写《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发给中标单位,未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无效。
24、合同的草拟、审查、备案:
24.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承发包合同。承发包双方在签定正式承发包合同以前应草拟合同草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正式签订承发包合同。
25招标的公证:
25.1本工程的开标、评标活动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
26、以往业绩及拟投入人员:
26.1投标单位应将拟投入本工程的管理人员职称证件、身份证、劳务合同(需经劳动部门鉴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05年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随同投标书一起提供,过时无效,投标单位提供的上述资料单独包装不需要密封,经公证机构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
26.2投标单位应将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近年度承建的同类型工程市级(含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件、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随同投标书一起提供,过时无效;投标单位提供的上述资料单独包装不需要密封,经公证机构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
26.3若拟投入本工程的管理人员职称证件、身份证、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时,必须提供县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否则无效。
26.4凡拟投入本工程的管理人员发现一天未到施工现场的,承包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
27、拟投入机械设备:
承包方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的,每发现一台机械设备一天未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承包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
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取技术标函和商务标函综合评标的办法,按得分高低排出顺序,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及技术标函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一、技术标函(35分)
(一)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阶段划分(3分)(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
优: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良: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中: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
差: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
合理
(二)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5分)(优5分、良3分、中1分、差0分)
优: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
良: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违约怎人承诺具体,经济赔偿大。
中: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
差: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没有违约责任承诺。
(三)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极其保证措施(3分)(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
优: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良: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
中: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四)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9分)(优9分,良6分,中3分,差0分)
优: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良: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
中: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
差: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
(五)施工平面布置、临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分)(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
优: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良: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
中: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
差: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
(六)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3分)(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
优: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
良: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
中: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差:措施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七)以往业绩(9分)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近年度承建的同类型工程(坝体长度等于或高于本工程)每一项加3分,满分为9分,3个(不含3个)以上不再加分,仅作为评标定标时参考。
二、商务标函:(65分)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与业主提供的控制价相比较,凡高出控制价的(不含等于控制价),其商务标得0分,凡低于控制价(含等于控制价)以内的为有效标。以有效标范围内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下浮10%以后作为基准价,其他有效标价与基准价相比较,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前 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 词语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是山东省临沂市东调工程办公室
(4)监理人待监理招标后确定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4)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1)橡胶坝工程
2)船闸工程
3)泵站工程
4)连拱薄壁溢流堰工程
5)沥青砼路面
(5)单位工程指以下工程:
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4 提供施工用地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范围和时限在签署协议书时商定。
除发包人提交的可供使用场地外,承包人若需占用区域范围外的土地,必须报监理人批准,经监理人与发包人商定后由发包人联系,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的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
5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7 文明施工(补充)
承包人进行文明施工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5 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1)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电、通讯等;
(2)负责施工道路的修建和施工期间的道路养护;
(3)在合同工程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御洪水,保证工程的安全,必须服从抗洪抢险的命令和统一调度指挥。
6 履约担保
6. 1 履约担保证件
本款中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采用履约担保书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25%。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内一直有效。履约担保书自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一年内一直有效。上述两种证件均应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7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 监理人职责和权利
本款(2)项补充: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之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1)按第11条规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9条规定,确定暂停施工;
(4)按第39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大时作出变更决定;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11 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分包施工。
11.2 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删去本款全文,代之以: 发包人不指定分包。
12 承包人的人员
12.2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款补充下项:
(4)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工作天数不应少于21天。
12.3 承包人技术负责人
(1)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工地工作天数不应少于21天。
(2)技术负责人的更换或撤离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13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向监理人提供承包人在工地的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人提供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全文删除,代之以:发包人不提供工程设备。
17 进度计划
17.2修订进度计划
(1)本项“……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中的28天改为“7”,“一份”改为“肆份”。
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本款补充下表。
资金流估算表(参考格式) 金额单位
年
月
工程和材料预付款
完成工作量付款
保留金
扣留
预付款
扣还
其它
应得
付款
18 工程开工和完工
18. 1 开工通知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06年4月25日,具体时间由监理人根据工程的开工条件分别发出开工通知。
18.4 完工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为2005年9月10日前。
19 暂停施工
19.5款中三处“56天”均改为“14天”;
19.5款中一处“28天”改为“7天”。
20 工期延误
20.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款补充:逾期完工违约金额,按每拖后一天为合同价的0.1%,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的10%。
21 工期提前
21.1承包人提前工期
承包人提前工期,发包人不支付提前完工奖。
22 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利
22.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本款的“84天”改“7天”。
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无论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并经监理人审查批准后使用。
27 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本款补充:监理人应在承包人进场后3天内,向承包人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材料;承包人在开工后5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
29 文明施工
29.2施工安全
删去本款(3)项,并代之以: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本合同工程工地的消防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消防的要求见本合同《技术条款》。
32 预付款
32.1工程预付款
本款(1)项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30%,第一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金额的50%,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金额的50%。
删去本款(4)项全文,并代之以: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第一次扣回预付款总额的20%,第二次扣回预付款的40%,剩余40%待完成合同价款60%时扣回。
32.2 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1)工程的材料预付款已包含在32.1款预付款中。发包人不另支付。
33.4支付时间
本款中“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利息。
33.6工程进度付款及支付次数(补充)
(1)完成合同额的40%时,支付有效合同价款的30%;
(2)完成合同额的90%时,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20%;
(3)工程完工验收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28天内,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
剩余15%(含保留金5%),待工程完工验收并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保留金支付执行34款规定。
34 保留金
将34(1)、(2)、(3)、(4)删除,代之以:保留金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5%一次性扣留,待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发包人将保留金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35.2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删去本款全文,代之以: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后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人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累计支付金额为有效合同价款的75%,剩余25%(含保留金5%)。待工程完工验收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12个内分期支付完。保留金支付执行34款规定。
36.3最后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删去本款“发包人审查最终付款证书后,……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对方。”这一段,代之以:
发包人审查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5.2款规定的相同时间、付款比例付款给承包人。
37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全文删除。并代之以:本工程不考虑此价格调整。
39 变更
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款第(1)项2)中专用合同条款的百分比为10%。
41 承包人违约
41.1 承包人违约本款补充下项:
(8)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更换或撤离项目技术负责人。
41.2 对承包人违约发出警告
本款中的“28天内”改为“7天内”。
41.3 责令承包人停工整顿
本款中的“28天内”改为“7天内”。
本款中的“14天内”改为“7天内”。
42 发包人违约
42.1 发包人违约
本款第(1)项改为“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
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48.1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删去本款第(1)项全文。
50 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50.4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
删去本款全文。
对各项保险的要求
删去本款全文。
53 工程保修期
53.1 保修期
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1年。
61 保密
除第9.5款和第58条(3)项规定外,双方还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互提供标有密级的文件保密,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62 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为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时,各成员应为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推举其中的一个成员为该联合体的责任方,代表联合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以及全面负责履行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联合体协议和章程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和章程。
第四章 技术标准规范
1.1综合说明
1.1.1工程位置
祊河角沂橡胶坝位于临沂城北城市规划区,祊河角沂水文站测流断面(8+000)上游350m,祊河中泓桩号8+350处,地理坐标东经118 18`,北纬35 07`,坝址距临沂市沂河小埠东橡胶坝枢纽工程(67+045)12.665km,下游8.35 km为祊河河口。工程位置详见角沂橡胶坝位置图。
1.1.2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一)建筑物等别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有关规定,参照本次工程规模、效益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综合考虑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二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
(二)设计洪水标准
根据本工程永久性建筑物级别,结合祊河河道防洪标准,确定祊河角沂橡胶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根据临时性建筑物级别和类型,确定角沂橡胶坝工程临时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1.2.3地震设防
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坝址区地震动加速度为0.1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国0.4s,相应基本列度为7度。
1.1.3工程自然条件
(一)祊河流域自然地理概况
祊河属淮河流域,是沂河第一大支流,上游河段称浚河,发源于邹县东部南王村西山,其最大支流为温凉河,发源于平邑县南部太皇崮,浚河和温凉河在费县城东汇合后称祊河,在临沂城东汇入沂河。
祊河基本呈西北东南下走向,河道全长158千米,平均坡度0.00077。流域形状呈芭蕉扇形,总流域面积为3376K㎡,其中山区占44%K㎡,丘陵平原占56%K㎡。山区多以变质岩、花岗岩、片麻岩和石灰岩为主。丘陵平原区则为剥蚀堆积地带,上游为砂壤土,土壤瘠薄;下游为土壤,土层肥厚。流域内植被情况良好,林树多为马尾松、杨树、刺槐及经济类果树,农作物以小麦、玉米、花生、地瓜、水稻为主。
(二)土壤分布
坝址区位于临沂市城市规划区的祊河冲洪积平原,第四纪地层较发育,厚度一般在5~10m左右。冲洪积层的工程地质性质在水平和垂直方向均受河流制约,水平方向随远离河床颗粒成份渐细,垂直方向颗粒成份下粗上细,一般地基承载力在100~160kpa之间。护城河以内的老城区地层,屡遭人类活动破坏,人工填土厚度2~6m左右,地基承载力为100kpa左右。
1.3.3地形与地貌
坝址区处于蒙山山丘与沂沭河冲洪积平原相衔接的过渡地带,北部为蒙山余脉,西南部是鲁中南山区边缘。临沂城内除金雀山、银雀山为海拔高程80~83m左右的低丘外,其余大部分地势平坦,地面坡降约1/1000~1/2000,海拔高程60~70m。
1.3.4气象
临沂市属温带季风区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具有气候适宜,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等气候特点,素有冬寒少雪,夏热多雨,春旱夏涝秋又旱的气候规律。多年平均气温13.2℃,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6.5℃,历年极端最高气温40℃,月平均最高气温在7月为30.7℃,月平均最低气温在1月为-5.5℃; 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443mm,月平均最高蒸发量在6月为208mm,月平均最低蒸发量在1月为42mm;历年平均相对湿度68%;多年平均年日照时数2402h;全年无霜期198天,历年最大冻土深0.32m。
临沂市为山东省降雨量最为丰沛的地区之一。根据临沂气象局资料,多年平均降水量868mm,最大降水量发生在1960年为1417mm,最小年降水量发生在1988年为530mm,降水量在时空分布上极不均匀,年际变化较大,最大年份是最小年份的2.67倍。根据角沂水文站1961~2000年实测资料,多年平均径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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