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有限公司*市*公园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有限公司 *市*有限公司*市*公园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招标人:*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_ (签字或盖章)日期: 2005年 月 日备案单位 :*(盖章)*(盖章)日期: 2005年 月 日目 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文本及合同格式 5第一章 投标须知 5一、总则 5二、招标文件 6三、投标报价 7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六、开标 11七、评标 12八、决标、中标13九、中标、授予合同 14 第二章 主要专用条款14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4二、质量与验收15三、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16四、合同价
2、款与支付16五、材料和设备供应17六、设计变更18七、竣工结算18八、保 修 18九、争议、违约与索赔18十、合同补充条款19第三章 合同文本21第四章 合同文本格式21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21 (一) 协议书 17(二) 通用条款 21(三) 专用条款 21二、保修协议格式21三、廉政合同格式21第二卷 技术规范 22第五章 技术规范22一、现场自然条件22二、现场施工条件22三、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22第三卷 投标文件(附件、附表) 23第六章 商务标 23第七章 技术标 23第四卷 图纸25 第八章 图纸25一、图纸25投标文件的附件、附表26附:*市*有限公
3、司*公园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文本及合同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 总 则(一) 工程总说明序号内 容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公园工程 批准文件、文号:*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总面积*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道路铺装面积*平方米;另有水体面积*平方米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要求工期: 工程类别: 2投标人资质要求:园林绿化贰级(含)以上同时具备市政叁级(含)以上3资料工本费:招标文件每套 人民币。图纸押金: 元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招标答疑会时递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5发标时间:2005年 月 日15:00;答
4、疑时间:2005年 月 日13:30 地点: 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7投标文件递交至: 地点: 8交标时间:投标截止日期: 9开标时间: 地点: 10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地址: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公园工程施工招标。主要包括:阳光运动草坪、竹溪、休闲广场、健身广场等施工图所示的绿化种植、绿地灌溉系统、景石、及园路铺装等的施工及今后的保修、保活。总面积*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道路铺装面积*平方米;另有水体面积*平方米。 (三)招标方式本工程按照*的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四)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五)投标资格
5、投标人应具备园林绿化贰级(含)以上同时具备市政叁级(含)以上资质并经资格预审合格的具有该工程施工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凡接到投标通知的施工企业均认为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投标。 (六)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七)招标文件的发售凡接到投标通知的单位,请按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派员参加发标会,购取招标文件并领取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八)设计文件及施工图押金本工程的施工图押金为*元,在发标会时缴纳。开标后投标人在归还全部施工图纸后,图纸押金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
6、如遗失或损坏施工图纸的,按每张*元扣除押金。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文本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文本 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第二卷 技术规范 第五章 技术规范第三卷 投标文件 第六章 商务标 第七章 技术标第四卷 图纸第八章 图纸 (另附)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二)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在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招
7、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文字或传真)答复,并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任何个人或单位的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都不将作为正式的依据,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4书面纪要、补充通知须经*备案。三、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苗木采
8、购、起挖 、运输,种植前的准备、换土,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施工设备机械的使用、植物种植、种植后绿地的清理、养护、施肥、除虫、修剪、栽植树木支撑,保活期间的定期养护(包括草坪)等和园路施工、保修所需的施工设备、管理、劳务、材料、安装、保修、保活、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与其他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协调和衔接等)。 施工用水电,单独装表计量,由施工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承担并支付。各类供求因果增加费是否计取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本工程地形造形及种植时树穴需换土的借土费用和换土后的余土弃运费用需考虑计入报价。投标人认为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费用,应根据技术措施方案编制
9、独立的技术措施费,但应纳入投标总价。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招标工程应计取的如:市政、市容、交通、治安、保安、环保、保险、劳动保险等所有不随工程量变化而变化的费用可填入单项费用报价表中,并计入总报价中。 2本工程报价采用价格固定方式进行编制。价格固定: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合价、费率及优惠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政策、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考虑的风险系数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也作为一项竞争内容。如遇国家、省、市颁布有关工程造价调整规定时也不予调整,由发承包双方各自承担风险。投标人未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的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竣工结算时,如有设计变更或工程量调整,按中标时的投标报价
10、口径(主材价格、取费费率、优惠下浮率)处理。3本招标工程编制报价时,编制依据:(1)绿化铺装部分:*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年)、 *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1993年)、*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2)水电安装部分:*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版)(3)其它相关定额及补充定额(4*市地方材料价格信息结合市场行情,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报价。(二)投标货币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1、(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本工程需用的附表按本招标文件“第三卷 投标文件”中的附表。(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30个日历天内有效。一旦中标,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相同。(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招标答疑会时提交总说明中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将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汇票或支票形式递交给*(不允许现金),出票人必须是投标人。户名: *开户行: *账号:*3对于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
12、投标。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7日内退还(不计息)。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支票或银行汇票)并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退还。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结束前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经监督部门查实的。(六)招标答疑会及现场勘察 1投标人派代表按照工程总说明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招标答疑会。2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
13、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在现场考察中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七)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书应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A、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针对本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绿化种植、场地铺装和园林建筑小品的分部分项主要施工方法、质量、安全、工期保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备、劳动力的安排使用计划、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保证苗木成活率的措施、苗木
14、保活养护措施及计划、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有关附带资料、企业近几年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简历表以及投标人认为其它必要的资料等装订成册。封面上标明“技术标”。 B、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投标书;(2)投标书附表;(3) 工程报价汇总表;(4)单项费用计算说明表;(5)工程预算书(表),预算书封面上须加盖编制人的概预算编审资格章;(6)主要材料用量(单价)汇总表;(7)苗木材料用量及价格汇总表;(8)预算编制者的概预算编审资格证复印件等有关涉及报价或工程造价的表式和资料装订成册,封面上标明商务标。 凡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5、(八)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工程总说明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要求打印,“副本”可以复印,但“正本”和“副本”均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应严格按规定单独装订成册,并分别装袋密封。 2包封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和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注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二)
16、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必须按工程总说明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由此,招标人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 六、开 标(一)开标 1招标人将于工程总说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表随带
17、身份证及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带原件并附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经理本人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带原件并附复印件)、*参加开标会。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监督。开标后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其是否完整,签署文件是否正确,但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接受: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和项目经理其中一人未参加开标会议;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3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1未按招
18、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欺骗性内容资料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6开标后,发现标书类同或相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标的;7商务标有重大漏项(或差错)或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等情况之一,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8商务标中的预算书没有盖概预算编制者资格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章);9商务标中没有附概预算编制者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与资格章或执业章配套的证书
19、)复印件的;10投标书中拟任的项目经理与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时的项目经理不为同一人。(四)投标文件的公布 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项目经理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五)唱标和记录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确认。七、评 标(一)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评委共*名组成。 2专家评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专家、工程经济技术人员组成。工程技术、经济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有关部门监督、公证处公证下从评委库中抽签确定。(二)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三)评标办法本工程按*市*有限公司*公园工程施
20、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进行。以投标人的报价、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机械配备、项目班子配备实力等几方面进行分析、评议,综合打分。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单位的监督下,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五)投标文件的符合性、真实性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投标文件资料内容出现弄虚作假、欺
21、骗行为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六)评标内容的保密 1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八、决标、中标 根据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排名在前。中标候选人的中标情况将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在公示期间如有投诉或举报,经查实中标候选人确有违法
22、违规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新的中标候选人按得分值高低依次递补。九、中标、授予合同(一)中标通知书 1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必须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报*案后发中标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中标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等要求。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
23、的组成部分。(二)履约担保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5%(应以支票或银行汇票形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若施工单位无违约情况将全额退还施工单位,若施工单位有违约情况,将按合同条款,扣除违约金后退还施工单位。3履约保证金分配包括:(1)项目经理到位情况占25%;(2)项目班子到位情况占25%;(3)安全文明施工占25%;(4)工期和质量情况占25%。(三)建设工程合同签订 招标人应和中标人根据有关规定,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第二章 合同主要专用条
24、款 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的合同文本。 合同专用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涉及投标人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给予承诺。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进度计划 发包人对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 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的代表将在 7日内批复。(二)工程开工日期 自承包人收到开工通知书的第3天起计算合同工期。(三)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以承包人的中标工期为准。(四)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
25、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额外或附加的增加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以上(设计对施工图的明确、修改或澄清除外),并且影响施工进度的。 2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3不可抗力。 4非承包人的过失或造成的。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规定金额的违约金。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规定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按 *元/天计取。延误期时间计算从合同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为止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二、质量与验收 (一)质量标准 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和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
26、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 发包人对苗木成活率要求:苗木种植自通过验收后的成活率为,草坪和色块苗木要求一年后的成活率达到98%,其他苗木要求二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交工后的未成活植物、苗木、草皮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补栽和养护,直至成活,养护期为一年。除草坪和色块苗木外的其他苗木保活期为二年。补栽的植物,其保修期顺延。对其他工程,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 (二)工程质量等级 承包人中标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 由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发包
27、人可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如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违约金按本工程合同价的10%计取。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省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施工现场钢管、扣件使用及承重支撑架施工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
28、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承包人在实施施工和保修期间的任何时候,对本工程周围环境都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和有害物。不得影响和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的生活。四、合同价款与支付(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工程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承包人在编制投标书及预算书时,应被认为已察看和核查了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利用的资料(包括当地有关工程施工的管理规定),并对以下几点内容(考虑到费用和时间实际可能)已经查明:a. 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包括地表以下的情况; b. 水文和气候条件; c. 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
29、修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用的材料采购和加工;d. 进入现场的手段和需要的食宿供应条件;e. 需要进行总包管理的分包工程项目性质,及管理内容承包方己取得有关可能对投标或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及其所有其他情况的必要资料。投标报价已经包含了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表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未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的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或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应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的全部义务(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施工用水电、技术措施费、各类规费、保险、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包括处理意外事件的义
30、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和其工程保修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事宜。承包人在投标时所填写的单价、合价、费率及优惠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政策、市场因素而变动。如遇国家、省、市颁布有关工程造价调整规定时也不予调整,由承发包双方各自承担风险。(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施工过程中若有设计或业主变更,由中标人根据竣工图纸及有关有效变更联系单计算,经审核后在结算中按中标价的计算口径调整结算价。暂定价部份,结算时均以实际市场价(市场价是指:由发承包双方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询价等形式确定的价格)与暂定价(不管投标人的报价方式和优惠下浮方式如何,计算差价时的暂定价均以招标中确定的价格执行)的差价计补价差(列入价外差,不
31、取费,只计税金)发生的价差不作优惠下浮。但在报价中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而预算缺项、漏项、计算差错、投标决策等引起的造价问题,发包人均不予调整。任何工程量的调整不涉及材料变更的,结算依据按中标时的投标报价口径结算。除暂定价外,涉及材料变更或有新增分项工程的,经业主同意变更,按以下原则确定工程价款:投标报价时有相同项目的按投标报价时的报价口径结算,有相类似的项目参照投标报价时类似的项目结算;若在投标报价时无类似项目可供参考时,按投标报价原则重新组价,即采用中标单价的有关材料单价、机械台班费、各种费率及投标报价时的下浮率组价,并需经发包人认可。投标报价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以评审或审计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
32、。任何变更涉及造价调整的,结算时均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下浮率下浮计算。 (三) 工程款支付发包人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支付工程预付款。1签约结束,进场开工后,付合同价的20%; 2其余视工程形象进度支付;3整个工程交工验收通过、交付业主后,付至合同价的80%;4结算经评审或审计后,留10%保修、保活押金,余款付清。保修和保活押金在竣工验收通过一年后的一个月内退还保修保活押金的50%,二年后的一个月内再退保修保活押金的50%(不计息)。五、材料和设备供应(一)供应材料、设备 1本工程所需材料和苗木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苗木必须保证质量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经业主确认同意。 2采
33、购的材料到货后,要求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单的,必须附有此类单证,按规定需送检测试的,必须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有权制止。3有关园路铺装的装饰材料、招标中暂定价的材料、名贵树种的苗木,投标书无明确价格的材料等采购前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或双方共同采购。否则,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采用甲供,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六、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 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经设计部门、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认可出具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施工单位无权单独与设计部门联系工程变更事宜。 七、竣工结算 本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承包人应在60日内提供工程结算。发包人在提供审核意
34、见后,60天内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并报有关部门核准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八、保 修(一)保修期限 1 本工程建筑小品和铺装部分的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规定执行。2 绿化部分的养护期为一年。色块苗木保活期为一年,其他苗木保活期为二年。3 工程的保修期、养护和保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本工程保修金为中标价的10%,保修和保活押金在竣工验收通过一年后的一个月内退还保修保活押金的50%,二年后的一个月内再退保修保活押金的50%(不计息)。(二) 保修协议格式(详见第三章“合同格式”)九、争议、违约与索赔(一)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
35、调解、仲裁、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 1向专用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 2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二)违约。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代表可通知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
36、止,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配置施工班子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调整后的成员素质及资质情况应不低于调整前的人员素质,同时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三)违约金的计算。若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此项款项或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中获得。违约金的计算,根据违约情况、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具
37、体计算,在合同中明确。十、合同补充条款1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队伍的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如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合同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经济责任。2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本工程发包人当期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应该视为已经包含了当期已完工程的全部人工工资。承包人应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工资支付的规定及时支付其所属员工(包括雇佣的民工)的工资及其它酬金,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
38、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否则因拖欠工资(或其他酬金)而影响发包人单位或工程的正常秩序或造成当地社会稳定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每次事件(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事件)发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工程总合同价的1%2%计算的违约金,同时可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此项赔偿将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全过程中,应该:遵守国家和省颁发的法律、法令、条例及当地的有关规定;遵守有关部门(如铁路、交通、水利、电力、通讯、市政等)规章、细则等。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违反任何上述规定的各种罚款和责任。如果由于承包人违反以上任何规定使得发包
39、人受到损失,承包人应当给予赔偿。 4、在符合合同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工程保修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便用和不干扰群众的通行方便,也不应损坏山上的绿化和林木。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但属发包方或工程师对本工程提供的设计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坏除外。5、承包人应采取选定运输路线,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等一切合埋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分包商的任何运输车辆因超过载重限制而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或桥梁。大型施工装备和超重件的运输,应事先取得公路管理部门的许可方能启运。发包人不负责承担
40、上述费用以及由于承包人未执行本款规定造成道路或桥梁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及其他开支。 6、如果承包人已经严重违约,或承包人有下述情况: (1) 已放弃合同; (2) 无正当理由停工; (3) 无视发包人或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或给发包人造成重大损失; 则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后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对本合同中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工程师的各种职权,发包人可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邀请的其他承包方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有偿使用他们认为合适数量的承包人的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如果本工程合同根据本条规定,被发包人中止且发包人已接管工程。则承包方应迅速放弃对工地的控制并在七天内撤离其人员和不再被使用的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按每天5000元计算的违约金。 由此如果合同按前款予以终止,则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合同终止之日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尚需扣除各类应扣除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如临时设施费、保险费等各类不随工程量变化的费用按造价比例分摊。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