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项目土建工程*有限公司*烟气脱硫项目土建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人:*有限公司二00九年十月招标邀请函 : *有限公司依照*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建设的总体安排,就其中的土建工程进行招标(招标编号:*项目土建工程)。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从发出招标邀请函即日。招标文件发出地点:*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招标文件发送方式:采取快件形式。投标文件递送起止时间为:2009年10月 21 日9时起至2009年10月 26 日15时止(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开发区*大道1700号*大厦11楼*有限公司。注:请各投标单位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严
2、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时限认真制作标书,凡不认真对待的单位将被从我公司的供应商名单中永久剔除。招 标 方: *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发展银行*分行*支行帐 号: 930639公司地址: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道1700号*大厦11层邮 编: *技术联络人: * 商务联络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传 真: *E-mail: 公司网址:.*.com*有限公司2009年10月 日目 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1. 定义12. 工程概况13. 招标方式与范围14. 投标人资质25. 招标文件26. 投标文件37. 评标78. 资格审查89. 定标810.授予合同911.纪律与保密912.投标费用10第二
3、卷 合同条款第一章 合同标的第三章 付款方式 期限第二章 合同价格第四章 设备交付方式 交付期限第五章 技术服务 安装调试 验收第六章 保证与索赔第七章 保险与安全第八章 保 密第九章 税 费第十章 分 包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第十五章 定 义第十六章 其 它第三卷 附 件附件一:技术附件附件二:商务附件1、投标保函(格式)2、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4、投标人关于招投标纪律的承诺函(格式)5、投标人的承诺函(格式)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8、合同设备投
4、标报价之价格总表、分项价格表(格式)9、投标人能提供的更优惠措施10、偏离表第一卷 投标须知1. 定义1.1 项目法人:*有限公司。1.2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称为招标人。即:*有限公司。1.3 投标人: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被邀请参加竞标的工程承包(生产制造)企业。1.4 预中标人:经过评标而选定进行合同谈判的投标人。1.5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1.6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1.7 评标小组: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标工作。1.8 发包方/甲
5、方:*有限公司。即项目法人,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发包方/或甲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三卷中有时称招标人为发包方/甲方。1.9 承包方/乙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承包方/乙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三卷中有时称投标人为承包方/乙方。1.10 工程设计单位:负责本招标工程项目设计的单位,即:*设计院2. 工程概况2.1 工程地址本工程位于*院内锅炉烟气脱硫项目现场。2.2 工程计划本合同工程工期 日历天。3. 招标方式及范围3.1 本次招标采取招标的方式。3.2 招标
6、范围:*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土建工程(详见第三卷附件一技术附件)。4. 投标人资质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4.1 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4.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4.3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4.4 业绩: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工程类似项目的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4.5 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5. 招标文件5.1 招标文件的组成5.1.1 招标文件
7、由第一卷投标须知、第二卷合同条款、第三卷附件组成。5.1.2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会议纪要、澄清、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5.2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5.2.1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应采用书面的或会议的形式进行。5.2.2 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3天之内以文件快递、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5.2.3 招标人将在接到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后3天内将所有投标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每一个投标人。5.2.4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5.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5.3.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日
8、期 2天前做出,并将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5.3.2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2天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5.3.3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对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5.3.4 若修改招标文件,则修改内容将成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5.3.5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6. 投标文件6.1 投标文件的组成6.1.1 投标文件
9、应由商务标、技术标两卷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具体内容如下:第一卷 商务标。包括以下部分: 一、投标人简介和资质证明1. 投标人关于招投标纪律的承诺函(参见商务附件4)2. 投标人承诺函(参见商务附件5)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见商务附件6)4.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参见商务附件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承包资质或生产、经营资质文件)、有关鉴定材料; 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10、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近三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应如实披露); 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业绩及用户证明; 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二、合同条款(要求投标人做出对合同条款的响应,如有差异单独列出)第一章 合同标的第三章 付款方式 期限第二章 合同价格第四章 设备交付方式 交付期限第五章 技术服务 安装调试 验收第六章 保证与索赔第七章 保险与安全第八章 保 密第九章 税 费第十章 分 包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第十三章
11、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第十五章 定 义第十六章 其 它三、商务附件这部分应包括:(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2)执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取费定额费率执行浙建站计(2009)28号文件,定额人工单价执行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其他相关取费按照签订合同前当地相关部门最新发文规定执行。(3)、按审计单位审定后的工程决算总造价(含主材)下浮 %后进行结算,所确定的 %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内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该工程类别为三类,按照工料单价法取费,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和建筑工程综合费用费率均按三类区域中值计取,
12、按定额规定列项和计取办法,不得出现增加列项。税金费率为3.32%;材料价格以施工工期的前80%月份数的衢州市建设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衢州造价信息正刊中的信息价的平均值进行差价调整。施工用水、电由施工方单独拉线、装表计价。第二卷 技术标(单独密封,具体技术要求参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所需提供的清单;3.本招标标的的技术协议。因设计原因,合同工程设计图纸不全,投标单位如认为有必要,可与现场技术联络人联系进行现场踏勘,也可通过快递、传真方式书面澄清疑问。6.1.2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6.2 投标文件的编制6.2.1 一般要求投标
13、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卷6.1所规定的格式和第二、三卷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应目录完整并与内容的页码对应,每册投标文件的页码应连续、完整。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单独列出、统一汇总加以说明,技术、商务差异应分别列出。6.2.2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6.2.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
14、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如延长期超过3个月,招标人应与投标人就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问题另行协商。6.2.4投标人建议(投标人能提供的更优惠措施)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商务附件3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设计方案、价格、付款、交货、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
15、方面的影响。6.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价格表及其报价说明的投标报价二份(一正一副)和前述的投标保函二份(一正一副)均需投标人单独密封递交,否则投标无效。如果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含有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全部文本的电子版文件软盘二份。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报价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6.3 投标报价6.3.1 投标报价中使用的货
16、币为人民币,如有进口部件/装置,请用美元和人民币分别报出并以人民币价格计入投标总价。6.3.2 投标人应严格、认真填写价格总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投标价格为含税价格。6.3.3 投标人的报价为运抵现场的交货价格,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6.3.4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表示的大写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6.3.5 投标报价应注明报价有效期,此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6.3.6 若招标文件要求就两个以上(包含两个)的方案分别报价,投标人就每一种方案的报价均应按照6.3.1款至6.3.5款要求完整报出。6
17、.3.7 若投标人主动投报额外方案,应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明确声明为主投方案,额外方案声明为备选方案。每一种方案的报价均应按照 6.3.1款至6.3.5款要求完整报出,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6.4 投标文件的递交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每份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上应加盖投标法人公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价格表及报价说明)正、副本也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投标报价”、“保密”和“正、副本”字样,并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法人公章。6
18、.4.2 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2009年10月27日15时前送达指定地点:*有限公司,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告招标人,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根据第5.3条的规定,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6.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日期后,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对投
19、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6.5 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6.5.1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4.1的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6.5.2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1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6.5.4 未按6.3要求报价。6.5.5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价的。6.5.6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7. 评标7.1 评标对象和依据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进行。7.2 评标因素详见本卷7.3.3.1和7.3.3.2。7.3 评标程序7.3.1
20、阅读标书,整理资料评标小组各专业人士分别阅读标书,整理资料。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清楚、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7.3.2 投标文件的澄清开标以后,招标人针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人澄清,澄清问题一般以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由投标人当面澄清由招标人提出的需要澄清的问题,并整理出书面资料(有投标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等),形成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原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对原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7.3.3 评标招标人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标。标书的评价包括技术评标和商务评标。7.3.3.1 技术评标7.3.
21、3.1.1 技术评标因素: (1)经济性能;(2)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等);(3)可靠性;(4)主要参数和其它重要性能指标;(5)寿命(包括易损件);(6)结构特点(含材质、配置);(7)运行特性;(8)检修条件;(9)服务;(10)制造质量;(11)业绩(包括安装业绩);(12)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及时。7.3.3.1.2 技术评价:技术评价采用打分的办法,为百分制;各个评标因素的权重,根据其重要程度确定;可靠性评分参照可靠性中心发布的有关资料,制造质量可参照国家有关司/局/部发布的相关资料。7.3.3.1.3 经济计算凡可以用金额直接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投标人提供的保证
22、值,应有同类设备试验或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时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按招标设备效率差异折算成投标价格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清单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7.3.3.2 商务评标7.3.3.2.1 商务评标因素:(1)商务条款;(2)供货范围;(3)融资、付款;(4)比较报价;(5)币种折算;(6)工程进度;(7)运输、仓储、保险、税费等;(8)技术服务、人员培训;(9)质量保证体系;(10)财务及经营状况;(11)企业信誉。7.3.3.2.2 商务评价:商务评价也采用百分制。评标小组将根据上述评标因素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分。7.3.3.2.3 价格计算: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
23、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以*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土建全部完工为前提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保险费用等;调整各投标人的工程内容至同一基准;对各投标人的设计、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费用折算至同一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标价。7.3.4 综合排序根据技术和商务评分的情况进行加权后,计算出综合评估分,并按综合评估分进行综合排序。8.
24、资格审查8.1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在初评阶段进行初审,在评标阶段进行复审。8.2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条件见本卷4款。9. 定标招标人根据技术、经济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情况最终确定预中标人,按规定报批定标。10. 授予合同10.1 预中标通知根据定标结果,招标人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10.2 签约和中标通知10.2.1 预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技术附件工程设计单位也要校签。预中标人不
25、得对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内容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如果上述内容发生重大变动,而不符合招标人的要求时,招标人有权终止与预中标人签约。由*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随后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10.2.2 如果招标人在签约过程中认为预中标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有权终止与其签约,并将其投标废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将选择下一个备选中标人,并做出同样的判定。招标人最终将把合同授予被确认为有能力圆满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人。10.2.3 在签约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计方案和工程内容(设备
26、范围)进行适当变动和局部增减,相关价格变动将酌情考虑。但如果发生由于投标人的施工内容变更和/或报价失误而导致的价格变动,招标人将不予接受。10.2.4 承包方/卖方在合同草签后,应按发包方/买方要求及时向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相关的正式技术资料(加盖公章)。10.3 合同生效10.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10.3.2 在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双方均可在具备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合同。11. 纪律与保密11.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
27、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11.2 开标以前,标底价必须严格保密。11.3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的审计和监督。11.4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11.5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11.6 投标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11.7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1.8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且对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12. 投标费用12.1 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
28、由投标人自理。第二卷 合同条款*有限公司*烟气脱硫项目土建工程经济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有限公司(甲方)承包人: (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烟气脱硫项目土建工程工程地点:*烟气脱硫项目现场工程内容:*烟气脱硫项目土建工程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为*烟气脱硫项目土建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9年 月 日(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与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不一致时,以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开工日期;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施工
29、时,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竣工日期:2010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采用固定费率形式。计价方式:执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取费定额费率执行浙建站计(2009)28号文件,定额人工单价执行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其他相关取费按照签订合同前当地相关部门最新发文规定执行。按审计单位审定后的工程决算总造价(含主材)下浮 %后进行结算,所确定的 %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内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该工程类别为三类,按照工料单价法取费,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和建筑工程
30、综合费用费率均按三类区域中值计取,按定额规定列项和计取办法,不得出现增加列项。税金费率为3.32%;材料价格以施工工期的前80%月份数的衢州市建设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衢州造价信息正刊中的信息价的平均值进行差价调整。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按期竣工并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在工程质量保证
31、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派人进行保修,未按时保修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09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有限公司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_住 所:*市*开发区*大道1700号 住 所: *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表人:_ 委托代表人:_电 话: * 电 话:_ 传 真: * 传 真:_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_开户银行:*发展银行 开户银行:_*分行*支行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词语定
32、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甲方: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乙方: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项目经理:指乙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
33、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监理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方乙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师:指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方乙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1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2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
34、修责任的款项。1.13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4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1.15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6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同意乙方进场施工的日期为准。1.17竣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8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9施
35、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20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2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3不可抗力:指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2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
36、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的内容不得违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但经甲方同意的除外)(2)本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否则无效,对此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法律责任。)(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书及其附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
37、纸(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
38、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甲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图纸4.1甲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乙方提供图纸。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
39、,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乙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披露与图纸有关的商业秘密和使用该商业秘密。4.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乙方不得摘抄、复制、转载本工程图纸,否则视为乙方违反保密条款。4.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5.1实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5.2监理单位
40、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监理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甲方乙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甲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甲方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应征得甲方批准。5.3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甲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甲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方乙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5条关于争议的
41、约定处理。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甲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甲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工程师/
42、监理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代表外,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6.2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认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6.3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