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市**菜市场及办公楼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市**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单位:**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理单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
编 制 说 明
本招标文件编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2〕256号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范本应用指南。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范本应用指南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编制本施工招标文件时对其进行调整及修改。
招 标 公 告
1、**市**菜市场及办公楼工程项目已经**发改投[2009]128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市**村经济合作社(下称招标人)为该项目的业主,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本次招标为**市**菜市场及办公楼工程:
招标范围为:土建、水电安装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工期: 240 日历天。
4、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 叁 级以上,建造师: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5、招标文件及刷卡事宜:
5.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各投标单位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09年9月30日开始。
5.3刷卡时间:2009年10月27日,上午:08:30-11:00,14:00~14:30
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外滩**大楼三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未刷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现场踏勘:自行组织踏勘。
7、投标人在2009年 10 月 27 日前提交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
户 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营业部**支行
账 号:** 电话:**
8、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7日下午14:30时;
送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开标:招标人定于2009年10月27日下午14:30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市外滩**大楼3楼)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出席。
招 标 人 地址:**市**村 代理单位地址:市**广场A幢二单元2905室
电 话: ** 电 话:** **
联 系 人: 南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人:唐先生
邮 编:** 传 真: 邮 编:** 传 真:**
**市**村经济合作社
**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 9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5-25
第二章 合同条款................................................... 25-32
第三章 各种文件格式............................................... 33-67
第四章 图纸......................................................... 6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8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1.1
工程名称
**市**菜市场及办公楼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市
3
1.1
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671㎡,工程造价340万元左右;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土建、水电安装等内容
7
2.2
工期要求
总工期: 240 个日历天(不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日)
8
3.1
资金来源
自筹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 叁 级以上
建造师资质: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4.1
工程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2
16.1
投标有效期
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7.1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6万元
14
5.1
踏勘现场
自行组织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5
8.3
招标文件的取得
时间:2009年 9 月 30 日起在.**.com(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 ”/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
16
9.1
投标人疑问
递交(如有)
时间:2009年 10 月 9日17时前以无记名方式送达**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17
9.1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或补遗)的取得(如有)
时间:2009年 10 月 10 日
在.**.com(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 ”/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
18
18
刷卡时间
见招标公告在.**.com(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 ”/点击工程名称/链接)
19
19.1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资格后审申请书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20
22.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滩**三楼)开标室
时间: 2009 年10月 27日 下午 14:30时
21
25.1
开标
开始时间: 2009年10 月27日 下午14:30时
地点:_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滩**三楼)开标室
22
33.4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附件
23
38.3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
24
备注
招标文件工本费按300 元/份,投标文件递交时收取。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其它约定
7.1拟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及项目五大员等证书原件在中标后将被押证施工,上述人员证书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提交招标人。
7.2在中标后发现有挂靠现象的,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建议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7.3本工程招标文件与其他文件相抵触时,以招标文件为准。本招标文件由**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各种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8.2 除8.1内容外,招标期间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出的答疑纪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的规定和方式予以澄清。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com)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适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遗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汉语 。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及资格后审资料组成。
12.2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2.1封面;
12.2.2目录;
12.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2.2.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2.2.5投标函;
12.2.6投标函附录;
12.2.7投标保证金;
12.2.8编制说明;
12.2.9投标总价;
12.2.10工程项目总价表;
12.2.11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12.2.12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12.2.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2.2.14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2.2.1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2.2.16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2.2.1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投标时必须提供二份,否则按废标处理);
12.2.18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
12.2.19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二);
12.2.20主要材料价格表;
12.2.2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2.2.22电子文档:商务标部分内容的预算文件格式或Excel格式存盘,并刻录成光盘二张随同商务标部分一同密封递交。(未提交商务标电子光盘或开标后投标人所提供的光盘不能正常使用者按废标处理)
12.3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
12.3.1资格后审申请书;
12.3.2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
12.3.2.1投标人一般状况;
12.3.2.2投标建造师一般状况;
12.3.2.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审查表;
12.3.2.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2.3.2.5驻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12.3.3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
12.3.3.1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2.3.3.2申请人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12.3.3.3建造师资质证书;
12.3.3.4安全生产许可证;
12.3.3.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这四个岗位的相关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原件。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并提供相应的B类、C类证书原件,不能或不能完全提供A、B、C类证书原件的为废标。
12.3.3.6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还应提供任职文件。
根据浙政发[2009]22号《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特做出如下规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负责管理过的施工项目,如有发生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
12.3.4证书原件内容包括:(以下材料伪造、缺少的均作废标处理)
12.3.4.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2.3.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12.3.4.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2.3.4.4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证书;
12.3.4.5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书;
12.3.4.6企业经理A类证书;
12.3.4.7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
12.3.4.8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书;
12.3.4.9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12.3.4.10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12.3.4.11施工员岗位证书原件;
12.3.4.12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
12.3.4.13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
12.3.4.14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
12.3.4.15企业及项目建造师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报价
14.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4.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4.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本工程施工场地狭小,影响施工的所有因素自行考虑,今后不得因场地狭小的问题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1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4.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4.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等。
14.7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中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及合同中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招标文件和有关会议纪要及补充说明等,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自由竞报投标报价。
14.7.1、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
(1)工程量清单: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工程项目具体的工程量清单(含施工图纸),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组织报价。
(2)工程量清单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清单指引”统一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清单格式要求,正确描述分部分项工程的内容、特征,准确计算工程数量。工程量清单经审定后向投标单位发出。
(3)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分别参照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项目列项,“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格式,结合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可能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综合单价是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
(4)投标报价时每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措施费用的每单项均需填写相应金额,对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5)工程量清单的认定:开标前,各投标单位不得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提出变动、修改意见。如与实际工程量不符,按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23.3款内容调整。
(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投标报价中有相应项目的,按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计算;由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量增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第23.3款中规定内容调整。
(7)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4.7.2、措施费用报价
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实际情况、招标单位对建设工期的要求、各自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身的综合实力,自行测算,各自竞投以下各项包干费用(以下各项包干费用不因施工工艺、
施工组织设计变更及地质条件的变化或设计错误而调整,均一次性包死,今后不论是否漏项均不予调整),包干费用计入到措施费中:
14.7.2.1其中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
(1)提前竣工增加费及技术措施费;包括抢工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与其他工种交叉作业费以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在内。
(2)文明施工增加费: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文明施工方案,自主报价文明施工增加费。不得零费用报价,否则根据文件执行。
(3)环境保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看管费、验收交接费;
(4)临时设施费: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备用等基本设施所需费用。
(5)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用
① 本工程三通一平已基本完成,若投标单位认为需进一步平整清理现场或需铺筑施工道路等,可测算相应所需费用计入包干费用内。
②在垃圾外运及场外消纳中,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由中标施工单位与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中标单位负责。如给建设单位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建设单位可从中标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回。
③凡标文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管理主管部门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或在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管理费等。
(6)各项包干费用必须在报价表中分项标明。已计入包干费用的项目,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不得再重复计取。
14.7.2.2其中施工技术措施费包括:
(1)本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单位必须按**建发[2005]182号文件要求做好建筑工地的临时设施设置,此部分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期间,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实际工程量增减按照中标标函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新增项目(指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项目内容)按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第23.3款规定进行计算。
(2)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承包本工程可能存在的包干风险,并计入投标报价,包干风险应包括下列因素:
a、本标文考虑的工程费率仅供参考,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若须增加,在包干风险费用中自行列支计入综合单价。
b、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技术措施费不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变化及地质条件的变化或设计错误等而调整,一次性包干。
c、除暂定价材料、设备外,其他一般建筑材料(均按合格品计价,其中二次装修用墙、地砖等陶瓷品均采用优等品)将采用一次性包干,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实际价格,参照市场材料价格信息一次性包干所需考虑的增加费用。(包括合同实施有效期间的材料设备涨价等风险因素)
d、人工、机械等可能存在的政策性调整所需增加的费用。
e、报价中应包括施工图及按常规理解应包含在此范围内所有材料、人工、机械、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应包括的项目费用而定额子目可能包含不完整的费用。
f、由于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及根据本工程现场的实际条件等原因所增加支出的运输增加的费用。
g、由于停电、停水工期将不予顺延,费用也不予增加。
h、由于设计更改或工程量增减而影响利润。
i、暂定价材料单价或综合单价由招标人确定准予计取的费用投标人认为不足的或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暂定价格的材料由招标人确定供应商和单价的,中标人无条件接受并予以配合并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计取1.8%的采管费,暂定价格材料的施工损耗、运输损耗、仓储损耗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后计入综合单价。
j、地方性干扰性等因素引起的费用。
k、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的调整,引起措施项目或其他方面费用的损失,由投标人一次性风险包干,不得调整。
l、投标人一经确定品牌后,原则性不变,如甲方须更换品牌,按采购当月信息价(市场价)的调整后品牌和参考参考价的价差计取规费、税金、安全施工费进行调整。
m、本工程采用的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的环保指环应当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并提供其污染含量检测报告及质检报告。
n、施工场地在施工时可能需要二次平整,其费用各投标单位在包干费用中自行报价,今后不再调整。
o、其他在本标文中没有包含,但实际可能发生及投标人认为应当计列的一切费用,均属包干风险费用应计的内容,今后除本标文规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按规定调整外,一次性包干。
(3)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调整、定额、政府文件调整等的变化而变化,今后除暂定价材料按建设单位确认的价格和实行动态管理材料价格调整外,均不予调整(注:审计部门有权对暂定材料价格审查调整)。
(4)招标人需要更改设计错误或进行设计变更,中标人无条件接受,不得以此理由提出工期索赔,并按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和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计取费用。
14.7.3本工程在合同工期内实行动态管理,若符合以下调价原则,则进行调价补差。
14.7.3.1本工程材料调价品种:土建部分为商品砼、水泥、钢材(指螺纹钢、圆钢及冷拔丝),安装部分为电线、电缆,以上材料调价品种仅指构成实物工程量的材料。
14.7.3.2材料调整范围为:
该材料合同工期前80%月份内各期信息价格平均值与编制期信息价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上(含10%)。
14.7.3.3调整方式为:
则按以下方法计补材料差价: 承担的补差差价={[∑(合同工期前80%月份内各期信息价格平均值﹣编制期信息价)×材料定额用量]-编制期信息价×材料定额用量×(±10%)},材料上涨时“±10%”取正号,下跌时“±10%”取负号。
14.7.3.4凡符合调整范围的材料,当材料费上涨时的价差由发包方负担,下降时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
14.7.4人工费调整范围和方法如下:
14.7.4.1调整范围: 当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人工价格指数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人工价格指数之比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上时(含10%)。
14.7.4.2调整方法: 凡符合调整范围的则: 承担的补差差价总额=∑(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人工价格指数平均值÷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人工价格指数﹣B)×人工费总额。其中当上涨10%以上时B为1.1,当下降10%以上时B为0.9。其中:人工费总额按2009年8月份**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计算;招标期间人工费指数按2009年8月份**市工程造价信息计算。
凡符合人工费调整范围的,人工费上涨时的价差由发包方负担,下降时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
14.7.4.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 反之,因价格下降价格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价格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受益。
14.7..4.4造价动态调整额仅计取税金,调整部分造价在结算时予以调整。
以上动态管理方法中:A材料用量为可调规格材料合同用量(以参考造价材料数量为准)与联系单变更材料用量之和。B工程造价是指按原合同口径计算的结算造价(包括合同价及联系单调整部分)。
本工程材料编制期信息价为2009年8月份**市工程造价信息(若信息价有上下旬的按下旬价格),人工费指数按2009年8月份**市工程造价信息。
14.7.5招标人参考造价编制依据:
(1) 浙建建[2004]4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文件及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有关规定。
(2)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温州市补充定额;
(3) 《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基期价格》;
(4)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5) 《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
(6)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7) 《浙江省建设工程节能预算定额》;
(8) 根据《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与有关造价政策的规定,
(9)建建发【2009】174号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及配套文件;
本工程取费标准为建筑、安装(水、电)工程三类,参考费率如下表:
序号
费用类别
土建费率%
电气费率%
给排水费率%
1
施工组织措施费合计
1.1
环境保护费
0.1~0.2
0.2~0.3
1.2
文明施工费
0.4~2.1
0.3~4.0
1.4
临时设施费
3.7~4.2
5.1~5.6
1.5
夜间施工增加费
0.0~0.1
0.0~0.1
1.6
材料二次搬运费
0.7~1.1
0.2~0.8
1.7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0.1
0.0~0.2
1.9
检验试验费
0.9~1.4
0.6~1.0
2
综合费用合计
24~33
43~60
38~52
2.1
企业管理费
14~20
26~36
23~31
2.2
利润
10~13
17~24
15~21
3
规费
4.17
17.94
4
税金
3.513
3.513
5
安全施工费
1.5
1.5
注:1、规费、税金、安全施工费三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均不得变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14.8招标人需要分包单项工程的,由招标人确定分包单位和价格,总包单位无条件接受并予以配合。总包服务费为该分包单项工程造价的3%,如果投标人无施工资质而由招标人分包单项工程的,总包服务费为该分包单项工程造价的1%,投标人自行分包单项工程,不计取总包服务费。若投标人认为不足的,投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予以考虑,投标单位未单独列项的视同分配到总报价中,今后不予调整。
总包服务费的内容包括:
A、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的费用;
B、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工期、安全、质量等进行管理与协调,交叉施工增加、腾空场地、脚手架、施工电梯等设施的使用(另行搭拆除外)、水电设施的提供(所需费用由分包单位支付)及分包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等增加的费用。
C、因各专业工程安装过程中需总包单位配合开洞、修补、零星砌筑等工作增加的费用,包含在总包服务费中,今后不再另行计取。
15、投标货币
15.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投标担保
17.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收方银行单据或盖章为准)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 6万元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律以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的银行账户采用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介入,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废标处理。
户 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支行营业部
账 号:** 联系电话:**
17.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4在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确定中标人后七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7.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7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7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7.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7.6.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
17.6.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或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17.6.3发现投标人有挂靠、串标行为的;
17.6.4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
17.6.5认定为假投标的;
18.报名刷卡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期限,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刷卡截止时间前由于投标人的数量的不确定性而造成拥挤现象,从而出现不能按时刷卡,其后果自负。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袋、商务标部分和资格后审申请书及其相关证书原件封袋部分相应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9.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注明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商务标电子光盘(注明投标人名称)与商务标正本一起密封。商务标、资格后审文件应该分别密封 。资格后审申请书要求核对的证书原件另单独密封,且在密封袋上列出证书原件清单。封袋和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清楚地分别标明“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证书原件”字样。
20.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和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