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市xx一级公路第四驻地办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编制:
审批:
xx市xx一级公路第四驻地办
二0一三年四月
xx市xx第四驻地办
环保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述
xx市xx至xx一级公路本监理合同段其中路基工程:挖土方共有m3,路基填方共有m3,路基土石方共m3,大桥176m/1座,中小桥90 m /1座,其它还包括天桥 座,分离立交桥 座,盖板涵 道、拱函 道,圆管涵 道;路面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4cm厚细粒式沥青砼(sup13改性沥青)上面层、8cm厚中粒式沥青砼(sup20普通沥青)下面层、沥青下封层、36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中央分隔带和土路肩。
工程投资: 亿元。工期23个月,工程质量优良。
本工程建设单位: 公路建设管理处
本工程监理单位:xx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施工单位:xx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合同段k55+000-k73+969)
本工程在第 标有路基挖方弃土、也有填方借土、有钻孔灌注桩;对环境都有破坏和施工污染,工程施工的线路长,施工工点多,产生的垃圾也多,另外,工程多为混凝土工程,在混凝土拌合以及沙石材料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比较多,特别是有混凝土喷浆工序,放炮开挖,产生有害烟气多,粉尘多,都排到了大气中,还有钻孔灌注桩,产生大量的泥浆,对环境也会造成污染。为此,我们经过认真分析和评估,特编制本环保监理方案。
二、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
环境保护监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发》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使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使噪声、废气、污水、尘土、有害物质、有毒物质等污染物的排放和产生达到标准,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的是对营运和施工期配套建设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
三、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
3、地方性的法规、文件。
4、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及批复。
5、工程设计文件
6、监理合同、工程建设合同。
7、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
8、监理规划。
四、监理工作原则
在环境保护监理活动中,严格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当工程和和环保有联系和交叉时,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为公路施工的环保工作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帮助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建设过程的
环保工作。
五、监理工作程序
六、监理工作方式
环保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需熟悉环评中相关要求和内容,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工作方式和工程监理的方式一样,主要以日常巡视为主,旁站、指令和辅以必要的环境监测,以便及时的调整环保监控的力度。
监理过程中如发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情况,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一般性或操作性的问题,可以采取口头通知形式。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应发现书面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根据施工单位的书面回复检查整改结果。严重的环境问题,还应同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如整改情况不理想,可以发布停工指令。
七、监理工作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1.例会制度
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环保会议。在例会期间,施工单位对近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性总结,监理工程师对该月单位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评议,肯定工作中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每次会议都应形成会议纪要。
2.报告制度
监理单位在定期编报的月报或年报中,应包括环保监理工作情况,主要内容有:当前阶段环保工作的重点和取得的成果、现存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建议解决的方案、随后的工作计划后。
3.函件来往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应通过书面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需要采取的纠正或处理措施。情况紧急需口头通知时,随后必须以书面函件形式予以确认。同样,施工单位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应致函监理工程师。
4.人员培训制度
对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
5.工作记录制度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记录是信息汇总的重要渠道,是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的重要基础资料,其内容主要有:)会议记录;监理日记;环保监理月报;气象及灾害记录;质量记录;交工与竣工文件等。
八、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
1、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掌握沿线重要的环境保
护对象,了解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对敏感的保护目标做出标识。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施工方案中的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3、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
4、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有效。
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提出环保监理目标和环保监理措施要求。
(二)、施工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2、对施工现场施工作业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检查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测各项环境指标,出具监测报告或者成果。
4、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保护工作指令,并检查指令的执行情况。
5、编写环境监测月报。
6、参加工地会议。
7、建立、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哈尔档案。
8、处理或协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三)、施工阶段环保监理的要点
1、生活服务区
生活服务区潜在的环境影响因素
生活服务区环境影响因素的主要治理措施
(1)、生活服务区污水和洗车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规定的Ⅰ、Ⅱ类水域。排入其他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机械和车辆最好由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如果距离附近的清洗和修理点较远,要设立自己的清洗点和修理点。
(2)、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4.6的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必须进行污水处理。
(3)、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鱼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堆放点应无直通沟道与邻地相通。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污水,如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加多时可以设垃圾桶。
(4)、施工单位生活服务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生活服务区在整个施工期都存在,因此在不同阶段执行相应的标准。服务区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噪声
源是备用的柴油发电机,应放置在室内,加强门窗隔声,并在进风口和出风口安装消声器。
(5)、施工人员如自建宿舍,应配套建设简易厕所,简易厕所应尽量建成有冲洗水和粪便回收装置的流动厕所。
(6)、厨房应设置排风系统。
2、临时施工道路
临时施工道路的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主要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水地流失及扬尘等污染。主要防治措施有:
(1)、严格规划临时施工道路的路线走向,以减少植被破坏为首要原则,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若无现成道路可用,则应严格控制施工道路修筑边界。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2)、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2.5的水土侵蚀量评价,结合临时道路在运行期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程度以及对沿线水土流失的影响,进行治理。
(3)、施工单位对周围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4)、施工便道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专职人员,及时洒水清洁,保持运行状态良好,减少扬尘污染。
(5)、施工单位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的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夜间在居民区附近禁止施工便道的作业,必要时应报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并公告居民,才能夜间作业。
3、临时材料堆放场
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环境潜在的影响是对土地的利用影响,此为,物料的散失和飘散污染也会影响环境。主要措施和办法有:
(1)、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使用和占用。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土地的利用功能。
(2)、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地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污水沟系,防止雨水侵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3)、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侵冲刷进入水体。
(4)、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柴油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密。
4、搅拌厂和预制场
搅拌厂和预制场潜在的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拌合场
1、污水2噪声3、扬尘
2
预制场
1、污水2噪声
施工中主要防治措施
(1)、稳定土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去内。
(2)、拌合站距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米,减少拌合站对环境敏感地点的粉尘和噪声的污染。
(3)、拌合场和预制场地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
昼间70db,夜间55db,不能达标时夜间停止作业。
(4)、大型拌合站和预制场应有除尘装置,沙石料厂因及时洒水,沙石装卸是银尽量降低落差。施工人员应配有防尘用具,一保护工人健康。小型临时拌合场地应离开敏感点大于100米,并应尽量避开下风向有人群的时段。
(5)、沙石料冲洗废水七悬浮物含量大,需见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洒水防尘。
(6)、混凝土养护可以直接用薄膜和塑料溶剂喷刷在表面,待溶液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薄膜,使混凝土鱼 空气隔绝。
5、路基地表清理和结构物拆除
地表清理和结构物拆除潜在的环境影响
开挖施工中表层土的保护是重点环境保护问题,表层土流失除引起水土流失外,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生态平衡失调。地表清理将对沿线植被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表层土壤的剥离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还有产生扬尘。主要防治措施有:
(1)、在施工前应明确清理范围和偶保护价值的植物,不应仅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沿线两侧的植被。对于古树名木等对象,应事前联系当地的林业部门,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的方法。地表的清理物质应有专门的场地用以处置,不得随意的丢弃。
(2)施工清场得树木、农作物、杂草,除部分作为肥料外应及时清运。
(3)、剥离表层土予以保存,用于其它地面的土地改良,或者用于沿线受破坏土地的恢复。不用于土地恢复的可直接覆盖至可耕作的其他地面。用于本地恢复的先移至其他地方保存起来。
(4)、结构物拆除点周围30米范围内有居民点的,拆除混凝土框架结构,宜整体大部件吊装移除,减少粉尘排放,并且在拆除前应对被拆体充分洒水,保持湿润。
(5)、运输的车辆要用篷布遮盖严密。
6、路基开挖
路基开挖潜在的环境影响
路基开挖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将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土壤的玻剥离与开挖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弃土问题也会比较突出,弃土场若选址不合理,有可能导致河道淤塞而阻碍行洪、滑坡、地基沉陷以及损坏耕地园地等土地。施工中主要的放置措施有:
(1)、施工前应明确开挖范围,不应仅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沿线两侧的植被,根据环评报告书得结论对弃土场进行认定,明确弃土场的范围。弃土场应在指定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的技术要求进行堆置。
(2)、预防表层土流失。剥离表层土,将来不用于本地恢复的,直接
覆盖至可耕植的其他地面。用于本地恢复的先移至其他地方保存起来。并在周围设置排水设施。
(3)、将弃土、弃渣于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其例如水体。公路边的临时零星弃渣,应在公路封闭前处理完毕,以免公路全封闭后难以清理。
(4)、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5)、土石方开挖回填是要避开雨季,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在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及时设置临时的土质沉淀池拦截浑砂,待路基建成后,及时将土质沉淀池推平,进行绿化或还耕。
(6)、在雨水充沛季节,及时设置排水沟和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和滑坡。
避免边坡冲刷。
(7)、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在学校、医院、幼儿园、疗养院、敬老院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停止作业,如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8)、尽可能一挖掘代替爆破,以多点少药代替大量炸药爆破,采用延时爆破手段降低噪声和振动。夜间禁止开山爆破,敏感点附近禁止开山爆破,确需放炮作业的应加以阻挡防护,以防碎石冲击,并减小震动对建筑物的影响。
(9)、运输的车辆要用篷布遮盖严密。运输的道路和弃土场以及取土场应洒水减小扬尘。
7、路基填筑
路基填筑潜在环境影响
路基填筑施工中影响环境的因素的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2)、对成形路段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3)、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昼间75db,夜间55db。在学校、医院、幼儿园、疗养院、敬老院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停止作业,如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4)、雨季施工时因及时掌握施工资料,以便按降雨时间和特点实施雨前填铺的松土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5)、运输车辆要设置篷布遮盖严密,施工便道和取土场要及时洒水,保证没有扬尘产生。
8、桥涵工程
施工中主要的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桥梁打桩噪声的场界限值为昼间85db,夜间禁止打桩。
(2)、施工期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规定的Ⅰ、Ⅱ类水域。排入其他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
(3)、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4.6的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必须进行污水处理。
(4)、水泥混凝土拌合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施工过程中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护费水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Ⅰ-Ⅲ类水源地保护区。
(5)、对桥梁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治油料泄漏。严禁将费油、
施工垃圾等随意跑路水体。
(6)、桥梁施工中的工程费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工程弃方不能随意丢弃在河流中或者岸边。涵洞出口流速较大时,必须在进出口加固,防治冲刷。
(7)、水泥混凝土的搅拌、振捣、运输、摊铺等作业中防粉尘、防噪声措施同前。
(8)、对于不可避免的河道及河岸开挖工程,要明确并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将受影响的两栖动物生活环境的影响范围控制在最小。
(9)、钻孔桩的泥浆不得随意排入河道影响水质,要经过沉淀池沉淀后,见清水排入河道,渣子填埋。
9、排水工程
施工中主要防治措施
(1)、建设过程中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或者减轻对施工水源、植被、景观的破坏,改善恢复施工场地周围的环境。
(2)、将弃土、弃渣于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其流入水体。
(3)、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4)、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夜间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活动。确需作业的,应当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10、路面工程
(1)路面底基层、基层
路面底基层、基层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稳定土拌和楼场地平整
1.植被破坏 2.水土流失
2
稳定土拌和楼搬运、安装
1.扬尘 2.噪声
3
拌和楼运行
1.噪声 2.水泥等泄漏污染土壤 3.清洗拌锅、皮带等废水排放 4.能源消耗 5.有害气体
4
稳定土混合料运输
1.沿路撒落
5
场地碎石、黄砂堆放
1.扬尘
6
矿粉
1.矿粉洒落污染空气
7
破碎机、振动筛等
1.噪声 2.扬尘
8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 2.扬尘 3.有害气体 4.漏油
9
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
1.噪声 2.有害气体 3.漏油 4.扬尘
10
夜间拌和场强光直照
1.强光
为符合工程要求,稳定土拌和楼、沥青拌和场的选址多位于地势较平坦的地域。除常见的水、气、声影响外,场地平整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表层土壤的剥离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矿粉堆置和洒落会通过改变土壤的酸碱度,破坏土壤的结构以及土壤微生物的理化环境,从而降低土壤肥力。夜间拌和场强光照射会干扰植被和动物的生活节律,严重时会导致植物的死亡以及动物生理紊乱而影响其种群繁衍。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①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严格控制影响范围,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场地以外的植被。
②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③稳定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拌和站距离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减少拌和站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④4#料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其混合料集中拌和,减轻对空气、农田的污染。如有必要,施工结束后,堆置点及其附近被污染的土壤应进行改良,恢复其肥力。
⑤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⑥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2)沥青路面
沥青路面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沥青拌和楼场地平整
1.植被破坏 2.水土流失
2
沥青拌和楼搬运、安装、维修
1.扬尘 2.噪声
3
沥青拌和楼运行
1.噪声 2.烘干筒热辐射 3.废尘、回收粉的排出污染环境 4.沥青挥发、泄漏有害气体 5.油料燃烧排出有害气体 6.排尘不净污染环境 7消耗能源
4
场地碎石、黄砂等堆放
1.扬尘
5
矿粉
1.矿粉洒落污染空气
6
沥青废料
1.废物处理
7
沥青混合料运输
1.沿路撒落
8
振动筛等
1.噪声 2.扬尘
9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 2.扬尘 3.有害气体 4.漏油
10
夜间拌和场强光直照
1.强光
11
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
1.噪声 2.有害气体 3.漏油 4.扬尘
12
试验
1.噪声 2.有害气体 3.辐射 4.污水排放 4.废弃物排放 5.腐蚀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①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②粉煤灰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其混合料集中拌和,减轻对空气、农田的污染。
③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④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⑤在靠近学校、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敏感地区通过设立声屏障,种植绿化带,修筑路堤来降低噪声。
⑥沥青混凝土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沥青拌和站距离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并应设在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一侧。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拌和楼应配备沥青烟气处理装置,沥青混凝土的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对供货单位的环保要求。沥青路面摊铺时,应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缩短时间,减轻对周围
人群及施工人员的影响。
11、防护及其它砌石工程
施工中的主要防治措施
(1)、建设过程中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或者减轻对施工水源、植被、景观的破坏,改善恢复施工场地周围的环境。
(2)、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2评价水土流失的影响,提出治理措施。
(3)、将弃土、弃渣于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其流入水体。
(4)、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5)、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夜间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活动。确需作业的,应当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12、交通安全设施
施工中的防治措施
(1)、拌合场、预制场、基础工程的防治措施同前。
(2)、焊接的废弃物和电焊渣、废弃的焊材,应收集处理填埋。
(3)、油漆应妥善存放和使用,避免滴、漏影响水体和土壤,油漆包装物应统一收集填埋处理,或者废品回收在利用。
九、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处理
1、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除在规定时间口头报告监理外,应尽快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初步调查结果,报告应该反应工程名称、部位、污染事故原因、应急措施等。
2、驻地监理立即汇报总监办、业主,有业主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监理同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暂停该工程施工,并根据环保部门的有关意见,采取有效地环保措施。
3、监理和施工单位继续对污染事故调查,并和有关方面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交环保部门研究处理。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善后处理。
xx市xx一级公路第四驻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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