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单 位: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编 制时 间: 编 制 单 位:*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目 录第一卷 商务文件21、招标公告 32、投标须知 63、评标办法164、专用合同条款245、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296、工程量清单337、投标辅助资料41第二卷 技术条款 47第 一 卷商 务 文 件1 招 标 公 告招标公告*县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面向国内公开进行工程施工招标。一、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县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位于*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衬
2、砌渠道、渠系建筑物(新建及改造)等。本次招标共15个标段,工程投资约 2250 万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及本省非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核发的年检合格信用档案。三、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审办法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09年10月14日17时起自行在*市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五、递
3、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1-8标段: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09年11月 2 日8:00时至9:30时;9-15标段: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09年11月 3 日8:00时至9:30时。投标文件接受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8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 2 日9:30时;9-15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 3 日9:30时。六、本公告同时在*市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网、*县人民政府网、*县共公资源交易网。招 标 人: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联 系 人: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09年10月14日2 投 标
4、须 知前附表工程名称*县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地点工程立项批准文件设计单位*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工程总投资约2250 万元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 2009年11月初至2010年3月15日前投标单位与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1. 三级以上(含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2. 二级以上(含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投标保证金数额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时前到指定帐号。购买招标文件*市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自定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11 月 2 日、11月 3日
5、上午8:009:30招标答疑会1、 网上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2、 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09年10 月23日;3、 招标人将于2009年10 月26日前在*市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答疑。投标文件份数每个标段: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投标文件递交受理单位*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截止时间1-8标段:2009年11月 2 日上午9时30 分 9-15标段:2009年11月3 日上午9时30 分开标会时间1-8标段:2009年11月 2日上午9时30 分9-15标段:2009年11月 3日上午9时30 分地 点*县公
6、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来源中央、省财政及县级财政资金资金到位情况到位其他投标企业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交纳资格审查及资料费每个标段:800元,随同投标保证金一并汇入指定账户。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一、 总 则1、招标范围1.1、工程项目名称:*县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 1.2、工程说明: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1.1节和第1.2节。1.3、预计工期:125日历天。2、资金来源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省级财政及县财政拨款 。3、投标人的资格3.1 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7、(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原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具有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本人身份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符合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招20089号文或赣建建200813号文的规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必须是
8、本单位人员(资格证书所载明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但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如为聘用,须提供单位聘书。非本省及本省非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年检合格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及招标资料费,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上汇出。未被取消本省和本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的单位。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废标处理。(3)财务状况: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公司经营状况良好(4)施工设备:有相应的施工设备(5)主要人员
9、: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3.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3.3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将不予考虑。4、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标段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4.1 除按第1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4.2 任一投标人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5、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
10、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6、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7、其它二、招 标 文 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招标人在招标期内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评标办法4)专用合同条款5)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6)工程量清单7)投标辅助资料8)技术条款9、招标文件的答疑9.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在2009年10月23日以前以电子版本形式发往招标人信箱*。9.2发包人的答疑于2009年10 月 25 日在“*市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
11、易网、*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解答。10、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5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补充通知将刊登在“*市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网、*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各投标人应及时到网上获取相关信息。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必须采用胶印本)并提交投
12、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1) 协议书、工程质量及工期承诺书(2) 投标报价书;(3) 授权委托书;(4)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 每标段均需工程单价分析表;(6) 投标辅助资料;12、投标报价12.1 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12.2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12.3 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其间不调价。1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若投标人未按此规定办理,发包人可在澄
13、清阶段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具体修改办法,并按承诺的总报价修改各项目报价。12.5 不允许任一投标单位在同份投标文件中出现不相同的两个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有效期13.1 投标文件自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30 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3.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 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发包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14条的规定仍适
14、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在开标前前一天17:00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按投标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数额以转帐形式(必须到帐)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受理人户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营业部,帐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与缴交XXX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字样。14.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天内退还,但发包人有权留下其中1-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
15、了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了合同后5日内退还。14.3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在第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7条规定的履约担保金。15、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5.1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6、现场察勘16.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察勘现场的费用自理。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17.1 投标人应按第1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 4 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16、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采用胶印本装订。17.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17.3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发包人书面批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四、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7、,并写明: (1)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的工程名称及其编号(如果有);(3)1-8标段在 2009 年 11 月 2日 9 时30分(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9-15标段在 2009 年 11 月 3 日 9 时30分(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18.2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19、 投标截止时间19.1 1-8标段投标人应在 2009 年 11月 2日 9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9-15标段投标人应在 2009 年 11月 3 日 9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
18、送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投标文件应面交。19.2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0、 迟到的投标文件在第19.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发包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17条和第18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1.2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
19、截止时间后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五、 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 1-8标段发包人将于 2009 年 11 月 2 日上午9 时30分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9-15标段将于 2009 年 11 月 3 日上午9 时30分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议或出席人证件不全,则发包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22.2 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23、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开标后至发包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
20、、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发包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以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发包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发包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招标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不得修改投标人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答复不能修改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25、评标办法:具体细则见第3章评标办法。业主控制限价:1标段:1156517.27元;2标段:944408.2
21、4元;3标段:962969.60元;4标段:1094823.00元;5标段:1122569.79元;6标段:994065.49元;7标段: 1124348.64元;8标段:1146206.17元;9标段:1672401.28元;10标段:958995.83元;11标段:1004216.83元;12标段:930498.97元;13标段:1258917.34元;14标段:1049461.68元;15标段:1149432.65元。六、中标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27、中标公示招标人将在*市人民政府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将各标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公示
22、时间为三个工作日。28、中标通知28.1在第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2发包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时,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发任何通知和解释。29、履约担保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为每个标段按中标价的10%,提供方式为现金或转帐。30、签订合同30.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3 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30.2 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14.3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到其投标保证金。30
23、.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发包人拒签合同,发包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的赔偿金。311招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否则不予签订合同。312需缴纳的招标代理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得单独列项目。3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赣水招字20088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200725号)之规定,
24、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二、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分四阶段进行评审: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报价排序);资格审查;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初步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和商务标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5人从江西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分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按开标顺序中标)。开标顺序按115标段开标。(一)商务标报价1、按第三款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B值;2
25、、B投标人的投标价(An)0.98A为合理报价,在此范围之外的报价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按投标单位投标总价从大于或等于B值由低到高进行报价排序,取报价前15名进入资格审查。当大于或等于值的投标报价不足15名时,全部进入资格审查。当合理报价少于三家(不含三家)时,由招标人重新抽取下浮系数。3、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8A值、或小于0.90A值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被淘汰,在上述范围之内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论是否参与平均,均可参与报价排序。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本次招标失败。、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计算合理最低投标报价:B(AAp)2K(四舍五入
26、保留二位小数,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B值的被淘汰)。B合理最低投标报价;A招标控制价;K招标人随机抽取的下浮让利系数一次,每个标段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下浮系数一次。AP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p=(A1A2+An)n;n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三至五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合理低价期望值K为:0.950、0.955、0.960、
27、0.965、0.970、0.975、0.980七个数之一,在开标现场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标段一个下浮(二)资格审查(现场查验并展示投标人的有关资质证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取投标报价前15名的投标单位进入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内容:具有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本人身份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符合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招20089号文或赣建建200813号文的规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中级及以
28、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以资格证书所载明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但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如为聘用,须提供单位聘书。非本省及本省非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年检合格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及招标资料费。未被取消本省和本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的单位。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而且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需要提供的原件,署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后装入档案袋,并提供二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每页加
29、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资格审查不合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阶段评审。(三)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取报价排序前三名进行评审。(1)评审主要内容: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主要材料单价;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B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C按规定提供了资格审查条件的证件、材料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了投标保证金;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
30、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a: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组成非正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单位主要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g: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
31、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同一银行帐号的;h: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均不影响中标结果的,所有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i:投标文件中有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项目和数量的行为。(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按废标处理,并从报价排序的投标人中依次递补。(四)商务标详细评审(1)评审主要内容:主要项目控制单价报价应在业主给定单价的0.9(含) 至0.98(含)之间;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投标人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
32、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并从报价排序的投标人中依次递补,进行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3)对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报价排序)、资格审查、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至高进行排序,每一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同时报送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注:1、当投标人商务报价参与平均后,在技术标、商务标评审过程中因重大偏差而作废标处理时,B值(合理最低投标报价)仍然不变。2、当第一中标排序人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第一
33、中标排序人。3、当中标排序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4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同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2年2月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合同条件第2版(2000年版)。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款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1、词语涵义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 发包人是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 4)监理人是 *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4)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衬砌渠道、渠系建筑物
34、(新建及改造)等。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4提供施工用地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6、履约担保6.1履约担保证件原条款取消,改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每个标段向发包人提供中标价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原条款取消,改为:在分部验收合格后15天内,按分部分项工程造
35、价的10%退还给承包人(无息)。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7.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本款(2)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注:发包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需经批准的权力范围,以下示例供参考)。2)按第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39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加时作出变更决定;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9、图纸
36、9.2施工图纸本款(1)条取消,改为:发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后 3 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 3 套施工设计图纸。11、分包本款改为: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5、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15.4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本款第(1)、(2)条取消。18、工程开工和完工18.1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签订合同 5 日内发出开工通知。18.4完工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1-15标段均为125日历天。20、工期延误20.2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本款第(1)条末“若发包人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取消。本款第(3)条中“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
37、用的合理额度,”改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20.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本条末增加:逾期完工违约金额为每天 500 元,但赔偿限额为工程总造价的10%。如果超过拖期赔偿金限额,承包人仍未能完成全部或区段工程时,业主有权安排其他承包人承担全部剩余工程,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并没收其履约担保金。21、工期提前21.1承包人提前工期承包人提前工期奖为 0%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本款(1)项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38、,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29、文明施工29.1治安保卫本款第(1)条取消,第(2)条改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29.2施工安全本款第(3)条取消。31、计量本款31.5条取消。32、预付款第32、33、34、35.2、36.3通用条款取消合并改为:工程开工后,业主不支付开工预付款(或业主不支付动员预付款),工程款以当月完成并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为基数,按 70 %的比例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0 %,余 10 %保留金。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保留金
39、 100 %由业主退回给施工单位。39、变更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第(1)条第2)小点改为:无论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工程量的多少,均需经过监理人的指示。 39.7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本条款改为: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无论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总额是否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均不进行增加或减少项目的单价调整。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48.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缺陷期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且费用自理。如承包人没有办理此项保险,又未按规定补救时,不免除承包人在责任期内的责任。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50.4第三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缺陷期内第三责任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且费用自
40、理。如承包人没有办理此项保险,又未按规定补救时,不免除承包人在责任期内的责任。53、工程保修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 壹 年。61、保密除第9.5款和第58条(3)项规定外,双方还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互提供标有密级的文件保密,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5 协议书、工程质量及工期承诺书5.1 协议书协 议 书(格式)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拟修建工程,接受了(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1. 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41、 2. 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示例)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人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3. 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4.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若需公证或鉴
42、证时尚需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后生效)。 6.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发 包 人: (名 称) 承 包 人: (名 称)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地 址: 地 址: 网 址: 网 址: 电 话: 电 话: 电 传: 电 传: 传 真: 传 真: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5.2工程质量及工期承诺书质 量 及 工 期 承 诺 书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若我方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