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7年榄核xxx镇万安xxx村、沙角xxx村、坳尾xxx村美丽乡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xxx区榄核xxx镇人民政府xxx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
日 期:2018年3月
目 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另册)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44
第二卷 45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项目设计要求)(另册) 46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 47
第三卷 4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9
第八章 其他资料 70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另册)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市南沙xxx区榄核xxx镇人民政府xxx
地址:广州市南沙xxx区榄核xxx镇镇南路67号xxx
联系人:潘工
电话:xxx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
地址:广州市南沙xxx区富门花园B座302(南沙项目部)xxx
联系人:陈工
电话:xxx
1.1.4
项目名称
2017年榄核xxx镇万安xxx村、沙角xxx村、坳尾xxx村美丽乡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xxx区榄核xxx镇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投标)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无。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答疑纪要的时间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3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详见第七章各子项工程报价表。投标人的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施工费报价超过对应控制价为无效标。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勘察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勘察费控制价。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进行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工程测量费及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投标下浮率不变,下浮率=[1-(勘察费投标报价/勘察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2、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设计费控制价。投标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工程设计费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进行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投标下浮率不变,下浮率=[1-(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设计费的计算基准价以本项目的施工费控制价为准。预算编制费已包含在设计收费中,不另计取。
3、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及下浮率,下浮率=[1-(施工费投标报价/施工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施工费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经审定的概算金额不超过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经审定的预算金额不超过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发布的施工费控制价。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应按程序报批。
3.3.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
缴纳时间:须在投标登记成功办理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
缴纳方式:从投标人主体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账号: 44033333
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
联系电话:-4-0
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4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设计标投标文件:保密信封1份;设计技术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设计商务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6包:
资格审查文件1包;
保密信封1包;
设计技术文件1包;
设计商务文件1包;
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1包;
经济标投标文件1包。
要求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另行提交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及整套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套(含:经济标计价软件版、XML版)。
4.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详见招标文件4.1条款说明。
4.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南沙xxx交易部(广州市南沙xxx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xxx城商务楼A栋2楼),具体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项目日程信息公布。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南沙xxx交易部(广州市南沙xxx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xxx城商务楼A栋2楼)。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设计标与施工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南沙xxx交易部(广州市南沙xxx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xxx城商务楼A栋2楼)。
投标截止时间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的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5.2.6(2)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分设计标、施工标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由施工标评标委员会评审),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9.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9.3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9.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
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
9.5
其他
1.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费用由中标单位综合考虑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额外支付;
2. 中标人需按照粤建管[2007]39号文的规定、广州市建委穗建筑[1999]175号文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穗建质函[2014]3205号文及《关于印发南沙xxx区既有施工围蔽进一步提升改造实施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南建【2015】86号)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否则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队伍施工,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 中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时间要求及时出具履约保函,如中标人无法及时提供履约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原中标人将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南沙xxx区榄核xxx镇人民政府xxx的招标投标活动十二个月。
4.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是,具体要求:
11
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60日诚信分为准(若联合体投标,以主办方为准)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投标)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在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5.3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交纳交易服务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2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的币种为人民币。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网上答疑。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按发包人规定执行。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设计任务书(另册);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进入“招标项目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2.2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发布。
2.2.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2.2.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标投标文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四部分组成。
3.1.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七章)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放在正本中,副本可放复印件。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4)投标人证明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5)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或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的上述投标文件内容。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3.1.3设计标投标文件
由保密信封、设计技术文件、设计商务文件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保密信封:
内附A3规格制作的效果表现图1张并写明在设计方案文件中的相应页码,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加盖主办方公章即可)。效果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方案文件一致,用于分辨设计方案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2)设计技术文件:
技术方案评审采用“暗标”形式,文本文件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技术文件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含封面及封底不超过100(含100)页),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字体为初号仿宋,位置居中),封面及封底为白色且不能出现任何标识。
(b) 目录
(c) 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
☆ 设计说明书。
☆ 设计图纸。
☆ 《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d) 勘察方案文本文件内容:
☆ 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
☆ 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 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 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 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
☆ 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 电子文件:包括:(a) 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b) 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c) 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d) 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电子文件中的文件属性必须无标识符号及记号等可作辨识的内容)
(f) 展示图纸:不单独提供展示图,所有展示图采用A3大小编入投标文件。
(3)设计商务文件: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商务文件、投标人名称及投标时间;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盖章)公章。
(b) 目录。
(c) 设计投标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勘察设计费报价表,设计费用计算表,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七章)
(d) 承接勘察、设计任务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 承接勘察、设计任务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f) 设计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
(g) 拟投入的勘察设计人员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
(h) 承接过的设计项目业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i) 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j) 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工程勘察人员的资格、业务能力和工程经验,参加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等,对资格、获奖及经历等内容必须附上有关的证明材料,并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格式见第七章)。(注:因本款第(f)、(g)条已提供技术人员的证书或职称,若投标单位在本条位置不提供相关证书,则须提供明确指引供专家查找。)
(k)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l) 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或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的上述投标文件内容。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4)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及投标时间;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盖章)公章。
(b) 目录。
(c) 技术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d) 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七章)
(e) 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f)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g) 资信、业绩资料。
(h) 施工人员配备情况。
(i) 施工方案(参考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
(j)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k)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
(l)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m) 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软件或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的技术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4)经济标投标文件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及投标时间;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盖章)公章。
(b) 目录。
(c) 经济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d) 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七章)
(e)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f)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g) 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或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的上述投标文件内容。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3.2 投标报价
3.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4项所规定的方式。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成功办理后至开标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目采用非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设计技术文件要求按本须知第3.1.3(2)款的要求;其他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文件均采用不易松散的书式装订。
(4)投标文件的规格:资格审查文件、设计商务文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文件题名为“[工程名称][资格审查文件 或 设计商务文件 或 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 或 经济标投标文件]”字样)、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
(5)设计文件的规格要求按本须知第3.1.3款之规定。
(6)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3.7.4 投标文件份数: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7.5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承诺书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明确需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款;
(1)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保密信封”字样。
(2)设计技术文件(采用暗标,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文本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仅标注“设计技术文件”。
(3)设计商务投标文件: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商务文件”字样,电子文件与文本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4)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光盘一起包封为一包;
(5)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光盘一起包封为一包;
(6)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光盘一起包封为一包;
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4.1.3 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除设计技术方案文件按4.1.1(2)的要求标志外):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志(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1) 招标人的名称;
(2) “[工程名称]项目[保密信封 或 资格审查文件 或 设计商务文件 或 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 或 经济标投标文件]”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4.1.4 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南沙xxx交易部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将不能参与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人代表未按要求签到的;
(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投标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5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6 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5.2.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原定开标时间为准。
5.2.2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开标及后续评审工作:
5.2.2.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担保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查询的信息为准);
5.2.2.2 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开标室签到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登记时不一致的。
5.2.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设计技术文件及保密信封除外)。
5.2.4 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
5.2.5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包封、标记和密封情况。
5.2.6 开标细则
(1)拆封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下浮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标投标文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3)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设计商务文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开标时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开标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有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d、投标担保递交情况;e、施工工期;f、质量标准;g、项目负责人;h、安全员;i、设计负责人;j、投标总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设计标投标文件开标时,仅公开开启设计商务文件,其他设计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及保密信封)开标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编号并登记记录。保密信封在揭晓设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时开启(设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只揭晓排序,不揭晓具体得分)。设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文件编号的情况。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所有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封标室里。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见证人员及投标人代表见证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分设计标评标委员会、施工标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由施工标评标委员会评审。设计标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专家库随机抽取的5名专家组成,施工标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专家库随机抽取的5名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