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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某中学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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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某中学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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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新建工程II标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中学新建工程II标 招 标 人: ********** (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0 年 7 月 6 日 说 明 1、**********中学新建工程II标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由《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和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自编的《招标文件》共同组成。两者是一个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标准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技术规范和相关的表格格式是供所有招标文件通用的标准化条款和规范;针对本项目实际对《标准文件》所作的修改、补充和具体化,凡《招标文件》和《标准文件》对同一款的规定和要求或数据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招标文件》未列入的仍按《标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3、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与《标准文件》结合阅读,并按《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的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而被拒绝。 招 标 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年版) 《标准文件》编制组 (投标人自备)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7 北 京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1.12 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中标通知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文件格式 10.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补充规定 10.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按无效标处理,不予开标: 10.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0.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0.6评标过程的保密 10.7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0.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0.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程序 2评标内容 2.1投标文件的开标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后审文件的初步评审 2.2确定进入算术平均值计算的范围 2.3确定评标基准值 2.4计算商务报价得分(满分100分) 2.5商务标书的详细评审 2.6资格后审文件的详细评审 2.7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2.8重点清单项目的不平衡报价评审及修正 2.9询标 2.10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2.11完成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2. 投标报价说明 3. 其他说明 第二卷 第六章 图 纸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义招(施工)第 号 **********中学新建工程II标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中学新建工程II标,教学楼三幢(含阶梯教室),建筑面积约15706平方米;行政图书楼一幢,建筑面积约8420平方米;艺术楼一幢,建筑面积约3627平方米,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预算造价约3686.38万元。 3、工程质量:合格。 4、工期要求:工期3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中学新建工程II标,教学楼三幢(含阶梯教室),建筑面积约15706平方米;行政图书楼一幢,建筑面积约8420平方米;艺术楼一幢,建筑面积约3627平方米,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预算造价约3686.38万元。 三、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省内一级、义乌市内三级及以上房建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3686.38万元,投标报名企业除满足以上企业资格要求外,并且要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内,即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其投标将被拒绝。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房建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技术负责﹚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上岗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质量员>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 3、 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在国内未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 四、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领取 1、时间:2010年 7 月8日开始,投标人请登陆 (链接——义乌招投标监管网资格后审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 2、在正式答疑后各投标人到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5便民中心三楼标书受理窗口)免费领取资 料密封袋及密封条。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本工程由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六、招标答疑提交 1、时 间:2010年7 月19日17:00时前提交; 2、提交网址: (链接——义乌招投标监管网资格后审专区)。 七、招标答疑发放 1、发放时间:截标(开标)时间前15日; 2、答疑后,投标人请登陆下载由招标工具生成的正式工程量清单和答疑文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资格后审评标示范办法(三)。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初定:2010年 8 月6日上午9:30。 十一、开标时间初定:2010年8月6日上午9:30。 十二、说明: 1、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前将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登陆报名,到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刷卡业务。 2、投标人拟报该工程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同投标文件之资格后审文件中的人员一致。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义乌市招投标管理系统中应无其他报名工程或未竣工核销的工程,同时应保证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招标人: ********** 手机:********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2010年7月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 地址:*****************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中学新建工程II标 1.1.5 建设地点 **********新校园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 1.2.2 出资比例 财政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中学新建工程II标,教学楼三幢(含阶梯教室),建筑面积约15706平方米;行政图书楼一幢,建筑面积约8420平方米;艺术楼一幢,建筑面积约3627平方米,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预算造价约3686.38万元。具体范围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0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1 年 月 日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按招标公告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重大偏离按废标处理,细微偏离扣分处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初定截止时间:2010 年8月 6日上午 9:30时 (正式时间在发布项目限价时同时公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本工程资格后审招标,所有澄清将在义乌市招投标监管网资格后审专区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本工程资格后审招标,所有招标文件修改将在义乌市招投标监管网资格后审专区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5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柒拾万元(其中廉政保证金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详3.4条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详3.4条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执收单位:********** 开户行:******** 账号:*******************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签字或盖章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每个标段商务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资格后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电子标书:由指定投标工具生成的电子商务标书每个标段一份(同时提交光盘一份、U盘一份) 3.7.5 装订要求 装订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 封套上写明 详见招标文件4.1条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三楼标书受理窗口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址:*********交易中心(365便民服务中心三楼1#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检查情况: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 (5)开标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金(如有)的缴纳: 履约担保采用形式为: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转帐支票或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要求为县级及以上支行),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度为中标价的5%; 本工程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中标人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以现金形式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低价风险金。 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金(如有)在签订合同前缴纳。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金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义乌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金的退回: 履约担保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相应违约金后28天内无息退还,低价风险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退还。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地址:****************** 电话:************** 邮编:322000 传真:**************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文件格式 补充内容详10.1.1--10.1.5条 10.4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补充内容共21项 特别提示及说明 1、投标人如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文件发放后3天内书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作为最高限价,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三天前公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 3、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前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证提交招标人核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逾期提交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5、本招标文件项目本与义乌市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出入的,以义乌市管理办法为准。 6、关于招标人提供统一内包封密封袋的特别说明: 6.1、本次招标人统一提供的商务标副本内包封密封袋上已注明以下内容:**********中学新建工程II标 6.2、已加盖字样为“**********”的公章。 6.3、投标人必须使用本次招标人统一提供的内包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专家评审后废标处理。 6.4、投标人在领取本次招标人统一提供的内包封时,请按照本项第6.1条和第6.2条规定的内容仔细核对,当发现领取的内包封不符合规定的,请立即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以便及时更正,否则,由其产生的废标责任自负。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3)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要求。 增加: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管理:专业工程纳入总承包人全责管理范围,是指专业工程的质量、工期达不到预定目标,由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12 偏离共卫生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增加: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10.8条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12.2 投标文件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在按照10.8条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情况下,出现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总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10.8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增加:上述所列内容均以书面文件(或网上发布的电子文件)为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投标人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请登陆义乌招投标监管网资格后审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电子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等资料。并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在收到招标文件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下载的图纸电子文件,不得复制修改,并予以保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图纸流失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登入资格后审专区下载答疑(补充)文件。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以下修改为: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报价部分、电子标书及资格后审文件组成。 3.1.1.1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若有时); (4)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5)造价编制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1.1.2商务报价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其商务文件内容包括: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格式)、编制说明(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的取定、措施费率的取定、管理费率、利润率的取定、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依据、参考的定额、综合单价的组成方式等);(附表一) (2)投标总价表;(附表二) (3)工程项目总价表;(附表三)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附表四)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附表五)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表六)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附表七,含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附表八,含招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附表九)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附表十) (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附表十一) (12)主要材料价格表(附表十二) (1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附表十三)、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附表十四)、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二)(附表十五),该项内容单独成一册。 3.1.1.3电子标书: 电子标书应由发放的投标工具生成,具体格式:“单位名称·加密标书”,并保持与书面投标内容相一致(指3.1.1.2条内容)。若书面文档与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书面文档为准,电子文档仅作为辅助评标。 3.1.1.4资格后审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4.1企业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因法定代表人同时兼职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造成其“三类人员”A类证书中标明的单位名称同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兼职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任命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文件; (6)、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投标承诺书); 3.1.1.4.2项目管理班子 (1)、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建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 具有并提供施工员上岗证书; (4)、<质量员>具有并提供质检员岗位证书; (5)、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员上岗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 (6)、以上人员信息在投标文件、证件等之间存在不一致情况时,需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3.1.1.4.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项目管理班子相关人员证书原件。一并包入资格后审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3.1.1.4.4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原件在中标公示时进行核对。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增加下列条款: 3.2.3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行复核,投 标人在开标前3天内发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差错较大,单项增减超过5%及以上的,均可向业主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委托原清单编制单位进行复核,若属实的,将以补充清单的形式予以明确;在答疑时有工程量清单修改的,招标人将重新编制工程量清单,并重新发放正式工程量清单。最后版本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自行调整。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出问题,视作无异议,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和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说明的情况外,原清单工程量将不再调整,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2.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项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2.6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3.2.7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3.2.8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2.9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应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应包含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报价、“其他项目”报价、规费、税金。投标人应结合本工程特点及市场行情,依据自身的竞争实力确定投标报价,包括按期、按质施工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发包内容而应计取的全部费用。可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进行报价。材料价格应根据投标自身采购能力确定,或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及同期金华、浙江省造价信息,该材料价格一次性定价,以后在合同实施中不再调整。同时投标人对主要材料应在投标文件的《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明确注明品牌、规格(型号)及产地。中标后,招标人若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注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材料设备档次在招标文件要求以下的,则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档次重新提供材料品牌及生产厂家等,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方可进场,价格仍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执行。 措施项目中组织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费)取费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规定弹性费率区间的下限取值,其费率区间为: 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自行计取。 费用分类 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环境保护费 0.11~0.14 0.16~0.19 0.07~0.08 0.21~0.25 文明 施工费 (市区) 0.86~1.05 0.74~0.91 0.56~0.68 1.54~1.88 (非市区) 0.52~0.64 0.31~0.38 0.3~0.37 0.68~0.84 安全施工费 0.41~0.5 0.55~0.67 0.37~0.46 0.65~0.79 临时设施费 3.59~4.38 3.56~4.35 1.72~2.1 4.82~5.89 检验试验费 0.91~1.41 1.91~2.96 0.91~1.41 0.61~0.99 规费 4.140 3.300 5.27 17.617 税金 (市区) 3.513 3.513 3.513 3.513 (非市区) 3.448 3.448 3.448 3.448 (注:本工程为非市区工程,其中文明施工费和税金按非市区工程取费) 3.2.10投标人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由投标方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3.2.11合同专用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由投标人支付的各项费用均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2.12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总额价内。 3.2.13投标人在投标成本核算时,应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建设部建质[2003]107号文件)、农民工工伤保险(按义人劳保[2008]61号规定)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成本费用中。 3.2.14本工程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由中标供货商安装施工,相应配套费用由各参投单位在相应清单子目报价时一并考虑,今后不再调整。 3.2.15施工场地原土标高按设计室内地坪标高- 0.50米计算。±0.000绝对标高以总平面图标高为准,室内外高差按图纸计算。孔桩深度暂定以地质报告反映的每幢建筑物孔桩深度的平均值计算。行政图书楼A,B轴外墙无筋砼基础埋深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0.60米计算。余土弃土外运运距自行考虑。基础超深或不足部分按实际施工签证调整。 3.2.16本工程基础土石方开挖时应确保安全,发包人不提供弃土堆场及取土源,土石方弃土地点的选择与协调,弃土场租费、运输费(含弃土准运证办理)等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同时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目前紧张的电力供应及供水现状,相关费用按需全部列入报价。 3.2.1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 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3.2.18投标人应充分结合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报价。所有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的疏漏而造成的费用增加,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3.2.19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3.2.20投标人在报出投标最终报价时应报出本工程的企业成本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 3.2.21技术措施项目中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措施项目,由投标人自行填报,并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予调整。 3.2.22本工程原土局部有较深回填土石方,且含有较大石块,为保证安全,局部基础孔桩施工企业可能需要考虑做砼护壁,要求相关报价在技术措施费中一并列入。 3.2.2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投标人部分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填报,并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予调整。 3.2.24清单中项目名称描述相同的报价应相同,如有不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量变更的,按下列方法确定: 1)如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的,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清单中项目名称特征描述相同的综合单价最低的作为结算单价; 2)如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的,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清单中项目名称特征描述相同的综合单价最高的作为结算单价。 3.2.25标底编制依据: 3.2.25.1《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3.2.25.2《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3.2.25.3取费标准: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及相关文件规定取费。所有弹性费率取费均按中限取值,固定费率按规定计取。 3.2.25.4材料价格参照投标当期造价信息及市场价,采用的先后顺序为:义乌市、浙江省投标当期信息价及市场价确定。 3.2.25.5标底内容包含封面、编制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规费及税金等。 3.2.25.6 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3.2.25.7 本工程招标清单编制及标底编制均采用省造价管理总站使用的广达软件。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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