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序号:**
**枢纽站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盖章) **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九年八月七日
备案单位(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 标 公 告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
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四、总 则
五、投标人资格
六、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价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开 标
十一、评 标
十二、授予合同
十三、工程结算方式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附件
一、协议书格式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六、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附件
附件一、开标程序(含资格后审办法)
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
一、**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枢纽站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村 (2)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工程概况:**枢纽站综合楼工程建筑高度12.3米,层数为三层,建筑面积599.21平方米。门卫建筑高度3.3米,建筑面积48平方米。
(4)工程预算造价:802386.00元 (5)投资性质:财政拨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主项)。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A、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允许注册地在**市本地企业的工民建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参加。
(3)只限在**市内(**地区)注册的企业参加。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2009年8月7日起在**市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联系人:邱霞,联系电话:**。
(2)、网上下载:时间:2009年8月7日起在.**
(3)、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市**街1号 地 址:****路21号**公司8楼
电 话:**-** 电 话:**——**
联系人:** 联系人:**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09年8月7日起
发布的媒体: **市招标投标中心和有关规定的媒体
招标负责人(签名):
法人(盖章):
2009年8月7日
备案单位(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
2009年8月7日 2009年8月7日
二、招标重要事项
第1页共3页
工程名称
**枢纽站工程
建设地点
****村
招标联系人
邱霞、谢春琴
电 话
**——**
招标方式
公 开
组织方式
委 托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允许分包内容
按国家规定
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主项)。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A、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允许注册地在**市本地企业的工民建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参加。
(3) 只限在**市内(**地区)注册的企业参加。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工程规模
综合楼建筑高度12.3米,层数为三层,建筑面积599.21平方米。门卫建筑高度3.3米,建筑面积48平方米。
质量要求
合 格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三类
定额工期
90天
招标工期要求
90天
审定预算价
802386.00元
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
10%~16%
投标保证金(元)
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不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市招标投标中心;(交纳具体方法见招标重要事项)
交易席位证
按中心有关规定办理
招标文件工本费
400元(不退还)。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肆套副本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 **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
地址: **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接收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8月17日9:00 时
开 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第2页共3页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1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10 %
其
中特别约定
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3 %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
人员到场承诺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4 %
未履行工期承诺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2 %
未履行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1 %
2
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按**市有关规定
3
报告开工时间
收到开通通知后5天内
4
农民工工伤保险金
0.132%
详见**建价[2007]22号
5
工期提前奖励标准
500元/天
6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500元/天
7
工期延误赔偿及提前奖励限额
合同总价的 2 %
8
环境保护费
详见招标文件
9
文明施工费
10
安全施工费
11
临时设施费
12
检验试验费
13
规费
14
税金
15
工程质量保修金
合同总价的 5 %
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第3页共3页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格
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a、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需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参加;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投标前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b、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持项目负责人证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注: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详见招标
文件
3
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如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则提供项目经理证及工作手册)e、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f、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聘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建发[2005]268号文件
4
投标保
证金
交纳的注意事项:
1、收款单位名称:**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市建行**支行
银行帐号:**
2、交纳方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汇票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
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下浮率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6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1、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提交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
注:鉴于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处于过度阶段,本招标文件里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1
发布招标公告
2009年8月7日起
**采购与招标网(.**
2
发放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获取方式:
1、网络下载:**采购与招标网
2、书面索取:**市招投标中心
3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自行前往
****村
4
投标人质疑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6日前
提交方式:
1、传真:**-**
2、书面递交: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获取方式:
1、网络下载:**采购与招标网
2、书面索取:**市招投标中心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
7
交纳投标保证金
同前附表一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
交易席位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同前附表一
投标文件递交至:
**市招投标中心
10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市招标投标中心
(**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1
预中标公示
公示3个工作日
**采购与招标网
12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2、在**采购与招标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
13
招标人对中标人资格复核
发中标通知书前,拟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提供依据,否则对其作最不利处理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向招标行政监督机构交核查报告
14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地点:**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
1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途径(不计息)
按**市招标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四、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______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
(2)施工用水、电 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
3、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已落实__。
4、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
(二)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三)本工程招标 不允许 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审定标底价
本工程设立 □不设立 工程审定标底价,设立 □不设立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工程审定标底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本工程标底价经有关审计部门审定后得出工程审定标底价。
有效报价下浮范围是指招标人根据审定标底价,按有关规定确定的下浮率范围。投标报价超出下浮率范围的为废标。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
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2008 年第11 期;
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五、投 标 人 资 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主项)。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A、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允许注册地在**市本地企业的工民建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参加。
3、只限**市内(**地区)注册的企业参加。
(六)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资格审查在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如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则提供项目经理证及工作手册)、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须提交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七)资格评审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 标 文 件
(八)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十)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市建设局备案后有效。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三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采购招标网形式予以解答。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采购招标网公布。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
3.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采购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紧急公告指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
(十)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所列时间内,招标人通过**采购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
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采购招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十一)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十二)投标担保
1、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十三)勘察现场
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七、投 标 报 价
(十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
2、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工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材料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
3、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调整。
①、符合人工费调整的条件
当结算期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市场人工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5%以上时。
②、符合材料费调整的条件
a 、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及以上,且该材料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0%以上时;
b、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以下,但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20%以上时。
③、调整方法
a、凡符合人工费的调整条件的,人工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
计算式 A=∑×(B÷C-1.15)×C×E 当B≥1.15C时
A=∑×(B÷C-0.85)×C×E 当B≤0.85C时
其中 :A 为人工费差价合计
B 为结算期人工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
C 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人工市场价或人工信息价
E 为一、二、三类定额人工用工量
b、凡符合调整范围的材料,当材料费上涨或者下降之和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3%及以下时不予调整,大于3%时可以抽料补差,材料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
计算式 A=[∑(B-C)×E+F]-0.03G 当[∑(B-C)×E+F]≥0.03G时
A=[∑(B-C)×E+F]+0.03G 当[∑(B-C)×E+F]≤-0.03G时
其中 :A为材料差价合计
B为结算期材料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平均值
C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材料市场价或材料信息价
E为单种规格材料定额用量
F为材料差价合计对应的税金
G为工程合同造价
④、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
(2)可调价格报价: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
①人工调整: (按照施工期人工信息价的平均价调整差价) 。
②材料调整: (按照施工期材料信息价的平均价调整差价 ) 。
③机械台班调整:(按照施工期机械台班信息价的平均价调整差价) 。
④其他调整:(差价只可以计取税金,不上、下浮动,其他费用不得调整 ) 。
(3)施工期××信息价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没有的参照《浙江造价信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和《浙江造价信息》都没有的由业主、监理根据市场实际价格签证确定。
(4)以上涨(跌)幅度及调整差价均以审定标底信息价为基数。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⑴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
⑵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
5、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检测试验费、规费、税金和农民工工伤保险等的取费,投标人必须按招标重要事项表给定的费率计取[计取基数按浙江省建设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规定],没有计取或未按给定费率计取的将做废标处理。
名称
环境保护费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检验试验费
规费
税金
农民工工伤保险
土建
0.2%
1.4%
0.8%
5.1%
1.4%
4.39%
3.513%
0.132%
安装
0.4%
2.9%
1.5%
7.4%
1.05%
23.61%
3.513%
0.132%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组成
(1)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情况表;
3)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至投标前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证书(如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则提供项目经理证及工作手册)、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复印件);
8)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10)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11)投标报价书(2-5-3表也可用光盘形式提交,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中标之后提供纸质文本一份。投标时此光盘和商务标书一起密封)
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 不提交 技术标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
(十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A4纸装订成册。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标志:所有封袋外面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
(十八)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招标重要事项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十六)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开 标
(二十)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2、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不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如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则提供项目经理证及工作手册)、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的生产副经理(A类证)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聘书、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供核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市场行为内容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7、在开标后,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由各投标人签证认可。检查时投标文件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一、评 标
(二十一)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二十二)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当文字描述出现差错,但没有实质性影响投标报价时,可以按照数字表示的数额修正文字描述;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六)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八)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5、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
6、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最高限价或超出有效下浮率幅度范围的;
7、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8、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工程暂定项目价格或品牌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
9、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投标人所报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
1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13、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
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5、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表决是否否决全部投标。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因投标被否决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对该资料的权力,如果发现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如该投标人为预中标单位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该投标人不为预中标单位的,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十二、授 予 合 同
(三十)中标
1、招标人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3天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并按规定签订合同。3名中标候选人都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三十一)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 现金 形式。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和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4、合同签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十三、工程结算方式
(三十二)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结算
1、工程量的确定:本工程工程量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确定。
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系招标人估算的和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⑵、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的依据(经招标人同意工程变更的工程量除外),结算时不得调整。招标人或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对异议进行复核的期限应在提出书面复核通知后_60_天内。复核后,若工程量清单误差累计引起中标价格变化在3%(包括3%)以内且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小于10%的,仍按原工程量清单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工程造价超过3%或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大于10%(包括10%)的,按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调整中标价,调整包括3%以内的部分,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复核工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市招标办备案。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原投标的工程量清单。
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
⑴、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
⑵、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
3、发生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由于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调整,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综合单价:
⑴、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原投标报价的价格。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以上(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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