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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02468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311.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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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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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7 一、总则………………………………………………………………………………………7 二、招标文件…………………………………………………………………………………8 三、投标文件…………………………………………………………………………………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 五、开标………………………………………………………………………………………12 六、评标步骤和要求…………………………………………………………………………12 七、签订合同…………………………………………………………………………………13 八、中标服务费………………………………………………………………………………13 九、处罚、询问和质疑………………………………………………………………………13 十、保密和披露………………………………………………………………………………14 第四部分:评标细则和评分办法…………………………………………………………………16 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17 第六部分:中标合同………………………………………………………………………………26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4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34 二、投标函……………………………………………………………………………………35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6 四、投标人营业执照…………………………………………………………………………36 五、投标人资格声明…………………………………………………………………………36 六、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鉴定(认证)证书……………………………………39 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39 八、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 ……………………………39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39 九、开标一览表………………………………………………………………………………40 十、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40 十一、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41 十二、投标人技术文件………………………………………………………………………41 十三、投标货物配件、五金件、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42 十四、投标货物售后维修和服务计划表……………………………………………………42 十五、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42 十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4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定点内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三包,投标人可以投一包,也可以投多包或全部包(须分包报价): 第一包 实木家具 421件 第二包 钢木家具 1084件 第三包 钢制家具 350件 1、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2、交货时间: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交货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交货地点:**(**市区)。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从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11月 21日,请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下载标书。 五、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 2006年11月22日下午14:30至15:30(**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6年11月22日下午15:30(**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国务院二招(**市**区**南大街6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地址:**市**区**大街22号院1号楼615房间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 六、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应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 3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否 4 代理商应提交资料 无 5 投标人应提交的 商务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2) *投标货物的产品鉴定(认证)证书,须提供主要原材料及产品质检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两个在本年度内完成的同类型项目的案例简介和用户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6 投标人应提交的 技术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3)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4)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详见本表第7 项) (5) 投标货物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6) *售后维修和服务计划表 (7) *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7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 技术文件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2) 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3) 投标货物配件、五金件、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起三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及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及特殊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4) 详细的交货清单 (5) 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6) 货物的来源地 (7)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的要求,如投标人对技术规格提出合理建议或更改,应在投标货物规格性能偏离表中注明。如未附任何表示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规范存在偏差的偏离表,则表示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完全符合 (8)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8 投标保证金额 无 9 已通过审核并进入采购中心供应商信息库的投标人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 需要提交 10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否 1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12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1份,开标一览表需正本1份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1.定义: 1.1 “采购人”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 1.2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 1.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4 “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2.1 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若本次招标文件允许其他类型主体参加另见相关部分规定)均可参加投标。 2.2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则如下: (1) 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 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投标,否则采购中心在开标前有权视情况决定 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投标人只保留其中一家,或在开标前、开标后均可径行决定对该集 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 (2) 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下属的唯一参加本次投标的一家已经具有法人资格的全 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等,若其仅仅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及独立名义,而非凭借了其所 属的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授权文件或承诺文件参加投标的,该等情形下,仅需要按照 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完整地披露其自身,一切相关的责任均应当由其独立承担。 (3) 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下属的唯一参加本次投标的一家已经具有法人资格的全 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等,若其并非仅仅使用其自身的资质与资格,而是凭借了其所属的某 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授权文件或承诺文件参加投标的,该等情形下的授权文件/承诺文 件的内容应当明确包括下列含义:其所属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法人组织所出具的表明对该子 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所引起的及相关的任何所有责任,还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所引起或相关的一 切责任,均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担连带责任。对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是否满足上述要求,采购 中心有权独立地判定。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若被判定为不满足要求,采购中心有权对该分公司的 投标予以拒绝;若被接受则无论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是否存在瑕疵均应当被视为该集团、总公司 或母公司等应当承担上述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该等情形下一旦其被接受参加投标,应当被 视为或等同于该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直接参加,本招标文件及其中标后所签订的成交 合同还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文件等,均对其所属并为其出具了授权文件/承诺文件的集团、总公司 或母公司等具有约束效力,其也可以直接利用该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资质与业绩,同时有 义务如实披露其所受处罚、不良记录及其违法纪录,不应当存在丝毫差别。 2.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允许分公司参加的情形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 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招标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 2.4 投标人不应与“在本次招标中,为采购中心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审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 2.5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中心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6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的,应按照要求在网上登记有关资料。 2.7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通知 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形式,向投标人发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中心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中心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细则和评分方法; 第五部分 招标货物清单、技术要求和供货; 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到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要求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答复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在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任何时候,采购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3 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补充或修改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投标人若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所有登记并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6.5 采购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中心将通知所 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全部及任何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7.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的,但采购中心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7.3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采购中心有权根据本次采购投标人数量及采购人、评委的要求,决定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决定拒绝其投标。 8.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 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7条规定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8.2 投标人技术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8.3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 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 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 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但采 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 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 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4)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 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 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 购中心或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带*号标记的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0.2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10.3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中心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可以被甲方视为无效。 10.6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10.7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 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均必须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按照规则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增加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加倍扣分、直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12.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⑴ 如果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该文档应用不可擦写的刻录光盘(CD-R)为存储介质, 并在盘面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和所投的包号;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与投标文件正本纸介质 的全部内容一致并按照正本的顺序编排,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检验报告等应依原样扫描为 彩色电子文档,且清晰易读; ⑵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电子文档与文本文档的内容严格一致,否则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2.5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2.6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文件的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文档(如果要求提交)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方便开标,开标一览表应单独放在另一密封信封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一览 表”字样。 13.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4. 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拒绝接收。 1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中心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15.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中心,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五、开标 16. 开标 16.1 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6.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6.4 开标时,采购中心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中心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5 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六、评标步骤和要求 17. 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采购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但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能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8.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8.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保证金。 18.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 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 本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C. 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D.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E.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F.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G.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H.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8.3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的正本之间如有差异,按 投标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8.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9.投标的澄清 19.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 19.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 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19.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 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0.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0.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0.2 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细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投标人可对任何 擅自改变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的行为进行质疑或投诉。 21. 确定中标人 21.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1.2 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本款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21.3 采购中心将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前款规定确定中标人。 22. 评标过程保密 2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中心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采购中心宣布废标的权利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中心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签订合同 24. 中标通知 24.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邮寄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以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 采购中心同时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应按采购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25.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5.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5.4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采购中心备案。 八、中标服务费 26. 中标服务费 26.1 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九、处罚、询问和质疑 27.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诚信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 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3) 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 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28.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 28.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询问。 28.2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并要求答复。 28.3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 28.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投诉。 十、保密和披露 29. 保密和披露 29.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2 采购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 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29.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部分 评标细则和评分方法 一、 评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和售后服务情况及报价,对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细则 一、评分因素及分值分配原则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序号一) 1.投标产品得分 50分 (序号二) 2.投标报价水平得分 50分 总分 100分 二、投标产品得分 序号一 评 价 名 称 分 值 50分 1 (第1 、2包) 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分 (板材:2分,胶粘剂:1分,油漆1分) 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分 ( 提供四种以上:4分;三种:3分;二种:2分;一种:1分) 0-8分 1 (第3包) 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分 符合QB/T1951.2 金属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要求 2分 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分 ( 提供四种以上:4分;三种:3分;二种:2分;一种:1分) 0-8分 4 投标产品原材料\五金件高出招标文件要求 5分 投标产品原材料\五金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分 投标产品原材料\五金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0分 0-5分 5 产品加工工艺水平及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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