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南集招字[2007] 50号
项 目 名 称:****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OO七 年 九 月 十 日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目 录
1、 投标须知前附表 ………………………………………………………… 3
2、 总 则 ………………………………………………………… 4
3、 招标文件说明 ………………………………………………………… 6
4、 投 标 报 价 ………………………………………………………… 7
5、 投 标 文 件 ………………………………………………………… 9
6、 评 标 和 定 标 ………………………………………………………… 9
7、 合 同 授 于 ………………………………………………………… 10
8、 投 标 报 价 表 ………………………………………………………… 12
9、 材料明细样表 ………………………………………………………… 13
10、投标承诺书 (格式)…………………………………………………… 14
1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15
12、本工程拟签合同文本………………………………………………………16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工程名称
***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
建设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3
建设地点
***大市场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工程质量
合格
6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7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4页
8
工期要求
供货期30天,安装工期15天
9
资金来源
自筹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12
领取图纸及招标文件
2007年9月10日
13
招标答疑
2007年9月14日上午9:00在***投资公司会议室
14
投标有效期
为5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投标保证金
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16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壹份副本
1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
地点: ***投资公司会议室
时间:2007年9月19日上午9:00时
18
开标
时间:2007年9月19日上午9:00时
地点:***投资公司会议室
19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和定标
20
合同履约保证金
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招 标 文 件
***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发包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决定将***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请接到招标文件的单位通过投标竞得该工程施工的承包任务,招标内容及相关事项如下:
总 则
一、工程综合说明:
1、 工程名称:***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大市场内
3、现场条件:交通便利,场地平整,具备施工条件。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范围:
1、间接加热型热水锅炉CWNS1.4-60/50-Q 一台 (锅炉DN150进出水管道不列入报价,电源线进入报价)。
2、软水系统(由软水器、软水箱、自动定压装置、锅炉热水膨胀水箱四部分组成,平面位置及管道安装详见图纸)一套。
3、软水系统与其它系统管道连接的截止界限
3-1、自动定压装置与集水器的连接管道以集水器一侧第一片法兰为界,法兰进入报价。
3-2、软水器与自来水连接管道以软水器一侧第一个闸阀为界。
3-3、软水系统自带电源的设备电源线进入本次报价范围内。
4、设备配置及材质要求:
4-1、锅炉燃烧机采用意大利雅路品牌
4-2、锅炉控制系统采用触摸液晶显示屏
4-3、锅炉控制台采用琴台
4-4、锅炉外壳采用不锈钢板材质
4-5、软水箱及锅炉膨胀水箱采用不锈钢内衬(厚度不小于1MM)
四、随本次招标文件下发的图纸:详见附图,共3张
五、承包方式及工期要求:
1、承包方式:本工程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工期、包措施、包文明安全施工、包质量、包税费、包利润、包保险等总包干。
2、本工程设备供货期为30天,安装工期为15天。投标文件中须对工期做出承诺,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因发包人原因或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并且承包人只能得到工期顺延,承包人放弃向发包人进行其他索赔的要求。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锅炉生产及安装能力。
七、质量及安全文明等要求:
1、按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质量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的内容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必须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工程资料要求与工程进度同步收集,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时备案。
2、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若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他方投诉等事故,由承包人负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与发包人无关。
3、承包人施工现场场容、场貌、料具管理、环境卫生、临时设施的规范搭设等各项要求必须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八、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为2年。
九、投标保证金:
1、各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资料前,必须先行缴纳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出具,若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时以电汇方式交纳。
单位全称: ***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农行光彩支行
帐号: ***
在招标单位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未中标单位退回全部招标资料后投标保证金即可退回(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
① 故意扰乱投标秩序,含互相抄取标书,有意串标、抬标的;
② 撤回投标文件,且事先未作任何原因说明的;
③ 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
④ 中标单位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⑤ 在合同签定时向招标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十、招标文件的发放及答疑、开标、定标时间:
1、2007年9月10日在***投资公司分发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2007年9月14日上午9:00,在***投资公司会议室举行察看现场及招标答疑会议。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有疑问,要求招标单位澄清各解答的,应在2007年9月13日11:00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投标单位若在外地可以通过传真件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传真号: 邮箱:
3、2007年9月19日上午9:00时前,投标单位应将投标书送交***投资公司,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4、2007年9月19日上午9:00时在***投资公司会议室开标。
十、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签订合同前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签订合同后按合同有关约定执行。
招 标 文 件 说 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①本招标文本②施工图纸③招标答疑④其它需补充说明事项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领取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或在招标答疑会上提出,招标单位予以书面答复或在招标答疑会上解答。
2、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三、现场踏勘:
投标单位必须派专人察看工程现场,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工程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据此测算出本企业承建该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者自己负责。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费用和风险。
四、招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截止3天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补充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的条款规定进行投标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提出更改或附加条件,一切不按本招标文件做出的承诺均无效力。本次招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投 标 报 价
一、报价范围:
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保险、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临时设施费、场地不足增加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措施费、报建、备案、环境检测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误工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增加费、系统调试费、技术测试费、验收检测费及为招标人培训等从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承担保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所有为完成图纸发包范围内工作,从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承担保修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应作为不可竞价的费用,各投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全额列入报价。
4、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均不调整工程价款:国家(或本地区)定额水平变化、市场物价行情的波动、投标报价书中缺漏错项目。
二、报价方式:
1、工程量按提供的施工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及施工规范要求)和招标答疑确定招标范围的计算;对图纸理解不透的、或设计不明确的问题必须9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公司,中标后不允许以原设计不明确或未涉及为由而增加相关费用。
2、本工程由各投标单位依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实力和当前市场物价状况以及对本工程的利润预期进行报价,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者自己负责。工程投标预算中的缺、漏、错项目,结算时发包人亦不予考虑增减。
3、该工程报价方式采取总价包干方式进行综合报价,综合报价中含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报价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一切费用。
4、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均为由承包人全部自购,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所有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和品牌。
5、承包人自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检验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因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而引发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若承包人在实际施工中所用材料、设备与标书中确定的材料、设备品牌不符时,发包人将拒付此材料、设备费用。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发现某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时,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服从。
6、施工单位应自备发电机,确保工程在停电期间的施工持续性,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7、施工现场应配备适当管理人员,保证除项目经理外至少配备专职质检员、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通知发包人验收时,应在自检评定合格资料填好的基础上,报监理公司验收,最后由发包人现场监理会同三方复查、把关,在监理公司工程总监和发包人现场监理未认可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及合同要求组织施工,重点部位及重点工序必须有可行性施工方案并报发包人批准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图纸。
9、在承建过程中,若承包人无能力履行质量、工期要求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10、投标人应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交通、储存空间、装卸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投标人疏忽或误解工程情况而导致的费用或工期延长申请招标单位均不予批准。
投 标 文 件
一、投标单位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及时向招标单位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单位不予接受。
三、投标文件内必须含商务标、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①技术标: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近几年的业绩的证明材料;工期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具体保证措施等。相关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商务标:包括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汇总表、主要材料及设备清单、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分析表、详细预算书、优惠标准、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及其它须说明的有关事项。相应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以及预算员的签章。
四、编制要求:
1、投标单位应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做到字迹清楚、工整;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2、投标文件中有关报价数字的,应有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
3、投标单位应送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分开密封。
4、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副本可以复印。正、副本均应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5、封袋上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五、投标文件原则上不作修改,若需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修改,且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六、投标文件必须按本要求编制后,在前条规定的递交时间前送达招标单位,否则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文件未特别要求的, 所有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评 标 和 定 标
一、投标文件报价表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标准在评标时一律不予考虑。
二、本次招标采用最低合理总价中标的方法。由评标小组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书中,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出报价低的1-2家作为中标候选单位,经评标小组综合评议后确定最后中标价及中标单位。
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参加开标会并出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并出示有效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予参加评选:
①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
②标书逾期送达的;
③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④投标文件应盖章而未盖章的或盖章不全的;
⑤投标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的;
⑥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或一份标书中有多份报价;
⑦互相抄取标书,或有意串标、抬标的;
⑧投标单位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名称上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重要管理人员上发生实质性突变的;
⑨投标单位在工程质量、工期或其它方面提出的要求为招标单位所不能接受的。
五、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澄清或补充说明及相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章,该书面答复或相关资料将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或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七、评标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单位有权将本次招标作为招标失败处理,有权将该工程另行安排重新招标:
1、扣除无效投标文件后,剩余投标单位低于三家;
2、部分投标报价经评审后认定低于成本价按废标处理后, 剩余投标单位低于三家;
3、发包人认为所有投标文件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 同 授 予
一、定标后,招标单位在15天内通知中标单位办理相关中标手续,签订合同。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整。
2、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在全部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安全完工后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三、招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四、中标单位不得随意将工程转包其他方施工,一经发现,建设单位立即终止合同,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工程竣工决算一律以中标价为依据,发包人不再考虑其它任何费用。投标预算书中的缺、漏、错项目,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亦不予考虑增减。因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产生的调增调减,增减的工程量价款执行合同中约定的定额、材料价格、取费及下浮比例按中标价与中标预算价的同等浮动幅度计算。
六、竣工结算价款=合同价款+因变更、签证及其它原因产生调增调减部分工程价款。
七、付款方式:
设备运至现场付至设备价款的80%,全部工程安装完毕并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且办理结算双方无异议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付。
八、本工程招标方已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情况实施监理。
九、办理工程结算时,承包人按开具正式税务(建安)发票,且与合同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予付款。付款时,一律采取银行转帐方式进行。
二○○七年九月
***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
***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投标人
项目名称
投标预算价(元)
投标报价(元)
一、
设备费
二、
安装费
(除设备费以外的所有费用)
三、
总计(一 + 二)
投标保证金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经理
级 别
编 号
优惠、服务
及其他承诺
①
②
③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2007年 月 日
***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材料明细表
______________公司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此表不够可复印)
投标承诺书
***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有关图纸,遵照国家关于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的有关规定,我方按照自己的技术和经济实力,经认真研究和计算,承诺本工程总综合包干价为 元人民币投标价(承诺价)承包本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并做如下承诺:
一、工期 天,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保证按期完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二、我方随时接受中标,我方若中标,同意按招标文件中评标和定标办法来确定我方最后中标价款。
三、如我方中标,我方愿将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接到中标通知后5日内签订正式施工合同,保证我方严格执行合同。
四、本工程由我方单独承建,所有分项工程均不分包,决不私自转包或变相转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条款,并保证达到完全标准工地。
五、我方不要求贵公司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作任何解释;我方同意在合同未签订前,贵司有权宣布招标无效,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方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方。
六、如我方中标,以上报价和承诺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作为我们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有违约,贵公司有权终止我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扣除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我方放弃与贵公司结算工程价款的权利,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我方承担。
七、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妥善解决劳资问题,不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我方承担。
八、随同本标书,我方出具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投标担保: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撤回投标书,或接到中标通知后5日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未按要求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贵司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
九、我方同意严格遵守本投标承诺书的各项承诺,针对本工程建设本承诺始终均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单位:
法人代表:
二OO七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代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职 务:
单 位 名 称:
(盖 章)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单 位 传 真:
单 位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合同
发包人:***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发包人决定委托承包人承建***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承包人按照自己的技术和经济实力,认真查勘现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大市场内
三、包干价范围及内容:
完成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具体如下:
1、CWNS1.4-60/50-Q型锅炉1台(锅炉DN150进出水管道未列入报价)。
2、软水系统(由软水器、软水箱、自动定压装置、锅炉热水膨胀水箱四部分组成,平面位置及管道安装详见图纸)一套。
3、软水系统与其它系统管道连接的截止界限
3-1、自动定压装置与集水器的连接管道以集水器一侧第一片法兰为界,法兰进入报价。
3-2、软水器与自来水连接管道以软水器一侧第一个闸阀为界。
4、设备配置及材质要求:
4-1、锅炉燃烧机采用意大利雅路品牌
4-2、锅炉控制系统采用触摸液晶显示屏
4-3、锅炉控制台采用琴台
4-4、锅炉外壳采用彩钢板材质
4-5、软水箱及锅炉膨胀水箱采用不锈钢内衬
四、合同附图:详见附图,共3张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措施、包文明安全施工、包质量、包税费、包利润、包保险等总包干。
第三条 工期及工期考核
1、本工程设备供货期为30天,安装工期为15天。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因发包人原因或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并且承包人只能得到工期顺延,承包人放弃向发包人进行其他索赔的要求。
2、本工程涉及工期变更,经发包人现场代表认可后,承包人并在签证事项发生后2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签证文件,该书面文件中应注明签证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必要时须有现场照片证明)并经发包人工程部、造价管理部盖章确认。超过时间没有提交视为无效签证,或由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变更,视为承包人对该变更引起费用和工期变更不要求另行计取。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相关要求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承包人必须严格依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含相关说明资料)及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规范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发包人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必须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工期不予延长。
2、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若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他方投诉等事故,由承包人负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与发包人无关。
3、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为2年。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合同价款:
本工程按评定后中标价结算,本工程综合包干合同价款为 元(¥ 元),结算价款为合同价款加(减)调整部分工程价款。结算时发包人不再考虑其他任何费用。本工程综合包干价包括如下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保险、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临时设施费、场地不足增加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措施费、报建、备案、环境检测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误工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增加费、系统调试费、技术测试费、验收检测费及为招标人培训等从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承担保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均不调整工程价款:国家(或本地区)定额水平变化、市场物价行情的波动、投标报价书中缺漏错项目、非不可抗力对本工程造成的损害。
在实际施工未发生的费用或工程量,一律不予结算或在包干价中扣除。
2、合同价款的调整
调整部分工程价款计算依据:合同、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发包人认可的图纸会审记录、按本合同手续完善的经济签证、发包人下发零星工程通知(必须有工程完工验收记录才能结算)。
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变更价款,调增(减)部分(含附属工程)投标报价中有的项目执行投标报价的单价,没有的项目按投标报价中的计价方式计取,合同中未明确的费用均不计取。
第六条 付款方式
设备运至现场付至设备价款的80%,全部工程安装完毕并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且办理结算双方无异议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付。
办理工程结算时,承包人按开具正式税务(建安)发票,且与合同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予付款。付款时,一律采取银行转帐方式进行。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均为由承包人全部自购,发包人根据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有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和品牌进行验收。若承包人在实际施工中所用材料、设备与标书中确定的材料品牌不符时,发包人将拒付此材料、设备费用。
承包人自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检验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因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而引发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发现某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时,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服从该要求。
第八条 经济签证及程序
1、 涉及到工程施工中的变更事项,须按本合同约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有效签证后,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2 、签证事项须经过以下程序后方有效:
① 承包人在签证事项发生的同时通知发包人现场代表和造价管理部预算人员到现场查验;
② 发包人现场代表和造价管理部人员在现场查实后签字确认;
③ 经发包人现场认可后承包人在签证事项发生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签证文件,该书面文件中应注明签证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必要时须有现场照片证明),并经发包人工程部、造价管理部负责人、工程分管副总签字,加盖工程专用章。超过时间没有提交视为无效签证。
④ 没有加盖发包人“工程”专用章的任何签证均为无效签证,不作为结算依据。
⑤ 仅有工程量结果,而无计算式组成的签证为无效签证;对能用其它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的项目而只采用时间计量的签证为无效签证。
⑥ 无效签证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均同意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涉及相关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签证涉及到的变更工程款的计算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计算方式执行,经确认增加或减少的工程款在最后结算时一并结算支付。
3、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对本工程所办理的一切经济签证均不作为双方结算本工程价款的依据。
第九条 施工图纸及变更
1、承包工程所需的图纸由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
2、如发包人需变更承包工程的图纸应在变更部位施工前做出,如已施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拆改的费用,该部分工程量应办理签证。如承包人发现图纸错误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进行修正后交承包人进行实施,如承包人明知有错误仍进行施工的,承包人负责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图纸变更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造成工期顺延的工期不予顺延。
2、 涉及到工程变更(或工程关联的新增工程)的工程款计算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合同价款调整计算方式执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款在最后结算时一并结算。
第十条 分包
1、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2、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承包人可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方,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即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发包人并报监理机构备查。当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3、分包工程的履约责任:承包人分包合同不影响承包人与发包人所订合同的任何义务与责任,承包人应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承包人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承包人违约或疏忽,所造成的工期延期、质量责任、工程事故等一切损失或其它方面的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应做好与所有分包单位在工序上的衔接与配合,如承包人或承包人分包项目有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免费返修并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1、工程资料要求同步收集,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时备案,并提供竣工图纸及资料。
2、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有关设计变更的书面文件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的合格标准为依据。
3、竣工验收时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 承包工程全部完工;
② 合格的竣工资料完备。
具备上述条件时,承包人应在十五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合格的竣工资料,发包人应在接到合格的竣工资料后7天内随同总监理工程师及质监机构进行验收。工程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发包人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承包工程的完工之日。
4、承包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十天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承包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并承担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竣工结算
1、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并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
2、承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有关结算规定向发包人报送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合同、竣工备案表、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现场签证单原件、设计图纸会审纪录、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相关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资料后六个月内(超过6个月时,双方可另行约定时间)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承包人报送给发包人的本工程结算资料,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书面指定专人接收。
3、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竣工结算,并应对所有指定人员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在收到承包人结算授权委托书之前,发包人有权拒绝竣工结算的审查工作,办理竣工结算的时间相应顺延。
4、发包人在审查竣工结算过程中,当需要承包人确认或核对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在接到电话通知24小时内到场核对。因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要求现场核对竣工结算,发包人审查竣工结算的时间相应顺延。
5、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时间内承包人不办理结算,发包人有权按发包人现有资料办理有关工程竣工结算,承包人同意按发包人确定结算价款执行,并承担一切责任。
6、工程价款结算经发包人工程部、造价管理部初审完毕后,报发包人集团公司造价管理部复审,复审完毕双方签字后,经发包人分管工程副总、总经理审批签字,方可报送到发包人财务部门办理工程款支付。
7、竣工结算价款=合同价款+因变更、签证及其它原因产生调增调减部分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保修
1、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
2、承包工程保修期执行国家保修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修期自工程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双方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3、保修期内因材料、设备质量、工程施工造成的工程的任何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均属承包人的保修范围。
4、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承包人应在接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处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保修金不足以补偿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作为承包人的债务发包人有权追偿。保修期满,发包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并签字盖章后发包人将保修金结算(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第十四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① 发包人选派 为驻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承包人工程进度、质量,向发包人汇报处理工程签证、工程验收等事宜,协调现场各有关单位的相互配合。
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递交发包人的书面文件经发包人代表签字(或发包人办公室及其他指定人签收)仅表示发包人收悉。承包人在书面文件中提出的任何要求如需发包人答复,以发包人书面答复并加盖公章为准。发包人未给予答复书面答复,视为不同意承包人递交的书面文件中要求。任何个人的口头或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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