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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招标文件最终定稿
48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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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城市管理局机械设备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RTZB- -CG10
采 购 人:河间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沧州市仁泰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招标说明
第二部分: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一、采购清单
二、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文件
五、投标
六、开标及评标规定
七、签订合同
八、其它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经济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 招标说明
受河间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沧州市仁泰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拟对河间市城市管理局机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为此,现对该项目招标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RTZB- -CG10
2、招标项目内容:铣刨机、振动碾、翻斗机。详见第二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4、供货时间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5、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铣刨机、振动碾
二标段:翻斗机
注: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而且经专家评审被确定为几个标段的总分均第一名或较高,那么该投标人只能被授予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资格,则中选顺序按标段顺序序号从小到大排列,即一标、二标。
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7、资金来源:已落实。
8、投标截止时间: 6 月 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9、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1.5%,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10、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 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二标段:¥ 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6 月6日12:00之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向河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名称:河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河间支行)交纳投标保证金。转账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用途等相应内容。
注:① 投标保证金打入交易中心账户后,开标前要持银行交款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河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到账凭证。开标时需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银行转账或电汇的付款凭证原件、保证金到账凭证原件检验。
②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无效。未注明投标工程名称、用途等相应内容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分辨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对本项目本次招标有效。
③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1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2、开标地点:河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1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同开标地点。
14、采购代理机构:沧州市仁泰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第二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清单
标段
设备
数量
一标段
铣刨机
1台
振动碾
1台
二标段
翻斗机
1辆
二、技术要求及主要技术参数
注:带“*”为重要参数。
一标段:铣刨机、振动碾
(一)铣刨机
1、 该铣刨机是具有高生产率和高可靠性的大功率机械,具备找平系统、轮胎行走、转向灵活、操作方便,洒水系统、收料皮带系统及机械驱动转子系统等特点。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机场等沥青或水泥铺层的维修养护。该机技术上应具有20世纪末的水平。:
2、 铣刨功能
2.1标准铣刨宽度: 1,000mm
*2.2能够配备具有多种铣刨精度的快速通用铣刨系统
*2.3最大铣刨深度: ≥300mm
3、 发动机:水冷柴油发动机
*3.1 额定功率: ≥155kW
3.2 燃油消耗
满负荷油耗: ≤42 L/h
综合油耗: ≤17 L/h
*3.3 燃油箱容量:≥450 L
4、 行走驱动
4.1 轮胎式,四轮驱动。
4.2 行走速度
工作档: 0-30m/min
行走档: ≥6km/h
5、 铣刨转子驱动
*5.1 机械式传动, 皮带自动液压张紧
5.2 转子驱动系统经过离合器与发动机相连
6、 转子
*6.1 含刀具时的直径: ≤930mm
*6.2 应配备快速更换刀具座系统, 更换刀具座不需焊接
6.3 后门刮板液压升降,并能够锁定在任一高度
*6.4 洒水系统: 防尘并降低刀具温度 水箱容量: ≥900L
7、 转向
7.1 液压转向, 右后轮能够摆动到转子前面
*7.2 内侧转弯半径:≤350mm
8、 制动
行车制动方式:静液式
停车制动方式:机械式
9、 铣刨材料输送系统
*9.1 卸料皮带宽度: ≥500mm
左右摆动角度: ≥±20°
卸料高度≥5050mm
*9.2 理论输料能力≥115 m³/h
10、 配备控制台, 控制仪表及指示灯;驾驶台踏板弹性减振支撑
11、 配备隔音装置
12、 投标机型同一型号在国内须已销售且成功应用10台以上
13、 投标商在国内应有自己的零备件仓库。
(二)振动碾
1、工作条件:
海拔高度:0 ~1,500米
环境温度:-25℃~+45℃
2、设备主要用途:
用于碾压沥青混凝土。
3、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3.1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双钢轮液压驱动,双钢轮振动。
3.2 碾压宽度:≥1000 mm
*3.3 行驶和工作速度可无级调节,最大速度:≥12km/h.
3.4 工作重量(不包括驾驶室):≥2,400kg;
前轮负载(不含驾驶室时):≥1,200kg
后轮负载(不含驾驶室时):≥1,200kg
4、振动系统
4.1 振动轮:前轮、后轮。
4.2 行走驱动系统;静液压驱动
*4.3 振动频率:52/67Hz;
*4.4 振幅: 高振幅:≥0.54mm 单个钢轮最大激振力:≥46kN
4.5 静线压力:≥12.1 kg / cm
4.6 要求车架以上部分减振良好
5、发动机
5.1 型式:水冷柴油机
*5.2 额定功率:≥22.9 kW
5.3 驱动轮:前轮+后轮
6、制动:
6.1 工作制动:静液压式
6.2 停车制动:机械式
7、转向系统:
液压驱动,铰接转向:转向角度:≥+320
*8、前后钢轮错轮量:≥50mm
9、爬坡能力:有\无振动≥30/40%
10、摆动角度:≥ + 8°
11、洒水方式:压力式
12、水箱容量:≥180L
13、12伏电系统
14、投标机型同一型号在国内须已销售且成功应用10台以上
15、投标商在国内应有自己的零备件仓库
二标段:翻斗机
1、外形尺寸(mm):≥5650×2050×2360
*2、货厢尺寸(mm):≥3800×1900×600
3、接近/离去角:21/13
4、燃料种类:柴油
5、轴数:2
*6、轴距:≥2800
*7、发动机排放:国V
8、其它:货厢自卸方式为后卸
9、总质量(Kg):≥4100
10、额定载质量(Kg):≥1450
11、整备质量(Kg):≥2500
12、最高车速(km/h):≥80
*13、轮胎数:6
14、轮胎规格:7.00-16
*15、功率(kw):≥70
*16、容量(m3):≥4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1、总则
1.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人在任何情况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 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经过意向书,让中标人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技术工作。
1.3 投标人不得转让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不得与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人私下接触。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3.1 采购单位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她们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放。
3、投标人资格
3.1 见招标公告。但中标后不得转包,委托她人。
3.2 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的招标文件提交采购方。
3.3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
3.4 采购单位出于对投标方所提问题的澄清或其它考虑,可对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以书面文字材料通知各投标人。补充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将以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为准。
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4.1.1 采购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4.1.2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
4.1.3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
4.1.4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2 投标报价
4.2.1 报价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有关本次招标项目的货物内容。
4.2.2 报价形式: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
4.2.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报价为本次招标项目从招标至验收合格包括价格、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4.2.4 投标报价应为最具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且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报价应严格保密。
4.3 投标保证金
4.3.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各供应商应一次性足额缴纳本次投标保证金。
4.3.2 供应商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转账、网银支付的形式提交,采购人不接受现金作为谈判保证金,保证金必须按要求存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4.3.3对于未能按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3.4保证金的退回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4.3.5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开标后,投标人要求撤销投标;
b、中标后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4.1 投标文件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45天内有效。
4.5 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4.5.1 字迹潦草、表示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视为废标。
4.5.2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
4.5.3 招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个别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章。
4.5.4 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
5、投标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5.1.1 投标人应装订成册,并将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骑缝章。封皮上注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招标货物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此密封文件将在开标会当众启封”等字样。
5.1.2 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志和投递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5.2 投标截止时间
5.2.1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说明
5.2.2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5.3.1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之前,允许投标单位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但须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后方可有效。在投标截止后投标文件不得修改。
5.3.2 撤销投标须以书面文字形式提出理由,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5.3.3 开标后撤销投标,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5.3.4 撤标的时间以收到撤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5.4 其它要求
无。
6、开标及评标规定
6.1开标
6.1.1 本次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说明
6.1.2 采购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方、监督人员、评标人员、投标方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6.1.3开标前要持银行交款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银行转账或电汇的付款凭证原件,保证金到账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河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到账凭证。
开标时,投标人须手持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转账或电汇的付款凭证、保证金到账凭证。
注:以上原件不全者、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
6.1.4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6.1.5 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内容,做唱标记录。
6.1.6 投标文件中如有下列错误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修正的方法为:
a、单价与总价不一致,修改总价;
b、文字与数字不符,以文字为准;
6.2 评标
6.2.1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6.2.2 采购方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可由建设单位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6.2.3 评标的主要内容:详见评标办法。
6.2.4 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第三部分6.4条款进行资格审查,资格不合格的将作为废标。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件剔除无效标书。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打分。
4)汇总各位评委打分,依据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次序。
6.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单位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
2)投标单位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3)投标单位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4)评标时,投标单位法人授权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专家质疑。
6.2.6 评标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6.2.7 定标
1)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出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的为中标人。
2)采购单位公开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6.3 废标条件
6.3.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不予受理:
1)未经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标时当场宣布废标或无效标。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单位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单位代表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均指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无效的;
6.3.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初审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其有效报价不参与基准价合成。
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修改或涂改的地方,未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3)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或两份以上标书有雷同现象的;
7)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不以书面形式说明或不能给予实质性回答的。
8)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9)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6.3.4其它
1)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或拒绝投标人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3)向中标人授予合同前,评标委员会及相关人员不得就评标过程及内容向投标人或无关的人员泄露任何有关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6.4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7、签订合同
7.1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中标单位需及时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如因中标方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次序重新依次选择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7.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对投标内容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之依据。
7.3 除合同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背离以外,如因中标人原因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其它
8.1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8.2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8.3 向中标人授予合同前,评标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评标过程及内容,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8.4 参加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必须遵纪守法,严禁不正之风,不得哄抬标价及恶性竞低标价,不得损害国家和她人利益,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8.5 采购方将严格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过程切实维护采购方和投标单位利益,欢迎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评标定标办法。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有关评标专家4人组成,成员人数为5名。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一、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程序
1、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
(1)资格审查:对投标人资格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本评标办法资格审查表(附表一):
附表一:
资 格 审 查 表
序号
证件名称
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保证金到账凭证
原件,且为基本账户转出
5
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告知函
原件,且真实合法有效
6
代理商投标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符合要求的有效证件
注: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必须符合上表中的各项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有效报价不参与基准价合成(以原件为准。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
(2)对资格审查经过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不经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有效报价不参与基准价合成。
2、详细评审
只有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经过的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即综合打分。
三、评标细则
1、评分规则:
(1)评标必须严格按《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2)各单项依据《评分标准》评分,缺项记零分;
(3)有下列之一者为无效分,该单项分视为弃权:
①计分超出规定计分范围的;②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③其它违反评标办法未按要求计分的。
(5)投标报价计分及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其它项按要求计分。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内插法计算得分。
(6)单项评定分按计分人的有效评分的平均值计算。
2、总得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标响应情况(50分)+售后服务(20分)。详见附表二。
四、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不超过三人,并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以得分最高者首选推荐为中标人,如果最高得分因故弃标,得分次高者则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如果出现最高并列得分的情况,以报价低者确定为中标人;报价相同的,由评审会会核议后确定中标人。
五、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购人设最高限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废标。最高限价如下:
标段
设备
最高限价
一标段
铣刨机、振动碾
196万元
二标段
翻斗机
11.5万元
注: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而且经专家评审被确定为几个标段的总分均第一名或较高,那么该投标人只能被授予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资格,则中选顺序按标段顺序序号从小到大排列,即一标、二标。
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附表二:
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满分
具体内容
1
投标报价
30分
所有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
技术标响应情况
50分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0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一般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重要技术参数(*号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技术偏离表中参数须与产品彩页和官网参数一致若不一致按照负偏离计分)
3
售后服务
20分
售后服务承诺细致、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它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的得15-20分,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10-15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0-10分。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即承认了本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应积极参与本次招标。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方有权向投标方提出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有关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采购方通知要求,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3.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有其它不正当行为,采购方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盖公章)
七、技术文件
八、售后服务方案
九、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十、其它资料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
兹有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姓名) (职务或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的有关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供货时间为 ,供货地点 。
4、我方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愿意向招标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和情况;
6、我们理解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利;
7、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 天内有效。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及型号
制造商及产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
总报价
小写:
大写: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注: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目所有的税金、运输费等全部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单位全称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证合一”填写此栏)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注册资本
万元
单位性质
初始登记
年月日
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企业简述
投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
致: 采购人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 (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字样如下: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号: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代理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货物采购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
特此声明。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地址: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六、相关证件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保证金到账凭证
5、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技术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设备综合介绍,包括设备技术性能、规格参数的详细描述和图片资料;
2、主要零部件的制造商、产品品牌、产地;
3、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表;
4、设备制造标准;
5、项目偏离表(格式见附表)
附表:
项目偏离表
招标文件编号:
货物、服务或工程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情况
偏离情况
……
…
…
…
注:不论所投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偏离,投标方都必须详细真实填写偏离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售后服务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主要承诺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安排、优惠和增值服务、售后服务保障等。
九、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 (招标人) :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盖章)
授 权 人:
或
其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其它材料
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第六部分 经济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编号为 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合同:
一、项目名称、数量
项目名称
品牌或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大写)
以上项目或货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中包括项目或货物本身价、供方应缴纳的各种税金、货物运输到合同指定地点等费用。
二、项目或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厂家承诺。
三、供方所提交的项目或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质量安全规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供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项目或货物运到需方所在地,按需方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由需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单》。
五、付款方式:机械设备交付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款的95%,一年质保期满设备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剩余5%合同款。
六、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项目或货物,致使不能按期支付项目或货款的,需方偿付项目或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项目或货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每逾1日,需方偿付欠款总额5‰的滞纳金。
3.供方所交的项目或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封样标准和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耽搁的时间由供方负责。
4.供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项目或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5.供方逾期交付项目或货物,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项目或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2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按第七项第4条执行。
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及以上,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八、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九、因项目或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衡水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的鉴定结果为准。
十、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签订地: 。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合同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效力相同。
需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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