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投 标 邀 请 书 2
1.招标条件 2
2.项目概况、投保险种、投保金额和保险期限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3
6.确认 3
7.联系方式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总则 8
2.招标文件 9
3.投标文件 10
4.投标 11
5.开标 11
6.评标 12
7.合同授予 12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3
9.纪律和监督 13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
第三章 合同文件 15
一、保险条款 16
二、合同协议书 17
第四章 工程资料 1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0
目 录 22
一、投标承诺函 2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4
三、授权委托书 25
四、保险投保方案和报价 26
五、财务资料 27
六、保险服务方案和项目服务小组设置 28
七、类似保险项目业绩证明 29
八、项目再保险安排说明 30
九、其他材料 31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投 标 邀 请 书
公司
1.招标条件
八一路延长线(**北路-**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完成包括设计、施工的所有工作。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选择全面、周到、优质、高效的承保人,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招标人拟对本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投保险种、投保金额和保险期限
2.1项目概况:八一路延长线工程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名胜风景区内,设计范围起点为八一路与**北路交叉口,终点为喻家山北路与**路交叉口,全长3510.37m,道路段长为1383.87m,桥梁段长为2126.5m,包括光谷大桥(庙湖段和八一湖段)及菱角湖桥,其中光谷大桥庙湖段为钢结构桥梁,全长650m。沿途经过官桥湖北路、阳光路、沙湾路等支路。
2.2 投保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3 投保金额:物质损失部分投保金额为人民币76000万元(大写:柒亿陆仟万元,暂定),第三者责任部分投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事故次数不限。
2.4 保险期限:
建筑期: 2010 年 1 月 15 日至 2012 年 1 月 15 日。
保证期(缺陷责任期):2012 年 1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 月 15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具有建筑保险业务承保能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亿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一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机构投标。
3.2 投标人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武汉地区经营年限至少还剩余5年。
3.3 投标人在过去五年内应承保过至少两个类似工程保险业务。
3.4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5 根据贵公司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及信誉,决定邀请贵公司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公司对本次招标有兴趣,请贵公司接到此邀请书后,请于2010年1月6日17:00时前持本投标邀请书到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递交投标申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售后不退多购不限。汇入如下银行帐号:
帐户 名: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光谷支行
帐 号:090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五套副本,一套光盘或磁盘。各投标单位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册,分开装订、密封。投标书必须在2010年1月12日9:30 时前送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33号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书的接收人为盛英全先生。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将于2010年1月12日上午10:00在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标,投标人代表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人员(每家不超过4人)届时可以出席。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内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承包人名称: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33号
联 系 人:朱周兵 先生
联 系 人:盛英全 先生 027-
传 真:027-8
邮 政 编码:430223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33号
联系人:朱周兵 先生
联系人:盛英全 先生 027-
传 真:027-8
邮政编码:430223
1.1.3
项目名称
八一路延长线(**北路-**路)工程
1.3.1
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物质损失部分的投保金额为人民币76000万元(大写:柒亿陆仟万元,暂定),第三者责任部分投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事故次数不限。
1.3.2
保险期限
建筑期: 2010 年 1 月 15 日至 2012 年 1 月 15 日。
保证期(缺陷责任期):2012 年 1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 月 15 日。
1.4
投标人要求资质等级
1.投标人应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具有建筑保险业务承保能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亿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一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机构投标。
2.投标人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武汉地区经营年限至少还剩余5年。
3.投标人在过去五年内应承保过至少两个类似工程保险业务。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0年1月8日12时00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月12日0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0年1月8日17时00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0年1月8日17时00分
3.3.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天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于签名处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代替签名。
2、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人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且应由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的真实性作出公证。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但应提交经有效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证书应对法定代表人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的真实性作出公证,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3.5.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5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3.5.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亦不得出现活页现象,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作废标处理。
4.1.2
外层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4.1.2
内层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33号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2
开标程序
( 4 )密封情况检查:逐一检查公示
( 5 )开标顺序:技术标抽签确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6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交通市政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八一路延长线(**北路-**路)工程,由中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包括设计、施工的所有工作。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选择全面、周到、优质、高效的承保人,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招标人拟对本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服务进行招标。
凡符合邀请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必须承诺确认本招标文件所列的全部条款。本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签订、履行合同和结算的重要法律依据。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工程资料: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资料”。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3 招标范围、保险期限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保险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了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资格要求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2)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踏勘现场
1.8.1招标单位不负责组织投标单位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投标单位如需要了解现场情况,可自费进行考察。
1.8.2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3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包括评标办法;
(3)合同文件;
(4)工程资料;
(5)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及其他正式有效函件或补遗书;
(7)招标人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技术标书部分:
(1)投标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财务资料;
(5)保险服务方案和项目服务小组设置;
(6)类似保险项目业绩证明;
(7)项目再保险安排说明;
(8)其他材料。
3.1.2商务标书部分
(1)保险投保方案;
(2)报价。
3.2 投标报价
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险部分分开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项目小组各成员的职称证、专业资格证书,近5年完成的类似保险项目情况表,正在执行和新承接的类似保险项目情况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资料的提供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执行。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承诺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保险投保方案、投保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开标;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此时,招标人将认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采用综合评估法。将根据各保险单位提交的投标书中的报价、免赔条件、赔偿限额、公司业绩、理培服务承诺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按照报价低、服务优、信誉好的原则确定承保单位。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
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应当对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文件
一、保险条款
采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及特别扩展条款。
二、合同协议书
1.本协议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保人”)为一方。与 (以下简称“承保人”)为另一方,就八一路延长线(**北路-**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服务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投保人委托承保人承保上述服务,并已接受由承保人以报价金额 元(大写 )(¥: )提供上述承保服务。
2.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批单;
2)保险单;
3)保险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招标文件;
7)其它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承保人向投保人立约,将在各方面按合同规定提供保险服务,并对各种不足之处加以补救。
5. 投保人兹立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保人支付合同价款或根据合同规定而应支付的其他金额。
6.保险费支付方式:分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保单签发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为总保险费的45%;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建筑期结束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为总保险费的45%;第三次支付时间为保险期限结束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为剩余的10%。以银行转帐方式由投保人按照保险单中约定的支付日期按期向承保人支付。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协议书双方各执正本 1 份、副本 份。
投保人: (盖单位章) 承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_日 年 月_日
第四章 工程资料
本部分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资料和相关地形、地貌、气象和地质情况等资料。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八一路延长线(**北路-**路)工程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保险投保方案和报价
五、财务资料
六、保险服务方案和项目服务小组设置
七、类似保险项目业绩证明
八、项目再保险安排说明
九、其他材料
一、投标承诺函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八一路延长线(**北路-**路)工程建筑一切险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5 份和电子版本一份(当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本内容不统一时,均以正本内容为准),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 )(¥ )的保费,按要求承担八一路延长线(**北路-**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服务(含由我们承担的理培服务的工作)。
2.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
4.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贵方签订保险合同,并按保险合同的要求出具保险单。
5.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相关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及招、投标结束后,未经贵方书面同意,我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招、投标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容。
7.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单位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承诺函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八一路延长线(**北路-**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保险投保方案和报价
此部分为投标文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投标人要尽可能详细地提供如下资料:
1.八一路延长线(**北路-**路)工程项目风险分析。
2.根据对本项目所进行的风险分析,提出若干个建议的保险方案,针对每个保险方案,提供下列资料:
(1)提供保险条款。包括基本条款和根据建议的保险方案中附加险种提供相应的扩展保险条款。保险条款中要明确免赔额。
(2)报价。报价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物质损失部分
第三者责任部分
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优惠后保险费
赔偿限额
费率
保险费
优惠后保险费
76000万元
(大写:柒亿陆仟万元)
5000万
(大写:伍仟万元)
保费合计
(优惠后)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RMB
投标人也可以以自己的方式报价。
五、财务资料
1.提供2006年、2007年及2008年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需经中介机构审定,如投标人是分公司,那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仅指该分公司)。
2、提供公司偿付能力数据(需经中介机构审定,如投标人是分公司,那么就仅指该分公司)。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序号
指标名称
2006
2007
2008
1
负债率
2
偿付能力充足率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六、保险服务方案和项目服务小组设置
1.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保险服务及保险服务方案。
2.提供项目服务小组名单
投标单位提供的项目小组成员需提供职务、联系方式等。项目小组成员情况表中必须明确说明是否具有公路、市政工程保险项目的承保或者理赔的经验、并提供项目名称。提供项目小组各成员的职称证、专业资格证书。
表1.项目人员名单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保险领导/服务小组
姓名
职务
手机
固定电话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联系人:
表2 项目小组成员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职 称
专业资格
项目经验
备注
七、类似保险项目业绩证明
1.投标单位提供其近五年来其在公路、市政工程保险方面的承保以及理赔项目经验,必须附加相关证明材料(如保险单复印件、赔款收据、相关报道等),否则视为无效。见表1。
表1 近5年完成的类似保险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险种
承保期限
保险金额
备注
2.投标人提供现在正在执行和新承接的公路、市政工程保险方面的承保项目,必须附加相关证明材料(如保险单复印件等)。见表2。
表2 正在执行和新承接的类似保险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险种
承保期限
保险金额
备注
八、项目再保险安排说明
投标单位如有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再保险安排或超赔再保险合同或临时分保情况的设想,请说明以下事宜。
1.投标单位最大承保能力;
2.本项目自留比例或金额;
3.商业分保:
(1)合同分保
1)合同分保的方式:
2)合同分保接受限额或比例:
(2)临时分保
1)临时分保的方式:
2)临时分保的简要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九、其他材料
1.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投标单位应提供其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转授权人、再转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
投标单位应提供其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转授权人、再转授权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机构代码证
投标单位应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转授权人、再转授权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保险机构网络设置 (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008年保险收入(需经中介机构审定的原件,如投标单位是获得授权的分公司,那么就仅指该分公司的保险收入)。
6.投标人认为适合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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