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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地块征收项目拆卸工程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02127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73 大小:326.0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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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广州市白云区八方物流地块征收项目拆卸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5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8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16 (一)总则 16 (二)招标文件 1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5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6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9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29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34 (一)总则 34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36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37 第三章 合同条款 54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73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74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75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76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检测机构: / 2 2.2 工程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八方物流地块征收项目拆卸工程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滘心村、 石井镇经济联合总社 4 2.2 建设规模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5 2.2 承包方式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包材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拆卸、包清运、包工程报建备案、包施工所需政府证明和施工许可文件、包结算、包风险、包税金等。 6 2.2 质量标准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7 2.2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8 2.2 工期要求 施工总期:签定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用地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完为止。具体各建(构)筑物拆除时间节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征收动迁工作进展情况按实安排。工期视乎实际需要,分批分次拆除。乙方在收到甲方拆除指令后必须24小时以内开工。 9 3.1 资金来源 区财政统筹安排。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3 15.1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14 16.1 投标保证金 10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 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2、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 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15分钟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15 5 踏勘现场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详见立项文件。 16 8 投标答疑 疑问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等)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http//。 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17 20.1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18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注: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19 26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选取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100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80%)]×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5%。 20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1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5629198.82元。 22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160876.26元,暂列金额为 0 元,暂估价为 0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本项目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其他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算。 23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4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本款不适用 25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本款不适用。 26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14066278.94元(按招标控制价的90%设置)。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27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本款不适用。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施工-房建排名为准。 30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本款不适用。 31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本款不适用。 32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本款不适用。 33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3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35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国家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36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http//。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7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 2.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2.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 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现文: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 交易平台 “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现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8.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现文:8.4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条款号: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 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 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9.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答疑公布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11.2.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库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提交原件扫描件)(须按招标公告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提交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证明(取自库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无效。 11.2.3投标函 11.2.4企业技术标得分证明材料:参考《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 11.2.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条款号:11.3.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条款号:12.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现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http//。 条款号:12.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 。 现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http//。 条款号:1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现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条款号: 1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现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条款号:13.5、13.5.1、13.5.2 、13.5.3、13.5.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现文:13.5变更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条款号:16.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现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限定投标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条款号:16.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招标人可委托 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现文: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条款号:16.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 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现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条款号:16.7.1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6.7.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条款号:1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现文: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条款号:18.1-1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18.2 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18.2 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19.1-19.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9.1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现文:19.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19.5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启技术标、经济标。 条款号:19.6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9.6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 条款号:2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2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招标人将在 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现文: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条款号:27.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现文: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条款号:28.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8.4 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现文:28.4 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条款号:29.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现文:29.1 在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条款号:2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9.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现文:29.2 在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合同,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 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 交易平台 “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 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 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招标文件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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