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工程第二监理部
监理工作计划
为了高质量圆满完成沿黄干线平陆至曹川段工程建设任务,切实加强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桥梁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有关规范和《施工监理合同》,结合我公司多年开展的监理实践经验,制定本工程监理工作计划,望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共同遵照执行。
1 监理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沿黄干线公路是山西省“三纵十一横”的国道干线公路网西纵干线,也是我省“十一五”规划的交通建设重点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建设对落实党中央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拉动我省沿黄地区贫困县的经济发展;促进晋、陕、豫大峡谷区域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改善区域路网状况,促进全省经济协调均衡发展,加强国防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1.2任务依据
(1)运城市易亨达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与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勘测设计所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书。
(2)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交通发[2009]1822号《关于沿黄干线公路平陆至曹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晋交建管[2011]166号《关于沿黄干线公路平陆至曹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4)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编制的《沿黄干线公路直接利用段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平陆至曹川)》[2009年10月]。
(5)山西省公路局、项目业主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指示资料。
1.3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沿黄干线公路平陆至曹川段
1
里程桩号
K0+000-K5+425
K5+425-K24+700
K26+150-K50+236.573
K24+700-K26+150
2
公路等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3
路线长度
Km
5.425
43.275
1.448
4
设计速度
Km/h
60
40
40
5
路基宽度
m
12
10
8.5
6
路面宽度
m
11.5
9.5
8.0
7
停车视距
m
75
40
40
8
圆曲线最小半径
m
125
60
60
9
最大纵坡
%
5
8
8
10
桥梁设计荷载
公路-I级(新建)公路-Ⅱ级(修补、加宽利用)
11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5
12
设计洪水频率
大中桥-1/100,小桥涵-1/50,路基-1/50
13
路面类型
沥青砼路面
1.4沿线地质、气候、水文等自然特征
1.4.1工程地质
项目区地层发育比较齐全,除缺失古生界的石炭系下统、志留系、泥盆系、中古界的三选系,侏罗系外,太古界、元古界、新生界的地层都有出露。具体如下:下太古界涑水群、下元古界中条群、上元古界震旦系、古生界寒武系、古生界奥陶系、古生界石炭系、古生界二迭系、新生界第三系、新生界第四系等。
1.4.2水文地质
根据地下水的补给、赋存、径流及排泄条件,项目区地下水可划分为松散盐类孔隙水、碎屑岩裂隙水、碳酸盐类岩溶裂隙水、变质岩类及岩浆类岩裂隙水。
1.4.3气候条件
路线所经过区域全年气候温和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8℃,一月份零下0.5℃,七月份26.5℃,霜冻期为10月下旬至次年三月中旬,全年平均无霜期238.4天,最大冰冻深度0.33m,全年日照在2245.6小时,属北方长日照地区。路线所经过地区地表径流主要由降雨产生,年均降雨量551.3mm,年内降雨量不均匀,年降雨量多集中在夏季(7-9月)。
1.5沿线筑路材料
沿线筑路材料较匮乏,需从外地拉运。
1.5.1石料
石料主要集中在河南三门峡,主要由三门峡峡石石料厂,且周边有多家石料厂,储量丰富,生产的碎石及片石可满足工程使用要求,运距约40公里。另外,夏县庙前堡尔村砂石厂、平陆县常乐镇苏家沟料场也生产碎石,运距40公里。
1.5.2砂、砂砾
沿线黄堆砂场,储量小,运距20公里;河南三门峡硖石砂石厂,储量丰富,运距40Km;河南三门峡猗阳砂场、卢氏砂场为水洗砂,储量丰富,运距92公里;夏县堡尔村砂石厂生产机制砂,储量丰富,运距40Km。
1.5.3石灰
运城市三路里石灰厂,储量丰富,灰质较好,可满足工程要求,运距60Km。
1.5.4水泥
工程用水泥主要来源:河南三门峡崤山水泥、黑羊山水泥、义务水泥。以上三处水泥厂生产各标号水泥,满足工程需要。
运城市绛县威顿水泥厂、闻喜冀东水泥厂也生产各标号水泥,均满足工程需要。
1.6各标段具体工程量
第四工段(K21+950-K29+500)
本工段长7.55公里,路基宽度10米、8.5米。主要工程量:大桥4座,中桥4座,中桥加宽利用2座,涵洞16道,路基、防护、排水、路面工程。
第五工段(K29+500-K40+000)
本工段长10.50公里,路基宽10米。主要工程量:中桥加宽利用2座,涵洞34道,路基、防护、排水、路面工程。
第六工段(K40+000-K50+236)
本工段长10.236公里,路基宽10米。主要工程量:中桥1座,涵洞29道及路基、防护、排水、路面工程。
2 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中将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工作原则,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认的行业准则,以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扎实勤奋的工作态度,尽职尽责地履行监理服务合同。
合同段起止里程K21+950~K50+236,全长28.286公里。共划分为三个施工工段。
2.1服务范围
工程范围:设计图中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工程在内的所有工程及审批后的变更工程。
工作范围:
a、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b、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计量及合同管理、信息、安全环保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维护各方利益。
2.2服务目标
总体目标:本项目总体建设目标:构件混凝土强度(试件强度评定值)合格率100%,路面结构层厚度合格率95%,单位工程质量评分95分以上,路面面层平整度颠簸累积值标准差不大于0.7mm,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零事故、廉政建设零违纪。
确保本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优良,按计划工期完成施工监理任务,加强费用和合同管理,以投资省、进度快,杜绝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实施措施,配合业主实行科学化管理。
质量目标: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交通部2004颁发的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部颁优良标准,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100%,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力争达到95分,路面平整度标准偏差δ≤0.7mm,行车感好,无质量通病,争创精品工程。
(二)砼表面平整、施工缝平顺,预制构件强度符合设计标准,整体外观轮廓清晰、平整、光洁、线条顺适美观。
2.3监理服务期
自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证书颁发之日止(包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和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阶段监理)。其中施工准备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工令确定的开工之日止,施工阶段为自开工之日起到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止,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起至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之日止。
2.4工作内容
2.4.1一般监理工作
1)编制本合同段的《监理工作计划》,审批本合同段各驻地办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5)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4.2工程质量监理
1)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向承包人书面提交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
2)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3)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4)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批准分项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必要时通知承包人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承包人整改合格后,签发复工令。
5)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有权利用承包人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6)巡视并掌握施工状况,督促各驻地办按施工程序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7)审批承包人拟定的工程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工艺;检查施工方法,审查试验路段施工方案和工艺,审核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施工工艺,并报业主审批。
8)审核竣工的部分永久工程或竣工的全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向业主转报并提交相关报告,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交工证书及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参加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的工程交接工作。
9)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与设计单位、承包人一起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时,督促承包人采取有关措施以避免损失或破坏进一步扩大并监督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0)督促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2.4.3工程进度监理
1)审查承包人在开工之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2)审查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
2.4.4工程费用监理
1)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2)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3)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合同要求。
4)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和人工、材料或影响工程费用的其它事项价格的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业主批准后,计算确定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予以签认。
2.4.5合同管理
1)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专业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承包人(含指定分包人)的有关联席会议。
2)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的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位和价格,经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
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4)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合同工程的类型、数量和价格,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5)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6)对承包人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费用。
7)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督促承包人到项目所在地质监站办理试验室临时资质;审核试验室人员资质。
8)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9)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10)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法定承诺。
2.4.6监理过程中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并迅速进行处理。
2.4.7配合业主处理各方之间的纠纷,维护各方利益,保证工程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
2.4.8施工期间环保问题的监测,向业主及时汇报情况,确保工程健康发展。
2.4.9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包括:
督促承包人回访;
参与鉴定质量责任;
督促工程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4.10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除对承包人施工的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监理外,还应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
2.4.11编制监理实施方案及工作大纲;
2.4.12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为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和服务:
1)工程监理月报:主要内容及细目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业主的要求进行编制。同时增加工程变更、工程索赔、质量事故处理等有关内容;
2)中期支付证书(每月);
3)各种监理检测原始记录、表格、技术档案资料等(工程竣工时作为竣工资料提交业主);
4)月进度统计报表和月工程建设情况汇报(按业主提供的表格及要求提供);
5)当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有要求需了解工程情况时,随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汇报材料;
6)按业主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支付和变更等相应的台帐;协助业主建立各类台帐;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台帐。三方各自的台帐应保持一致并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
2.4.13组织编制关键工序或工艺的操作指南;
2.4.14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工程移交工作;
2.4.15其它业主要求配合、协调的工作。
3.监理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办法
沿黄干线公路平曹段工程第二监理部下设三个驻地办和一个中心试验室,监理部负责本项目的“四控、二管、一协调”,检查、监督、指导驻地办的监理工作。
3.1监理管理框图及第二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3.1.1本工程监理管理框图
运城路桥总承包
第二监理部
第四工段
第四驻地办
第五工段
第五驻地办
第六工段
第六驻地办
试验室
3.1.2第二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计
量
合
同
工
程
师
监 理 员
总监
试验员
路
基
工
程
师
路
面
工
程
师
结
构
工
程
师
测
量
工
程
师
安
全
环
保
工
程
师
试
验
室
主
任
综合办公室
3.2人员情况概述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业主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派出从事高速公路已有1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派出有多年在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试验员及档案管理员投入本项目。
3.3人员配备
本项目共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路基、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试验室主任1名,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合同、计量工程师1名,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名,档案管理员1名,监理员及试验员15名。
监理人员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监具有较丰富类似工程的监理管理经验,专业工程师专业对口,且具有较丰富的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选派的监理人员均要求身体健康,年龄以中青年为主,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人员相对稳定,在我公司已从事多年的监理工作。
3.4监理机构、人员职责
3.4.1监理机构职责
(1)、监理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理部)的负责人,其领导下的监理部是监理单位派驻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和试验检测的实体组织,具有业主授权的权力、责任与义务。其主要职责为:
1、在建管处的统一管理下,负责所监理路段的监理业务、试验检测工作,全面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
2、主持编制监理计划,审批所监理路段各驻地办监理实施细则,并汇总整理,统一印发;颁发各项监理制度、管理办法、工作程序、图示表格等;检查落实驻地办及承包人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制度、办法、规程和各类指令的执行与闭合情况。
3、审查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进度计划,审批重要工程材料(水泥、钢材、钢绞线、锚具、土工布、支座、伸缩缝、外加剂等)、C30及以上混凝土和路面结构层混合料配合比;抽查各类标准试验。
4、负责所监理路段试验检测业务管理,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实验室,并审核人员资质;验收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审核人员资质。
5、审查承包人进场的人员、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或满足工程需要,并提出检查意见报建管处办公室核准。
6、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及常规工地会议,编写会议纪要;参加各工段工作会议,并根据需要组织召开现场专题会,发出会议纪要,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
7、审核合同段的开工条件,经业主核准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签批单位工程开工申请;负责各合同段路面结构层、桥梁工程、特殊路基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项目的首件或试验工程的落实、检查及认可,并报建管处办公室备案。
8、参加承包人的文明工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验收;并随机巡视,检查,定期发出巡查通报。
9、在监理过程中,考核内部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及能力,并随时调整或更换。
10、对工程质量全面监督和管理并进行巡查和抽查,主持或参与质量事故的处理。对违返操作规程的施工工艺、工序等质量问题,有权发出停工、返工指令。
11、监督检查承包人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按照建管处要求发出调整进度计划或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并对指令进行闭合。
12、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驻地办意见,有权指令承包人更换工作不能胜任、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工程管理及施工人员;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含副经理)、总工经业主同意予以更换。
13、审查签认承包人,驻地办的计量支付报表,并建立工程计量支付台帐。
14、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并报建管处办公室审查。
15、掌握工程动态,汇总各驻地办、中心试验室上报的各种报表,编制监理部监理月报,及时上报建管处办公室。
16、配合建管处进行的各种质量检查工作,协助建管处完成每月的工程检测和综合考评。
17、督促指导承包人,驻地办编制交、竣工资料、并编制本项目的监理交、竣工资料。
18、参与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组织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对承包人提交的合同段工程交工申请进行审查,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对拟交工合同段工程进行检测;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组织合同段工程的质量评定,提供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资料。
19、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0、办理建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监理部中心试验室的职责
中心试验室是工程项目现场试验检测单位,试验室主任是试验室的负责人,其领导下的中心试验室应按规范规定明确试验检测项目,通过试验检测来指导工程建设,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
其主要职责为:
1、 规范监理部及各承包人试验人员的试验检测行为,监督、检查、和指导各试验室工作。
2、 验证重要工程材料(包括水泥、路面碎石料、钢材、沥青、钢绞线、锚具、桥梁支座、伸缩缝、土工合成材料、砼外加剂等),抽查承包人的标准试验,验证C30及以上混凝土配合比和路面结构层配合比,如有变更应向总监提交试验结果及审核意见。
3、 对进场原材料,各类施工配合比及工程实体按规定频率进行随机抽样试验。
4、 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
5、 参与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和拟交工合同段工程的检查,并按规定频率抽检,为监理部提供试验、检验数据。
6、 完成有争议的试验工作,并出具试验报告。
7、 定期汇总并向监理部、所属建管处办公室报送原材料、施工质量的检验成果统计表。
8、 建立完善的试验检测资料台帐。
9、 随时向建管处、监理部提供试验检测信息,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4.2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并主持监理部的监理工作,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对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组建工作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完善的有效的工作秩序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2、审核承包人的主要技术人员资质及管理人员,并对其业务、技术、履行职责能力、表现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价。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有权提出更换、清退。
3、总监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主持编制监理计划,按合同规定报批后执行。
4、总监在合同规定内的期限内及时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工程进度计划、总现金流动计划,审批承包人的分包申请;技术复杂分部、分项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要求承包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驻地工程师审核,总监批准后实施。
5、检查承包人保证体系是否落实,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地试验室主任的资格及质量安全、环保人员履约的情况。
6、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和试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7、审批承包人复测结果,验收地面线。总监应于总体开工前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予以批复并报业主备案。
8、总监应在承包人提交了开工预付款担保后,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
9、总监应在合同工程开工前主持召开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监理交底会,介绍监理计划的相关内容。
10、总监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驻地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后,应对合同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核查,具备条件的,由总监签开工令,并报业主备案。
11、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其合同其它事项管理实施监督管理。
12、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措施;总监审批合格,方可同意开工,报业主备案。
13、审核承包人计量与支付,必须是质量合格、手续齐全,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作为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驻地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时应符合合同规定,并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计量与支付的项目与数量应不漏、不重、不超。未经总监批复不得支付。
14、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总监审批总的进度计划;月度计划应由驻地工程师审批并报监理部,经批准的进度计划作为进度监理的依据。
15、审议和决定工程暂时停工(开工)以及工期延误,审批驻地工程师报送承包人的计量与支付报表,计日工数量等工作;审核驻地工程师最后结账单经承包人认可后,由总监签认并报业主审批。
16、审核重要工程变更和承包人提出的重大技术方案及其特殊处理措施和工艺,报业主批复。
17、对工程的重大质量事故,组织专门的技术调查小组授权其负责调查,研究决定对质量的处理意见;督促检查驻地办对其质量事故的处理,监理部建立专门台帐,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过程的结果。
18、签发由监理部发出的文件、指令、证书及报送业主的报告、报表和资料。
(2)合同、计量专业工程师职责
1、负责各工段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工作。
2、全面掌握合同文件各项条款和工程量清单,理解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紧密配合专业工程师严格按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的做好计量与支付和月进度报表的编制工作。
3、深入工地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做到数据真实、可靠、计算准确。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费用。
4、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计日工、工程变更、价格调整、材料预付款、费用索赔等均应有签认的凭证,票据。
5、有权参与业主组织变更设计的会议,由总监下达变更令。
6、承包人必须在质量合格、手续齐全,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作为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未经总监批准不得支付。
7、参与提出工程变更的建议和变更费用的审查。
8、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有责任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条款审定延长的工期或索赔的款额,经总监审查在报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9、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类型、数量,提出建议报业主核准。
10、监督承包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的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更换、清退。
11、对承包人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呈报工作进度报表,并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和签认工作。
13、负责收集、汇集并按时报送应报的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
14、所有计量支付统计报表、各种报告应妥善保管,随时提供有关统计资料以备查阅。
15、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3)中心实验室主任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履行中心试验室的各项职责,做好试验监理工作。
2、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建立完善质检体系。对承包人试验室的检测设备、人员资质、操作规程、检测频率、试验检测资料整理存档、实验室环境等项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检查、指导。
3、督促、检查各驻地办、承包人实验室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各监理及承包人进场原材料及路基、路面、桥涵等试验是否按规范规定频率进行抽检、自检。
5、负责检查和签审各承包人的路面(底)基层的配合比、沥青混凝土配合比及≥C30水泥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报告。
6、负责检查各合同段路基、路面结构层、桥涵、隧道及防护工程等各项试验的自检情况。
7、督促、检查试验监理人员,做好现场的检测工作,及时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建档。
8、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4)测量工程师职责
1、督促和抽查承包人复核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的坐标类数据资料。
2、督促、抽查承包人进行控制点复测、加密测量和地面线复测工作。
3、考核承包人测量专业工程师履约能力,检查测量仪器等级。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执行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条款要求的情况。
5、组织专题工地会议、现场协调会、沟通业务关系、起草专业工程师指令。
6、督促和抽查以测量手段确认的工程质量指标和工程量。
7、审查承包人测量内业资料。
8、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5)路基工程师职责
1、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督促、检查承包人在路基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费用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合同中其它事项管理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事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提出审查意见。检查和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
3、督促、检查、保护好路基施工的控制点,检核路基工程的导线复测、水准点复测与加密、中线放样、路基放样等。路基施工期间应根据情况对控制点进行复测,路基施工与桥梁施工共用的控制点,应分别满足相应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
4、按合同规定审查承包人所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确定是否批复其开工申请;检查承包人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安全与环保等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
5、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措施;审查合格路基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同意开工。
6、检查现场监理员资质和工作、督促实施监理细则,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监理员的监理日志。
7、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计量与支付月报表、计日工数量等工作。
8、审查、指导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试验路段、保证路基工程的质量。
9、审查承包人填方路堤、挖方路堑、边坡防护及特殊路基路段施工方案是否可行、试验路段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经审查符合设计要求,方可同意施工。
10、审查承包人路基施工应做好施工期临时排水总体规划和建设,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综合考虑,并与工程影响范围内的自然排水系统相协调。
11、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
12、监督承包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的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更换、清退。
13、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6)路面工程师职责
1、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督促、检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费用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合同中其它事项管理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事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相关方面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提出审查意见。检查和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
3、督促、检查、保护好路面施工的控制点,检核路面各层结构的标高,路面施工期间应根据情况对控制点进行复测。
4、审查承包人所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确定是否批复其开工申请;检查承包人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安全与环保等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
5、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计量与支付月报表、计日工数量等工作。审查承包人的计量与支付应符合合同规定,并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计量和支付的项目与数量应不漏、不重、不超。承包人应以质量合格、手续齐全、且应符合安全与环保的要求,作为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未经总监批准不得支付。
6、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措施;审查合格方可同意开工。
7、检查现场监理员资质和工作、督促实施监理细则,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监理员的监理日志。
8、监督承包人选择满足质量要求、性能稳定的原材料,确定配合比、设备种类和施工工艺,进行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完备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必须铺筑试验路段,检验拌和楼性能及确定合理搅拌工艺;检验适宜摊铺的拌和楼的拌和参数;检验整套的施工工艺流程,就各项试验内容提出完整的试验路段施工、检测报告。必须得到总监和业主的批复,总监下发开工令,方可开工。
9、复核施工图和设计资料,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业主反映;督促驻地工程师按合同及有关规定要求,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
10、监督承包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的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更换、清退。
11、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7)结构工程师职责
1、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督促、检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合同中其它事项管理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事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提出审查意见。结构工程师检查和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
3、督促、检查、保护好各结构物周围平面、高程控制点,检核结构物的水准点、桥涵轴线、墩台控制桩。
4、审查承包人的计量与支付应符合合同规定,并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计量和支付的项目与数量应不漏、不重、不超。承包人应以质量合格、手续齐全、且应符合安全与环保的要求,作为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未经总监批准不得支付。
5、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措施;审查合格方可同意开工。
6、审查承包人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师经常深入工地,督促驻地工程师检查工程各部位和施工环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计量与支付月报表,计日工数量等工作。
8、检查现场监理员资质和工作、督促实施监理细则,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监理员的监理日志。
10、按合同及有关规定要求,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
11、检查承包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质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更换、清退。
12、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8)安全环保工程师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桥梁、道路防护等工程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2、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重点审查承包人编制的分部 、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3、检查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和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检测情况,审查合格后同意该分项、分部工程开工。
4、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承包人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环保方面的权利、义务。
5、在巡视过程中检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
6、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就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分项、分部交工验收时,安全事故处理未结束的,暂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8、参加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等工作。
9、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专题会议,参加驻地办、承包人的安全专题会议等有关安全宣传活动。
10、施工中发现文物,监理工程师应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承包人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并及时报告业主。
11、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9)监理员岗位职责
1、熟悉和掌握本项目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各项工作,主要有路基、桥涵、隧道、防护工程、路面、试验、测量及合同管理等工作。
2、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做好监理日志,保证记录的真实性。
3、协助专业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各项检查工作。
4、做好旁站、检查、验收等工作。
5、收集、整理质量检查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参加竣工资料归档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各项工作。
3.4.3监理内部管理办法
本项目施工监理以目标管理(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环保五大目标)为中心,通过健全的组织管理、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根据部颁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法规文件和与业主签定的《监理合同》等展开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预控和主动监理,加大过程控制力度,始终使各项施工活动处于监理的有效控制之内,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要求二监部的每位监理人员,通过目标规划与动态的目标控制、信息管理和内部严格的管理,增强预见性和对策可行性,使本工程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
(1)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正自津、努力工作、公正、公平、客观,对业主、监理部、驻地办高度负责。
2、要遵守职业道德,端正工作思想作风;实施阳光工程,廉政工程,打造业主满意的优良工程。
3、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一切行为以事实为依据,质量为核心。监理的各项工程符合质量、进度、工期、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对所做的工作负责到底,并诚恳、虚心地接受领导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4、服从工作总体安排,对所监理的工程内容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隐蔽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督、检测;切实掌握各项施工动态,时刻保证工程在有效可控状态下进行;记录、抽检、测试等各项资料必须签认齐全、有效并进行归档管理。对所辖管理的工段,驻地监理人员要认真管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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