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市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公司年月目 录第1篇 投标邀请书3第2篇 投标人颁知5 A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6 B 投标人须知8 附件l 总监代表处组织机构设置框图 22 附件ll 总监代表处及驻地监理人员配备数量表 23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24 A 合同通用条款25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33A 合同专用条款34 第5篇 合同附件40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41附件B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46附件C监理人员资质资历要求49 第6篇 投标文件格式50A 投标书格式51 B 投标担保格式55C 授权书格式 56D 技术建议书 57E 监理单位资质和信誉资料 58 E-1、监理单位资质说明
2、59 E-2、代表处组成人员的资质、资历说明62F 财务建议书66 投标附件F-1 财务建议书填写说明 68 投标附件F-2 监理服务费报价书69 投标附件F-3 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70 投标附件F-4 各类监理人员费用分析表71 投标附件F-5 各类监理人员工作计划安排表72 投标附件F-6 监理办公和生活车辆购买、使用费明细表73 投标附件F-7 监理其他设施购置、使用计划明细表74 第7篇 合同格式 75 A 合同协议书(格式) 76 B 廉政合同(格式) 78 C 安全生产合同(格式) 81 D 总监代表授权书(格式) 83第8篇 工程监理规范84 第1篇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 (投
3、标人全称): 1、郑州市公路改建工程位于郑州市外环,全长约50.12公里。本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修建,并列入郑州市城建计划,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本项目工程的路基、路面、雨污水、桥涵构造物、交通工程等(不含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第 标段的投标。2、凭本邀请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2007年月日至2007年月日9:0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到河南省郑州市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楼B座40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一律现
4、金支付,售后不退。3、投标人应在2007年月日17:00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第1 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 4、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月日10:00时,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以面交方式送交至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出席。 6、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
5、即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有关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代理人将用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各投标人。8、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书面(含传真)方式回函确认。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回函请务必传真至4。招标人:郑州市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第2篇 投标人须知A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序号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具体信息或数据11.1招 标 人:郑州市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 系 人:地 址: 电 话: 传 真:21.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路建设改建工程土建、路面、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绿化、照明工程等(
6、不含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31.3施工工期:监理合同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工期预计为18个月。41.3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52资金来源:本项目已经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列入郑州市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和银行贷款,已经落实。65.1现场考察: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考察。76标前会议:不召开标前会议。88投标人要求澄清及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补遗书)截止日:投标截止期7天前1011.5指明合同是否调价;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1112.1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之日后 90 天。1213.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投标担保形式:电汇
7、或转帐支票投标担保务必于年月日17:00之前到达帐户。开户名称:郑州市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 户 行: 账 号: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15.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416.2(1)收件人全称:郑州市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件人地址: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1516.2(2)郑州市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JL1合同段 投标文件171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10:001817.2投标截止期 3 天前1920.1开标时间:2020.1开标地点:2130.1中标人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2229.1履约保证金的
8、金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5%(现金担保)。2331.1中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的期限: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天内。2432.4监督机构l: 电 话:地 址: 邮 编: B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招标范围1.1本项目业主(即资料表所写明的招标人)愿意接受为修建、完成资料表1.2所定义的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1.2工程说明及地理位置示意图详见资格预审文件。1.3本次招标的监理服务范围为郑州市公路全线的土建工程、路面工程、雨、污水工程以及交通工程(不含房建)的施工监理工作。本监理合同设一个代表处,分别设四个驻地办。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通过交工验收之日算起)。2、资金来源本招
9、标项目已经豫发改交通20071516批准立项,己列入郑州市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和银行贷款,已经落实。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3.2投标人在通过资格预审后,一般不得更换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队伍、机械设备,如因故确需调整,必须获得业主书面同意,并保证调整后力量不低于其通过资格预审时的水平,同时应参照资格预审申请表格式如实填报资格预审更新资料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调整低于预审时的水平,招标人保留否决的权利,如被否决,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
10、、队伍、机械设备等应不低于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队伍、机械设备等,并且满足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对人员、队伍、机械设备等的强制性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一般不得更换其在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队伍、机械设备等,如因故确需调整,必须获得业主书面同意,并保证调整后力量不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的水平。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仍能继续满足资审合格的最低标准。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3.2.1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它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3.2.2
11、资格预审之后新承包的工程名称、规模、进展程度和工程质量;3.2.3资格预审后新交工的工程及评定的质量等级;3.2.4最近的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3.2.5拟投入本工程所需关键的施工设备的当前备有情况;3.2.6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3.2.7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变化情况;3.2.8最近受处罚的情况;3.2.9投标人最新的资质等级变化情况(若有)。3.3本项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3.4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段投标,只对某合同段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施工中若发现分包行为同样视为违约,业主将解除合同。3.6每个
12、投标人可对提交两个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书,但仅能中标一个合同段。3.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欺诈或腐败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5、现场考察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考察,了解现场情况,考察驻地条件,自行负责地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监理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5.2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以历,将被认为己经对本工程的总体施工情况、监理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13、。5.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戏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5.4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5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可自行进入,次数不限,招标人将予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标前会议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7.1除本款下述各篇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篇的内容如下: 篇 次 内 容 第l篇 投标邀请书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5篇 合同附件 第
14、6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7篇 合同格式 第8篇 工程监理规范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办理。7.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说明,以便补齐。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7天前将需澄清的问题传真(传真:0371-)。招标人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期5天前将书面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过发送传真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
15、问的来源),并电话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确认收到。 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3日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疑问而做出的。9.2补遗书将以传真的方式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补遗书将按时间顺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确认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补遗书若前后存在不一致之处
16、,则应以时间在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9.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并反映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l7条的规定,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招标人和投标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期限亦随之延长。9.4投标人在接到上述的补遗书或延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2) 投标担保(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 技术建议书(5) 监理单位资质和信誉资料(6) 财务建议书(7) 投标书附表(8) 资格预审后的更新资料(如果有)
17、(9) 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10.2以上内容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篇提供的格式和要求认真编写和填报(以上第(8)、(9)两项可由投标人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另行编写和填报,但格式必须清晰明确),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改。 ll、投标价11.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在报送的财务建议书中计算确定投标价,该标价应包括完成所投监理合同段的工程设计阶段、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及交、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工作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且应被视为优良工程(以竣工验收鉴定结果为准)的监理服务费用。 11.2投标人应根据所投监理合同段的工程规模、优良工程原则及监理工
18、作难度,按照招标人在合同专用条件及合同条件附件中确定的相关原则、要求及提供的协助,制定人员投入计划,核定总监代表处及驻地办建设投入,并据以计算投标报价。编列的人员、车辆、设备、仪器等投入计划及投入情况,除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外还必须能满足工程需要。人员、车辆、设备、仪器等投入计划及费用一经中标确定后,监理单位不能以人员、车辆不足等理由要求增加额外费用或变更合同,确需增加人员、设备的监理单位增加至合适水平,所增加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投标报价中。1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括:监理人员(包括授权派驻人员)费用,现场费用,监理办公生活车辆和其它设施租赁、购置和使用费,试验检测等设备安装、使用
19、和折旧等费用,通信费用,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以及投标人认为或许需要的其他费用的合计。11.4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要求和格式认真编写并及时递交,技术建议书的编制应是建立在对本项目的概况、难点和招标人的要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11.5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 12、投标文件有效期12.1本监理合同项目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资料表所载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通过传真
20、等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依然适用。12.3若招标人没有收到按12.2条规定的投标人的书面确认,或投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和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了本次投标,招标人则将按照本须知第13条的有关规定,向投标人及时返还投标担保。13、投标担保13.1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交不少于前附表规定数额
21、的投标担保。13.2投标担保采用电汇或转帐支票的形式。投标人应确保提交的投标担保在年月日17:00前到达下述指定的帐号上,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开户名称:郑州市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 户 行: 账 号: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3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12.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依据本须知第12条,如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人应将投标担保的有效期相应延长到新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后30天;若投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而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10日内退还其投标担保。13.4投标文
22、件中必须装有电汇凭证或转帐支票的彩色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交足额、有效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3.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0天内,招标人将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13.6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3.6.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13.6.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13.6.3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供虚假材料;13.6.4投标人在投标中有严重违法行为。14、选择方案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基本技术条件和技术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本工程不接受选择方案。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15.1投标人应
23、按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资料表规定,其中一份为正本并标记,其余为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5.2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须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逐页签字(签全名)。除签字外其他内容不得用墨水书写。15.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在改动处签署(签全名)。15.4本须知第15.2条规定的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且应由公证
24、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的真实性作出公证。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 15.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结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详细的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人应将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包括正本及副本)统一密封在第一个内信封中并加盖密封章;财务建议书(包括正本及副本)单独密封在第二个内信封中并加盖密封章,然后统密封在一个外层信封中。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对多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的需针对每个合同段单独编制
25、并递交投标文件。16.2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具件资料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收件人(招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2) 项目 合同段投标文件; (3)在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16.3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它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书写方法是:投标人 邮 编: 地 址: 名 称: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项目 合同段投标文件16.4如果外层封套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了投标人的任何识别标志,将被拒绝接受。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
26、不负责。 1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7.1投标人必须按16.2款(1)写明的地址,在资料表中所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资料表所规定的天数)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递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至日。 18、迟到的投标文件18.1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9、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19.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书签署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
27、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9.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9.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19.4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颁知第13.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和本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或按17.2条通知延后的截至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按时递交并己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填写
28、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20.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或公证机关进行公证。20.3开标时,公证机关和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其商务及技术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开标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或者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当场宣布为废标。20.4只对符合投标人须知第l6条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并由招标人当众拆除财务建议书、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及招标人的标底,并宣读投标人名称
29、、主要监理人员、招标人的标底、投标人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应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20.5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或公证机关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己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20.6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先对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的投标报价进行宣读,其投标价与招标人标底的比值在85至l10之间(含85和l10)者为合理报价,投标人报价超出该范围的视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投标人报价在此范围内的将视为合理报价,进入下步评审。20.7对确定为合理
30、报价的投标人再由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分,最后计算综合评分。20.8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人出席开标活动,招标人将认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21、保密21.1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21.2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21.3从开标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年时间内,业主或招标人均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原投标人的书面同意。 22、符合性审查22.1招标
31、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财务部分其进行符合性审查及报价计算得分,然后再对其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再对通过商务和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审查的文件进行评分。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是: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单位公章; b.技术建议书及投标附件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监理人员的证件彩色扫描件,证件可辨、有效; 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法人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与申
32、请资格预审时比较,其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 a.通过资审后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b.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指投标文件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强制性标准(经验、人员、设备、财务等)且需要满足招标文件中此方面的要求。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为无条件式投标担保;b.投标担保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c.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d.投标担保有效期为招标文件有效期加30天;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符台下列要求: a.
33、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公证书: c.公证书出其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 (6)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8)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如果发现投标书与投标文件中的条款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业主的权利或投标人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限制,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则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不予进行下一步评审。所谓
34、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对监理工作范围、质量要求或监理实施方面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2.2如果投标文件在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之符合要求。23、错误的修正23.1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距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24.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进行,并
35、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招标人及评标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但在投标中对发现的算术性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25、资格复查检查投标人的资格在资格预审之后有无发生实质性退化,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无效:25.1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通过后,其它在监合同的履行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驱逐;25.2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监工程和新增加的监理合
36、同上本次所投的合同段的总体工程量超出其履约能力;25.3未如实填报投标书格式中要求的投标资格变化情况表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6、评标方法26.1招标人在公开开标时首先依据投标人须知第20.6条规矩,确定投标人合理报价,不在合理报价范围内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不对其进行下步评审。26.2招标人在公开开标结束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有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26.3评标次序 A、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B、错误的修正 C、财务建议书的评审D、技术建议书的评审 E、综合评价26.4评标、定标的主要原则是:
37、(1)财务建议书报价合理;(2)监理单位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信誉良好、履约、财务、技术能力可靠;(4)监理组织机构的设立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5)主要监理人员素质高、具备规定的资质,专业组成合理;(6)技术建议书及其中的监理工作程序、方案先进、切实可行;(7)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8)本项目将全面实行监理制、合同制,监理单位要全方位开展工作,作好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评标时将着重评价拟派驻人员的资质、业务能力情况。26.5评标的分值划分原则 技术部分 90分 财务部分 10分 满 分 100分26.6对投标人技术部分予以评价26.6.1技术建议书评分的满分为90分,其中各
38、因素的满分分值为:监理组织机构的综合实力: 55分 其中(1)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5分 (2)专业及驻地监理工程师 40分监理大纲及其中监理工作程序与监理工作难点分析: 25分监理公司综合资信、业绩及履约能力评价: 10分26.6.2总监代表处、驻地办组织机构综合评价,依据投标文件对拟投入的监理人员的资质、资历的描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满意程度分别评价。26.6.3监理大纲与监理工作难点分析的评价,通过投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和监理工作程序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的监理工作方案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对本项目有指导意义。26.6.4监理公司综合资信、业绩及履约能力评价的内容包括公司类似工作经历积累、现有投标能力的评价、以往工作业绩、监理方面的获奖等方面的评价。26.7财务建议书评分的满分为10分,招标人将依据复合标底对投标人财务建议书中承诺的报价组成及具体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1)复合标底计算公式 Pe十PaPc= 2 式中:Pc为复合标底值;Pe为招标人的标底值;Pa为全部合理报价的平均值。 (2)评分公式为 Pb-Pc 投标人报价得分= 10 - 100 K Pc式中:Pb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K 偏差扣分系数;Pb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