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县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设备采购
采 购 人: **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招 标 货 物 一 览 表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一、说 明 8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1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2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14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5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投 标 书 33
开 标 一 览 表 34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加分明细表 35
投标分项报价表 36
货物说明一览表 37
供 货 范 围 表 38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39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0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4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3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4
报价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45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46
退回保证金说明函 4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本公司受[**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设备采购]的下述货物、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项目: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 **
3、招标主要内容及主要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09年7月14日]至[2009年8月 3日] (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市**路6号**楼8楼)。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8月4日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50元,若邮寄,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须到我司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等信息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我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09年8月4日9:0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省政府采购网(http://**)、**市政府采购网(.**)、**县政府采购网(http://**)】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采购单位:**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市**路6号**楼8楼) 邮编:**
项目负责人:** 电话:**-**
公司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名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市**支行
银行帐号:**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或电汇形式缴纳(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
2、每周三、四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间(联系人:刘美云 电话:**-87678300、87627820转810)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 标 货 物 一 览 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分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配置要求
1
1
前端自动取证系统
1
抓拍主机
2套
详见第三章
2
抓拍软件
4套
(备注:其中含2套旧件升级)
3
录像卡
2套
4
雷达
4套
5
高清摄像机
2台
6
高清摄像机镜头
2个
7
标清摄像机
4个
8
防护罩
10套
9
万向节
10套
10
摄像机电源
6个
11
曝闪灯
6套
12
车牌补光灯
2套
13
全天候设备
机箱
2套
14
路口配电箱
2套
15
1KVA不间断电源
4台
2
传输系统
1
422转换器
4套
3
后台管理系统
1
中心管理软件
1套
4
杆件及线材
1
悬臂杆(10米)
2套
2
悬臂杆基础
2座
3
接线手孔井
2座
4
电源线
2批
5
网线
6
视频信号线
7
曝光信号线
备注:
1、以上货物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
4、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5、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违约金。
6、本次采购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论证审批手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7、货物一览表中采购的数量为中标人实际要提供的,第三章中所标注的“利用旧件”都是不需要再采购的。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采 购 人:**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2
3
资格标准:
①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
② 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有效复印件;
③ 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④ 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区**路6号**楼8层
接收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4日9:00]之前(北京时间)
5
12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带交款凭证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13.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人须编制由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正本与副本都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封面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但封面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
19.1
评标标准:
评标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评议过程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分将按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委会按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能履行合同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预定任务,则废除其中标资格,由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中标。)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45分
B: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40分
C: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15分
D: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部分加分
各评委评分B、C部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余项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
综合评分:A+B+C+D
A、价格评分方法(满分45分):
按合同包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数字校核,称为报价评标价。
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A=(H/Hn)×Q×100
A: 投标人报价得分
Hn:各投标人报价即报价评标价
H:评标基准价即符合技术规格的最低报价
Q:价格权值 Q=45%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B、技术部分评分方法(满分40分):
B1 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满分32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技术性能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基本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要求的得29分,技术参数中负偏离每项扣0.5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委可在0-3分间酌情加分,此项分值达不到25分的投标人作为技术不响应,技术部分不得分。
B2系统方案设计(满分3分)
B2.1设计方案具有兼容性(1分);
B2.2设计方案具有安全可靠性(1分);
B2.3设计方案具有可扩展性(1分);
B3提供产品通过**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并提供鉴定证书得2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4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得1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5设备操控、维修便利性(满分2分)
根据投标方案对所实现系统设备操控、维修便利的描述情况、产品工业化程度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B=B1+B2+B3+B4+B5
C、商务部分评分方法(满分15分):
C1注册资金(满分2分):根据投标人注册资金情况进行打分:1000万元≤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得1分;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得2分。
C2投标供应商人资质情况(满分5分)
C2.1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
C2.2具有信产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
C2.3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得1分;
C2.4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C2.5具有公安部颁发得有效期内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测报告的得1分;
C3业绩情况(满分1分):投标人在公安系统集成项目中单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得1分;(成功案例需附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复印件者不得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如实提供合同复印件,招标方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业绩资料填报不实,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C4施工组织方案(满分2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项目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及保证措施;项目建设总体部署;施工管理;质量保证计划及措施;施工组织方案响应程度,完全响应且组织条理分明,可操作性好,考虑问题全面的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C5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便捷性、经济性和质量承诺等进行评分。(满分5分)
C5.1 售后服务的可能性和便捷性(满分1分):投标人已在**省内设有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专门专业维修和服务机构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主管部门注册登记证明等。)
C5.2故障维修响应时间为0.5小时内响应,并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18小时内解决故障。(满分1分)
C5.3投标人在技术安装、维保队伍、技术培训及质保期后维修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承诺、提供维修配件价格清单明细等方面,另有其他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得1分。(满分1分)
C5.4免费质量保证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2分)
各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为C=C1+C2+C3+C4+C5
D、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价格评标项(A)和技术评标项(B)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在价格评标项(A)和技术评标项(B)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在价格评标项(A)和技术评标项(B)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A+B+C+D
8
13.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投标人应如实详细填写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若无详细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或未按要求填写者则视为非应答性投标,按无效标处理。若采购人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人没有如实填报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1
最高限价: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万元)。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2
4.2
招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3
23.1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代理商。
2.5 “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代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分依据,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项下必须标明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并盖章。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未按以上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2 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主要条款
⑸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
9.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优惠幅度明细表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5) 货物说明一览表
(6) 供货范围清单
(7)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8)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9)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0)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11) 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或电汇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交纳。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若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⑵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签订合同;
⑶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须增加:“提交履约保证金”);
⑷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⑸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6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正本与副本都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
装订成册,封面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但封面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3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13.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6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并加盖校正章。
13.7 投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制作、填写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8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所投合同包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8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开标后对授权代表身份进行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5.4 开标时,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性检验与签名确认。
15.5 开标大会唱标结束后,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对其本公司的唱标报价给予签名确认。未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评标委员会
16.1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 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 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8)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9)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1)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 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 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 定标准则
20.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 中标通知
21.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应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
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5 中标供应商在和采购方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及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2. 签订合同
22.1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2.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3.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3.1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3.2 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本次采购是**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设备采购。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也称治安卡口系统)是采用光电成像技术、视频+雷达检测技术,图像分析处理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与通信技术、嵌入式软件技术、数据库管理软件等高新技术手段,对过往监控路面的每一辆机动车的速度进行连续全天候实时记录,对高速行驶车辆进行抓拍,计算机根据所拍摄图像进行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和颜色,自动记录相应车辆车型、颜色、车牌号、行驶方向、车速、路经时间等各种参数,自动采集保存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