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AZB-2008076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地方铁路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嘉峰至南陈铺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2008]3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35%资本金,其余部分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铁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下的JN-5标段内的庞庄河特大桥施工、JN-7标段内的武神山隧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嘉峰至南陈铺位于山西省晋城市境内,西接侯月铁路的嘉峰站,东连太焦铁路的南陈铺站,正线全长64.92Km,嘉峰至杏林段铁路等级为国铁Ⅰ级, 杏林至南陈铺段铁路等级为国铁Ⅱ级,项目总投资约19.8亿元,项目总工期预计36个月。
2.2 全线共划分11个施工标段进行招标。本次仅对该项目下JN-5标段内的庞庄河特大桥和JN-7标段内的武神山隧道土建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庞庄河特大桥工期预计28个月,武神山隧道工期预计2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庞庄河特大桥的投标人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铁路特大桥业绩;
3.2 武神山隧道的投标人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铁路特长隧道业绩;
3.3 上述投标人均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单项工程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被授予一个。
3.6 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单项工程只能有一家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08年5月19日至2008年5月23日,每日9:00时~18:00时,投标人可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
4.2 购买时间:2008年5月21日至2008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亲贤北街26号太航远东商务大厦11层购买招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须知: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
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集合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路196号晓光大厦;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集合时间:2008年5月29日上午8:0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山西省**市师范街24号金泉大酒店7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山西**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路1611号市农行培训楼5层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8.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北街26号太航远东商务大厦11层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1.2
招标人
名 称:山西**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路1611号市农行培训楼5层
联系人:
电 话:
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街26号太航远东商务大厦11层
联系人:
电 话:
3
1.1.4
项目名称
新建地方铁路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嘉峰至南陈铺
4
1.1.5
建设地点
山西省晋城市
5
1.2.1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35%资本金,其余部分银行贷款
6
1.2.2
出资比例
3.5:6.5
7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1.3.1
招标范围
庞庄河特大桥(不含简支梁段架梁工程部分)及武神山隧道主体土建工程
9
1.3.2
计划工期。
庞庄河大桥计划工期28个月;武神山隧道计划工期28个月
10
1.3.3
质量要求
合 格
11
1.4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表2-1
财务要求:见附表2-2
业绩要求:见附表2-3
信誉要求:见附表2-4
项目经理资格:见附表2-5
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见附表2-6
综合要求:见附表2-7
其他要求:
12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1.9.1
踏勘
踏勘时间: 2008年5月29日上午8:00时
踏勘集中地点:山西省**市泽州路196号晓光大厦
14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时间:2008年5月29日上午8:00时
召开地点:山西省**市泽州路196号晓光大厦
15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08年5月28日17:00时
16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08年6月3日17:00时
17
1.11
分 包
不允许
18
1.12
偏 离
不允许
19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确认的往来函件
20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08年6月1日17:00时
21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6月18日15:00时
22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内(以发出澄清的时间为准)
23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内(以发出修改的时间为准)
24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承诺、澄清等书面文件。
25
3.3.1
投标有效期
120天
26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电汇;(2)自带汇票;(3)现金(请直接交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4)支票(倒送)。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出具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保证金递交帐户:
开户名称:山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双塔西街支行
账 号:34
27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年
28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5年
29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年
30
3.6
是否允许投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1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32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份。另递交一份U盘存储的建筑工程个别概算表。
33
3.7.5
装订要求
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方式。电子文件单独密封。
34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路1611号市农行培训楼5层
招标人名称:山西**铁路有限公司
新建地方铁路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嘉峰至南陈铺××××工程投标文件在 2008 年 6月 18 日15:00时前不得开启
35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太原市师范街24号金泉大酒店7楼会议室
36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7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太原市师范街24号金泉大酒店7楼会议室
38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文件密封完整状况
(5)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顺序逆序开标。
39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邀请。
40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41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合同价5%)、承兑汇票(合同价5%)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
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利益冲突
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工程只能有一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承诺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2规定的格式和最低要求,递交“投标人承诺书”
转借资质、串标、围标、抢标等处理
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现象①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中标等行为;②转借资质;③串通投标、围标、抢标或有行贿行为骗取中标。
招标人将:
(1)招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有上述现象,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签署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有借资质现象,中标人履约担保不予退还,并将借资质的中标人驱逐出场,由借出资质单位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进场施工,工期不予顺延;
(3)尽管业主已作出如上处理,但不能免除有上述现象投标人应负的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说明
附件二表2-2中“近3年平均营业额”修正为“公司成立至今的平均营业额”。
对投标人要求
通过资格后审
激励约束考核费
为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根据铁道部有关精神,建设单位从合同额中提取1%的款额,设立激励约束考核费。由建设单位制定奖励办法对参建单位进行奖励。
澄清、修改、修正、补遗等获取方式
投标人可在下面所列网址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对本项目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任何一份澄清和修改进行浏览或下载,招标人将据此认为没有书面确认收到澄清和修改的投标人,对澄清和修改内容完全了解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澄清和修改的内容。
网 址:
用户名:嘉南铁路
密 码:1234
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认同程度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2规定的格式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进行确认。
招标文件中图纸部分说明
以初步设计文件为基准,同时参照已完成的部分施工资料
安全要求
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责任事故。
投标人综合评估得分相同时排序确定
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于报价高的投标人。
暂定标底
本工程招标设暂定标底,暂定标底在唱标后当众公布。
中标价确定
当中标人报价低于或等于合成标底价,中标人报价即为中标价,否则合成标底价为中标价。
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和分包金额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退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电子文件单独密封。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证明。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利。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新建地方铁路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嘉峰至南陈铺
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招标人编制的暂定标底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新建地方铁路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嘉峰至南陈铺 土建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前递交至___________(详细地址)或传真至___________(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将原件递交至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主任: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新建地方铁路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嘉峰至南陈铺 土建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新建地方铁路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嘉峰至南陈铺 土建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新建地方铁路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嘉峰至南陈铺 土建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新建地方铁路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嘉峰至南陈铺 土建工程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通知。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各单项工程工期要求
工程
名称
计划工期(月)
计划开
工日期
计划竣
工日期
庞庄河特大桥
28
2008年7月18日
2010年11月17日
武神山隧道
28
2008年7月18日
2010年11月17日
附件二:
表2-1 资格审查资质条件
工程名称:庞庄河特大桥、武神山隧道
序号
资质条件
1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
表2-2 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工程名称:庞庄河特大桥、武神山隧道
序号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用于本工程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
① 400万元(适用于庞庄河特大桥)
② 2000万元(适用于武神山隧道)
2
在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0000万元
表2-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庞庄河特大桥
工程项目
业绩要求
桥梁工程
近5年完成或正施工的类似项目
1
最大单跨桥长≥64m、桥高H≥60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一座
武神山隧道
工程项目
业绩要求
隧道工程
近5年完成或正施工的类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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