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验收单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资料仅供参考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规定院发( )35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提高完好率,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本着“保证教学,服务科研”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由实验室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职责 1、根据实验教学情况,制定本单位仪器设备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制度。 2、做好仪器设备日常维修和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经常
2、处于良好的技术性能状态。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应精心维护,定期进行检测、检修,并做好维护、检测、检修记录。 3、仪器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本单位不能维修的应及时报修,以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四条 学校每年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的0.51%设立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基金,专款专用。教务处为经费管理部门。第二章 维修范围及原则 第五条 教学和教学科研共享仪器设备属正常磨损、损坏的,学校保证维修经费。 第六条 科研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由项目经费自理,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七条 属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损坏或丢失零配件等,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仪器
3、设备使用单位直接或经过资产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与厂方(供货商)联系,由厂方或供货方维修。 第九条 保修期内未及时开封、安装、调试、验收的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验收时存在问题而未及时解决的,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和采购部门与供货商或厂家协商解决。 第十条 对于已到寿命周期年限、无修复价值或维修费用超过原值50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予以报废,不再修理。 第十一条 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维修的审定,学校将以仪器设备使用原始记录为准,没有使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未使用,原则上不予立项维修,不承担相关费用。第三章 维修程序 第十二条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程序1、教学仪器设备需要维修时,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填写教学仪器
4、设备维修申请验收单到教务处。见附件一2、教务处接到维修申请验收单后及时组织使用单位和相关技术人员鉴定,提出鉴定意见、解决方案。3、使用单位凭教务处鉴定意见后的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验收单到采购管理部门落实仪器设备的维修。4、仪器设备维修结束后,由使用单位组织人员验收,并在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验收单上签字认可。5、设备维修实行保修制度,其保修期原则上定为半年;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的,使用单位与维修方签订维修质保协议,保证维修质量。第四章 维修保障 第十三条 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并由专人负责保管。技术资料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购置仪器设备的论证资料。 2、仪器设备验收资
5、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线路图和保修证等。 3、使用单位每学期需填写的“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统计报表”,包括仪器设备的检修、保养、维护、日常使用等情况。没学期末倒数第一周上报经费管理部门。见附件二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五条 各单位仪器管理人员对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和报修。对仪器设备利用率高、维修及时、自修率高、完好率超过95、综合效益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对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对仪器设备维修不及时、维护不到位、完好率差的单位和个人,依学校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或处罚。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 12月14日起施行。由教务
6、处负责解释。附件:1、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验收单2、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统计报表附件一: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验收单报修单位: 维修编号: 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编号单价购置日期生产厂家报修日期故障原因及现象报修人签字: 年 月 日部门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实验室管理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主管院长意见:签字: 年 月 日院长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维修情况、更换零部件情况实际维修费维修负责人日期验收意见:验收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资产确认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注:1本表一式三份,维修验收后,使用单位、实验室管理部门各存一份,一份作为报销时附件;2维修预算费用超过1000元的需主管院长审批,超过5000元的需院长审批。附件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统计报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仪器编号故障情况维修情况维修经费(元)维修日期验收人经费合计院系: 统计人签字 院系负责人签字 日期:1. 本表一式两份,使用单位和经费管理部门各一份;2. 本表以系部为单位每学期末提报到经费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