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注册会计师考试存货的内容及注意事项.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4694956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册会计师考试存货的内容及注意事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注册会计师考试存货的内容及注意事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注册会计师考试存货的内容及注意事项.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注册会计师考试存货的内容及注意事项.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注册会计师考试存货的内容及注意事项.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注册会计师考试存货的内容及注意事项资料仅供参考注册会计师考试:存货的内容及注意事项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非常强调“日常活动”、“ 持有以备出售”。有的考生认为存货的内容很好掌握,只要理解存货的概念,就能在考试中很快选出答案,其实不然,我们除记下存货的定义外,还要分析一些具体的项目,找出考试的陷阱,才能在考试时快速反应,做正确选择,以下是10项存货内容以及注会考试中常见的两大陷阱:一、属于企业存货内容的十项物资材料:1.代制品、代修品解释: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

2、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属于存货的内容。2.房地产企业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解释: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购买的土地和商品房建造过程中发生的支出都直接计入开发成本,等商品房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时候,将转到“开发产品”科目,这相当于一般企业的库存商品,因此属于存货的内容。3.房地产对外出售的商品房。解释: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售的商品房符合存货定义中规定的“企业日常活动”和“持有以备出售”这两个条件,相当于企业的库存商品,属于存货的内容。4.在途物资解释:在途物资分两种情况,分别是目的地交货和起运地交货。在目的地交货的情况下,货物运至购货方制定的地点并交货后,所有权才转移给购货方

3、,此种情况下“在途物资”依然属于销货方的存货;在起运地交货的情况下,销货方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在起运地办理完货物发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就转移给购货方,此时的“在途物资”归属于购货方的存货内容。5.风险报酬未转移的发出商品解释:企业虽然已经发货,但存货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购买方,比如日常活动中的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因此发出商品还属于存货的内容。6.委托加工物资解释:委托加工物资很好理解,企业只是委托给受托方将原料物资进行加工,其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属于存货的内容。7.委托代销物资解释:委托代销物资分两种情况,分别是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收取手续费的委托代销物资,受托方如果没有将物资

4、销售出去,能够退回给委托方,因此委托方拥有物资的所有权,属于存货的范围。但视同买断的委托代销物资,实际上物资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受托方,已经不属于委托方存货的内容。8.售后回购的商品解释: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商品的销售。实质上销货方依然保留了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因此属于销货方企业的存货内容。9.分期收款销售的商品解释:在分期收款的销售方式下,销货方为了保证账款如期收回,一般要在分期收款期限内保留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直至账款全部收回,但从该项交易的经济实质看,当销货方将商品交付购货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购货方,销售已经成立。因此,分期收款销售的

5、商品属于购货方的存货内容。10.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解释: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不能合理确定退货的可能性的情况所有权在销货方,属于存货的内容。11.周转材料解释: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均属于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是企业存货的组成部分之一。二、注会考试中有关存货内容的两大陷阱:1、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识破陷阱:虽然同属于材料,可是由于是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单独在“工程物资”科目中反映。2、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的商品房识破陷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的商品房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符合存货定义中“持有以备出售”的条件,不属于企业存货的内容,考生在做题时应仔细审题,注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售的商品房”区分开。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注册会计师考试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