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市招投标管理工作2008年工作总结暨2009年工作思路2008年,大连市招投标管理工作在委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以及区(市)县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市建委2008年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把规范招投标活动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认真贯彻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大建委发200610号文等相关规定,在加强招投标监管的同时,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全力推进建筑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工作
2、,做好服务、不断创新,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大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全市工程招标量逐年提高,投诉率逐年下降,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设定预算控制价和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2008年中标价比预算控制价节省资金5.19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59亿元。2008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累计完成招标2172项,中标总价330.86亿元,招标总量较2007年增长了19.36%。其中,市内四区招标项目734项,中标总价130.14亿元,较2007年增长了13.61%。根据领导批示和上级管理部门安排,认真做好参
3、观考察团的接待工作,积极学习外地先进的管理经验,同时展示和宣传大连的成绩。2008年先后接待了上海、广东、湖南、湖北、江苏、安徽及省内辽阳、丹东等兄弟城市招投标监管机构的考察学习,考察团对我市规范招投标监管制度创新及具体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2008年5月21日,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周汉华教授为组长的电子政务调研组来连调研,招标处介绍了大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建设情况,调研组认为大连市招投标电子政务工作扎实有效,参加会议的市纪委领导也对我市招投标电子政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在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从源头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受到了检察机关的认可,在2008年11
4、月4日召开的大连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第五次工作会议上,建委作为全市三个代表单位之一,做了不断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建立教育制度惩治并重的预防体系的经验交流。我市招投标管理工作得到了建设部、省建设厅、市纪检监察、检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第一部分 2008年主要工作一、依法行政,规范招投标管理。在招投标管理中,全面推行法人负责制,按照“法人负责、专家决策、政府监督”的工作思路来管理招投标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同时,根据我市工程交易量大、监管队伍人员较少的现状,对不同类别投资主体的项目实行分类指导、差别管理。严格招标项目备案、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备案、评标
5、专家抽取、开评标监督等主要环节管理,有效解决了招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各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平台;对公开招标项目,全部要求设立预算控制价,有效打击了哄抬物价、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支票、汇票或保函,项目负责人必须面试答辩,中标后网上锁定管理等措施,有效解决了陪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与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下发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文件,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对有行贿犯罪的投标人按规定限制投标。二、全力推进电子政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1、招投标管理实行网上办公。依托大连市招投标网,健全完善了大连市建
6、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公系统,全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使招标项目备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评标专家远程抽取、中标公示和项目经理锁定、投诉处理等主要业务实现网上办理,提高了行政效能和工作透明度,节约了管理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以信息化建设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从而实现了信息发布公开化、招标备案制度化、招标行为程序化、中标公示规范化、投诉处理法制化。 2、实现专家远程抽取。为全面提高大连市招投标管理水平,解决县市区专家短缺问题,开通了评标专家远程抽取系统和自动语音通知系统,免费为区(市)县及兄弟城市提供评标专家服务,即体现了服务意识,又保证了区(市)县评委的数量、素质和
7、保密性。3、全力推进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正式启用了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监管网,多次召开管理部门、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专题培训会,讲解如何申报、审核相关信息、办理各类IC卡,并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实行智能IC卡管理。2008年共发放企业加密锁1036把,预审并办理各类企业IC卡549家,预审并办理各类人员IC卡9632张。草拟了建筑业企业和人员信用行为量化评价标准讨论稿。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管理系统被评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科技示范工程(信息化示范工程)。三、实行联合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为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我们积极主动地与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等部
8、门进行沟通协调,共同监督财力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互相支持、和谐共处”的良好监管局面。较好的维护了大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保护了各方权益。2008年,通过严格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涉嫌串标、陪标、恶意竞标等违规行为8起,查处串标、围标行为3起,对7家情节严重的投标单位进行了公开处理,停止投标资格;对29个投标单位计入了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当场制止业主评委干预评标及评标专家不认真评标行为9起;受理投诉13起,全部办理完毕;处理了11个未招标而擅自开工建设的违规项目;吊销了4家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较好的净化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9、四、加强评标专家信用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根据省建设厅统一部署,对全市评标专家的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合,及时更新专家信息,通过整合全市建设工程专家人才资源,系统培训、严格考试,提升评标专家待遇,先后吸纳全国资深专家,建立了覆盖区(市)县,包括11大类、近70个专业,2329名评标专家库,成为全省评标专业最全、数量最多的评标专家库,实现全市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互通互联。不仅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还为交通、水利、港口等专业工程,以及鞍山、鲅鱼圈等兄弟城市招标项目提供专家服务。采取各种措施规范评标专家行为,评标专家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确定,并设置专家名单打印时间(评标前20分钟),保
10、证了专家的保密性。严格限制评委的自由裁量权,要求评委评标前书面承诺,评标中独立打分、当场自行公布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对评分偏激的评委(超出评委评分平均值8%)要求当场说明原因等,限制评委的权力,约束评委的评标行为。同时,监管部门通过对评标专家法律法规掌握程度、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心等方面进行测评,对有违规行为和不胜任的评标专家给予告诫、暂停、劝退直至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处理。2008年清除和处理了37名评标专家,其中3人清除出库,34人暂停评标资格半年到一年;。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素质。通过文件、专题会议、组织生活会、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
11、高代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推行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招标代理等措施,较好地规范了招标代理机构行为。2008年对全市57家招标代理机构分四批进行了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和年度评价,53家合格,4家被吊销招标代理资格。同时,新增加了5家招标代理机构。目前全市共有58家招标代理机构,其中甲级11家,乙级23家,暂定级24家。招标代理机构中的各类注册人员及中级以上工程技术人员900余人。2008年10月,配合省建设厅对我市58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省检查组对我市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人员到位、业务熟练、行
12、为规范,总体水平处在全省领先地位,但仍有7家代理机构(主要是新申办企业)由于行为不规范、超资质等原因受到暂停一个月代理资格的处理。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通过严格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沟通,强化服务意识,打造了一支团结互助、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团队,连续4年对招投标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零投诉。 七、进一步规范区(市)县招投标管理工作召开全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工作会议,借助大连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法律法规、重要通知、业内动态等栏目,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广泛听取区(市)县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意见。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招标信息监管平台、评标专家数据库、投标单位数据库
13、。指导监督区(市)县招投标管理机构认真落实大建委发200610号文的各项管理新措施,较好地规范了我市区(市)县招投标管理工作。今年十月与省建设厅一起对我市11个区(市)县的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但个别区(市)县招投标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八、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建委发200855号)及大连市建委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的要求,依据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规则,编制了招标处相关体系文件。先后填报了现场情况调查表、本单位适用的国
14、家和行业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本单位文件现状调查表、招标处职位说明、招标处质量记录一览表等,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ZBP100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ZBP110招投标投诉处理流程、ZBP200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流程、ZBP300评标专家管理工作流程共4个工作流程。三次内审和一次外审均顺利通过,并受到了领导及外审机构的表扬。九、严格把关,强化委内相关部门职能。牢固树立全委一盘棋思想,将双清欠清理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办理情况以及劳保费、工程交易费的缴纳,作为招标项目备案要件,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外埠企业资质认证手续、安全资格审查意见、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证、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等列入
15、招标文件,并作为废标条款,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十、认真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1、协调解决东部港区搬迁改造项目市民健身中心建设用地整备相关事项、永久水工护岸一标段招标工程费用调整和景观护岸延长线段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招标相关事宜。2、调查处理了对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三十里堡工业区机加工厂房项目招标反映的问题。3、积极参加抗震救灾工作。全力支持并参与抗震救灾过渡安置房援建工作,在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仍然选派一名同志赴灾区参与过渡安置房建设,其工作受到了委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认可和好评;同时积极参与组织川籍农民工返乡工作,通过远程抽取系统,利用投标单位数据库群发信息,接收报名,汇总人员
16、,力所能及为抗震救灾出一份力;另外,通过大连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发出倡议,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招标处全体及招投标协会人员主动捐助款项和特殊党费,并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捐款15.5万元。4、认真做好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完成了王世春委员关于完善建筑工程智能化系统监管措施的提案(第0439号)办理工作,主要领导带队当面征求意见,认真答复。王世春委员对招标处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答复意见非常满意。第二部分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1、全市十一个区(市)县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程度参差不齐,个别区(市)县还存在着无专职招投标监管机构、交易市场不具备相应条件、没有严格按招投标工作流程办理招投标事宜
17、、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不认真等不规范行为。甚至存在应公开招标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招标公告不在法定媒介发布、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依法处理投诉、个别领导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2、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与招标投标法有冲突。招标法关于工程招标的规定比较严格、程序比较严密,有些建设单位把应依据招标法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不进行招标,而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使部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采购而不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现象仍然存在。3、投标单位串通投标、陪标、围标,以弄虚作假和其他不当手段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还存在;中标后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不认真履约问题还时有发生。4、个别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
18、人员不能熟练掌握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业务水平低,招标代理行为不够规范;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还需提高。第三部分 2009年工作要点2009年,按照大连市城乡建设工作总体工作部署,全市招投标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重点做好“制度建设、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行业企业和人员素质建设,加强监管力量、严惩失信行为”,具体为:1、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做好对区(市)县招标办、交易中心的监督指导,统一区(市)县监管标准,组织专项检查,规范各区(市)县招投标管理工作。2、全面启用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实现招投标管理信息化、网络化、科学
19、化,建立起全市建筑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及工程信息数据库,实现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IC卡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在招投标环节,通过IC卡减少投标单位提供资质业绩资料数量,使投标文件变薄,节约投标成本,有效解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问题。3、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网上办公系统,实现网上投标报名、业绩信誉计算机自动评标,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开发远程评标系统,在远程电视监控、视频会议的支持下,实现专家异地评标,以解决个别区(市)县专家数量少难以保证随机抽取产生评标专家的问题,同时又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干扰、节约评标成本、提高工作效率。4、加强招投标监管人员自身队伍建设,建立高效、廉洁、务实的服务型监管队伍。加强监管人员力量和经费投入,加强部门联动,采取多种新措施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5、继续加强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