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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 严格实行传染病人预检分诊制度, 对发热、 腹泻及其它可疑传染病人预先分诊到相应科室就诊。
2、 在门诊大厅常年设置预检分诊点, 专人负责, 配备相应的防护、 消毒设施, 配备体温计等必要的器械。
3、 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 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4、 大厅预检分诊处、 各门诊科室应协助进行预检分诊工作, 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要及时分诊到相关科室; 其它门诊医师在就诊时, 也要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对于预检为传染病的, 应及时分诊到感染性疾病科等相关科室。
5、 预检分诊处要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 周期、 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 作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6、 发热门诊, 对发热等病人, 初步排除传染病后, 能够转到相应的普通门诊就诊。
7、 预想检分诊中, 发现可疑特殊重大传染病例时, 要及时电话联系防保科, 院感科等相关科室, 并立即依法采取相应的隔离或控制措施, 对病人陪同人员和其它密切接触人员, 采取医学观察及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
洪雅县中医医院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 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 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 采取相应措施;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 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 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 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 现场救援、 接诊, 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 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 要认真、 详细地做好登记, 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 内科) 归口治疗, 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 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资料, 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 病原携带者、 疑似传染病病人、 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 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 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 传染病病人、 疑似传染病病人: 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 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洪雅县中医医院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 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 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 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 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 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 按要求电话报告) —>疫情管理人员收卡、 登记—>网络直报( 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 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脊髓灰质炎的病人、 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 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 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它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 经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 丙类传染病病人、 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 痢疾、 梅毒、 淋病、 白喉、 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经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 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 .脊髓灰质炎, 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 .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肺炭疽、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 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 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 未分型改为已分型、 死亡等, 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 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 要及时补充录入。
洪雅县中医医网络直报制度
1.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 录入、 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 1名为专职) ;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 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2.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 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 订正报告( 含死亡订正) 。医生填卡时, 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 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 具体到乡镇、 街名和门牌号。
3.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以及性病、 慢病、 居民病死亡原因、 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 录入、 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 下午各一次; 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 特殊情况立即录入, 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 以避免红卡的出现; 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 即作为市内、 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 录卡操作时, 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 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 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 勿用简称;
5.艾滋病、 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 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 安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 要保留三年备查。
门诊住院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初诊和复诊、 处理、 报卡九项基本内容, 必须逐项填写完整, 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 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 3) 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 住院登记包括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入院日期、 入院诊断、 出院日期、 出院诊断、 转归情况, 须逐项填写, 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检验放射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登记及反馈: 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 送检日期、 姓名、 性别、 送检样品、 化验项目、 化验结果、 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 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 并有记录。
2.放射科登记及反馈: 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 检查日期、 病人姓名、 性别、 检查结果、 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 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文明施工
①依据业主、 监理有关要求, 落实施工组织文件, 明确各工序管理、 材料管理、 机械管理、 成本管理、 劳动管理。
② 对全体职工, 特别是民工, 在进场前进行文明、 安全施工教育, 不断提高职工的文明施工意识和自身素质。
③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采用统一规范临设, 围档整齐, 符合要求, 临设要牢固整齐, 材质符合要求。
④运料车运料时要用帆布覆盖, 以防沿路遗撒和扬尘。施工道路要保证湿润, 以防车辆行驶扬尘。
⑤场地内材料与设备要保持整齐, 并保证场地内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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