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供货安装合同合同编号:*20070YY二七*月*日第一部分 协议书出卖人:*电梯有限公司买受人: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供货及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产品供货合同和产品安装合同两部分组成。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行政楼、厂房、公寓、图书馆等电梯项目 交货地点: *X 资金来源: 自筹 二、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详见供货清单 三、交货约定交货日期: 接到买受人要求供货通知后60日 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壹佰伍拾捌万零壹佰元整(人民币) ¥158
2、0100万元 其中:产品供货合同 壹佰贰拾贰万陆仟元整(人民币) ¥1426000元产品安装合同 壹拾伍万肆仟壹佰元整(人民币)¥154100元 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清单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产品供货合同、产品安装合同) 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补充附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7、图纸8、设备报价单 (含附件、备品备件)9、工程报价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承诺或文件等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设备供货、具体要求详见专用条款。七、出卖人向买受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
3、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设备质量保修责任。八、买受人向出卖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07 年 2 月 15 日合同订立地点:*X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于办理完产品规格表、井道图签字确认等手续,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本合同1式11份,买受人持5份,出卖人持5份,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1份。买 方: 卖 方:*X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上海市*公路1601号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电 话: 电 话:021*传 真:
4、 传 真:021*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支行帐 号: 帐 号:065612*51纳税人代码: 纳税人代码: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00014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产品供货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确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信守。1 规格及型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确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信守。1.1买受人向出卖人订购爱登堡牌电梯,基本规格如下:楼梯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层/站/门载重量速度台数注1: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功能及配置详见附件一、二
5、、三,土建尺寸以供需双方确认的电梯土建布置图为准。注2:本合同附件一、二、三中有关规格指标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或优于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1.2 产品价格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单价安装费单价运输保险费单价台数分项总价设备总价:安装运输总价:总价合计(大写): 2 合同生效及签订本合同于办理完产品规格表、井道图签字确认等手续,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 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3.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3.2合同价款支付比例: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买受人应提前六十天通知出卖人供货,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供货书面通知七日内需向买受人出具银行开具的此批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保函,买受人
6、在收到保函的七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此批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买受人在具备接收设备进入现场的条件下,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卖人作好送货准备,出卖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出具银行开具的此批合同价款50%的付款保函,买受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此批合同价款的50%款项;出卖人保证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现场,经买受人代表、监理、质监部门查验确认后,买受人在七个工作日内退回出卖人保函;安装调试运行并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符合交付条件,合同双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5%;予留质保金为5%,待质保期(12个月)满后经检验无问题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3.3买受人
7、有权从到期的付款中扣除合同规定出卖人有责任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4 供货及安装时间4.1 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批次安排供货和安装。 4.2双方未对产品规格表、井道图确认的,出卖人的交货日期将根据合同实际生效日期顺延。4.3确认安装条件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和验收。5 到货地点:*6 交货方式6.1出卖人负责合同产品的包装费、运杂费(运抵现场)、卸货费、现场保管费、运输保险费、成品保护费、调试费、对招标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有关部门验收费用、各项有关规费和政策性规定费用及投标人确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直至交付至招标人使用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包含所有隐含的内容)。此费用包含总价内。6.2货物在装卸
8、运输中发生损坏造成的损坏由出卖人承担。6.3买受人有派遣代表到出卖人工厂检查质量的权力。6.4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资料、设计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并且是满足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所必须的,须经供需双方确认无误后,均应由出卖人负责将所缺的设备及备品配件、资料等补上,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7 产品质量保证7.1出卖人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买受人提供的、并经买受人确认的井道土建图纸要求和双方商定的技术规格要求。7.2由出卖人安装或由出卖人委托安装的产品,正常条件下,产品质量保证期为设备交付使用验收合格日期起控制系统、门机系统、曳引机系统为60个月,其它为12个月。7.
9、3保修期间,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能按投标时承诺的时间到场修复,买受人有权不通过出卖人同意,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出卖人设备保修款中扣除,并按设备总价的2%承担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负责赔偿,以上责任超过保修款金额的,出卖人需要另外承担责任。7.4质量要求:合格。通过连云港市有关部门备案准许使用为合格,若达不到合格,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还应当承担不合格部分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8 产品质量验收8.1本合同产品规格见双方确认的“电梯规格表”。8.2买受人在收到本合同产品之日起3天内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书面验收合格后付款。若不合格,因此造成工期延
10、误或其他损失,由出卖人负责赔偿。8.3出卖人如期交货后,买受人如发现货物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由出卖人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并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否则视为迟延履行。8.4由出卖人安装或由买受人委托安装的产品,出卖人按电梯产品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向买受人出具产品安装质量合格证书。9 违约责任9.1由于出卖人责任设备不能达到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买受人因此受到的损失。9.1.1任何情况下当实际值优于投标值时不予奖励.9.1.2如由于出卖人原因,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反复修理后,仍不能满足国家标准,做退货处理.9.2由于出卖人原因未按本合同规
11、定的交货期交货时,每拖延一天,承担总价款的2%的违约金,从设备价款中扣除,最大赔偿额为合同总价的20%。9.3如设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坏的由出卖人负责。9.4因出卖人原因未按期交付买受人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迟交一周,买受人将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每错交一张图纸买受人将要求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的0.1%的违约金,这部分的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迟交时间的计算以收到邮件的当地印戳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9.5如果由于出卖人的疏忽,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周将支付合同总价的0.2%违约金,这部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单部合同总价的5%。9.6出卖人应对
12、合同货物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负责,因出卖人合同货物质量问题或技术参数不符合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10 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违约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按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返还给修改通知书的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将修改的有关部分抄送
13、原合同有关单位。10.2如果出卖人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受人将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在接到通知书后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相应部分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修正或不提出修正计划,买受人将保留暂停履行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暂停,买受人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出卖人承担。10.3如果买受人行使暂停权利后,买受人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出卖人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出卖人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10.4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买受人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或要求增加超出合同要求
14、以外的供货范围,买受人应考虑出卖人的实际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买受人意见,与买受人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10.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出卖人或买受人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11 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是合同签字生效后发生的非有关方所能控制的、无法终止的、不可预防的社会和自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社会敌视行为、罢工等。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
15、义务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时间,但也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价格。11.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日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11.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11.4如果不可抗力使交货时间影响了工程进度,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已付给出卖人的费用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16、。12 合同争议的解决12.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判决中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12.4在进行诉讼间,除提交诉讼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13 其它13.1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到保证期满并货款两清止。13.2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3.3合
17、同双方应指定两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出卖人指定技术代表:* ,商务代表:* ;买受人指定技术代表:,商务代表: ;13.4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13.5本合同列明了双方全部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任何一方不承担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13.6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和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上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记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受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受。第三部分 产品安装合同发包人:*承包人
18、:YYYYYYY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产品规格参数:见产品订货合同附件一“电梯规格表”。2、土建要求发包人的井道必须符合产品订货合同确定的电梯井道土建布置图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应及时进行整改。3、安装费:人民币大写:X拾X万X仟X佰元整。(RMB:¥33.33万元)说明: .产品安装施工中土建配合的相关事项由委托方承担。.如需监理,则委托方负责聘请监理单位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费用。.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使用许可的验收费用由承揽方承担。4、安装工期:确定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完工,承包人安装完工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检验申报手续,逾期则视为违约。5、安装实施前的
19、约定5.1接到发包人通知后进行电梯安装。5.2在预约开工日期前一个月,承包人派员持“安装联系单”与发包人共同进行土建的初步勘测,确认安装施工条件,商定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6、安装施工过程中双方的责任和承担的费用6.1发包人6.1.1按要求配置电梯安装、调试用的动力和照明电源。6.1.2在作业区附近提供足够面积的库房。6.1.3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接口点,承包人挂表计量收费。6.1.4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承包人与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6.2承包人6.2.1在合同预约的开工期前,按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施工条件,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与发包人商定具体开工和竣工日期并签订
20、安装联系单。6.2.2负责开箱清件,若发现零部件缺损,负责和制造方联系取得。6.2.3负责电梯安装前的准备工作。6.2.4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注意安全事项,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承包人自负。6.2.5出席发包人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落实协调会议的相关工作要求。6.2.6负责向当地质检部门申报,领取开工许可证,并承担其费用。6.2.7按照国家标准的安装规范和标准完成产品安装。6.2.8按照国家标准的规范和标准完成产品调试。6.2.9电梯安装调试后,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并向发包人出具产品安装质量合格证的检验书面资料。6.2.10产品自检合格后,负责向当地政府主管部
21、门申报验收,费用自理。6.2.11验收中如有整改项目,承包人整改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6.2.12提供产品交付后的使用咨询服务,移交随机资料一套及备用件。6.2.13提供产品交付后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7、质量保证7.1电梯的安装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2003年GB7588标准。7.2自产品安装并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交付买收人之日起控制系统、门机系统、曳引机系统为60个月,其它为12个月时间内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承包人免费维护(并承担消耗材料的费用),且每月进行一次质量跟踪回访。8、合同的更改、违约及其它:8.1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8.2发包人未按规定支付安装费,按逾期部分每天万分之四
22、的比例向承包人支付滞纳金。8.3双方发生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8.4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承包人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8.5电梯产品未经合法验收,发包人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发包人负责。8.6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2007年12月日 2007年12月日附件一电梯规格表(No.13)项目名称:VVVVVVVVVVVVVVV发“电梯设备采购1、产品编号(No.13)2、产
23、品型号:EDL-508K/VF-1000-1.0-6/6/63、载重量(kg):10004、数量(台):3 5、速度(m/s):1.06、层站数层站:6层6站(NO.1-2); 5层5站(No.3)。7、停靠层:16层(NO.1-2);15层(No.3)。8、显示层:16层(NO.1-2);15层(No.3)。9、基站设在1层。10、开门宽度:以双方确认土建图纸为准。11、开门方式:自动中分门(VVVF)。12、轿箱:发纹不锈钢。13、轿门:发纹不锈钢。14、厅门:层层发纹不锈钢。15、门套:层层发纹不锈钢小门套。16、控制系统:微电脑多功能控制VVVF变压变频调速。17、拖动方式:曳引上置式
24、。18、操纵方式:全自动集选控制。19、运行方式:并联(No.12);单控(NO.3)。20、消防开关:设在1层。21、井道结构:以双方确认土建图纸为准。22、附加说明:无需方单位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一电梯规格表(No.46)项目名称: 1、产品编号(No.46)2、产品型号:EDL-508K/VF-1000-1.0-8/8/83、载重量(kg):10004、数量(台):3 5、速度(m/s):1.06、层站数层站:8层8站。7、停靠层:18层。8、显示层:18层。9、基站设在1层。10、开门宽度:以双方确认土建图纸为准。11、开门方式:自动中分门(VVVF)。12、轿箱:发纹
25、不锈钢。13、轿门:发纹不锈钢。14、厅门:层层发纹不锈钢。15、门套:层层发纹不锈钢小门套。16、控制系统:微电脑多功能控制VVVF变压变频调速。17、拖动方式:曳引上置式。18、操纵方式:全自动集选控制。19、运行方式:并联(No.45);单控(NO.6)。20、消防开关:设在1层。21、井道结构:以双方确认土建图纸为准。22、附加说明:无需方单位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二电梯主要部件一览表 单位:万元序号名称品牌型号产地正常使用寿命备注1曳引机EDUNBURGHECD300A德国25年2门机EDUNBURGHEDUNBURGH德国15年3控制柜EDUNBURGHEDUNBUR
26、GH上海15年需方单位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三 电梯功能一、运转控制功能二、服务功能三、安全及保护功能四、附加功能有司机操作无司机操作检修运行满载直达预负载起动反向指令消除本层外呼按钮开门开门时间自动调整自学习井道数据无呼叫返回基站轿厢非平层位置时就近楼层停靠(非停电状态下运行)就近层服务泊梯层设定防捣乱功能消除不合理内召唤消防迫降运行开、关门按钮应答指示轿厢停电应急照明超载报警轿厢照明和风扇无服务定时控制厅外“保养”“满载”显示“消防”轿内显示运行故障历史记录首层各层楼层显示五方通话功能(买受人负责机房到监控室电话线及其布设)有司机操作时,外呼情况在轿内显示警铃故障自诊断驱动过
27、热过流保护开关门重复动作消除杂物失速保护马达堵转保护钢丝绳滑移保护开关门受阻自动保护安全门光幕门区外开门保护门锁短接保护调速器故障保护电源欠压保护 No.1-2并联NO.4-5并联 蠕动再平层 轿箱到站钟 轿箱摄像头预留接口 预留大楼BA接口 No.13停电应急平层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为保证*电梯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承包范围内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8、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其他约定:整个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承包工程和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陆万玖仟元整。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工程竣工满壹年无质量问题,发包人无息退还质量保修金。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2007年12月日 2007年1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