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标识系统合同书(标准版)(中文版)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北京***标牌有限公司
一、 备忘:供、需双方的商务代表就需方的标识系统工程达成本合同。
二、有关合同条款相关说明:
2.1 本合同将附有与本合同执行过程有关的技术性文件,是本合同的重要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2.2 本合同所列部分条款,可进行选择,双方在□中确认。
2.3 更正或补充时可在空格中填写,手写有效。
2.4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均为正式打印文件,草稿除特别声明外无效,传真文件有效。
2.5 合同产品之后的补充货品可用定单直接定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处理。
三、本合同提交的合同附件:
3.1 本合同所规定的订购产品明细及报价单。□
3.2 需方单位委托设计书。□
3.3 本合同所规定货品的设计图稿,且经确认的设计图共____册_____张。
3.4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往来传真稿件。□
3.5 与本合同有关的电子文件。□
3.6 合同产品的收货单。□
四、合同执行金额:
4.1 本合同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____元整。
4.2 合同金额是附件3.1中货品价格的总和,当数值有出入时以4.1数额为准。
4.3 本合同产品的总金额包括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关税□。
4.4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在供货品的技术条件未变化时,有以以下因素如物价、汇率波动、政策的变化而调整。
4.5 定货品种发生变化时,另做附件补充,并重新核定执行金额。
五、付款约定:
5.1 本合同签署后需方将合同总金额的50%付给供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此作为合同产品购买的预付款,供方确认收到货款后,可开户生产制作。
5.2 合同产品完成后供方发货前,需方付清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元整。需方收货后经验收合格付总额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元整。
5.3 需方付款后,供方及时提供财务票据即:统一收据□,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5.4 当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清余款时,供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及相关资料所属权为供方所有,供方有权决定对合同产品进行必要的处置,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挡。
5.5 付款方式:以现金、电子汇兑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5.6 结算时间:在所有结算票据填制完成后需方在五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
六、交货期:
6.1 合同产品的制作周期为_________工作日。
6.2 合同产品计算制作起始日期为所有相关文件的确认之日计算。
6.3 在执行6.2条款时,因某种因素制约而不能按期交货时双方商议新的交货日期,也可商定陆续交货的货品顺序及时间,口头协商有效。
七、验货:
7.1 供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完成本合同所述的制作和包装,并具备发货条件。
7.2 当需方在双方认可的时间、地点收货时,双方按货品清单清点产品数量,查验货品质量,并及时出据收货凭证,如出现合同产品短缺或损坏,供方给予实物性更换、补充。
7.3 合同产品不以任何理由予以价格折扣。
7.4 验收时货品的工程尺寸应允许有合理误差,提交的相关数据、图纸,均为参考数值,特殊声明的除外。
八、运输及安装:
8.1 供方提供的合同产品需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及长时间保存。并根据合同产品的特点和需要采取防腐、防雨、防潮、防破坏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合同产品的安全。
8.2 合同产品的运输方式有以下几种:
1、供方送货□; 2、铁路普运□; 3、需方自提□; 4、特快邮寄□;
5、铁路快运□; 6、航空□。
8.3 合同产品的安装在需方自行安装情况下,供方将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用以指导安装,并提供相应辅料,必要时可派安装技师安装。
8.4 合同产品在确由供方安装的情况下,安装费用需进行补充文件,含有安装费的产品
按3.3款进行。
8.5 在执行8.4款时安装过程由双方配合进行,需方将提供以下帮助:
用电协助□; 消防协助□; 升降机协助□; 食宿协助□; 安全警示协助□;
简单协助□; 现场协助□。
8.6 因需方现场尚未完工不具备安装条件,需方应及时配合,因此造成工期的延误,供方将不承担此责任。
8.7 需方在自行提货时,供方提供相关的提货文件。
九、产品质量保证:
9.1 供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须是全新和未曾使用过的,并为需方认定设计、制作的,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当合同产品未达到技术要求时,供方将接受需方的质询并予以修复,直至更换。
9.2 供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
十、供、需双方风险责任:
10.1 供方由于非不可抗力不能按时将合同产品制造完成或送达时,应先期书面告知需方,并征得需方书面同意,否则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10.2 需方因客观因素不能使合同正常进行而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并承担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违约:
11.1 本合同未涉及到或未详尽的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1.2 当双方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责任时,经双方书面确认,履行合同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延长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合同产品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11.3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热带风暴、地震、疫病等自然灾害及双方认可的非任何一方能力控制范围内的特殊事件。
11.4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谋求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司法机关调解、仲裁。
11.5 本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因故提出撤消合同和修改品种数量时,须以书面形式在交货前十天进行提出,经双方协商后,进行必要修订、修改或终止。
11.6 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可对本合同的部分内容或条款做适当变更,所变更的条款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亦可签署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产品的售后服务:
12.1 合同产品在需方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维修。
12.2 合同产品要求在维护时使用指定的保洁工具及原料,非指定的保洁方法造成的破坏供方不负责维修。
12.3 一年期内供方将对合同产品因非人为损坏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12.4 供方将对产品的相关数据免费保存五年,以备咨询、补充货品之需。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授权商务代表签署并加盖专用章生效。
13.2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及执行本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往来信函以任何方式在任何时间转给或告知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如发生此类情况,责任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十四、双方议定的其他条款:
14.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需方商务代表: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供方商务代表: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签章) 单位名称:(签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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