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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复验管理规程Q76-003.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692832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4.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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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复验管理规程Q76-003.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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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原辅料复验管理规程 目的: 建立原辅料复验管理规程,以保证原辅料在贮存过程中的品质,使原辅料复验工作规范化。 范围: 规定贮存期的原料、辅料。 责任: 质保部质监员制定; 质保部部长审核; 主管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质保部、仓储部执行。 内容: 1.原辅料在贮存过程中,受仓储条件和外界条件的影响,会产生不同的变质现象。根据原辅料的自身稳定性,制定原辅料的最长贮存期。 1.1一般情况下,中药材最长贮存期为三年,化学药品最长贮存期为五年。 1.2特殊原辅料如:易吸潮、易变质、易受微生物污染的,中药材最长贮存期为一年,化学药品最长贮存期为三年。根据季节不同(如雨季),个别原辅料需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复验。 1.3低温贮存的原辅料,在发生意外情况,如断电、冷藏设备损坏时,应及时申请复验。 1.4有有效期规定的除外。 2.原辅料在到贮存期满前三个月仓库保管员应按《物料复验申请标准操作规程》填写《复 验申请单》交至质保部。 3.对于合格物料在领料或日常管理时发现部分有异常情况时,仓库保管员应申请复验。 4.质保部接到复验通知单后由取样员按《取样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取样。 5.取样员将取好的样品送至化验室进行检验 6.复验合格的原料、辅料应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单,按<检验报告书分发放管理规程>发放。 7.复检合格原辅料,仓库保管员应统计其数量,及时上报生产部, 安排生产事宜。 8.对于出现异常情况的物料复验合格的优先发放 9.复验不合格的原料、辅料需要销毁的,由仓库保管员提出销毁申请,质保部提出处理意见,经质量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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