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订历史页版次页码修订内容概述生效日期编制审核批准A/0全部新发行2015-10-20李凯信检具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充分发挥现有检具的作用,加强生产部各环节检具的管理,保证检具的正常使用,确保生产顺利有序进行,防止检具任意摆放、随便处及遗失等引起的资金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北利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质量部)在用的检具。3.具体内容3.1 检具台账的建立3.1.1每工位工作台专人管理;每个工位配置检具均固定,形成检具清单,各工位负责人每日点检下班后所有检具均要摆放至检具台规定位置并对检具一一点检。3.1.2对检具借出(非专用生产线人员使用)进行登记,
2、负责人当天对检具归还情况进行检查;使用单位对本工位新增加检具,需及时对检具台账进行完善更新。3.2 检具使用3.2.1 使用人在使用检具前,必须带上专用的白色手套;3.2.2 使用单位使用检具前,需对检具状态进行自查,主要有:a 检具工作台面有无破损;b 定位装置有无损坏;c 夹紧装置是否完好;d 标识是否清晰、完好3.2.3检具通过自查达到使用要求,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不可以投入使用,同时应将检具问题点及时汇报部长,其进行确认处理;3.2.4 检具使用完毕后,需将检具表面清扫干净,放回检具台4.考核办法以上所述规定,各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执行,质量部将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罚考核4.1使用单位所保管的检具,若出现丢失,使用单位必须承担检具再制作的一切费用,同时负激励使用单位100元;4.2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点,若是人为造成的损坏,使用单位必须承担检具维修的一切费用,同时每个问题点负激励使用单位100元;4.3检具出现问题后,使用单位必须及时上报,若出现隐瞒不报的,负激励使用单位100元/次;4.4 使用单位未带手套拿取检具,负激励20元/次4.5 使用单位未按时点检检具,负激励20元/次4.6 未经许可挪动固定位置检具,负激励20元/次5.本规定由质量部制定并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