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外墙面砖分项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 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外墙面砖分包班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外墙面砖分项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工程的外墙面砖粘贴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给乙方,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目标为**省文明工地 ,质量管理目标为优质工程 。
2、工程承包范围:按江苏汉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 楼施工图纸、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图纸会审纪要、审图报告、设计变更、施工交底进行外墙贴面砖工作。
3、工作内容:乙方在进场后提前二天报施工计划给甲方并到甲方现场工长处办理限额领料手续。根据甲方要求按顺序进行墙面弹线、选砖、排砖,切割(倒角)拼缝、配制专用砂浆、贴面砖,勾缝、清洁面层,浇水养护,边角料收集,包装纸归堆等与粘贴面砖分项有关的所有工序均由乙方完成。
4、质量要求:本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 优质 验收标准。
4.1、选砖:应根据设计要求,挑选规格一致、形状平整方正、不缺棱掉角、不开裂、不脱釉、无凸凹扭曲、颜色均匀的砖块。
4.2、纸质面砖:粘贴揭纸后应检查颗粒间缝隙的平直大小情况,凡弯弯扭扭的缝必须用小刀拨正调直;发现面砖有破裂、缺角等缺陷应剔凿修补。
4.3、勾缝:面砖勾缝时必须采用抽缝条反复抽压密实、光滑,严禁出现砂眼和裂纹。
4.4、贴面砖观感质量要求:表面应色泽一致,无缺棱掉角、无开裂脱釉、无凸凹扭曲等现象。接缝应平直、缝宽应均匀一致,横平竖直,转角贯通。每个施工段之间面砖应无明显色差,无施工断层观感。
4.5、贴面砖分第一道成型施工和第二道勾缝施工两部分。第一道施工每天结束前,都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及其它有关部门验收;乙方必须加强贴砖的细部质量验收,在乙方自检合格后甲方进行中间抽查时,如发现空鼓、表面(水平和垂直面)不平整、排砖不整齐、有明显色差、有施工断层观感、砖面未清洗等问题则按200元/平
方米进行罚款,并无条件立即返工;第一道成型施工全部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第二道勾缝施工。在拆除外墙脚手架前,甲方将进行综合检查,若仍存在勾缝不饱满、砂眼、裂纹和第一道施工工序出现的质量问题,则按500元/平方米进行罚款,并无条件立即返工。施工缺陷必须返工处理,返工的材料由乙方双倍赔偿,以上罚款和赔偿由总工长会同质量检查员、项目经理执行。
5.工期要求:工期严格遵照甲方制订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如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按2000元/天进行罚款。
6.工程造价:根据合格的实贴面积计算,按综合固定单价23元人民币/M2作为结算价。如建设单位要求阳角做成450倒角对接,单价提高1.0元/M2。
7.安全要求:乙方承包甲方部分项目劳务,若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且乙方未与事故当事人协商彻底解决,而由相关安全生产部门处理,则相关部门要求甲方所承担的事故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乙方资金困难的情况下,甲方先为代偿,待劳务结算时乙方同意将此费用从在甲方公司劳务收入中扣除,同时乙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它条款详见安全合同。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款:
a.质量达到协议约定的要求,进场后一周内向甲方支付2000元人民币质量押金。
b.分包工程进度符合甲方的实际进度要求,乙方因自身原因返工,影响工期,甲方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c.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d.施工中必须合理使用材料并在施工期内照管现场,如发现浪费现象及野蛮施工造成损坏,则按实际浪费和损坏量金额的壹拾倍以上进行罚款。
e.缺陷返工的拆除必须得到现场质检人员同意方可进行。拆除时,应标明原因并与甲方做好赔偿手续。
f.乙方应确保施工材料在甲方指定的施工范围内,如乙方人员私自挪用或偷窃至施工协议指定范围之外的,甲方一经发现,每次罚款壹万元(乙方代表承担连带责任),并通知司法机关处理。
g.现场施工必须完全服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如乙方不遵守以上任一条款,或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能力维持继续施工的需要,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中途退场,其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50%作为结算依据。
9、乙方分包项目的工地负责人为 ,现场安全员为 ,专职电工为 。
10、乙方负责人、工地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必须自始至终在施工现场负责指挥,如有特殊情况离开现场,必须向甲方提前一天请假,否则每小时罚款 200 元人民币。
11、本工程综合固定单价中包含:人工费、辅助材料费、辅助机械费、其它直接费、管理费、间接费、劳动保险费、利润、税金、文明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安全风险费、施工措施费、现场停水、交叉作业影响、超距离材料运输、二次搬运、施工人员调遣费、高空作业费、验收前100元以下单份单项消缺等乙方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综合包干费用。
12.其它说明: 1)甲方不提供食宿,食宿及地方治安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2)甲方只提供垂直运输、脚手架、粘贴剂、嵌缝剂;其余贴砖工具、用具均由乙方自备。3)结算时应提供竣前综合验收单、罚款单、限额领料单、返工拆除单、面积计算书等结算文件。5)本工程施工正常损耗为1.0%。
13.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按时支付乙方上个月完成工作量的50%,工程完工时支付至总工程量的70%,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量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备案后12个月内一次结清(每次付款时应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务合同,到金坛市城晖劳务有限公司进行结算)。乙方必须确保人工工资按时支付,如发现拖欠人工工资或伙同现场工人到甲方处为工资而闹事等情况,按每人每次壹万元进行处罚(每月结账,当月扣除)。乙方完工交接后若出现空鼓、裂缝等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创优的,乙方同意按分包工程总价的20%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14.付款流程:填写付款申请单 报现场专职管理人员批准 送项目经理审批。不按此流程操作,不予支付工程款。(注:乙方领取工程款时必须做到:①工种负责人认可签字;②现场总工长的核实签字;③施工员的审核签字;④项目经理的批准。乙方做到以上四条后方可领取工程款。)
15.如乙方在施工中途因自身原因退场,按施工合格工程量的50%进行结算。本分包工程不得转包及再次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已施工的工作量不得结算。
1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则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解决。
17.签订本协议时,同时乙方必须提供工程具体用工的雇佣协议、雇主的相关资料(联系电话、详细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仅作为签订协议之用))、承诺书、所有用工的花名册及每月支付工人的工资表等。
18.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司备案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后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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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日期 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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