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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管养制度
**工程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编制范围为**项目水土保持相关制度。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综合治理”为原则, 减少或防止对水资源的破坏和污染, 满足水土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建设优质、 绿色工程, 造福当地为目标。贯彻”三同时”的原则: 环保与水保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 力争各项水保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第二章 水土保持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程水土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对项目施工水保管理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水保管理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技术负责人对水保管理的相关技术承担直接责任, 项目部其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安质部是项目部工程水保管理接口部门, 对项目施工区域内的水保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一、 项目经理水保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国家水土保护法律、 法规、 规章和建设单位、 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该工程的水资源影响报告书。
健全水土保护组织机构, 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 对施工中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制定和签发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组织学习国家水土保护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讨论、 研究和解决重要水保事宜。
二、 项目总工程师水保管理职责
负责施工期间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保持与业主、 水保监理及地方水保部门的联系, 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负责水保体系标准和有关规章的贯彻落实, 确保水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 责任到人, 进行实施。
三、 水保工程师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水土保护法律、 法规和当地政府、 发包方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遵照执行分部下发的有关水土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 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 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 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水土保护好的做法, 并在组织推广应用。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负责水保管理体系在本职权范围内的有效运行。
四、 工程部水保管理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土保护法律、 法规和当地政府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遵照执行工区下发的水土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 同上级业务部门保持联系, 加强施工水保管理, 保证水保管理体系在本项目有效运行。
加强对本施工区域的施工人员的水保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全员水保意识, 使人人知道保护水土就是珍爱生命。
对本施工区域内的水土保护工作负全责。
五、 安质环保部水土管理职责:
拟定项目施工水土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加强与地方环保部沟通, 接受其业务上的监督和指导。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行业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护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章制度, 对辖区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水土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参与环保事故调查、 分析和处理, 并做好水土保护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协助综合办公室制定项目塑形规划。
每周定期组织环保检查, 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 水保设施及其有关工程是否纳入施工计划; 水保设施及其有关工程的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水保设施及其有关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相应的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 施工场地的布置、 施工组织安排等是否有利于维护水资源水保和减少对周围水资源的污染; 单位工程竣工后, 主体工程以外的周围水保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的破坏是否得到恢复。
应自觉接受监理、 业主和地方环保部门等相关方的现场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不得拒绝检查和弄虚作假。
第三章 水土保持管理养护措施
一、 施工现场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基坑边坡稳定性采取相应的护坡措施, 坡脚和堑顶布设截排水工程; 同时在基坑两侧地界范围内采取绿化和水泥硬化路面等措施; 施工过程中剥离表土临时堆置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 施工期基坑两侧采取排水沟、 沉砂池等临时排水措施, 临时排水沟末端排入市政管网前布设三级沉砂池。工地大门口布设自动冲洗装置, 土方外运车辆经水冲洗后方可开出场地。
二、 施工现场水保管理养护措施
项目水电班组作为本工程的水保设施养护单位, 定期对排水沟、 沉砂池、 三级沉淀池的淤积泥沙进行清理, 保证排水畅通, 防止泥沙排入市政管道。定期检查自动冲洗装置, 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安排专人监督土方运输车辆出场清洗情况, 保证泥沙不带出施工场地。定期检查养护基坑潜水泵, 保证雨期抽水正常。日常监控场地内土体裸露情况, 及时采取覆盖措施。
三、 施工现场水保管养责任人
水保工程师: ***
水保管理养护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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