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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房[2003]Hq类
编号: 合字[ ] 号
灭 虫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灭 虫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办 小区/办公楼的公共区域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以下简称“灭虫”)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承包范围
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负责甲方被授权管理的 小区/办公楼的公共区域的灭虫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由双方在附件中约定。
第二条 承包方式
乙方以自己的人员、机器、工具和物料(特别注明的除外),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系数的方式负责小区/办公楼的灭虫服务工作。合同价款在合同期限内不再进行调整。
第三条 合同期
合同期共计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任何一方提出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提出。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乙方。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每次灭虫服务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灭虫服务费壹次。乙方进驻小区/办公楼之日起一个月后,必须把收费通知递交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根据验收记录情况,并结合附件三《灭虫工作扣分制度》的规定计算上月灭虫服务费,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付款时,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此项工作逐月进行。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 甲方委派现场代表 配合乙方的工作,参与对灭虫服务工作验收等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则需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的二天内派人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附件一《灭虫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附件四《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或双方约定固定的验收时间(每月至少一次)按照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的规定执行,并做好有关的验收记录工作。
3. 无偿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以便乙方能按照合同的约定顺利进行相应的灭虫服务工作。
4.根据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灭虫服务费用。
(二) 乙方义务
1、乙方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灭虫服务工作,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如现场代表变更则经甲方同意。
2、按照灭虫服务工作计划和灭虫服务惯例进行工作,执行甲方有关灭虫监管制度的规定。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具体标准在保证灭虫服务工作的质量水平的基础上按期完工,并在次日通知甲方进行验收。(见附件一《灭虫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及附件四《灭虫标准》)
3、负责提供小区/办公楼内灭虫服务工作必备的灭虫机器、灭虫工具和灭虫物料,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员工遵守小区/办公楼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本合同及其附件、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接受小区/办公楼管理人员的指示和监督。爱护小区/办公楼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5、.参与小区/办公楼灭虫服务工作的员工(包括主管及一般员工)由乙方直接聘用。乙方须对其工作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意外及伤亡承担责任,负责追偿、投诉及赔偿等费用。
6.、聘用足够员工进行工作,并对员工及灭虫服务进行完善管理。
7、 乙方灭虫时应将药品放置在明显的地方,并在药品放置的上方明显位置粘
贴警示标志,警示标志上应有有毒物品标志、英文说明、中文说明药品成分、解毒方法。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未付款的 ‰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正常环境或合理情况下,如果乙方提供的灭虫服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经过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到通知后的次日内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按照灭虫服务费的有关扣分标准双倍扣除乙方的灭虫服务费。
乙方收到通知后的 日内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次的灭虫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5、乙方必须按有关的服务标准,按期完成有关的灭虫工作,每项工作逾期超过 期(次)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次的灭虫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6、根据《灭虫工作扣分制度》的规定,如乙方每月分数在 分以下,必须向甲方管理处提供书面整改方案,乙方连续2次或累计达 次未能达到甲方的灭虫要求(按甲方有关的灭虫监管制度不能达到 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次的灭虫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损害赔偿和保险责任
1、乙方员工在小区/办公楼内工作中,因疏忽、大意或处理不当而引起人员受伤、死亡、动物受伤、死亡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对其雇员的任何意外及伤亡承担责任,负责有关追讨、诉讼及赔偿等费用;甲方无须对这些意外及伤亡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同时向甲方呈交有关保险公司和投保资料。
第八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
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写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函件通知
甲方如有任何关于合同的通知书或信件,可以用下列方式转交( )乙方:
1、.送达、当面递交(乙方签名);
2.、根据乙方公司注册地址(或乙方以书面形式确定的地址)寄交(以挂号信形式交寄)。
乙方如有任何关于合同的通知书或信件交给甲方,也按以上方式转交甲方。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约定: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一、灭虫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
二、灭虫服务人员要求
三、灭虫工作扣分制度
四、灭虫标准
五、药物介绍
六、廉洁协议
附件一:
灭虫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
1.灭虫工作范围:
2.灭虫工作细则如下:
工作项目
灭 虫 工 作
扣分标准
小区/办公楼内所有公共地方
灭 鼠 工 作
1、 在能力范围下,彻底捣塞鼠洞;
验收标准:2000平方米内鼠迹不超过6处。
未达标准
扣1分
2、提供鼠饵及警告标贴;
验收标准:合理分布鼠饵及张贴警告标贴。
未达标准
扣1分
3、每次定期派员抽查灭鼠效果和收集死鼠;
验收标准:把鼠密度控制在3%以下。
未达标准
扣1分
4、定时进行灭鼠工作。
验收标准:按约定时间清理干净。
未达标准
扣2分
灭 蚊 工 作
5、每月喷洒灭蚊剂2次。
验收标准:每月执行不少于2次。
未达标准
扣2分
6、灭蚊后符合全国爱卫办的标准
验收标准:不得有大型蚊虫阳性孳生地。
未达标准
扣1分
7、针对性地灭杀成虫。
验收标准:伊蚊域及伊蚊的布雷指数不超过5%。
未达标准
扣1分
灭 蝇 工 作
8、每月喷洒灭蝇剂2次。
验收标准:每月执行不少于2次。
未达标准
扣1分
9、对蝇类孳生地进行有效控制。
验收标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5%。
未达标准
扣1分
灭 蟑 工 作
10、每月2次进行灭蟑工作。
验收标准:每月执行不少于2次。
未达标准
扣2分
11、喷洒六谷氨酯或谷素灵等热雾剂。
验收标准:蟑迹密度不超过8%。
未达标准
扣2分
附件二:
灭虫服务人员要求
工作纪律
扣分标准
1.工作时间内,严禁擅自进入小区/办公楼内不属于乙方灭虫服务地方。
未达标准扣1分
2.保洁员不可从事与小区/办公楼有相抵触的工作。
未达标准扣2分
3.不准赌博、盗窃或作任何刑事罪行。
未达标准扣3分
4.不准做危害本身或他人的行为,给小区/办公楼内财物造成损坏。
未达标准扣1分
5.要礼貌待客,不准用粗言秽语,讥讽客人或对客人不礼貌,不理睬。
未达标准扣1分
6.工作时不准打私人电话、抽烟、会客、吃东西。
未达标准扣1分
7.灭虫用具要集中存放、不乱摆。
未达标准扣1分
8.听从管理处委派属乙方灭虫工作范围内的指令。
未达标准扣2分
9.不准私自为住户提供特别服务。
未达标准扣3分
仪容、仪表
1.男职工头宜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不盖过耳部及衣领为合适。
未达标准扣1分
2.女职工不宜浓妆艳抹,不应涂指甲、戴长耳环。
未达标准扣1分
3.制服及鞋袜应保持统一整洁,每日应更换和烫洗,指甲应常修剪。
未达标准扣1分
4.礼貌用语不离口。
未达标准扣1分
5.态度要友善、面露微笑,不可带有情绪工作。
未达标准扣1分
附件三:
灭虫工作扣分制度
为有效保证 区内的灭虫卫生质量达到高标准,向 公司(乙方)提出灭虫卫生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采用灭虫工作计分制度, 公司必须认真履行,并派驻一名主管协助 管理处(甲方指定)一起对区内灭虫工作、灭虫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办理灭虫工作的验收、签证手续。在检查过程中, 公司如出现工作人员未按合同的规定作业或工作出现疏忽,灭虫质量未达标准,甲方管理处将按扣分标准,在评估 公司工作能力、实效的分数上扣除相关分数,每月按 公司所有得分数,结合本制度的规定计付报酬:
1、对 公司进行计酬与计分形式:
计分的总分为100分,分数为95分以上(含本数)可得全额酬金。分数为95分以下(不含本数)的,凡在《灭虫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和《灭虫服务人员要求》的规定内容中每扣一分,将扣除酬金 元。按这样计算,累计一个月得出 公司的酬金。
2、根据制定出来的灭虫扣分标准,甲方物业助理定期(时间由双方商定,每月至少一次)对小区/办公楼的灭虫工作进行检查,并计算当日应扣的分数,上报甲方管理处主任。
3、甲方物业助理应做到尽职巡查其管辖区的灭虫工作,如发现小区/办公楼局部灭虫未达标准,应及时通知 公司进行整改。
4、每月甲方管理处主任根据物业助理定期上报的扣分分数额进行累扣,而得出 公司该月的扣分数额,并通知 公司。
备注:如甲方管理处要求加急的灭虫项目,应提前一天通知 公司派人员灭虫(费用另议)。
附件四:
灭虫标准
(全国爱卫会考核达标标准)
一、 灭鼠标准
(1) 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
超过3%;有鼠间、鼠类、鼠咬痕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 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 灭蚊标准
(1) 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 率不超过3%。
(2) 用500毫升收集勺采集城区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 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 灭蝇标准
(1) 重点单位有蝇房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示 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 蝇类孿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 灭蟑螂标准
(1) 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 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 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 有活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附件五:
药 物 介 绍
(乙方介绍所用的灭虫药物的种类、产地、特性、用药百分比及解救药物(如人、畜误食)等详细资料)。
附件六
廉 洁 协 议
甲方:
乙方: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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