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5 2023年第1期高考改革与探索郑若玲主持作者简介:徐光木,男,湖北武汉人,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考试制度及理论(黄石 435002);魏晴晴,女,安徽亳州人,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2021 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考试制度及理论(黄石 435002);何旭辉,男,河南平顶山人,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2021 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考试制度及理论(黄石 435002)新高考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了吗基于 31 个省份“双一流”高校录取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徐光木 魏晴晴 何旭辉摘 要:基于全国 31 个省份
2、2014-2019 年“双一流”高校录取面板数据,参照基尼系数表达式,通过建立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模型,对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省际间高等学校入学机会的公平性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自 2014 年浙江、上海首批试点新高考改革以来,我国“双一流”高校在各省录取率虽然保持了普遍增长,但各省份高等教育入学率特别是“双一流”高校录取率并没有呈现出相应比例的普遍增加。在试点初期,新高考改革对促进省际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作用有限,尚没有达到理想预期效果。随着新高考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亟待进一步改进高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双一流”高校录取率,切实缩小“双一流”高校录取率省际差距。关键词
3、:高考改革;教育公平;入学机会公平;“双一流”高校;优质高等教育一、问题提出“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是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确定的原则和主要任务。意见提出“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意见 实施迄今已 8 年,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2014 年浙江、上海率先启动新高考改革,2017 年北京、天津、山东和海南接着启动改革,2018 年增加江苏、湖北、福建等 8 个省份作为第三批改革试点省份,2
4、021 年第四批7 个省份跟进。截至目前,进入新高考改革省份已达21 个。如何客观评价试点省份的改革成效,特别是随着新高考改革的全面铺开,前两批试点省份所能够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否具有持续性?其他省份能否享受到先行试点省份的同等待遇?新高考改革对于促进省际间入学机会公平有多大作用?这些都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关于新高考改革中教育公平的研究,近 3 年的文献主要从新高考改革实施状况与教育公平的角度研究。刘世清、王森对上海市 2017 届高三学生进行问卷徐光木 魏晴晴 何旭辉:新高考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了吗DOI:10.16391/ki.jyks.2023.01.003徐光木 魏晴晴 何旭
5、辉:新高考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了吗 6 调查发现,新高考改革后大多数考生能自主选择等级考试科目,但功利选考问题较突出;等级计分缓解了分分计较,但引发的“不公平”或“吃亏”现象较为严重1。针对新高考改革如何促进公平性,有学者给出了建议,如 2019 年李化侠、辛涛在其文章 新高考目标的测评路径探析 中提出,完善测验流程、减少测验项目功能差异是实现新高考维护社会公平目标的路径,但新高考要真正发挥促进社会公平、阶层流动的目标,还应增加高考人数较多省份和农村地区的招生人数2。与此同时,韩月基于新高考改革正处于试点经验逐步扩散的关键期的认知,从降低创新方案的成本风险角度出发,提出首批试点的经验仍
6、需不断反思、后续试点的方案尚须谨慎设计3。詹真荣课题组自 2016 年初跟踪调查浙江省新高考改革,发现浙江省高考新政的实施虽然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但也存在着加重学生负担、科目设置不科学、赋分方式欠合理、学生选择没保障、理工学科陷困境、学生素养有脱节等问题4。2021 年,张涌发表 新高考改革中的关系主体困境分析及协同应对 一文指出,由于新高考改革的各利益相关者之间诉求存在冲突,因而形成政府资源引起的教育公平困境、高校人才选拔的同行竞争困境、中学应试教育惯性的压力困境和学生分数利益最大化的博弈困境,这些因素成为深入新高考改革、确保教育公平所必须克服的障碍5。2022 年,阎琨、吴菡运用实证研究方
7、式发现当前新高考改革存在增加家庭资本的作用空间、扩大不同层次中学教育教学不平等、考试制度设计存在公平隐患等制约考试公平的问题6。同年,谢梅沁、谢季遥的 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相关主体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一文指出,学生、家长、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应对当前新高考改革中存在的诸如考试形式、科目选择、赋分方式、录取模式等方面的新变化和升学观念转变难、高中教学转型难、高校精准选人难等新挑战,建议学生和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高中和教师创新布局着眼学生成长的育人模式;教研队伍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教研能力;高校勇立潮头,担当人才培养重任;考试机构推进专业化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7。随着改革稳步向纵深推进,新高考改革涉
8、及的省份和人群迅速增多,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新高考改革是在按照 意见 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稳步推进吗?新高考改革促进了全国范围内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吗?新高考改革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省际间入学机会公平、特别是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对于上述问题,现有成果有所涉及,如刘秀玲通过对 47 所优质高校 20112017 年的有关招生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中西部招生协作计划对提高输入省份优质高校高考录取率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作用也很有限,2014 年后输入省份和输出省份优质高校高考录取率差距仍在持续扩大8。在总结现有成果基础上,本文基于 31 个省份 2014-2019 年“双一流”高校录取的面板数据,力
9、图对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省际间高等学校入学机会的公平性进行更加深入的实证研究,即对新高考改革的初步成效进行测度,旨在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客观、理性的回应。二、理论基础及模型建构(一)教育公平人们对于教育公平的认识和理解众说纷纭。石中英从四个方面对教育公平的内涵进行界定: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反对各种形式的教育特权9。褚宏启认为,教育公平包含教育资源配置的三种合理性原则,即法律规定人人拥有平等受教育权的平等原则,对于不同天赋和智力水平的人因材施教的差异原则以及对于弱势学生给予补偿教育的补偿原则。因此,在教育机会均等前提下教育的结果不平等
10、、不均等也是公平的10。胡劲松把教育公平看成是一种在“比例平等”原则支配下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份额的理想和确保其实际操作的法律制度。他认为,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就是在阶层或群体之间按比例平等分配教育份额11。杨东平则指出在 1977 年之后,教育作为社会分层的工具,异化出凝固和制造社会差距的功能,教育公平的主要矛盾开始从教育权利平等转为教育机会均等,并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和持续不断的声讨12。(二)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教育公平是一个相对性概念,属于教育“质”的范畴,教育机会公平具有绝对性,属于教育“量”的范畴。所谓教育机会公平,就是在获得教育机会方面没有歧视,为平等的能力提供平等的进入机会。这要
11、求我们 7 2023年第1期在确立教育机会平等时,既要关注竞争权利的机会平等,也要注重发展潜力的机会平等13。在入学机会问题上,主要是公平的制度设计14。由于高考在我国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发挥着桥梁作用,因此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被认为是教育机会公平的集中体现。社会舆论对于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性的争论由来已久,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全国应按统一高考分数线录取,从而彻底解决高考录取的省际不均衡问题;另一种则认为高考分数线对少数省份倾斜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高考所面临的各省市间录取分数线的失衡问题,与历史上科举所遇到的地域间配额不均惊人地相似15。不论是站在历史分析的维度,还是站在人口
12、全面发展和区域均衡发展的角度,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性都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因为提升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性不仅有助于促进省际间教育公平、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而且能够为不同省份的“潜力人才”创造平等的发展机会,因而省际入学机会公平是新高考改革对于促进公平的本质要求之一。研究表明,文理分科16、高考加分政策17等分别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不公平。更多研究进一步表明,在现有分省招生制度下,不同层次高等教育均存在地域不公平18,特别是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地区不公平问题尤为引人关注19。因此,消除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地域不公平,逐步弱化现有的以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为标准的招生计划分配模式20
13、,是新高考改革的根本性任务和今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三)理论模型当前,对于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进行定性研究的成果较多,定量研究成果相对比较少见。乔锦忠通过建立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指标体系,利用 2006年中央部属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数据,对各省中央部属普通高校入学机会省际分布状况进行了测量。发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省际差异较大,其中,西藏、青海、宁夏、海南、天津、上海、北京、新疆指数排名靠前,河南、广东、山东、河北、四川、安徽、湖南、广西指数排名靠后21。其理论模型为:本文在借鉴该理论模型建构思路的基础上,主要参考经济学关于测度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理论模型,建立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
14、平指数模型,对新高考改革试点的初步成效进行测度。本文建构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指数模型与乔锦忠的入学机会指数模型的主要区别是:第一,后者主要着眼于省际横向比较,不能衡量总体不公平性,而本模型侧重于,通过衡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不平均分配占全国平均录取率的比重,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总体公平性进行测度;第二,后者研究的是新高考改革前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而本文研究的是新高考改革试点后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指数的数值区间也和基尼系数一致,指数最大值为“1”,最小值等于“0”,指数越接近 0 表明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越是趋向公平,反之则越趋向不公平。本文提出的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计算
15、公式如下:(2)在公式(2)中,Ge表示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n表示全国省份数量;Ri表示高校在某省份招生人数占该省份高考考生人数的比例,即通常意义上的某省高考录取率;Rev表示高校在各省份招生比例的全国平均值,即全国高考平均录取率。三、实证检验(一)数据与方法在界定相关概念和建构模型的基础上,本文收集整理了 2014-2019 年“双一流”高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录取率。台湾、香港、澳门三地由于数据缺乏未能纳入,2020-2021 年高等学校入学数据可能因(1)徐光木 魏晴晴 何旭辉:新高考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了吗 8 为疫情原因未能发布,因此,课题组未能完整获取近两年数据并将
16、其纳入研究模型。本文数据来源为对应年份 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37 所“双一流”高校(含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官方网站及媒体报道。本文的目的是公正、客观地呈现新高考改革后我国“双一流”高校各省份的录取率增长情况,分析新高考改革对我国教育公平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新高考改革、促进我国教育公平提供政策建议。由于统计口径可能不完全一致,因而不能完全排除数据统计的误差,但数据总体是真实可靠的。本文关于“双一流”高校录取率的计算公式为:(3)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教育部等三部委确认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正式公布于 2017 年 9 月,因此,统计数据中 2017 年(含
17、)以前的“双一流”高校录取率实为 211 高校在对应省份的高考录取率。表 1 2014-2019 年“双一流”高校各省份录取率省(市、自治区)201420152016201720182019平均北京9.15%9.15%12.50%13.99%20.50%14.00%13.22%天津10.64%9.90%12.00%12.68%14.10%12.70%12.00%河北3.40%3.46%4.30%4.42%4.55%4.40%4.09%山西3.03%3.14%4.30%4.67%4.80%4.70%4.11%内蒙古3.53%3.58%5.50%6.03%7.30%6.00%5.32%辽宁4.27
18、%4.53%6.00%5.93%6.10%5.90%5.46%吉林5.68%6.37%8.80%8.95%9.40%9.00%8.03%黑龙江4.37%4.44%6.50%6.67%7.50%6.70%6.03%上海10.74%10.34%13.90%13.58%16.80%13.60%13.16%江苏3.53%3.75%5.70%5.19%7.10%5.20%5.08%浙江3.73%4.35%4.70%4.40%5.20%4.40%4.46%安徽2.75%2.76%3.50%4.10%4.20%4.10%3.57%福建3.27%4.39%6.00%5.37%5.70%5.40%5.02%江西
19、2.93%3.14%4.20%6.46%7.40%6.50%5.11%山东3.38%2.81%3.30%4.44%4.60%4.40%3.82%河南2.51%2.43%3.80%4.15%4.80%4.10%3.63%湖北4.51%4.82%5.20%5.16%5.80%5.20%5.12%湖南3.27%3.12%3.90%4.53%5.20%4.50%4.09%广东2.09%2.20%3.10%2.74%3.20%2.70%2.67%广西2.66%2.79%5.50%4.61%4.84%4.60%4.17%海南4.03%3.99%6.40%7.90%5.10%5.48%重庆4.17%4.49
20、%4.90%5.38%5.50%5.40%4.97%四川3.06%3.09%3.90%4.44%5.60%4.40%4.08%贵州2.61%2.44%4.30%5.17%6.50%5.20%4.37%云南2.91%2.89%3.90%4.50%4.85%4.50%3.93%西藏3.66%3.66%6.70%12.77%7.10%12.80%7.78%陕西4.17%4.23%5.10%5.67%6.60%5.70%5.25%甘肃2.88%2.89%3.40%3.50%4.20%3.50%3.40%青海7.13%6.59%8.90%11.66%12.20%11.70%9.70%宁夏5.46%5.0
21、4%7.80%8.56%9.12%8.60%7.43%新疆3.70%3.89%8.20%7.76%7.86%7.80%6.54%全国平均4.30%4.34%6.01%6.63%7.22%6.59%5.85%数据来源:根据 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37 所“双一流”高校官方网站及相关新闻报道整理。9 2023年第1期(二)描述性统计表 1 反映了 2014-2019 年“双一流”高校在各省份的录取率。总体来看,全国各省份“双一流”高校录取率在 2014-2018 年间呈较普遍、稳定、逐年增长态势,且增量明显;但 2018 至 2019 年全国除西藏以外省份的“双一流”高校录取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
22、。这说明,2014-2018 年间是我国新高考改革的一个红利期,这一时期“双一流”高校逐年扩招,所以在各省份的录取率呈逐年递增态势。但 2018 至 2019 年“双一流”高校在各省份录取率有所下降,说明高校的招生人数开始呈相对稳定的态势。不可否认,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扩招的持续推进,各省份高中毕业生获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均有了不同程度提升,特别是西藏的“双一流”高校录取率从 2014 年 3.66%增加到2019 年的 12.8%,获得较大增幅。究其原因,主要是政策倾斜的结果。图 1 2014-2019 年“双一流”高校在各省份录取率增量对比分省份来看,这一期间“双一流”高校录取率提升的幅度十分
23、不均衡。期初“双一流”高校录取率较高的省份增长幅度相应也较大,反之增长幅度则较小。从图 1 可以看出,北京、上海、天津的增幅较大,广东、河南、山东、河北的增幅较小。这一点从描述性统计上也得到了验证。作为“支持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的输入省西藏、新疆的“双一流”高校录取率增长幅度也较为明显,这主要得益于“中西部招生协作计划”的大力支持。表2显示,2014-2018年间,各省份“双一流”高校录取率的方差呈逐年增长趋势,2019 年才有所下降。这说明,2014-2018 年省际间的录取率差距不但没有缩小,而且逐年增加。以河南、北京为例,2014-2018 年间,河南省“双一流”高校录取率绝对值增加
24、了2.29%,而北京“双一流”高校录取率绝对值同期增加了 11.35%,后者的增幅是前者的 4.96 倍。2019 年各省份“双一流”方差开始出现下降,说明新高考改革在历时 5 年、扩大到 14 个省份后其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效应可能开始显现。表 2 2014-2019 年“双一流”高校各省份录取率描述性统计201420152016201720182019平均0.0429741940.0434419350.0600645160.0662516130.072167740.058411中位数0.03530.03750.0520.05370.0580.05105标准差0.0221869180.0209
25、552820.0276597610.0315799610.038526950.026769方差0.0004922590.0004391240.0007650620.0009972940.001484330.000717徐光木 魏晴晴 何旭辉:新高考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了吗 10 平均来看,各省份“双一流”高校录取率差距也较大。高于 5.85%这一全国平均录取率的省份及其录取率分别为:上海 13.16%,北京 13.22%,天津 12.00%,青海 9.70%,吉林 8.03%,宁夏 7.43%,西藏 7.78%,新疆 6.54%,黑龙江 6.03%,其余 22 个省份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6、。其中,山东 3.82%,河南 3.63%,安徽 3.57%,甘肃 3.40%,广东 2.67%,分居后 5 位,广东省的“双一流”高校录取率甚至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201420152016201720182019峰度3.4664182612.8113300441.8585349440.493696434.659430162.427607偏度2.0134942111.8112508591.5175543031.2771517912.14110361.712264最小值0.02090.0220.0310.02740.0320.026717最大值0.10740.10340.1390.13990
27、.2050.13215置信度(95.0%)0.0081382270.007686460.0101456820.0115836230.01413180.009492图 2 2014-2019 年“双一流”高校在各省份平均录取率排序(三)实证分析将表 1 中的数据分别导入公式(2)中,计算出2014 年 31 个省份的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如下:(3)按照上述方法,分别计算 2015-2019 年 31 个省份的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如下:表 3 2014-2019 年我国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年份201420152016201720182019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0.350.330.370.370.3
28、60.38根据基尼系数理论,公平指数在 0.2 以下被视为绝对平均,0.2-0.3 被视为比较平均,0.3-0.4 被视为相对合理,0.4-0.5 被视为差距较大,达到 0.5 以上则表示差距悬殊。从表 3 来看,我国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总体处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但是,从 2014-2019 年我国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自2014 年起浙江、上海率先试点新高考改革以来,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并没有呈现出稳定的下降趋势,甚至有所上升。尽管 2018 年和 2015 年的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相比前一年都略有下降,但 2019 年又有所上升,说明这一趋势还不稳定,新高考改革对促进教
29、育公平的结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11 2023年第1期从三个方面对实证结果分述如下:首先,实施新高考改革后,各省份“双一流”高校录取率低的状况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由此获得了质的提升。这主要得益于新高考改革后“双一流”高校进一步扩招,各省份被“双一流”高校录取的考生绝对数量和相应比例得到明显增加。其次,实施新高考改革后,高考录取的不公平形势仍然很严峻,存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极个别省份的“双一流”高校录取率远超全国平均水平,但是绝大多数省份的“双一流”高校录取率都不同程度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9 年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甚至达到了 0.38,相比于改革前一直保持在 0.33 的
30、较高水平的高等教育入学指数增加了 0.05。最后,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改善趋势还不是很稳定,容不得丝毫懈怠。2014-2019 年间,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明显下降趋势,而且期末的 2019 年和期初的 2014 年相比,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指数还增加了 0.03。这说明随着新高考改革试点范围的扩大,高考录取不公平状况还远没有获得较为稳定的改善,离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四、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一)研究结论本文通过对 2014-2019 年“双一流”高校在各省份的录取率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新高考改革方向正确。自 2014 年浙江、上海实施新高考改革以来,我
31、国无论是“双一流”高校平均录取率,还是“双一流”高校在各省的录取率,都保持了普遍稳定增长,使包括原本录取率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在内的全国考生都得到了明显的教育实惠,高考计划省际分配的不公平状况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这一成就的取得来之不易,既是新高考改革以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的直接体现,又是各省份、各高校长期共同努力的必然结果。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新高考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总体是成功的,与社会预期总体也是相符的,因此应当继续得到坚决的贯彻执行。这一结论应成为当前评价新高考改革初步成效的主流观点。其次,新高考改革遇到瓶颈。我们
32、在肯定新高考改革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伴随着试点省份的逐步增多和改革逐渐向纵深推进,新高考改革对促进省际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受限。这主要是因为实施新高考改革初期,各省份高考录取公平状况之所以会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主要得益于新高考改革后每个省份被“双一流”高校录取的考生绝对数量都有明显增加,而中西部省份由于原有招生计划基数相应较小,增加比例因此相应更大。然而,随着新高考改革的全面铺开,一方面“双一流”高校的招生计划不可能持续大幅增加,即增加招生计划不具备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即使招生计划还有增加的余地,随着试点省份迅速增多导致分母变大,同等招生计划增量带给试点省份
33、的“教育获得感”将会越来越弱。对于这一点,有关方面需要给予足够关注甚至警觉。最后,新高考改革须保持定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新高考改革初期,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的“双一流”高校录取率与北京、上海、天津等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比较集中的地区相比,录取率差距的绝对值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扩大趋势,省际录取率“两极分化”现象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这说明,推进新高考改革目前还只是处在起步阶段,取得的成效还十分有限,距离 意见 所明确的“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改革目标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需要引起足够重视的是,促进公平是这次改革的基石之一,在试点初期如果不能通过改
34、革稳步促进省际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新高考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铺开将有可能遇到新的障碍。当然,我们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任何改革从开始推行到收获成效都有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保持足够的耐心、定力和保持高度警觉同等重要。(二)政策建议当前是我国新高考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攻坚时期,也是关键和敏感的时期。自 2014 年浙江、上海率先启动新高考改革试点,到 2021 年已经有 21 个省份相继启动新高考改革试点。这预示着,在不远的将来我国将全面实施新的高考制度。那么,随着新高考改革在我国的全面推进,改革政策的实施能否维护教育公平、能否促进“双一流”高校省际间入学机会公平,以及能徐光木 魏晴晴 何旭辉:新
35、高考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了吗 12 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双一流”高校省际间入学机会公平,“双一流”高校招生计划的合理分配无疑是其中关键的一环。为此,本文建议如下:第一,进一步巩固高考在促进教育公平中的关键性地位。高考除了具有培养人的功能,还肩负着促进社会流动和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使命22。新高考改革实施以来,我国高考录取的公平性虽然有所提升,但不公平的现状仍然存在,并且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和高校在制定、修订以及实施高考改革政策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以促进省际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巩固高考公平在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中的关键地位,充分发挥高考“唯才是举”的典型特征以及竭力
36、避免当前中国高等教育机会分配中存在的出身影响23。而且,高考公平性作为保证其制度正当性的前提和基础,是高考改革决策及其绩效反馈中始终需要考量的核心指标24,因此随着新高考改革的全面深入推进,高考制度已经不能仅仅满足于现时需要,而必须立足长远,以高考录取率,特别是“双一流”高校录取率作为重要指标,以此来衡量新高考改革是否符合改革预期和是否达到了理想标准,进一步夯实“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5目标的实现基础。第二,着力在补齐高考省际录取公平短板上下功夫。高考分省录取制度是对古代科举分省定额制的经验借鉴,缘于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有其历史必然性,构成我国高考制度形成和发展的
37、内在驱动力26。高考分省录取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只是在于如何才能将分省录取指标分配得更加公平合理,使之能够兼顾公平与效率。鉴于高考分省录取制度基于各省基础教育质量差异和教育资源不均衡这一大背景,新高考改革又直面促进教育公平这一根本性问题,因此,为了保障各省考生有大体相当、相对公平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27,新高考改革就应当把关注点聚焦到省际间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差异,特别是缩小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不公平性问题上,并出台积极有效的针对性措施。一是进一步改进“双一流”高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继续加大中西部招生协作计划政策倾斜度,提高中西部省份“双一流”高校协作招生计划数28,以及进一步扩大招生专业覆盖面,
38、切实缩小“双一流”高校录取率的省际差距;二是建立“双一流”高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和督促各“双一流”高校综合考虑地区适龄人口数、高考报名人数、本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等多项指标,建立以地区适龄人口数为核心变量的理论模型,实现招生指标的合理分配。在此基础上,对于实际入学机会较小的地区,再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以确保在提高入学机会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地区间的不合理差异29,只有这样才能在更大程度上促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省际公平。第三,压实教育均衡发展对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根本性作用。当前,我国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局面虽然有了明显改观,但总体来看,我国农村教育相对落后,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相
39、对滞后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与人民群众受教育的美好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矛盾,实现教育公平高水平发展依然任重道远30。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工程和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高考分省录取制度作为一种内控机制,试图从录取结果上对教育发展的相对不均衡进行制度补偿,至少对于当前来说非常必要,但从人的成长成才角度看,高考录取又只是“中间目标”,招生计划倾斜即使能够发挥一定的代偿作用,也始终无法替代教育均衡发展对于广大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基础性作用。也就是说,从短期看,招生指标的倾斜可以起到缓解优势高等教育供需矛盾的作用,但从长远看,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还是提
40、高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提高上述地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31。当前推进新高考改革不应孤军深入,而应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统领,立足教育均衡发展,主动对接从“有学上”的低层次教育机会均衡向“上好学”的较高层次教育机会均衡32实现过程,通过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和科学合理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等,全面缩小教育的区域、城乡发展差距和高考录取率的省际差异,使全体人民的公平受教育权得到切实保障,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参考文献:1 刘世清,王森.新高考试点区域综合改革的成效与问题研究:基于上海市 2017 届高三考生的调查 J.湖南师范 13 2023年第1期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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