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财务部印章管理规定3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某保险股份分公司财务印章管理规定为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加强内控建设, 特制定本规定。一、 财务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 ”现金收( 付) 讫章”、 ”转帐收( 付) 讫章”、 ”法人章”、 ”财务结算专用章”等。二、 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 详细登记印章保管、 交接等情况( 格式见附件) 。各支公司要将登记簿妥善保管, 作为财务档案之一永久保存。三、 各种财务印章实行专人负责制, 不得多人共同保管同一印章。四、 各种印章严禁摆放在易于被她人触及的桌面上, 印章保管人离开工作岗位时, 要将印章锁于自己的办公桌内。除”现金收讫章”之外的其它财务印章, 如保管人较长时间不在工作岗位, 必须按要求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五、 对于银行预留”印鉴章”, 统一规定为由出纳人员保管”法人章”、 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现金支票、 转帐支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时, 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要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复核、 查验, 不得由出纳人员自行加盖。六、 对于各种财务印章, 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外出使用, 特殊情况下须经财务经理批准。财务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印章种类印章交出日期交出人员印章接收日期接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