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给水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安装水表、阀门).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658849 上传时间:2024-10-08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9.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给水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安装水表、阀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本文档共9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临时给水工程 合 同 文 本 合同名称: 临水给水工程 合同编号: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xxxxx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12年 月 日 给水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xxxx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在 深圳地铁香梅站 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给水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 乙方应该进行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各种钢管、管线铺设,阀门安装,水表安装,接口处理,检查井的砌筑,闭水实验,沟槽回填与夯实,场地清理等与给水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 1.4承包方式:与施工相关的一切人工、材料、机械都由乙方提供,包含办理该项目的给水手续。 第二条 工程工期 3.1乙方按合同文件完成全部工程的工期为 15 日历天。 3.2开交工日期及各阶段控制工期如下: 开工日期:2012年 月 日 完工日期:2012年 月 日 3.3若施工过程当中业主、监理及甲方根据工程总体进度情况要求调整工程日期,则以最终调整后的日期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其中形象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甲方的要求。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因工期、进度计划变化而可能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已在合同中充分考虑,乙方不得另外提出补偿权。 3.4乙方不按合同、图纸、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影响合同工期的要求。 3.5因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延损失赔偿金:1000 元/天,拖延损失赔偿金限额:合同价格的 10 %。 第四条 合同价格 4.1现拟本工程总价款为 65000 元整, 陆万伍仟 元整。 4.2本合同为 固定综合价格 ,一次性包死,不再给予调价。 4.3合同价格已包括了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完成本合同工程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生产生活的水电费、质检(自检)、试验配合费、缺陷修复、返工、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及拆除费、保险、税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合同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责任及义务和风险等的一切费用。 4.4合同价格还包括必须赶工措施和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约定工期内完成,一切赶工或因加班而提出补偿要求将不会被考虑。 4.5合同价格包含了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施工停滞、人员窝工而增加的费用。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5.1预付款: 无。 5.2验收:乙方工程施工完毕必须由水务集团和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验收单和合格证。当验收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及时按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工程款支付:乙方施工材料、人员、机械等进场、并施工完成验收后通水前,甲方支付乙方70%的工程款;办理好施工给水手续,正常通水后,扣除下列费用后支付给剩余工程款: (1)质量保留金 10% ; (2)按合同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甲方垫付的其他款项。 5.4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甲方对乙方现场管理、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时,甲方有权利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以防止因乙方履行合同不利可能造成的损失。 5.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甲乙双方签订前,乙方将 保证金打入甲方账号。 乙方在工程完工经水务集团和甲方验收后的28天内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无利息)退还乙方。 5.6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通过银行汇款到合同中指定帐户,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帐户时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7乙方自行中途退场或甲方依据本合同对乙方清场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未付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尚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部分,甲方依法向乙方追偿。 5.7甲方应将工程款汇往本合同指定的乙方账号 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5.8工程完工后或者合同解除后,在签订末次结算后15天内,没有签订末次清算协议书的,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付款。 第六条 材料和设备 6.1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行购买材料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乙方检验合格证书及样品检验,以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规范和图纸的要求。 6.2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须提供样品,待甲方报验合格后方可批量采购。提供样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自费对其所购买物料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支付由他人进行试验的费用。 6.3检验结果确定乙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从现场运走,并用合格适用的材料或设备替代。如乙方不采取更换,或因对本合同中约定应由自己采购或租赁的材料或设备因管理能力不够、不熟悉当地环境等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或租赁时,甲方有权按实际购买或租赁价格加10%的管理费用列转给乙方。 6.4施工过程中用到的活动临时围栏、安全网、警告信号灯(牌)由乙方提供,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6.5所有由乙方自行购置的材料和机具,其涨价的商业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因为材料或机具等涨价而对本合同单价进行任何调整。 6.6双方约定:乙方采购或租赁任何材料或物品、设备,必须以自己企业的名称对外进行采购、租赁和签订相关合同;不得以书面、口头等各种形式使用甲方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作业队、工段、工区等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如有发生,甲方不予认可,应由乙方负责;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加倍赔偿。 6.7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因偷工减料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施工中的检查。 7.2负责现场总体平面规划。 7.3支付乙方工程款。 7.4指定给水工程接驳口、按装水表的位置。 7.5向乙方提供申请给水相关资料。 7.6给水务集团缴纳押金 第八条 乙方责任 8.1乙方施工的给水工程接驳口、安装水表的位置不能在甲方改迁的管钱及范围内。如果接驳口的位置在改迁范围内,所造成的返工,由乙方无偿施工,并赔偿耽误甲方施工的所有损失。 8.2乙方应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并修补工程的任何缺陷。乙方提供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督、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他物品。 8.3乙方遵守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条例和安全操作规则,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在必要的地方搭设照明、警卫、围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 的安全目标。并接受甲方、业主及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在合同执行期间内如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乙方承担造成的人员的伤亡、罚款、索赔、诉讼、等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如有隐瞒不报,给予严肃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8.4乙方应在本工程实施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主体责任,与雇佣的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规定的社会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且为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乙方应为所雇用工人办理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施工人员造成伤害的责任。乙方负责第三方原因造成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甲方对乙方雇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损失不予赔偿,也不对与此有关的索赔、赔偿及诉讼等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8.5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合理地安排现场平面布置,妥善存放和处置设备和材料,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以保持现场的清洁有序。工程完工后的10天内,乙方应清理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所有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保持现场整洁。 8.6乙方应全面负责照管与维护所有已完成的合同工程,并对因其不小心或疏忽玩而导致的损毁负责。 8.7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如果本工程发生事故或失误,甲方认为急需进行补救以确保工程安全,乙方在接收甲方代表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紧急补救,如乙方无能力或不能及时进行补救, 则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实施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8未经甲方代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场,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并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8.10乙方在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环境中工作或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在施工前7天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8.1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施工,和其他交叉进行施工的单位搞好配合关系;服从总进度安排,确保不影响总工期的完成。 8.12办理好施工场占用手续;提供施工用电及必要的临时施工用场所; 第九条 质量及验收 9.1甲方有权对现场的物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做细致的检验,提供给甲方所需物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不能满足要求,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更换合格、满足要求的材料,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 。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除补偿甲方遭受到的所有损失费用外,还需另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质量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 %。 9.3乙方应按规范以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于不合格合同要求的部分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9.4本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工程交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评定质量等级,交工验收证书资料签字齐全后办理工程交付;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对不合格工程返工或进行补救处理,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缺陷责任及保修 10.1缺陷责任期: 2 年,自水务集团签发交工证书之日算起。 10.2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1天内迅速派人修复工程存在的缺陷或完成尚未完成的扫尾工作。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上述指示,则甲方有权雇佣他人进行此项工作,费用从乙方的保留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0.3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进入保修期(保修期: 2 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乙方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法律后果。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1.1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11.1.1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不满足合同或规范的要求; 11.1.2违反合同规定,乙方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 11.1.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1.1.4乙方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11.1.5经常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2.1.1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额时,但本合同第8.8的约定除外; 12.1.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2.2.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工期每延误一日,按合同总价的 5 %承担违约责任; 12.2.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延误一天工期,承担违约金1000元,超过一天,依次累加。 12.2.3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2.4 因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材料浪费、工事浪费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数额据实结算。 12.2.5 乙方将工程再分包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场,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6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清退出场。由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2.2.7合同期内,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之一,即可认定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直接赔偿甲方。 (1)未能满足施工要求,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承诺投入资金、机械、设备、仪器、人员; (2)偷工减料,或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被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或甲方勒令退场时; (3)不服从项目业主、监理、甲方的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的; (4)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或雇员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严重影响施工生产或生活秩序,造成甲方企业形象、声誉受损; (5)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停工(含关键工程部分停工)、解除合同,或累计怠工7日以上; (6)将施工内容进行转包、再分包。 第十三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13.1如果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13.2甲方和乙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不能自行调解时,提交甲方总部所驻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 14.1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先向甲方交纳 人民币贰万元 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完工,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等级标准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及财务费用)。如发生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或中途因违反合同规定被甲方勒令退场或乙方自身原因退场,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退场费用及退场纠纷。 14.2质量保证金:乙方的工作成果在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发包人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业主、建设单位、发包人返还甲方质保金后,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若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质保期延长,保证金仍由甲方保留。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保证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时,由乙方补足。 第十五条 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15.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办清财务手续后,除合同第十条外其余条款失效;完结保修事项,保修期满,付清保修金后,全部合同失效。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5.4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盖鲜章的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其授权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