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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管理.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4658846 上传时间:2024-10-0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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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管理 5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管理 为加强我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提高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型模板与脚手架施工技术 技术名称为智能附着式整体升降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产品必须经建设部鉴定,安装、升降和拆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实施。使用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检验。验收合格之日起 30日内,向建管处办理使用登记。  (二)临时用电技术     技术名称为透明塑壳断路器,电子式和电磁式漏电断路器,电磁式和电子式漏电保护器,具有电路隔离、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功能于一体的组合电器,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配电箱和开关箱等6项产品技术:     1、 4月1日起,新开工建筑工程必须使用以上6项产品;之前安装使用的,必须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     2、有关单位要严把质量关,不得使用、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配电箱、开关箱和相关电器产品。     3、以上产品必须经过CCC安全认证,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标准,并按规定取得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     (三)垂直运输技术     1、技术名称为SC、SS型施工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必须是齿轮齿条传动,带有渐近式防坠安全器,其防坠安全器必须每年到具备相应资质检验检测机构或原生产厂家进行一次检测标定。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井字架、龙门架物料提升机必须取得省登记备案证明,有可靠的防断绳、超速安全、楼层停靠等装置,以上产品使用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检验。     2、施工现场群塔作业防止碰撞防护技术、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和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经调研后在施工现场推广使用。     二、限制使用部分     (一)水泥预制板临时活动房屋:      4月1日起,仅用于单层临时房屋且必须有可靠的防风和防坍塌措施。之前安装使用的,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二)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包括:     1、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 (不含 );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 (不含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     2、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     以上各类起重机械限制在我县建筑施工现场使用。限制使用的起重机械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出具合格证书后,方可继续使用。凡未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限制使用部分的起重机械,自 4月1日起,新开工工程一律禁止使用。之前安装使用的,必须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     (三)人工挖孔桩     不得用于软土、易发生流沙或地下水位高的建筑工地。     三、禁止使用部分     (一)简易临时吊架、自制简易吊篮、大模板悬挂脚手架(包括同类型脚手架)等3种产品,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律禁止在我县建筑施工现场使用。     (二)石板闸刀开关,HK1、HK2、HK2P、HK8型闸刀开关,瓷插式熔断器等3类产品,自 5月1日起,新开工工程一律禁止使用。之前安装使用的,必须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     (三)QT60/80塔机(70及80年代生产产品)、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等3类产品,已在我县建筑施工现场淘汰,任何施工现场不得使用。 (四)塔式起重机。QTG20、QTG25、QTG30等型号塔式起重机(自行安装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无顶升套架及机构、无高处安装作业平台),自 5月1日起,新开工工程一律禁止安装使用;之前安装使用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装、使用和拆除安全。 (五)扣件式钢管悬挑斜料平台、钢管悬挑梁脚手架,由于使用钢管作为悬挑件来承载平台的荷载,钢管抗弯性、抗滑性差,架体稳定性差,抗风荷载能力差,容易造成架体倾翻,作业人员在平台操作极易造成坠落事故,在设计、搭设和使用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险性大,不符合JGJ33- 要求。 (六)单轨井架物料提升机、扣件式钢管井架,由于机体运行稳定性差,架体内的提升吊篮、停层保护装置及断绳保护装置事故率高,安全可靠性差,长期处于失灵状态,影响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在投入使用后不能满足JGJ59-99、JGJ33- 要求,多次引发施工安全事故。 (七)直接搁置外脚手架上滑槽,由于滑槽一般架在脚手架上,操作人员和脚手架在斜料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坠落事故的发生。 (八)毛竹脚手架,由于毛竹脚手架存在材质偏小、破裂、虫蛀和材质不易控制、架体刚性差的问题,且绝大部分还存在未经特殊计算、搭设不规范等安全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技术公告》的贯彻落实工作,其中推广应用技术的临时用电部分和禁止使用技术的塔式起重机部分,在我县使用面广,工作压力较大。要充分认识落实《技术公告》的重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采取有力措施,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有关技术的推广、限制和淘汰工作。属于限制和禁止使用部分的起重机械,一律不得办理产权登记和使用备案。     (二)建管处将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超过规定时限继续使用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的建设工程,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处理,该停用的停用,该评估的评估,该拆除的拆除。严厉查处产权、安装、施工单位违规租赁、安装、使用《技术公告》中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的各类行为。     (三)各有关产权单位和租赁单位要做好《技术公告》中限制、禁止技术的淘汰和更新换代工作。任何产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拼装改造已公布的限制、禁止使用部分的起重机械。     (四)各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技术公告》中规定的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     (五)各工程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施工现场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的技术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单位违规使用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向当地施工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六)各安装单位在安装前要认真查验限制、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产品,不得安装限制和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产权、租赁或使用单位强行安装的,要向建管处报告。     (七)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租赁、管理和使用《技术公告》中规定的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对已经安装使用且属于 4月1日限制、禁止使用的技术,公司设备、安全部门要严格检查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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