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修改意见答复回执单本方案已按照2010年9月17、19日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具体答复如下:1、主体结构防水开、完工时间能否完成。答复:已在方案第4页中做了修改。2、第8页第5条和11条相同。答复:已在方案第18页中做了修改。3、材料进场后需认真保护,不使其失效。答复:已在方案第19页第17条中做了补充说明。4、对渗水区域的引出处理方式。答复:已在方案第19页第18条中做了补充说明。5、规范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答复:已在方案第1页中做了修改。6、方案的工程概述部分中应增加变形缝部位以及后浇带的防水方案。答复:已在方案第3页中做了补充说明。7、施工方法中增加相应的结构防水示意图。答复:已在方案第717页中做了补充。8、增加特殊部位的防水施工。答复:已在方案第18页中做了补充。9、方案中应明确防水抗渗检测方法及技术控制指标,防水卷材、涂料等材料进场质量控制答复:已在方案第2123页中做了补充说明。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