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林景观工程BT项目建设协议书协议双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总 则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呈贡新城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事宜签订本协议。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第三条 本工程项目的运作模式按“乙方投资建设,甲方依据工程价款分期支付”的模式实施。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工程实行监理制,监理机构由甲方委托。第五条 甲方负责项目用地、拆迁、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并成
2、立专门机构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协调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建设施工的顺利实施。乙方负责投资建设、施工管理,并服从甲方和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第六条 竣工验收与移交。建设项目建成后由甲方按相关规范和标准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范和协议要求。验收评定依据为:设计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园林工程景观设计与施工营建技术方法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工程资料归档按现行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由乙方负责办理书面移交及保修养护
3、手续,将建设项目及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 项目建设内容及管理目标第七条 本协议项下建设项目为:第八条 工期控制目标 。因甲方要求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以及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原因造成工期难以按照约定完成的,经双方协商,建设期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建设期延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出现可能造成建设期延长超过三个月的情形,双方应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九条 质量控制目标本建设项目质量标准为优良级工程。第十条 乙方在施工中如出现下述情况,甲方及监理有权发出暂时停工的整顿指令,停工整顿期间造成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一)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批准擅自施工的;(二) 未按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工程施工
4、技术规范施工的;(三) 进驻现场的主要人员、重要机械设备与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不符的;(四) 工程质量不合格,虽经返工,仍达不到要求的。第十一条 对于隐蔽工程,在甲方及监理检查验收前均不得覆盖。第十二条 每项工程验收前,由乙方先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及监理验收,未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验收前7日内,乙方必须提交全套竣工验收资料,甲方接收到资料后7日内进行工程验收。乙方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第十四条绿化树种、用于永久性工程的半成品和成品及主要材料未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十五条对协议所涉及的工程中的树木、灌木、地被、小品
5、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认质认价。第十六条 本本协议所涉绿化工程的养护由乙方负责。质量责任缺陷期限为3年,缺陷期内工程的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期间正常养护费用有甲方负责。质量缺陷期内,如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对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修复或虽修复仍达不到技术规范标准,甲方有权指定第三者进行施工。第三者经决算审计后的施工费由乙方全额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拨付给第三者。第十七条 安全控制目标:本建设项目施工期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乙方全权负责。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工程价款与支付第十八条 工程价款的确定工程价款由土方工程价款、土建工
6、程款和绿化工程、水、电、小品工程价款三部分组成。土方工程价款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现行的相关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应的造价政策确定。土建工程价款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现行的相关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应的造价政策确定。绿化工程、水、电、小品工程价款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现行的相关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应的造价政策确定。各专业定额费用按乙方资质取费,人工工资价格按现行造价信息计取,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同期省(或自治区、市)工程造价信息,缺项材料价格采购前由甲乙双方共同认质认价。乙方自接到甲方单项工程完整的施工图纸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条前款规定,依照施工图编制预算,由甲方及共同认可的中
7、介机构审核认可作为决算的依据。工程价款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依据本条前款的规定进行工程决算。以决算额为工程价款。 第十九条 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工程实行单项竣工验收、单项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乙方在每一单项工程竣工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甲方应在十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如无特殊原因甲方不进行验收则乙方视作甲方默认达到验收要求。每一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5日内提供工程审计决算材料,由甲乙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在20日内审计完成并认可,甲方自接到审计决算报告7日内支付工程价款的x%,其中:每一单项工程按其形象进度在完成工程量的x%时支付工程价款的x%作为甲方借给乙方的借款,待工程验收合格支付x%时
8、扣除;竣工养护完成一年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价款的x%;竣工养护完成二年(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并支付余款利息。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条甲方负责审核确定本协议项下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工程时间节点及开、竣工日期。第二十一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可以调整设计方案,变更施工图纸,相关手续由甲方办理。第二是二条 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第二十三条甲方负责本协议项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管理,确定监理单位,并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对工程的投资、设计变更、施工进度、建设质量等进行确认、监督与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建设标准、建设
9、内容、建设质量、施工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采取限期整改、停工、终止协议等处置措施。第二十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有关手续。甲方自书面通知乙方开工后,因手续问题停工,由甲方负责。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协议范围内如需向金融部门融资,甲方无偿提供工程资金来源证明和应收账款证明及相关事宜的配合。(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甲方及其委托的监理的监督下,享有本协议范围内全部投资、建设、施工期间管理的自主权,不得分包和转包。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及经甲方批准的施工图纸、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
10、资额、工程节点及开、竣工日期等要求实施工程建设,并承担本协议项下工程建设的风险。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保证及时满足本协议项下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乙方因此所发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项下工程建设期内,乙方接受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指导,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和甲方提供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资金安排情况、工程进度及相关资料。第三十条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本协议第十三条之规定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协议的变更第三十一条 在本协议内,不因甲方、乙方主体发生任何变更而影响本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执行,若甲方或乙方主体发生变更,则由甲方或乙方的权利义务继承者继续履行本协议。第
11、三十二条 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时,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或文件。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项下工程因不可抗拒力或其他重大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修订或更改建设计划时,乙方应及时向监理和甲方呈送书面资料,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商调整。对不可抗力引起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违约 责任第三十四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建设,需按甲方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补救,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第三十五条 若乙方因资金原因致使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三十六条 若乙方
12、所建工程达不到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则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七条 乙方不能按协议规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按日支付工程款的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第三十八条 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拨付应拨的工程款,甲方需向乙方按日支付应拨未拨工程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协议的争议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如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住址: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银行账号: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住址: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银行账号:见证方: (盖章)代表:(签字)年 月 日